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恶质房产管理公司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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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写此跟大家交流一下, 迟迟未能, 搬家一年之, 没完全忘, 写下来。


一下房子的背景: , 20年出。房里共有五出租, 居住面80平米左右,

委托中介公司管理, 所以自始自没有和房直接打交道。

前年我去看房子的, 内部正在全面装修, 所以住去的候里面是全新的, 条件可以。

入住除交了礼金和中介各一个月, 交了押金一个月。当房子的中介公司告,

搬出扫费差不多要8万日元(按每平米1千日元算), 所以我想再修修补补啥, 至少10万日元是拿不回来了。

果从住去到搬走一共11个月, 管理中介公司房后竟然子大开口, 小修, 自然,扫费用等等

加一起, 开价近24万。也就是押金分毫不退, 交几万。

当然不能接受, 可是当时买房搬家整理等等杂事头烂额, 分身无, 无暇与之理置两月有余,

于可以喘口气了。先向消者中心打电话, 们认为如果没有故意的害行, 对方要价太分。

双方各、争不下的,建打官司。一听要打官司, 有些犯怵, 哪儿有精力和力跟一个大公司较劲啊。

者中心上打消了我顾虑, 释说是那种理民事纠纷易法庭, 当天就可仲裁,

只要消者理由正当, 一般是维护者利益的。

有了消者中心撑腰, 心里也有底了。于是管理公司, 除了可一两坏同意赔偿,

扫费网上有打折的, 远远低于8, 损耗和清扫加在一起不5万左右, 算上你们的利润最多不过6

管理公司看到我们有备而来
, 二话不说东削西减砍掉10, 改成14万。虽说一下减去10, 但也说明他们很心虚, 本来就是毫无根据地漫天要价, 纯属欺诈行为, 这样我们更不能让步了。回信说与第一次的过分要求相比有了很大改进, 值得肯定, 但与我们主张的仍有差距, 还是不能接受。

管理公司又来信重申收取
14万的根据, 最后第一次有点不客气地说你们从事很好的职业, 是有社会地位的人, 应该能够明辨是非, 遵守合同。在法庭上你们也不可能得到要求的那个金额。

对于这稍带威胁的措词
, 马上针锋相对回信说:我们本不习惯于讨价还价, 如果你们一开始要14, 虽然觉得有点贵, 但可能不做质疑付给你们了。可是你们欺人太甚, 你们的所作所为让我们失去了对你们的基本信任。在指责别人前, 是否应该先反省反省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何在?

最后管理公司来信说争来争去也争不出结果
, 和你们说的6万还有点差距, 8万怎么样。

在日本生活十多年
,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纷争, 我的经验是绝不要被对方唬住, 在掌握行情的前提下, 该据理力争时一定要寸步不让, 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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