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母纪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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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母纪事(一)
又逢马年,是我外祖母的本命年。屈指算来,外祖母若在世,该96岁整了。少儿时代与外祖母生活在一起的岁月,恍若昨夜,依然清清楚楚地浮现在眼前。她老人家讲那些故事,也仍旧耳熟能详。
外祖母初遇外祖父时只有十五岁。她本来出身于江南水乡小城小康家庭,自小衣食无忧。可惜外祖母的父亲沾染了赌博的恶习,没几年就把家产败光了。最后债主逼欠债上面,他竟然被迫把外祖母卖给本城的大财主作丫鬟。
那时外祖父身为国军连长,部队就驻扎在小城剿匪。
作为这支部队的主官,外祖父便自然成了本城财主们的座上宾。外祖父虽是军人,可他毕业于著名的黄埔军校,从军前系省立高中的高材生。二十年代的高中生可了不得,外祖父的书画技艺高超,尤其擅长山水画。外祖母的家主也是家学渊源深厚的绅士,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有共同爱好的朋友。
外祖母初见外祖父的地点就在家主的书房,她奉命端茶送水。两人可谓一见钟情。外祖母乃青春少女,体态婀娜,清丽可人;外祖父则满身戎装,又泼墨挥毫,乃文武全才。
财主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他家财万贯,可天下并不太平。如今有外祖这样驻军主官作靠山,心里一下踏实许多;更何况外祖儒雅斯文,远比以前那些粗鲁的驻军军官好相处。
于是他主动牵线搭桥,成人之美,促成外祖父外祖母结成秦晋之好。
那年外祖父30岁,外祖母15岁。
婚后外祖父更加尽责保境安民,剿灭了当地最大一宗匪患。当匪首被交由当地政府宣判正法后,当地父老乡亲都对外祖赞不绝口。外祖母眼中的外祖形象就更高大了。
原来外祖父在老家十年前由父母包办过一桩婚姻,原配乃外祖父远房表妹。这位原配夫人出身微贱,能干勤劳,有许多旧时代传统乡村妇女的美德。可是她有一致命弱点:个性轻浮,性欲强烈。由于外公常年在外就学从军,她可不愿独守空房。而本村本族,不乏娶不上老婆的穷光棍汉,他们中的好几个,都成了这位原配的相好情人。
外祖父对此非常愤怒,曾坚决要求休妻。可是一来那时大舅已经出生,是这个家庭长子;二来这个家庭也离不开这个能干女人的操持。高外祖父母就坚决不同意他们离异。
父母命难违。既然休妻不许,外祖父便更少探家。即使回去,也不肯再与原配同房。
这样,遇见外祖母之前,他已清心寡欲了好几年了。如今他枯井般的心田,又涌出了生命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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