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网友《从另一角度看如山的买物业与经纪的应用贴》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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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网友ysn2000对我《买物业与经纪的运用》一贴的质疑。因为这不又给了我一次上网BS的机会吗?哈哈哈。

 

ysn2000的原贴和部分网友跟帖都附下面。遗憾的是,从ysn2000与跟贴中,只看到巧mm的一句话是对的,其它都是“文不对题”。哪一句话?“楼主观点只能说明缺乏经验。stick around kiddo, you will learn a lot. 

 

我从来不打算为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和行规的黑暗去辩解,只想说明一样事实,质疑者没有这个经验也没有房产交易中多一种情况的设想。

 

我原贴中没有说那位经纪是Listing经纪,所以不存在不为卖家最大利益着想的问题。他的角色是,他找到(我不去考究他怎么找到的)好deal,谁想买谁就付他Commission。进入合同,他就是买家的Buyer agent。当然既不是Listing agent,也不是dual agent

 

哪个州法律规定卖家在没有代理经纪的情况下,不能买卖、 buyer agent不能收Commission? 哪个州规定交易的Commission只能是卖家出而不能买家出的吗?哪一个州的法律规定经纪Commission的上限的吗?起码本州没有。从交易程序和法律角度,这个交易合理也合法。

 

“买卖是一场零和游戏,一方拿到好deal,就意味另一方受损”,我非常赞同。要不然,我如何能解析我买到Good deals呢?但是另一方面,说它合理,就是买卖遵守了法律规定与程序,也是买卖双方你情我愿。

 

质疑者误解我这个案例的关键点是:只想到Listing agent帮卖家卖房子的一种状况。而我这个案例的事实是没有Listing agent,没有 dual agent,只有buyer agent。排除了这个错误前提,其它质疑、道德指责都不攻自破了吧。

 

欢迎讨论与质疑。谢谢诸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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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角度看如山的买物业与经纪的应用贴》

来源:    

如山的帖作为一个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好帖。但此帖也反映了一些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和行规的黑暗。

作为agent, 在收取commission 后,按职业道德,他应该为他所代表的人的最大利益着想。接受如山更多的commission而把deal给如山,在我看来和受贿差不多。

如山,你买房时喜欢这样的经纪。但你卖房时敢用这样的经纪吗?买卖是一场零和游戏,一方拿到好deal,就意味另一方受损。agent 的规则本来是让买卖更公平些。但现实情况让人较失望。这也是agent 行业人员在大众人群中信誉不是很高的一个因素吧!

现象比较类似的是股票市场中hedge fundexpert research network. Research 的名义掩盖inside trading的实质。如果你是普通投资者,有何感触?

当然了,我等小地主,无法改变这一行业。只能隨波逐流,照如山给的经验去做。谢谢如山原帖!

 

人性使然

来源:    06:44:55

天下乌鸦一般黑。

 

楼主很偏颇,房地产生意很复杂,具体反映在房源很复杂。比如estate, divorce, short sale,

来源:    

破产,银行屋,拍卖屋,这些都不是零和。你如果能有好的agent能给你提高信息,盈利的可能远比commission 高。 楼主观点只能说明缺乏经验。stick around kiddo, you will learn a lot. 

 

在加州,如山的做法是否违法,前提是

来源:    

这个要6% commission的是否listing agent? 如果是,不违反california real estate law的前提是,

1) disclose dual agency to seller

and

2) commission seller 给,listing agent 必须disclose negotiability of commission to seller. 

 

 

本人原贴:

买物业与经纪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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