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快乐的童年,胜过一万张100分考卷》之后,遭到了海外大多数华人网民的批评(包括太多的“人身攻击”),其中有人认为笔者不懂得什么是快乐,更有人认为笔者这样愤世嫉俗,显然不可能懂得什么是快乐。
这个反应并不奇怪。从我平时的观察来看,很多人(尤其很多中国人)并不清楚“快乐”(happy)和“同情”(compassion)的内在实质。你要对儿童虐待感到义愤填膺,很多人会劝你说“消消气”,还说你不懂的快乐。在这些人眼里,似乎,人的快乐与悲哀,完全是根据自身的遭遇而定,为他人的不幸感到悲哀的人,一定是不懂得快乐的。殊不知对人间不幸的无动于衷,那不叫“快乐”,而叫“麻木”,叫没有同情心。这样的心态和个人的快乐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而那些对扼杀生命的观念,行为甚至文化意识的感到愤慨的人,恰恰是因为他们懂得珍惜生命,而也只有珍惜生命的人,才可能真正享受生命的快乐和喜悦(joy)。
在网上“讨论”的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一个网友提到一段录像,叫“餐馆顾客直面‘虎妈’”(What Would You Do? Diners Confront Tiger Mon)。这个录像是在纽约的几家餐馆所拍下的情景。录像中出现的是“虎妈”在餐桌上逼她的女儿做功课,并对女儿的A-分数大为不满,招致邻桌的美国人的谴责(注:虎妈和女儿皆为演员扮演,邻桌的顾客皆为真实的餐馆顾客)。任何一个有客观观察能力的人都能从这段录像中看出中美的文化差异,都可以看出太多的普通美国人对儿童虐待的愤概(大约他们都和我一样不懂得“快乐”),对“推妈”“推爸”的不满,并且对由此产生的大量的亚洲“天才儿童”的不屑,以及对儿童(无论其肤色)的爱。然而这段录像在讨论中完全被忽略了。可见大多数人对现实的观察是各取所需,对和自己观念相反的,对自己的“信仰”“不利”的现象都更愿意采取回避态度。
我的另外两篇文章《庆文-写在六一的记忆》和《大象人生平记》得到的反应相对冷淡。对这一点我也不吃惊,因为我深切地感到在中国人中,真正具备同情心的人不多。此话绝非是说我们中国人都生来缺乏同情心。我个人对这个现象的理解是,大家都忙于生存和竞争,争做“人上人”,自然没有时间来关心别人的苦难,久而久之,人就变得麻木起来(其实做“人上人”绝非人生幸福的唯一保证,尤其在西方社会)。非但如此,我还发现有些中国人在他人的不幸中产生的,不是同情,而是沾沾自喜。这恰恰说明了这些人平时活得不幸,需要在别人的不幸中才能感到一点平衡,得到一点可怜的“快乐”。这样的心态,实在是太阴暗。
说到底,我当然不认为这是人种问题,肤色问题,而是文化问题。人的智能天生的成分很大,但人的道德行为,和后天培养的关系更大,因为人如何待人,往往源于他们如何被对待(能超越自己的经验的人是少数)。看着那么多新生儿的笑脸,怎么可能想象他们会成长成如此缺乏快乐,爱心和同情心的成人?这个现象如不是因为后天的培养,还能是因为什么?(参见《文化的影响与进化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