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5, 有两个方面让人越想越觉得不寒而栗。
第一,它具有颠覆整个价值体系的潜力。
通过竞争来促进全面进步,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核心价值之一。如果看到他人所取得的成绩,就通过改变法理的途径,或改变游戏规则的方式来据为己有,尽管可能会通过公投,但它是违背基本公理和普世价值的。打个比方,盖茨拥有大笔财富,如果西雅图有一位市议员提出一个动议:把比尔盖茨的财产平均分配给居住在西雅图的每个人,将会如何?凡有良知的,即便是穷人也不会赞成的。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不少人可能想到自己可以分来那么多钱,会投赞成票。如果真的搞公投,说不定就通过了呢。如此一来,岂不天下大乱?谁都不用劳动了。
亚裔孩子们学业优秀,是多年坚持努力的结果。不能看到他们升学率高,眼红,就以民主选举的方式,或多数人同意的方式来通过一条新法律,或通过修改法律来夺取他们努力的成果。
第二,重新引入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是已经被人类唾弃的价值观。议员们不能以自己族裔的利益至上,重回种族歧视的时代。如果升学要以族裔配额来定,那么其他的一切呢?联邦政府,地方政府雇员,是否都要按族裔比例来定呢?国际奥运会运动员也按种族来选拔吗?如此一来,联邦和地方的税收是否也该按照种族摊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