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爱我 《十一》

也许上帝知道我喜欢写故事,于是就将许多故事发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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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来到的时候,我们接了一个外地的工程,在W县,离D市坐飞机要半个多小时。我们去那里装修一个商场,是一个挺大的工程,我们要在那里呆一两个月,这就意味着热恋中的峰和我要短暂的分开一段时间,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分别。
 

走的前一天晚上,峰在我们研究所附近的一家餐馆给我践行,临别的时候峰掏出一叠钞票抽了一张百元大钞递给我说:“小县城那边条件差,这个钱你拿去改善生活。”
 

我是那种很清高的人,我觉得铜臭味会玷污我们的感情,就立刻把钱还给他,还义正言辞地说:“我和你好不是图你的钱,请你以后不要再给我钱花。”
 

我那时候每月正工资不到一百块,再加一点奖金补贴什么的,也就最多两百元,我不知道峰赚多少钱,从来没问过他,酒吧生意很好,每天晚上都高朋满座,卖的酒水都很贵,不是一般的工薪阶层能消费得起的,可我对他的生意从来都不感兴趣,想都没想过要过问一下,我只知道峰有能力买他喜欢的任何东西,不用考虑钱,如果朋友们一起吃饭或者去那里玩,峰似乎就是自动付款机,从来不会有人去抢单,这似乎都约定成俗,成了自然。
 

我其实是个假清高,其实很希望峰坚持硬要塞给我,我就祥装实在推不掉的情况下才盛情难却地收下,可恨的是峰眼露无比钦佩与敬仰的目光,像看到一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女神般,面带愧色,小心翼翼地把钱收了回去,好像生怕伤害我一样。在今后的交往中,峰再也没有给过我钱用,但他会买东西送我,所以想要钱的女孩就千万不能假清高。:)
 

峰现在一定想不到,曾今他心目中不食人间烟火的超凡脱俗的女神,现在也和市井女人没有什么两样了,去朋友家玩,到了人家门口要拿出手机查查zillow.com朋友的房子值多少钱,教育女儿也是要找个有钱人家的男孩,总之已经俗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在W县的日子,我每天都会给峰写封信,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干,写情书也是我最拿手的事,我每天都儿女情长卿卿我我地应该给他写的很肉麻吧,我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当时写了些什么,有时候还写两封,上午写一封,晚上还要写一封。峰偶尔回我信,有时打个电话给我。
 

那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一共给峰写了几十封信,今后的岁月中哪怕是后来我离开他以后,我听说他都一直把那些信保存在他的卧室的床头柜里。那时真的写太多信了,以至于20多年后的今天我都还记得酒吧的地址,不过那条街现在在D市已经荡然无存了。
 

现在的我再回头看和峰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从来没有贪图过他的钱,他的地位,没有在乎过他的长相身材,唯一吸引我让我痴迷的,就是他这个人,对峰的那段没参任何杂念的感情,是一个少女最纯洁的情怀。


野猫 发表评论于
抄也罢,不抄也罢,没有激情就没有情书
紫蝴蝶2013 发表评论于
LOL,其实就是将像徐志摩,三毛等人的书东抄一段,西摘一行组合在一起。:)
-眉子- 发表评论于
顶"写情书也是我最拿手的事",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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