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神州,恶法与屁民---湖南永州劳教委决定对唐慧不予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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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屁民被害后都是盼望神勇的党中央戏主席能主持公道,新政府能做什么,不会是空话大话吧,人命不当回事的国家永远是被遗弃的国家。


不予赔偿就等于不认错,对屁民予取予求还不是恶法一句话,别找借口领导有多难,GDP全球第二,屁民们的待遇还停留在大清时代呢!


 



湖南永州幼女被强奸案续:不给予唐慧国家赔偿


中新网长沙1月11日电(记者李俊杰)记者11日从湖南永州市司法部门获悉,经过审查,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于1月5日,对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永州幼女被强奸案”受害人的母亲唐慧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作出了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2012年6月5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唐慧之女张某某被周某某、秦某等7人强奸、强迫卖淫一案,2名被告人被判死刑、4名被告人被判无期、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


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的唐慧被以“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理由送进劳教所,舆论哗然。


永州市公安局称,在案件审理期间和案件判决后,唐慧为达到“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的目的,分别于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先后7次在法院等地大吵大闹、堵门拦车。根据相关法规,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唐慧被劳动教养一事被曝光后,引发热议。之后的2012年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对外称,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从人性关怀出发,故作出撤销对唐慧劳动教养的决定。


2012年11月5日,唐慧因其被劳动教养申请国家赔偿。


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表示,今年1月5日,对唐慧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唐慧曾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部门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国家赔偿。


据悉,11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已将《行政赔偿决定书》送达给唐慧本人。(完)


半世 发表评论于
真的是恶法。。。很流氓的。
mme.potato 发表评论于
劳教就是不经审判直接关押。
mme.potato 发表评论于
劳教就是不仅审批法律流程,直接可以将公民关押3年,强迫劳动。居然有人看不出问题。
功夫胸毛 发表评论于
回复billzhhchen的评论:
把你劳教2年,再赔你几千块,你就知道什么是恶法了!
billzhhchen 发表评论于
我没看出有什么问题啊,是叙述不清还是我没看懂?哪个是恶法,哪个是屁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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