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查院真的能自己“查清事实”,追究强奸冤案的责任?


《浙江日报》刊登文章,报道浙江检察院对于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的10年冤案
称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调查此案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环节
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决不掩盖,在查清事实和明确责任的基
础上,严格落实检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但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接受
访时所作的说明来看,检察院好像在2010年夏天接到新疆检察官张飚同志来信
映张辉、张高平案件的有关情况后,“我院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职能部门
一方
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另一方面着手开展审查工作,并将相关情况
告诉了
张飚同志。”经过认真复查,“于201210月提出了张辉、张高平申诉有
理的书
面审查意见。”这不是挺负责的吗?

问题在于,新疆检察官张飚同志对中央电视台记者介绍的情况与这位副检察长说
完全不一样:
 
解说:直至2011年年初张飚检察官退休,这起案件仍未能启动再审。
张飚:我们不止一次两次的向他们进行反映,在我们的卷宗记录中,可能有5次到6次。
解说:其实退休后,张飚为张氏叔侄做的更多。比如,他为张氏叔侄联系了律师朱明勇,朱律师免费代理了张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俩一趟趟往杭州跑。但当初,朱律师接手这个案子,第一次去了浙江高院时就发现,张氏叔侄本人和家人之前七年的申诉,从未被登记过。一直到2011年11月底,杭州市有关部门才开始了对此案的复查。
 

               浙江检查院再就冤案致歉 称查清事实绝不掩盖


2013年04月15日 09:13:24 来源: 浙江日报
张高平叔侄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检察机关在张辉、张高平案件复查纠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王祺国:2010年夏天,新疆检察官张飚同志来信反映张辉、张高平案件的有关情况。我院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职能部门一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另一方面着手开展审查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告诉了张飚同志。我院从审查检察机关掌握的材料和必要的调查入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定案的基本要求,于2012年10月提出了张辉、张高平申诉有理的书面审查意见。
  我院成立了专门的办案组,审查了原判的全部案卷材料,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会见了当事人,参加了庭前会议,形成了检察机关再审出庭意见。在再审中,我院派检察员出庭执行职务,发表出庭意见,认为本案没有证明张辉、张高平作案的客观性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极不完整,缺乏对主要案件事实的同一证明力,没有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重要的技术鉴定不能排除勾海峰作案的可能。不能排除侦查过程中有以非法方法获取证据的一些情形。本案定案的主要证据张辉、张高平的有罪供述,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应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这些出庭意见为法院再审所采纳,再审过程和结果赢得当事人及其家属、出庭律师等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记者:在张辉、张高平案件中检察机关需要吸取什么教训?
  王祺国:依法再审纠正错误是对法律、对事实的负责。张辉、张高平重大冤案的发生给我们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原办案的检察机关在履行对本案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中,在办案的一些环节上存在着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向张辉、张高平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院一定会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调查此案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决不掩盖,在查清事实和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我们要认真吸取此案的深刻教训,找准主要问题,仔细分析原因,严格建立符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完善的办案机制,强化程序意识和监督意识,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法治原则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之中,落实在每一个执法办案的环节之中,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严重的错案。翁浩浩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4/15/c_124580673.htm

 
《十年冤狱谁之罪》—— 央视《看见》与《今日说法》联合制作

【小片】
  纪实段落:叔侄十年平反回家,在老房子,想起去世的母亲,突然嚎啕:
  字幕:安徽黄山市歙县 张高平的老家
  “这是我母亲住的房子,这个房子(外面)是个水塘,我母亲盼不到我们都想跳塘…。(突然开始痛哭)…。可怜我给她送终的机会都没有…。我就想不通,我一趟车开了十年,十年才开回家”
  【演播室】
  撒贝宁:这个男人叫张高平,十年前,他和侄子张辉因为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两人在新疆服刑已近十载。然而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
  【小片】
  纪实:张看自己以前的照片
  张高平:这个很年轻,这个还傻乎乎的,二十几岁的时候,很早的时候。
  解说:这是十年前的张高平,在狱中的这十年,他从没拍过照,也从没给家人寄过一张照片。
  张高平:穿这个囚服,我不寄,我没寄过。
  柴静:你这么在意这个,这身囚服?
  张高平:我不但在意这身囚服,把我头发掉掉了,我都很在意的。我头发掉光了这么难看。都有胡思乱想,有的时候做梦做到人家打电话来叫我开车的,我有一会做梦做到,想到老母亲,想到我女儿,醒来一直哭,眼泪一直流,我流眼泪的时候躲到被窝里。
1.  证据
(闪回)
  解说:2003年5月18日晚九点,他和侄子张辉驾驶货车送货去上海。路上,他们受人之托好心搭乘了一个要去杭州去打工的17岁安徽女孩王冬。他还记得11点多,女孩吃过几块豆腐干,凌晨1点50左右,她要下车打车与家人会合,他们就沿着沪杭高速继续行驶了,临走时,王冬还问两人要了电话号码。叔侄二人从未想到,他们会就此卷入一场整整十年才挣脱的噩梦。
  解说:次日凌晨,杭州市某区的水沟里浮起了一具裸体女尸,警方很快确认死者就是王冬。当晚一点半,王冬的一个朋友曾接到她用张高平小灵通打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根据这个电话,警方将最后接触王冬的叔侄俩锁定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据叔侄俩说,他们被警察拦下时,对王冬的死还一无所知。
  张高平:把我车拦下来,问我手机号码是多少?他说就是你,就是你下来,下来下来。叫我抱着头蹲下,我还说你这么凶干吗,有话好好说,他说叫我闭嘴。
  解说:张高平最喜欢用一张地图来说明他根本不可能有作案时间。
(张高平拿着地图趴在地上给柴静分析路线图)
  张高平:我们是从这里进杭州的嘛,这个地方我给他打手机的能查的出来,一条路嘛,一个弯都没有。她要去的地方就在这个位置,钱江三桥嘛。我已经上高速,你只需要把收费站录像一查,我有没有这样的(作案)时间,马上就知道。如果这个人一点三十分还是活的,我一点五十分左右,我已经上高速了,这段路就需要开二十分钟。
  解说:张高平说,他当时曾多次跟警方要求调取当天收费站的录像。可是,案卷列出的证据里并没有这方面的内容。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记者试图联系警方当时的侦办人员,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柴静拨打聂海芬电话: 长音,无人接听)
  解说:然而,在之前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明确表示做过跟行车相关的侦察实验。他们曾让民警找来货车司机,开着那辆解放车,从安徽到案发地,再到调头处,最后前往上海,按照事发经过,尽可能模拟当天各方面条件,测算行车时间,推理张氏叔侄有无作案时间。
  吴伟(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时间都是精确到秒的,距离是精确到米的。三四次的侦查实验作出来,结果都比较相近,应该是符合客观事实。
  柴静:找了司机,按照你当时的行驶路线一路开到上海,他认为跟作案的时间吻合。
  张高平:空车跟重车根本就不一回事。一个严重超载一个车,你就跟开大货车这样的,就好象挑担,挑两百斤担。
  记者:你当时载货你多重?
  张高平:19吨。
  记者: 19吨的车,跟空车相比,时间上差别是至少?
  张高平:我们的轮胎,后面就是四个轮胎,轮胎要炸掉,我们一般不超过60码。
  解说:警方和张高平有着两种全然不一的说法,事实到底如何,收费站的监控应该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是,案卷中的确没有这部分证据。警方当时是没有调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没有拿到,我们不得而知。后来,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后,张高平又委托律师去调取监控,但发现录像的保留时限只有一个月。警方最终的侦查结果认定:强奸过程发生在货车上,张辉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王冬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按腿,最终,王冬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然后两人开车抛尸。但从案卷上看,张氏叔侄涉嫌“强奸杀人”并无直接或间接的物理证据。
  柴静:你跟王东有任何身体接触的物证吗?
  张辉:头发、指甲都要抽血,什么都没有,我碰都没碰她一下。
  解说:当时现场勘查证实,张氏叔侄的货车上没有强奸留下的痕迹,死者虽有处女膜新鲜破裂的情况,但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我们也请教了法医,那么法医也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是在这么一个抛尸的这么一个现场,有水,即使本身强奸之后体内是留下物质的,一夜的水冲过以后,也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
  解说:但是,同样经过一夜水的冲刷,死者的八个手指甲里却检查出了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不过,警方鉴定结果显示,该DNA“排除与张辉、张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而是死者与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但是,该项证据被认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对此,这次帮助张氏叔侄翻案的再审律师朱明勇表示难以理解。
  柴静:他们有一个解释,说是手指是一个暴露在外的,相对开放的一个接触点,那么很有可能呢,平常握手,或者是碰到什么地方,也有可能,所以也许跟本案没有关系。
  律师:但是他,应该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正常的握手,有没有可能双手的八个指甲里面,都有一个同样的一个男子的DNA成分?/那一般来讲,我们的常理就是,可能是在激烈的反抗过程当中,抓,留下的痕迹。
  解说:这一点也确实曾经让杭州警方内心打鼓。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一个就是说是不是会有第三个嫌疑人?第二,我们框定的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究竟准不准确?
  解说:杭州警方曾三次去受害人的老家安徽,排查了死者王冬生前接触过的朋友,指甲里的DNA,没有发现匹配者。于是,这个事后帮助确认疑凶的关键证据再一次被搁置。这一点,让负责张辉二审辩护的阮方民律师至今深觉遗憾。
  阮律师:你现场留下来的这个,可以说是惟一的物证,到了公安到现场之后,他没有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你说是强奸了,驾驶室当中也没有东西。然后到了现场/也没取到车轮的印子啊
  解说:与此同时,一个极为重要的侦查方向也就此被忽视了,那就是,被害女孩王东曾说,她在立交桥下了张氏叔侄的货车后,是要打出租车去找朋友,那么,凶手也完全可能是在女孩等待或者上了出租车后出现的。如果出租车有涉案嫌疑,那么当时杭州的出租车都安装了GPS系统,排查其实并不困难。但在案卷中,找不到任何当时警方进行过相关排查的纪录。
  朱明勇律师:他们就锁定就是他们两个干的,所以一切的证据的搜集,就围绕这个展开了。
  柴静:但是听上去,这好像是有罪推定。
  朱明勇律师:对,而且他认为,已经锁定,你们两个就是犯罪嫌疑人,我现在只是需要找证据。
  解说:那么后来,警方究竟找到了多少证据呢?在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的判决书里,列出了26条。仔细研判,可以看出,其中5条,是关于死者位置、衣着、死因、遗物等的描述,另外9条,是关于死者王东行程、通讯等情况的证明,还有9条,是关于张氏叔侄户籍背景、抓捕情况、指认现场、货车及侦查实验等相关阐述。这已经23条。仅剩的3条,是至关重要的。其一,是一份情况说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刑侦大队证实从未对张氏叔侄进行过刑讯逼供。其二,是同监舍被关押的一个叫袁连芳的人,证明听到过张辉说他奸杀了17岁的女孩王冬。其三,也是最直接的,张氏叔侄的口供,他们承认,将受害人奸杀。
  柴静:那说你强奸她的直接证据是什么?
  张辉:口供。
  柴静:就是口供
  张辉:对
 
2.口供
  【演播室】
  撒贝宁:依照案卷来看,有罪的口供,的确是张氏叔侄做出的。我们得知,从5月23日被拘留之后,张氏叔侄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被立刻带去看守所,而是被带去了西湖刑侦大队。在移交检察机关前,他们在公安局逗留了7天7夜。但按照警方的说法,“不存在刑讯逼供 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这与张氏叔侄的说法完全不同。那么有罪供述如何做出?
  【小片】
  柴静:你当时在什么情况下,你说人是你杀的?
  张高平:他七天七夜都是像这样子站着,要叫我这个手这样子铐起来,跪皮鞋底,不让我睡觉。到了第四天,他说我明天带东西来给你吃,吃完以后你什么都会说了,谁知道他带一条万宝路香烟来,他要嘴巴里放两根,烟灰要一样齐,不准用手,就是吸不能用手。烟要从鼻子里冒出来,两根烟灰要一样齐,要它自己灭掉。

  记者:要不然?
  张高平:受不了我不抽了,不抽他们把我摁到地下,把我一个鼻孔插一个。点着了香烟把我嘴巴闭了。
   张辉:几天又打,又不给吃,又不给睡,弄得我神志都不清。 
  柴静:供述内容是怎么产生的呢?
  张辉:就猜嘛,穿什么衣服,我猜不对,打,打巴掌
  解说:对于张氏叔侄所说的这一切,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佐证。而律师认为,警方作为证据提供的审讯录像,出现了蹊跷的空白。
  柴静:警方这个记录上,他说审讯时间就是从5月28号的6点10分到6点58分,只审讯了48分钟,这是他有罪供述的这段时间,听上去时间并不长?
  朱明勇律师:但是恰恰警察提供给法庭的录像,仅仅是28号这一天,实际上张辉和张高平是5月23号被刑事拘留,带回杭州,一直到5月28号,张辉有了有罪供述以后,29号才送回看守所。
  柴静:那这五天内。
  朱明勇律师:张辉和张高平都没有被送到法庭的羁押场所,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侦查人员可以和他直接地进行身体接触,而且控制他的饮食,饮水,休息。
  阮方民律师:这盘录像的中间断了大概半个小时,啪一跳,就是半个小时没有了。
  解说:那么,到底存不存在刑讯逼供呢?律师认为,录像中这些空白给了人想象的空间。退一步讲,即使根本不存在非法取证,张氏叔侄二人的口供也存在明显的相互矛盾。按照《刑诉法》的规定,采信相互否定的口供是有问题的。
  阮方民律师:到底是先停车作的案,然后再掉头抛的尸?还是先掉头作的案,顺势就把这个尸体就扔到路沟里头了,再就是逃跑的路线,两个人说的也是两条不同的路。
  解说:叔侄的数次有罪供述里,其实连强奸到底发生在货车座位的前排还是后排都对不上。 命案的侦破,现场指认极为重要,当时警方也是这么认为的。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关键就是他不能说得那么准,你在一个点上准了,你不可能每个点上都准。
  解说:但关于现场指认,记者也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张辉说,他共指认了三次,却只有最后一次才被拍摄和记录下来。
  张高平:他们到那里会慢慢慢慢经常问你,是不是这里,是不是这里,你只要说好像是就行了,你再看看哪个地方有水沟就行了。
  张辉:直接把车开到那个地方,就是说要我人到那,拍个照就行了。
  阮律师:这个辨认的录像也不完整,应当是全过程地拍,然后尤其是到岔路口的时候,你让他自己说,往前走、往左走还是往右走?这个关键的地方都没有。
  解说:在给张氏叔侄定罪的三份关键证据中,那个同监舍被关押者袁连芳的证词又是怎么回事呢?此人是否真的与张辉关在了一起,并听到张辉说什么了呢?
  张辉:我进去他说他已经在里面了,在里面还有另外两个他手下的,但是他头发也没剪,还有香烟抽,吃的是炒菜。我说这个案子是冤枉的,他说你不用讲,我都清楚,我给你从头到尾讲一遍。
  柴静:他怎么会知道的?
  张辉:我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说,他都知道。

  解说:而在当时被关在其他监舍的张高平说,他也在里边遇到了一个不明身份的人,被剃了光头,验了血。
  张高平:然后这个牢头一下叫起来了,救命救命,快去报告所长,这是人命关天,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这就是叫验明正身。过两天要把拉出去枪毙了我也不懂给他蒙到了,吓坏了。他说你态度好一点就给你开庭,叫我写一个我的态度。我说我没犯罪你叫我写什么。他说要么这样子,我帮你写一个给你看看。但是写好以后,我看这简直是《西游记》神话故事。  
   柴静:他写什么内容?
  张高平:就是本案的犯罪事实,写的就是说,我跟侄子两人开车在驾驶室里,张辉强奸叫我帮忙按腿,就是写这些东西。
  解说:袁连芳的证词说自己和张辉一同关了两个月,张辉曾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但开庭记录上显示,张辉在庭上说,“我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我在拱墅区看守所只关了一个多月,而不是两个月”,记录显示,张辉还曾要求法庭传唤袁连芳出庭作证,但被拒绝。但结果却是,尽管张辉在庭上一再抗辩,袁连芳的这份证词仍旧成了一审判处张辉死刑的关键证据之一。
  解说:2004年4月,案发将近一年之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被判处死刑、张高平被判无期徒刑。罪名是强奸罪。
  张高平:我们三个哥哥,哭得满地打滚,我都生气,我只是气愤,但是我没哭,我不认为我要坐牢。
  柴静:你觉得你的希望在哪儿?
  张高平:我觉得希望,一个DNA不是我们,再我们没有作案时间。第三,这个东西是牢头写出来逼我抄的,第四你要回答我,你这个车,二桥高速这个路线为什么不查(摄像头),你只要回答出来一项,判我死刑我不喊冤枉。
  解说:半年后,浙江省高院在采信了一审几乎全部“犯罪事实”之后,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
  柴静:你当时对二审抱着期望?
 张高平:二审抱着期望。这个现实我接受不了,哭得爬不起来。要是一般死刑改死缓,无期改15年高兴都了不起,我哭得爬不起来,我知道麻烦了,我知道很麻烦了。
  柴静:你说麻烦是指什么?
  张高平:我要申诉,肯定没那么简单了,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了。
 
3. 申诉
  【演播室】
  撒贝宁:张氏叔侄所涉嫌的这期强奸案,杭州市中院2004年年初做出的一审判决。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其实,就在几乎就在这个案子一审判决的同时,另外一起命案也发生在了杭州,也由杭州警方侦办。但在当时,没有人意识到,这两起案件有什么关联。更没有人想到,十年之后,那起案件成为张氏叔侄案最终翻案的关键。
  【小片】
  解说:这第二起案件当中,受害人晶晶是浙江大学的学生,她当天是去参加学校的英语6级考试,可一直到晚上9点,晶晶都没有回来。第二天,有人在晶晶学校门口的一个垃圾箱里,捡到了晶晶的红色背包,里面有晶晶的身份证、学生证等等,警方判断,晶晶很可能出事了。
  警察:我们分析的可能,就是很大可能是坐出租车。那么再根据这个路线,我们当时也分析,她如果要坐出租车,那么很有可能在四三医院这段路下车,因为这段路下车,她是最节省时间的。
  解说:一位市民提供线索,当晚8点多,曾有一辆出租车在晶晶家小区门口停过,警方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了排查,最终,案发8天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出租司机勾海峰。勾海峰到案后,承认了犯罪事实。勾海峰交代,他行凶杀人其实仅仅是因为口角而起。据他交代,2004年1月8日晚7点多,在杭州站附近,晶晶搭上了他的车,路上一辆货车想超车,勾海峰让不及,来了个急刹车,把当时坐在后面的晶晶吓了一跳。勾海峰说,晶晶的这些话让他起了一肚子的火,到了地方之后,俩人还在争吵。
  勾海峰:一生气,可能是头脑也失去理智了,吵吵吵吵吵,吵吵吵的,我就掐住她喉咙了。
  解说:勾海峰的供述中,承认自己杀了人,却并不承认对晶晶有性侵犯行为。但当时警方第一次发现晶晶的遗体时,她身体赤裸,警方一度认为有强奸杀人的可能。但因为遗体在水中浸泡,并没有找到其他可以支持警方判断的证据。一年后,勾海峰被判处死刑。
  解说:2005年3月18日中午,勾海峰案在《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在监狱服刑的张高平 张辉叔侄俩看到了相关的报道。张高平心头一震。
  张高平:我向他们反映我说那个女孩子也可能是这个人杀的。我不止一次说是他,作案手法相似。我们带去那个女孩子是搭出租车,他也是开出租车,他杀害那个女孩子也发现在江干区,我带去那个女孩子下车地方也是江干区。
  解说:张高平提出,死者都是年轻女子,都是掐死,都脱去了衣服并抛尸,作案地点相近,行凶者的出租车身份也和王冬下车前要打车相吻合,他认为勾海峰有重大作案嫌疑。张高平说,他曾多次向监狱反映,但这个线索并未受到重视。在那之后,勾海峰很快被执行死刑,而张高平和张辉则被转往监狱服刑。
  解说:沙漠里,白天地表温度五六十度,一颗树也没有,一晒就是十几小时,沙尘暴来的时候,又冷得马上要穿棉袄。他是监狱里著名的抗改分子,拒绝认罪,拒绝任何形式的减刑,可以做广播体操,但从来不唱《感恩的心》。
  张高平(情绪激动,痛哭):他们叫我减刑,我说你不要说给我减刑了,你就把这个认罪悔过书写出来,你放我回家我都不出去。我就在这里等,自己给自己定了三条。第一条拿到无罪判决书回家,光荣回家。要么就是身体不行死在监狱里就算了。死在监狱里就算了。要么我觉得15年做满,我自己去北京(申诉)。
  张辉:有时候跟人家吵起来的时候,人家说你是个强奸犯,强奸犯,你还有什么理由讲呢?
  柴静:没有尊严是吗?
  张辉:没尊严,被人家鄙视。这十年也在痛苦中渡过,相当痛苦。
  解说:因为强奸罪名,张辉本来打算结婚的女友跟他分了手,张高平的第二任妻子打掉了四个月的孩子,离他而去,张高平的两个女儿,都只读到初中,便外出打工了,因为父亲的事“讲起来不好听”,也至今没有找到对象。张高平在狱中时,因为尴尬,十年不愿与女儿通电话。但一个人时,他最大的安慰,其实就是看女儿的来信。
  纪实:给我们念女儿的信 “爸,只要你把身体养的好好的,我们就什么都不怕。(哭)我和妹妹现在都已经张大了,已经会照顾自己了,你就放心吧”
  是你写的吗?
  大女儿:(点头)。
 解说:与此同时,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十年来从未停止过为叔侄俩奔波申诉。
  纪实:张高发把这些年上访申诉的火车票摆了一桌子:
  张高发:我就坚决不信他们做这个事情,我没有放弃这申诉的希望。
  柴静:可是您年岁也越来越大嘛身体也不是很好,您会不会觉得说可能哪天走不动了这个。
  张高发:我跟张书军讲了,如果我走不动申诉走不动了,那你自己出来申诉了。事实是,我是坚定地给他申诉的。
  张高发写给张高平的信:
  日子过的真快啊,我也老了不少,身体比以前差多了,但是头脑天天都忘不了你和辉……
  妈妈都快85岁了,天天都在盼望你俩,……我明年要去北京碰碰运气。
  你不要担心,我一直都在努力……
 
4. 耳目
  【演播室】
  撒贝宁:转机发生在2008年,张辉、张高平入狱5年之时,他们无意中在狱中的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已经服刑5年的所谓杀人犯无罪获释了,这个人叫马廷新。马廷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的“自首书”是由一个“牢头狱霸”先代写,再逼他背会和抄写的。而这个牢头的名字竟然叫做袁连芳。
  张高平:我是2008年7月上半月第十三次民主法制嘛,我看到了。
  柴静:你怎么对这个名字这么在意?
 张高平:因为判决书上有,判决书上有个袁连芳啊。
 解说:这个判决书上他熟悉的名字,再次点燃他一直以来无法释怀的愤怒。
  张高平:你打我、告我,我说我都能容忍。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你不能叫罪犯写好了逼我抄啊。所以我在法庭上说那段话,你现在是法官检察官,你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检察官,如果遇上这种没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说不定他们也会被冤枉,也会在死刑边缘徘徊。
  解说:袁连芳到底是谁?在法庭上作证说张辉向自己供认杀人的袁连芳跟马廷新案的袁连芳是否是同一个人?
  张高平:我向警官反映了,警官对我说,中国这么大,十几亿人口,同名同姓的多的是。我说是,但也没有这么巧吧?他也是(遭遇)牢头狱霸,我也是(遭遇)牢头狱霸,哪有这么巧的。
  柴静:但是你想那个人当时是在河南。
  张高平:啊。
  柴静:而你和是关押在浙江。
  张高平:所以说嘛,我就是叫检察官是查查看嘛。
  解说:张彪检察官是石河子检察院的驻监所检察官,在还有几年就要退休时得知了张高平的案子。
  柴静:张高平以前申诉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种说法,说每个罪犯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所以就对他不是很置以理会,坦率来说,您最初有过这种感觉吗?
  张飚:坦率的说的话,当时可能有吧/因为这个喊冤的服刑犯人不少,但是喊冤的我们也会审查的,我们也不会是盲目的就相信他的。
  柴静:那什么时候您对张高平这个案子看法有一些改变了?
  张飚:调取了他的判决书,就是认定他犯罪的直接证据显得比较单薄,就是直接证据不够足,这是第一个。第二个经过我们审查以后,发现一些疑点 
  解说:在研究了张高平一麻袋的申诉材料后,张检察官发现案情确有重大隐情,他先后向杭州市检察院和河南浚县检察院发函,通过材料对于两个“袁连芳”的身份进行比对。
  柴静:判断是不是同一个人?
  张飚:他基本材料,出生年月日,他的体貌特征等等,这些基本资料,基本信息,结果他们一核对,是一个人,确实是一个人。
  柴静:那个犯人怎么可能在相隔一年的时间里面,又出现在河南,又出现在浙江。您当时的判断是什么?
  张飚:我怀疑这个里面可能有点做假的成分,就是这个证人是否是真实的。
  解说:根据杭州市检察院出具的材料,袁连芳于2001年5月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6年。但耐人寻味的是,刑期2年以上罪犯依法需移送监狱服刑,但被判刑6年的袁连芳,在实际服刑的3年零8个月里,并无监狱服刑的记录,而在看守所的出入记录也前后不一,甚至无法查证。杭州市中级法院2004年8月25日作出的一份刑事裁定指出,袁连芳曾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准予减刑10个月。2010年就已经出狱。记者找到了他的电话。
 
  纪实:柴静给袁连芳打电话:
  “你好,请问是袁连芳吗?”“啊”
  “你好,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我想跟您了解一下最近的两个案子,马廷新和张辉他们两个案子的情况”“我不知道”
  “你当年跟他们关在同一个监舍,而且作证说他们。。”“我不知道”
  “你是生病了吗”“我不知道”
  电话挂断。
  解说,我们又委托一位同事找到他在杭州的家。
(屋门口)
 记者:就是看看您现在过得好不好
  袁连芳:不好,我穿上衣服。
  解说:他一个人独自住在几平米的房子里,墙上挂着他年青时的大幅照片,前两年他中过风,经常靠别人喂食。问及他做狱侦耳目的事,他拒绝做出任何回答,也不愿流露歉意,只回答说“我生了病,过去的事情不记得了,也不愿意想,因为不开心”。
  张辉:我现在知道袁林方中风了,他报应,这是他的报应,目前知道害了我跟马廷新,还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柴静:我那天给他打了个电话,我说你不记不记得张辉?记不记得马廷新?他说不记得,没关系跟我。
  张:他自己最清楚,他有没有说真话,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是事实摆在面前的,害了我跟马廷新,马廷新被他害了五年,我被他害了十年。
 
5. 真凶
  【演播室】
  撒贝宁:袁连芳身份的确定撕开了张高平叔侄冤案的一个口子,在2008至2011年,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寄交浙江法院和检察院,那段时间,张高平感到有了希望。

 
  【小片】
  张高平:我干活干的很多的,他们帮我反映了,查了一点希望了,我有信心了。他们把我上光荣榜,光荣榜一上我也不干了。
  柴静:怎么了?
  张高平:你不能把我上光荣榜。
  柴静:表扬你不行?
  张高平:那不可能。只有犯罪的人才要你的表扬,表扬代表改造积极。
  柴静:就不认同“改造”这个两个字是吗?
  张高平:对,我就不认同,这个东西真正犯罪的人才要你的改造。
  解说:事实上,张高平的乐观来的还是早了一些。直至2011年年初张飚检察官退休,这起案件仍未能启动再审。
  张飚:我们不止一次两次的向他们进行反映,在我们的卷宗记录中,可能有5次到6次。
  柴静:也可能有人觉得说,如果您是工作需要,职务行为,你发了一次就可以了,但是您发多次,有可能就会有人觉得有压力,这个压力回头也有可能回到您头上来,您不担心吗?
  张飚:对对对,记得小的时候有个人在地里种的西红柿被别人偷了,说是我偷的,把我叫去指认,当时我就痛苦地流出了眼泪,我觉得我根本没有做这个事情,这个小朋友指着我,就是内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张高平他虽然说在诉说自己被冤枉的过程中痛哭流涕,但是他最后说的一句话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会对他得到一个公正的答复。
  柴静:这句话对您有触动是吗?
  张飚:触动非常大。所以他这个话也对我很刺痛。
  解说:其实退休后,张飚为张氏叔侄做的更多。比如,他为张氏叔侄联系了律师朱明勇,朱律师免费代理了张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俩一趟趟往杭州跑。但当初,朱律师接手这个案子,第一次去了浙江高院时就发现,张氏叔侄本人和家人之前七年的申诉,从未被登记过。一直到2011年11月底,杭州市有关部门才开始了对此案的复查。这回,他们将张氏叔侄案中,被害人王东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的DNA数据库,进行了比对,结果令人震惊:该DNA图谱,与当年杀害晶晶的那个勾海峰的DNA图谱高度吻合。值得注意的是,当初的张氏叔侄强奸案案,和勾海峰杀人案案的案发时间,仅相隔半年多,两起案件的侦办单位,都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甚至有两个警察,还同时参与了两起案件的侦办,他们是聂海芬,和金浩东。但遗憾的是,在当年,没有人发现这两起案件的关联。2011年,公安机关终于进行了DNA数据比对的时候,勾海峰已经被执行死刑6年多了,他是不是杀害王冬的真凶,已经无法最终查实。
  柴静:但是这个实在是太巧了,因为如果勾海峰当时没有第二次作案,或者没有被抓住。
  朱明勇律师:所以我说这个案子,一切都是巧合。你比如说马廷新这个案子,如果不是我辩护,如果我没提到袁连芳,如果媒体的记者的报道里面,也不写袁连芳这个细节,这篇文章如果没有在新疆出现,他们如果没有再找到我,可能就没有这一切。
  柴静:可是,建立在巧合之上的冤案的澄清,听上去是让人心情很复杂。
  律师:是。
  柴静:那您觉得靠什么才能够保障每个普通人能够得到公平正义?
  律师:其实法律不是没有,是有,制度也不是没有,是有。那么下一个问题是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制度能不能得到保障。
  柴静:执行靠什么?
  律师:执行还是靠人的,你的法律理念如果不行,法律再先进,其实也没
  解说:2013年3月26日,对于张氏叔侄强奸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宣判。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审讯张辉、张高平的笔录及相关证据证明,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中存在对犯罪嫌疑人不在规定的羁押场所关押、审讯的情形。公安机关提供的张辉首次有罪供述的审讯录像不完整;张辉、张高平指认现场的录像镜头切换频繁,从同监犯获取及印证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等侦察成果和行为不规范、不合法。而原判决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即原告张辉、张高平的有罪供述、指认现场笔录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辉
  张高平强奸并至被害人死亡的证据经查证不实,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以法应予改判纠正。原审被告人张辉无罪,原审被告人张高平无罪。
(纪实):鞭炮声 村里的庆贺 
回家的画面
  村民:“我们整个村都在这里接他的”
  “ 邻居给他提点鸡蛋 看看他来”
  “我们十年没有见面了”
  “真的为他高兴 十年真的太不容易”
  张高平:判决书我保存的命根子一样,那个开始就连象样的房都没有的,搞的这鬼样子给人家看了。这我命根子,到哪里都带着。
  记者:你觉得你为了这么多年,奋斗出这几个字,你觉得值不值得?
  张高平:值得,值得,太值得了。
  柴静:张检,后来你知道这个案子最终结果的时候,您的感受是什么?
  张飚:我非常激动,那一天他们无罪释放以后,第一时间张高平就给我打来了电话,他痛苦地跟我说(难忍激动,抹泪)
  柴静:张检……
  张飚:没事(抹泪)。谢谢大家。
  柴静:也谢谢您张检,谢谢您。
  解说:今年3月27日,浙江省高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袁连芳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直接导致了这起冤案。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解说:张高平说,在内心深处,他从未怀疑法律的公正性.
  柴静:有人可能会觉得说,你当年既然是个冤案,那么说明法律当时有枉法的地方,为什么你还一直坚信呢?
  张高平:你不知,没有坚持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天下都是坏法官、坏检察官呢是不是,你都没有坚持到最后,你怎么知道的?所以说我始终坚信法律始终是公正的,肯定是好的多,坏的只是极少数,你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个道理
  【演播室:访谈】
6.回家
  【小片】
  纪实:张氏叔侄坐在车里感慨家乡变化大不停的四处张望
  张高平:我说我一趟车开到上海,开了十年才开回家,绕地球都不知道开几个圈了。一趟车开出去就十年没回家过,差一个多月就十年,没回家过
  柴静:你出来这些天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吗?
  张高平:我这个皮带搞得满头大汗,我系都系不了。
  柴静:你说你不会系皮带?
  张高平:那现在,这几天会了,他当时买给我,我搞了满头大汗
 柴静:是因为在监狱里面没有这个。
  张高平:监狱里就一个钮扣的,一扭就行了。我来的时候跟大家聚在一起吃饭,我感觉都,都不适应,我在劳改队,蹲在那里吃饭吃习惯了,劳改犯蹲在边上呼啦呼啦的,跟大家敬杯什么的,真的都不习惯的,不习惯的地方多着呢。
  解说:村里人跟我说,如果没有这个事,张高平很可能是村里的首富,在采访时我们问起,他说他不敢说富,但至少他应该跟的上大家,别人家造了三层楼四层楼,他也应该造得起来。
  纪实:(上坟)妈妈 你放心 我们家以后会好起来的
  字幕 2013年3月张氏叔侄到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纪实:
  张高平问工作人员:我在(监狱)里面听说,现在的户口本里面会有以前的档案的犯罪记录?
  工作人员:没有的,没有的。进来照张相吧。
(叔侄俩拍户口照)
  张高平对张辉说:把腰杆挺直了!
 
http://news.sina.com.cn/c/2013-04-08/125026761774.shtml


SUNNE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官员只是对上级负责,老百姓才不是他们的工作重点。节目中那个浙江公检法的女发言人态度就十分强势,根本不承认办案人是想当然办案,而认为叔侄二人认罪事出有因。难道当时的办案人就不应该因为这种陷害罪被判监禁几年吗?中国的法制还是有待于继续改善。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做错了事死不承认。各行各业都一样,最后看谁强了,谁强谁赢。这两叔侄也全靠有新疆检察官张飚这亲戚。
东四刘石匠 发表评论于
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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