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风云 第四十五章 回家(一)

以文会友,笑谈古今,坐而论道,怡情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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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辰辞别了蔡佑、宇文导等人,又对着辒车行了一礼,方才翻身上马,飞马急驰追赶大队去了。只慌得辒车周围服侍的婢女、苍头纷纷伏拜于地,不敢仰视。宇文迦罗闻听,不便出面,就在车中面对李辰离去的方向敛衽而礼。直到马蹄声远不可闻了,方才起身。那小婢女一面扶起迦罗,一面轻声道,
“恭喜小娘,这李郎君虽然诺大名头,却是个识情知礼的君子。日后定能与小娘相敬如宾!”
迦罗满心都已经被巨大的幸福感和失落感填塞的满满当当,那里还说得出话来。只是双手紧紧抱着李辰送的弓不放,眼泪不由自主地就流了下来。


随着天气的好转,气温不断升高,积雪开始开始融化。道路便的得泥泞难行 ,由于队伍中还多了粮车,行军的速度大受限制。好在这次不像来时军情似火,大家可以慢慢走。有贺兰两兄弟这样的军中宿将在,李辰根本不用为行军的琐事操心,一切都已经被他们打理的井井有条。没有了心理压力的李辰也终于有了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
通过这次参加小关之战,李辰意识到骑兵在古代战争中的巨大作用。
“骑兵的最大优势在于它的机动性,所以最能发挥其作战效能的作战方式应该是大范围机动迂回奔袭。这次小关之战就是明证,宇文黑獭利用骑兵的机动优势五日内长途奔袭窦泰,出其不意,从而取得重大战果,直接决定了这场战事的胜败。”李辰对贺兰兄弟说道,“所以今后骑兵的建设,要作为重中之重来进行。”
贺兰兄弟对此完全赞同,他们本身都是骑将出身,对具装甲骑更是有无法抑制的狂热。
李辰道,“我们的骑兵,应该以轻装骑兵为主,这样可以充分发其机动性的优势。”
贺兰兄弟对此不能苟同,提出具装甲骑在破阵时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李辰耐心解释道,“具装甲骑的全身装具加兵器,不怕有七八十斤,甚至上百斤。所以一名骑兵至少要配两匹战马,这样才能在战时保持马力。还要有一匹驮马在行军时驮装具,此外至少每人还需要一名侍从帮助穿戴、整理甲具,这名侍从还得有一匹马。这样算下来,一个具装甲骑至少要有四匹马,一个战兵,一个辅 兵两个人,更不要说平常的养护、训练,这实在是太昂贵了。我们兰州穷啊,哪里能装备得起?”
贺兰兄弟知道李辰说的都是实情,都一时语塞。
李辰又道,“说到破阵,如果步兵训练得当,阵型紧密,甲骑很难突破。如果再加上堑壕。陷坑等辅助防御设施,更是如此。即便能够取得突破,也必将付出惨重代价。用如此昂贵的装备,冒如此巨大的损失,去进行原本可以用简单的兵器就可以完成的任务,此为不智!”
贺兰兄弟一时间不禁目瞪口呆,他们从来都是这样打仗的,今天不想却被李辰称为不智。
李辰心想,“等老子发明了火药,造出大炮,任你什么坚城密阵,一通大炮乱轰,也铁定完蛋。用昂贵的骑兵冲阵,那是脑子坏了的人才干的事。”李辰心目中最理想的战术,还是拿破仑的三板斧,先用大炮轰开敌阵,然后骑兵冲锋绞杀人员,最后步兵平推扫荡战场。
“所以,我们的骑兵应该以有一定防护能力的轻骑兵为主。”李辰最后总结道。
“如果我们的轻骑兵遇到敌人的重骑军团怎么办?”贺兰盛不无担忧地问。
南北朝是重装骑兵的天下,特别是东魏、北齐继承了六镇鲜卑的精华,拥有具装甲骑数万。轻骑兵是显然无法面对这样的重装骑兵集团。
“重骑的威力在于冲锋时的冲击力,所以轻骑兵首先要避免与重骑正面对抗,应该利用轻骑兵机动性的优势,实行大范围穿插机动,诱使重骑进行追击,拉开重骑的队列,消耗他们的马力,然后绕到重骑的侧翼进行骚扰和攻击,等重骑陷入混乱,开始撤退……”说到这里,李辰紧握右拳狠狠一挥。
“须弥,你是骑兵指挥,具体的战术你可以仔细思量一番。我们还有时间,可以先将骑兵建起来。”贺兰盛领命称诺,只是神情还是有些半信半疑。
李辰对此却毫不担心,在历史上,轻装的蒙古骑兵们曾把身披钢铁堡垒般重甲的欧洲骑士们杀得一败涂地,血流成河。蒙古骑兵横扫整个欧亚大陆,前锋直抵维也纳城下,如果不是恰好蒙哥大汗南征宋朝时殒于钓鱼城下,蒙古人闻讯回师,整个世界史都将被改写。所以李辰对轻骑兵能战胜重骑充满信心。李辰并不是优秀的战术指挥官,但他穿越所带来的跨越千年的见识和经验,也是世人所无法比拟的。
一路之上,李辰除了和众将讨论军事问题,也在很多时候思考着华部的将来。从当初大家被逼无奈,自立华部起,时间过去了短短一年,可形势却有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华部从开始时的百十人,据守桃花坞那个小小的村寨,发展到人口超过五千,据有金城、安宁两城,号称一州。李辰更是从一介平民变成了西魏朝中三品大员。可在这急速发展之下,也蕴藏着诸多的隐忧。
现在的华部虽然有了院会,但是绝大多数时候还是李辰一言决之。院会的地位、职权、构成、运作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明确,所以更象是一个摆设,权力还是集中在李辰这个部落首领身上。这固然和最近的灾难有关。在大灾面前,只有首领具有无可置辩的权力,才能作出一系列艰难的决断,领导所有的人平安渡过灾难。其次,现在毕竟是一千多年以前,人们的下意识地还是服从首领或君主,并不懂得行使自己的权利。最后,李辰自己对这一切也没有一个 成熟的构想,只能边摸索,边前进。
李辰清醒地认识到,现在华部的一切几乎全部维系在自己一个人的身上,如果自己现在不在了,譬如在这次大战中意外阵亡了,那么华部将立刻分崩离析,不复存在!李辰内心并没有期望和享受这种至高权力所带来的快意,相反,他感到极大的压力和不安。他希望能建立起一种 制度,不管他是否在位,他周围的人,如裴萱、花贵、妞妞、花娘子、贺兰兄弟、蒋宏、李由等仍旧能过上平安的日子。华部内仍能够人人平等、无有高下贵贱。人人可以吃饱穿暖,人人有屋 可住,孩童们人人可以上学读书,老人们人人得以养老送终。
李辰也从来都坚定地认为,所有的权力都应该受到制衡,没有制衡的权力最终一定是所有人的灾难。也许李辰自己不会滥用这种权力,但是谁能保证李辰的继任者不会滥用这种权力呢?这也是为什么李辰从来都没有动过去投高欢的念头,因为李辰知道高欢虽然是个做事有底线的枭雄,而且待下宽厚,但是高欢的继任者,他的子孙们却一个个都是人渣中的极品,不,简直就是人渣中的战斗机。本来东魏、北齐在实力上占绝对优势,却楞被他们折腾得才几十年就亡了国。李辰还没有傻到会将自己的命运去交给这群以不断突破人渣下限为乐趣的家伙手里。
当然,也必须为权力在制衡与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现在毕竟是三国分立的特殊时期,任谁都经不起内耗。
“任重而道远啊!”远望千里陇原山川壮丽,气象雄浑,李辰在心中感慨道。

自从上路以来,李辰心中始终有种怪怪的感觉,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但他却似乎下意识地去避开这种感觉。他有意让自己很忙,除了行军以外,还不时找贺兰兄弟聊一聊自己对这次战斗的体会,以及行军打仗的要领。要么就不断地思考着将来的局势,思考着华部的建设。但是,随着距兰州越来越近,他的这种不安也越来越强烈。直到有一天,那个白色的倩影钻进了他的梦里,向他哭道,“你杀了我的父亲呵……”

李辰猛然从梦中惊醒,才发觉全身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他明白,自己终究无法逃避这个问题了。一时间,李辰脑海里似乎又出现了那张略带娇羞,却又神色决绝的娇美容颜,

“若真有那不忍言之事,葳蕤必随都督于地下!”
裴萱,是你让我如此不安么?李辰仰望璀璨星河,无声地询问道。
李辰很难描述自己对裴萱的感情,首先李辰肯定是喜欢她的。裴萱不但容貌出众,更难得的是才学过人,文章典故,信手拈来,成为李辰在这个世上最得力的助手。谁会不喜欢一个知性的美女每日在身边陪伴呢?加上灾难降临以来,俩人相互鼓励扶持,似乎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裴萱每日诵经,李辰在旁默默陪伴,已经成了他们最大的精神慰寄。但是他们之间又似乎是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的。首先是巨大的门第差距,不要说裴萱陇西李氏长房嫡出千金的身份,就算她用母姓,那也是当世一等的门第。这样的家世,嫁皇子为正妃都够了。而李辰只是个来路不明的庶民。而横在俩人之间比门第更大的障碍,是裴萱的父亲李乾因李辰而死。就像裴萱所言,这是不共戴天之仇啊!
李辰两世为人,结婚又离婚。怎么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所以,他对裴萱喜欢、敬重又满心愧疚的同时,却始终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不愿逾雷池一步。可事情在李辰出征之前似乎突然有了转机。当一切真相大白,当俩人可能面临生死离别的时候,感情的闸门似乎再也无法阻挡住汹涌而至的情感。李辰告诉裴萱,他得胜归来后,会亲自向裴萱的母亲请罪。他没有说出口的话是,如果老夫人能够原谅他,他将终生以母侍之。而裴萱这个原本礼教严格,生于高门的才女,更是斩钉截铁地表明了自己的心迹。
按照两人原来的设想,如果一切顺利,李辰回来后能够取得裴萱母亲的谅解。之后再花些水磨功夫,慢慢让华部众人接受裴萱。李辰已是三品,年纪又青,过几年升一品也不是没可能,反正现在不愁没仗打,有的是立功机会。到那时门第之事,或也有回旋的余地。这样一来,一切都将水到渠成。
可是,世事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李辰此行到最后,却被宇文家提亲。李辰现在还没有能力和宇文泰这个庞然大物相抗衡,只能接受。
李辰无法假装自己和裴萱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虽然他们所有的,也只不过是一句隐晦的言语。可李辰知道,那是这个高门才女最真心的承诺。他难以想像裴萱得知此事后的情景。
“她终于肯原谅自己,而我却又背弃了她。” 李辰真是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却面对裴萱那双秀美而又满含哀怨的眼睛。他只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冷酷无情,面目丑陋。
“我杀了他父亲,这次又亲手杀死了她的心。”李辰哀伤地自责道。
李辰心如乱麻,不知该如何是好。让裴萱作妾?李辰根本不考虑这种可能性,从门第上说,士族高门的嫡女给你作妾根本不可能。李辰已经因杀了李乾得罪了整个士族,现在再要让陇西李氏的嫡女给你当妾,那简直是对全体士族高门的极大侮辱,他们非全部联合起来将李辰撕成碎片不可。况且,就裴萱那个高傲的性子,你让她当妾,那简直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
李辰始终理不出一个头绪。

这日,大军终于攀上皋兰山峰顶。众人驻足远远望去,只见天边一道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照射在宽阔的黄河谷地上。如玉带般蜿蜒流淌的大河水平如镜,河面金光闪耀。一座雄城傲然矗立在大河之滨。大河就如同为它穿上了迎风飞舞的腰带,腰带的两头向无尽的天边婉转地飘散开来。金色的阳光犹如为整座城披上了金甲,使它名副其实地变成了一座黄金之城。

“金城!那是金城!我们回家了!”全体华部军无不欢呼雀跃。


 


 


书香满室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挺有兴趣,赶紧动笔吧,权当练手。
任我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书香满室' 的评论 :

谢谢。

我的写作水平我知道,烂的自己都受不了。当年写情书都还要抄范文。所以,多半不会写小说。

如果要写,我倒是很想写中欧小国的历史渊源,象捷克、波兰、匈牙利等等。欧洲大国的历史条理相对清楚,不过这些小国,一般都不太引入注意。当然小P国,无非被人打来打去,里面都是心酸和屈辱。记得以前看过苏格兰的历史,每次牛X哄哄的时候,就被英格兰一棍子打倒,看着都着急。
书香满室 发表评论于
看来兄弟已经在穿越的道路上更上层楼了,恭喜。不过写也罢,看也罢,都是图个乐子,千万不能影响自己的生活。
就像前言里说的,我是因为自己最爱的两部穿越小说"北唐"和"陌上行"不是太监就是断更,所以一怒之下自己开始写。开始是无知者无畏,动了笔才知道这玩意不好整。但已经上了贼船,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中国的历史往往记载得太过简单,读起来也太枯燥。所以这给了穿越小说很大空间。我试图用穿越者的眼睛来揭示一段生动的,富有色彩的历史。通过人物的活动来发掘历史的细节,探索历史人物的内心世界。所有我不想改变历史的主要脉络,穿越者只是个旁观者而非改变者的形象。
杨广和李渊,请容我先卖个关子吧。
如果是等更等到发急,这往往是自己开始创作的前兆,我拭目以待兄之大作。
任我吟 发表评论于
又看到更新了!赞!

以前根本不看穿越题材的小说,觉得是个yy而已。刚出国的时候因为有个华人朋友叫lancaster,问他才知道这个名字来自亚瑟王的圆桌骑士, 好像很牛x很牛x的样子。我一点都不知道,显得好土好不融入土著社会。找资料科普的时候,结果莫名其妙看了马克吐温的美国佬在亚瑟王的小说,印象一般。穿越小说兴起的时候,听说奉老马的为鼻祖,印象就更不好了。

开始看了这个连载,就直接忽视。到30多级的时候,一次手贱点了进来。因为不久前刚看了“五千年演义:南北朝始末”,对这段的历史人物有点印象,忍不住就一口气看完了。然后就抽空就刷新追看更新。

等待期间,熬不住去下了评价很高的“葬明”,一开始就收不住,看了十几天,刚才终于看完了,耽误了多少工作上的事情。

看到这里,对比“葬明”的结局,我开始担心未来的大明星杨广和李渊同学还有没有机会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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