老爸是儿女永远的备用品

留住孩子们成长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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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上班快两个月了,也到了从原来转租(sublease)的房子里搬出来,找一个一年合同的正式出租房的时候了。女孩子找出租房,首先考虑的是地点安全;然后是方便。没有车,也不想自己在大城市开车,自然是希望离地铁线越近越好了。目标明确,可在波士顿这种大学集中的大城市,租到理想的房子还不是那么容易呢。

先是自己找,找不到满意的。刚上班,时间也紧,最后只好找中介来帮忙了。一个月的租金就这么送给了中介。到上上个礼拜终于有了眉目:两居室的公寓,女儿也找好了合租的朋友。可刚出大学门,还没有自己租房的经历呢,信用分也不够,只好找老爸帮忙,以老爸的名义来co-sign了。上上个礼拜天急急忙忙给老爸电话,求老爸礼拜一把co-sign的表格填好,寄给她找好的中介。老爸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给女儿办这些手续,到八点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寄给中介。中介还回电说great。以为完事了呢。到晚上女儿来电,说同伴的爹地没有老爸手快,下午才办理完co-sign的手续,可房主已经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女儿说:爹地呀,我还有两个礼拜就要变成homeless。你朋友多,能不能先在你朋友那里给我找一个地方住住呀。不然我得住旅馆了。老爸笑她:homeless就得找个box,住街头,哪有住旅馆一说的。嘱咐她先给波士顿她认识的叔叔阿姨发个email, 求叔叔阿姨收留嘛。

边看边找,到上个周末,女儿来电:爹地呀,找了一个公寓,是三居室的,地方不错。走路上班十分钟,到地铁站五分钟。就是还得找个人合租。房租是一个月三千四百,不包电和气。两个人住太贵。你有没有朋友要找地方住的呀。

天,老爸的朋友都是有家有口的,哪能和她们这些丫头合租呢。马上打电话给当地主的朋友,问有没有申请她房子但还没找到住的地方的。朋友说:我房子的房租是500到700的档次,不会有你女儿要的roommate。不过,地主朋友建议女儿先租下来,自己当二房东。那个location找人很容易的。说不定还能自己赚点小钱呢。并说她当年就是这么进入地主行业的。

给女儿一说,女儿才没这个兴趣呢--当二房东?烦也烦死了。还是先找roommate吧。craiglist上一登广告,几个小时就有了眉目。

昨晚给老爸电话:爹地,不会homeless了。我们三个人有两千四百平方尺左右的公寓,三卧室一人一间。每人一个月1133块。房东全家就住附近,人很友好。每两个礼拜派人来打扫卫生。现在是还有一间livingroom没什么用途,想租出去,我们也可以省点钱。还得和房东谈判看能不能让我们出租。。。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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