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我们宿舍有七个女生,每个女生都个有特色,现在回想起来,值得笔录下来和大家分享,特别是对男生,想窥视我们女生的话,这对他们心理是个满足。 七仙女之一:老外老外是我们宿舍的年龄最大的,其实在她的大家庭中她却是排名倒数第二,该是没有当老大的风格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在宿舍里总是有一种护犊的风范。认识她,还是新生进校时,妈妈把我送到南京,大包小包的。本来学校为我是安排睡上埔的,妈妈怕我从上铺滚下来,还特意用绳子在桅杆上绑了一圈。费了很大的力气,等弄完了,没坐下多久,一位高个瘦瘦的女孩进了宿舍门,在我下铺坐下,口抄着比较难懂的广东普通话,对我说,要和我换一下铺位。我妈说,好呀!我心想,我们不是白折腾半天?我也不反对,于是又把弄好的床铺重新捣弄了一下,妈妈也放心的走了。于是 老外和我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上下邻居。她常常把我的床当她的板凳坐,大概我的铺比凳子舒服吧,一回宿舍就一屁股坐在我床上,还好是女生,我不介意,要是男生,我一定是大骂一通。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她大三离校。 老外长得很有特色,扁平的圆脸,戴着也是较方的眼镜,头发有点发黄但很柔软,大概是齐肩发。最有特色的是她可爱的俩个虎牙,为此,有人称她为"老猫怪",那是男生对她的不敬。在我们宿舍,我们喜欢称她为老外,因为她的普通话实在难懂。老外的性格有点男生化,好爽,敢说敢做,常为我们出些好的馊主意逗逗男生。当时班上女生比例多,老外也乐意当一下男生,特别是在学跳舞时,老外常常充当男生角色,对羞涩的女生来说,这也是再好不过的事,既不担心舞伴的野心,又能顺顺当当地学舞。 老外是从广东来的,算是我们宿舍的小富人,那时很羡慕她花钱大方,小姐妹们也因此沾了她的光,小恩小惠的,吃的,玩的,老外总是大方的照顾着我们。老外说话有时也很黄,对我这比较含蓄的人,有时是个看眼界的学习机会,她有时会"调戏"一下小男生,我们在暗地里窃笑,夸她是我们的女中豪杰。老外个子比较高,喜欢打排球,自然加入了学校的排球对,一周打几次排球,记得那时她胃不好,常泡中药吃,也喜欢煲汤,广东人的习惯。出国后没想到也会享受到她的汤。她和我们宿舍的关系到三大,她移民加拿大后,就中断了,记得那年我们都返校了,就缺老外。我们还纳闷,没多久,她给我们写了信说她要走了,还给我们寄来钱,叫我们出去吃一顿,想念她的好处。全宿舍的人说她真够姐们的。 我们宿舍姐妹中,算我和老外的缘分没断,到我 1994年去了加拿大又和她联系上了。那时我在申请研究生院,有幸和她又在一个学校就读。她重读计算机的本科,我就读化学的硕士学位。1994年底,老外帮我在滑铁卢找了住宿的地方。我们这样又成了舍友。 1994年在加拿大的第一个圣诞节,老外带我去多伦多她家玩,见到她的大家庭,很舒服的感觉,她家每个人好像都很照顾我。给我感觉她家男生都长得很帅。从她爸爸,大哥,二哥,小弟,都长得不错。在她家第一次吃到正宗的广东汤,淡而有味。不记得是不是圣诞夜那天,老外约了她认识的狐朋狗友带我去酒吧,还是今生第一次。老外玩起来玩心很重,那夜,我们一群人,大概是四男三女在多伦多一个酒吧喝酒。她叫我放松玩,记得她的朋友敬我酒,很甜的那种,很下口,我喝了大概俩杯,眼前的事物就开始发晃了。就记得,醉之前,我是在笑。之后,我就不知道了。后来老外告诉我,她扶我去厕所去吐,我是又笑又哭的。 她吓得不敢带我回家,于是就到了一位叫阿启的朋友家去,我们七人就在阿启家过的夜,我大概是被阿启背回公寓的。第二天,酒醒,很难过,头晕晕的。大概,那夜她一直陪在我身边。老外送上热茶,我不好意思的问她,我醉的过程,她狡猾的笑笑。好象是说没醉过的人醉一次也值得。等我感觉好点了,我们七人又杀到多伦多的一座中国寺庙去算命。结果,一命算得真准,说我酒醒不知在何处,还说 1995年我不易谈婚嫁。这一切都被这算命的说中了,可怕。 算完命,我们又到另一朋友家吃火锅,七个人玩得很疯狂,从来没有过得疯狂。因为我们知道,1995年我们的苦日子就要开始了,好像是世界末日来临时的疯狂似的。 以后的俩年,我是专心攻读我的硕士学位,老外是半工半读的学她的本科。在一起住,有时连大家的作息时间都不是很清楚,她有时在学校的计算机房上机很晚回来。我在实验室也是一呆就是十几个钟头。有时只在周末能见见面。那时老外读书很辛苦,但还是有煲汤的习惯,有时我会偷喝她的汤和菜。那时她一直和男朋友老K在一起,那男孩常从多伦多来学校看她。总觉得老K小。大概,老外喜欢照顾人的品性是老K的依恋吧。1996年底,我硕士毕业就随当时的未婚夫去了美国。走之前请了老外当我的伴娘,她也欣然答应了。 1997年的春天回了多伦多一趟,和老外一起挑她的伴娘礼服,在北美,一般伴娘的衣服是一次性使用的,而且不是很好看,但我们不想随俗。挑来挑去,我们买了一件淡蓝色贴身长裙,老外穿起来比我的新娘装还好看,这也算是我对她的感谢。1997年夏,老外按照承诺陪我走进了我的婚堂,在牧师的祝福中,她和伴郎在我的婚约上当场签字明证。真不知道,老外那时的手签字时是不是在颤抖,一个很神圣的责任,把她的姐妹的下一半的命运交给了她的爱人。有我故友当我的伴娘,是我的幸运。这也是老天在冥冥之中对我的关照。之后,我在美国扎根发芽,老外四年毕业后,也顺利的在多伦多找到工作,和她的老K 生活,养了俩个美丽文静的女儿。 2007年十一月份我只身一人回多伦多在老外家小住,和老K,她两个可爱的女孩过得很开心,我还是她大女儿的干妈。感慨万千时写了一篇《浮萍》 站在多伦多的街头,迎着初冬的冷风,看着高耸的楼房,干净的街道,想成为路边的一棵树,扎根在这块土地,却忘了自己只是位过路人。 仰望高高飘扬的枫叶旗,是谁把我的名字印在你清爽的脸颊,含蓄地飘着你我的缘分。你的一挥一舞,如一个精灵诱惑着我,想伸手抓住你迎风的手,却忘了自己只是位过路人。 坐在Tim Hortons 的咖啡店,捧一杯温馨的热咖啡。时间犹如杯面的蒸汽,悠哉,不慌不忙地消逝。就连这咖啡的味道也似乎没有美国的浓烈苦涩,咄咄逼人。在渐暖的午日,隔着窗望着来去穿梭的行人,只要自己站起,迈出店门,就会轻易的融入这再平常不过的画面。正如那咖啡伴侣,轻轻一搅,就能合着黑咖啡搅出香浓美味来。却忘了自己只是位过路人。 住在好友的家,谈着熟悉的话题,哄着友人一双可爱的女儿,近二十年的交情,在平淡的随意中,融合成一种无法言语的亲情。友人说“搬回来吧!再做邻居,就象大学里上下铺的邻居”。“好呀!”我尽欣然答应,却忘了自己只是位过路人。 有时人的一生就象一叶浮萍,当你想延伸你的根须,可不经意的一阵风,又把你吹到下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浮萍的悲哀莫过于她真想要的,她不会争取力争,忘我地去迁就那阵吹来的风。 想用这旧文结束对老外的记述,她的名字和我的感受就象上段小文一样,带着一种对她,一份友情,和故地的深深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