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狂草《古诗四帖》原帖 真迹 全部 大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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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草书《古诗四帖》:是否为张旭所作,尚有争议,但它是张旭笔法系统中一件重要的作品。
它大部分线条不强调提按,而重视粗细均匀的线条中使转与速度的变化。中侧锋并用,
笔锋常落在线条端部的一侧,但立即转为中锋;同时流畅中又往往生出圭角,如“年”、“别”等字,
有不可端倪之感。左右部分衔接时,有时用粗重的线条。这一点在颜真卿《刘中使帖》中“期”、“将”的
笔触也可看到,通过此点能看到颜、张的关系。

 

 

原文 全文


庾信的《步虚词》
东明九芝盖,北烛五云车。 
飘飖入倒景,出没上烟霞。 
春泉下玉溜,青鸟向金华。 
汉帝看桃核,齐侯问棘(原诗为枣)花。 
应逐上元酒,同来访蔡家。


庾信的《步虚词》
北阙临丹水,南宫生绛云。 
龙泥印玉简(原诗为策),大火练真文。 
上元风雨散,中天哥(原诗为歌)吹分。 
虚(原诗为灵)驾千寻上,空香万里闻。 

谢灵运王子晋赞 
淑质非不丽,难之以万年。 
储宫非不贵,岂若上登天。 
王子复清旷,区中实哗嚣。 
喧既见浮丘公,与尔共纷翻(翻)。

岩下一老公  四五少年赞 
衡山采药人,路迷粮亦绝。 
过息岩下坐,正见相对说。 
一老四五少,仙隐不别可? 




《古诗四帖》辽宁省博物馆藏,墨迹本,五色笺,凡四十行,一百八十八字。
传为张旭狂草之作,极为珍贵。其内容,前两首是庾信的《步虚词》,
后两首是南朝谢灵运的《王子晋赞》和《四五少年赞》(疑为伪托)。
通篇笔画丰满,绝无纤弱浮滑之笔。行文跌宕起伏,动静交错,满纸如云烟缭绕,
实乃草书颠峰之篇。今人郭子绪云:“
《古诗四帖》,可以说是张旭全部生命的结晶,
是天才美和自然美的典型,民族艺术的精华,永恒美的象征。”
 











唐朝狂草书法作品《古诗四帖》,据明朝董其昌鉴定为张旭所书,后人大都采其说。这件墨迹可谓国之瑰宝,现藏辽宁省博物馆。很多人对它作了释文即辨认。张旭所书的字是辨认出了,但对张旭写的与流传的“原诗”有些不同,却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尤其是两首标为谢灵运所作的诗,张旭书写的有两句不通。我通过对这幅作品的分析,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张旭此帖书写的四首诗,第一、第二首是南朝梁代庾信的《步虚词》:“东明九芝盖,北烛五云车。飘摇入倒景,出没上烟霞。春泉下玉霤,青鸟向金华。汉帝看桃核,齐侯问棘花。应逐上元酒,同来访蔡家。”“北阙临丹水,南宫生绛云。龙泥印玉简,大火炼真文。上元风雨散,中天哥吹分。虚驾千寻上,空香万里闻。”“步虚”就是在天空行即后来的“游仙诗”,写的是在“天上”见到的情景,充满道教的幻想。张旭写的与流传下来的庾信的诗(可称“流传版”),有四个字不同。第一首第八句的“棘”,流传版为“枣”。我认为原诗应是“枣”,因为此诗用的是汉武帝见西王母的神话典故,张旭写成“棘”是错了。第二首第一句中“丹水”流传版诗作“玄水”。有人认为这是书写者为“避宋讳”而写成“丹”的,因此否定这件墨宝为张旭的作品。我查了宋朝帝后名讳及谥法,并无要讳“丹”字的,“避宋讳”之说并无根据。唐朝倒是有一个可确定为张旭所书的旁证:早于张旭的王勃所作的《滕王阁序》中就有“飞阁流丹,下临无地”之句。“飞阁流丹”就是翼然若飞的红色楼阁,映在水中,使河水成了流动的红色。相反,如用“玄”字就不恰当了。这正可证明张旭所书符合实际景象,应是原诗。第三句“简”字,流传版诗为“策”。我认为张旭所书“简”是对的。“玉简”即“玉版”,是道教神仙常用的文书称谓,与下句的“真文”相对仗。而“策”多用于世俗,未见道教有“玉策”之说。第六句“哥”字,流传版为“歌”。很显然应是“歌”字,是张旭写错了。第七句“虚驾千寻上”的“虚”字,流传版为“灵”字。从与下句“空香万里闻”的对仗来说,“虚”字显然更合适,同时也与《步虚词》的“步虚”有了照应。因此张旭写“虚”是对的。诗歌发展到南北朝,虽然还未出现成熟的律诗,但对仗、声律已很讲究了。像庾信这样著名的政治家和大诗人,作诗更是不会马虎的。

 

第三首诗,张旭写有标题:《谢灵运<王子晋>》:“淑质非不丽,难之以万年。储宫非不贵,岂若上登天。王子复清旷,区中实嘩嚣喧。既见浮丘公,与尔共纷翻。”王子晋即王子乔,是道教传说中有名的一个成仙的人物。据说他是东周周灵王的太子,好吹笙,能作凤鸣。他在伊水洛河之间遇到道士浮丘生(即此诗中的“浮丘公”),被浮丘生接到嵩山上,修炼了二十年,两人一起成仙升天。这首诗说的就是此事。张旭书写的这首五言诗中有一个明显的问题,那就是第六句是六个字,多了一个字,破坏了全诗的格律。中国的诗歌到了魏晋南北朝,不论是民歌还是文人创作,五个字一句的五言诗成了主要体裁,而且不杂入其他句式,很严格,唐朝盛行的五言律诗,南北朝时已呼之欲出。特别像谢灵运这样的大诗人,不可能写出这种“破体”的诗,闹那么大笑话的。那么,张旭书写的五言诗中出现了六字句这个现象怎么看呢?在后人缉的谢灵运诗集中无此诗,无法对校。今人试图通过断句从文义上去“圆”这个破缺。如有一种断句法作“区中实嘩嚣,喧既见,浮丘公”,这样一来更不通了。还有一种作“区中实嘩嚣,喧既见浮丘公”。这两种断句的共同之处是第六句都以“嚣”字作结,与前面的“年”、“天”和后面的“翻”字不押韵了,而且都破坏了全诗的格律,因此都不对,也都不通。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认为是张旭在书写时出了错,多写了一个“譁”字。原诗(不管它是否谢灵运所作)第六、第七句应该是‘区中实嚣喧。既见浮丘公’,这样一来,全诗都是五言,二、四、六、八句也都押韵了。为什么多写的是“譁”字而不是“嚣”字?因为“譁”专指声音,而“嚣”不光是指声音,是泛指喧闹,显然“譁”字不恰当,是多写的。

 

第四首诗《巗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讃》没有标明作者是谁,董其昌也定为谢灵运所作:“衡山采药人,路迷粮亦绝。過息巖下坐,正见相对说。一老四五少,仙隐不别可。其书非世教,其人必贤哲。”谢诗后人缉本中也无此首。这首诗的问题出在第六句。全诗押的是入声韵,第六句必须押韵。但是此诗第六句的“可”不是入声韵,不押韵。这是个大忌。不仅如此,“仙隐不别可”的意思也不通。这是个“硬伤”。谢灵运不可能犯此大忌,别的人能写出这样的诗就也不会犯此大忌。怎么会出这样的错呢?我认为很简单,是张旭书写时出的错,他先写了“别”字,再写“可”字。原诗此句应为“仙隐不可别”。“别”字是入声,与前面的“绝”、“说”和后面的“哲”押韵,全句意思也通顺了。特别要指出的是,从此帖的墨迹看,“可”字的右上方标有一钩,很明显是张旭表示他把“可别”两个字的次序写颠倒了。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钩一直没有注意,没有理解它所表示的意思。

 

总起来说,张旭的这幅草书共写错了四处。这幅草书是张旭流传至今的唯一墨迹。张旭这几个写错之处和几个与流传版的不同之处,丝毫不影响他书法的崇高地位和艺术价值。不仅如此,它们还向后人提供了一些有益的信息。古代文学作品在流传过程中发生差错,以讹传讹,甚至以讹为真,形成不同“版本”的情况,是常见的。最著名的例子是唐朝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有一个版本作“黄沙远上白云间”。原诗应当是“黄沙远上白云间”。后人把“黄沙”改成“黄河”,以讹传讹、以讹为真地流传下来了。庾信和谢灵运的诗也有可能如此。而庾信的《步虚词》中,张旭写作“玉简”、“虚驾”,就可以订正流传版的“玉策”和“灵驾”之误。至于张旭把“歌”写成“哥”以及谢灵运诗中写错的两处,则也可印证历史上记载的张旭写草书时恣肆、狂放的状态。杜甫著名的诗作《饮中八仙歌》中说:“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这种状态下发生差错,是符合情理的。




(素材来自网搜)



 

 

【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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