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

喜欢玩儿,喜欢闹,喜欢足球,喜欢饭; 喝酒可以,不可以失态; 泡妞可以,不可以太坏!
打印 被阅读次数

酒醉半酣观海潮,夕照帆影随波摇。

生在海边,长在海边,让我从小时候起就对海边,有种说不出的情感。喜欢在无人的海边,听潮起潮落,看广阔无垠。那时不需要说话,只倾心地听,就能慢慢的融入那海天一色。不过,我喜欢海边,不单是因为她的宽广宁静,还因为那些曾经在海边发生的,注定要一直伴着我的故事。

很小的时候,家里有个耙子,非常类似八戒的九齿钢耙,所不同的是拐脖的地方有个铁丝编的网子。每当七月初一、十五海水落大潮,就是它大显神通的时候了。俗话说,都是月亮惹的祸,每逢初一十五,海水一退就是几百米。落潮都是半夜的时光开始,而农历七月正值夏天,不会太冷,所以就成了一家大小赶海的最佳日子。

对于我这个懒虫来说,真正去赶海都是踌躇满志了几年以后的事了。第一次去的时候,似乎我还不会骑车,记忆中是坐在老爸的车子后座,紧紧抓着八戒耙子,在朦胧的月色中,揉着朦胧的双眼去赶海。而到了海边,原本是海水的地方,都变成了手电筒和晃动人影的天下。被海风一吹,我的眼睛一下子就睁大了,踩着湿软的沙子一路小跑就进到了‘海的’深处。

找对了地方,每一耙子下去,再拖着走个一两米,包有很好的收获,白蛤,黄蛤,花蛤,应有尽有。(大鱼小鱼虾米,一个没有,看来还是常锻炼才不会被海水落下:)。)干不了太多的体力活,我就拎着个小袋子,跟在后边捡剩落。偶尔见被惊起的螃蟹,我也就跟着直窜,七扭八歪,直到巴掌大的螃蟹被我踩到脚下,冲我张牙舞爪的时候,我再小心的捏住它的脊背和肚脐,扔到我的袋子里。最是让人兴奋的是发现海星了,那就像在煤矿里挖到金子。通常是发现后一声惊呼,四周的半大孩子就都跑过来,围住那个幸运儿,羡慕的看看,摸摸,再咬咬嘴唇,暗下决心,等下也要捡块金子。

慢慢的天际泛白,远处地平线也隐约能看到一际白线,就是该向回走的时候了。这个时候,借着微弱的亮光,离岸边不远的岩石就成了大家的主攻对象。上边的海蛎子用螺丝刀找准地方,一撬就是一个。当然了,这技术活也不是我干的,我只管负责去吃。新鲜刚下石的海蛎子,汁多肥美,要多鲜有多鲜,一口下去,还带着海的咸腥和隐隐的甜,绝对的不亦乐乎。自从离开那片海,再次吃到如此鲜美的一次是澳洲的黄金海岸了,可那也是摆在了盘子里,缺了那股海味儿了。

等到海蛎子汁足,海蛎子肉饱的时候,天色已经半白,海水也到了离岸十几米的地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集中在岸边,为捡到一个随波伸开触须的海菊花,一个小小的寄居蟹,甚或是一个五彩的贝壳而欢呼。贪心不足的我,当然也不甘落后,嘻闹着加入人群。用手挖开每一个沙洞,翻开每一块石头,藕然再有发现,同样是雀跃不已。直到太阳高起,撅着的屁股都被晒热了,被警告说,“再不走螃蟹就臭了”, 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那个时候快乐似乎很耐用,随手而得的快乐可以让人兴奋上不少些时候。于少不更事有关?于海有关?现在都不得而知了。



《未完待续》
下集预告 : 海边的糗事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