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罗诚律师负责这起青少年案子的出庭工作,他办理的案子非常多,可以说是常胜将军。
他很有兴趣来听一听两位法界新锐的看法,对于他来说,习法者如练武,必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王颖是个法学院的发双二学生,但是认真,执着,做事一丝不苟。就像小李飞刀的刀法一样,没有失误,没有破绽。
孙坚是法学院研究生院的学生,他的特点是机敏,灵巧。对于法律条文的使用炉火纯青,这两个人的对决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这两个人虽然观点针锋相对,但是内心都惺惺相惜,相互敬佩。
王颖说:“我担心的是青少年庭会惩罚一些没有任何犯罪行为或任何犯罪责任的儿童。很多罪犯只是内心压力的不幸产物。没有参与犯罪行为,根本就不是罪犯。在过去,我们说法官就是百姓的父母官,要他们考虑到保护小孩,而不是惩罚他们。我因此质疑这起案子使用方法是否与程序正义相协调。”
孙坚:“我认为当前少年犯和少年法庭都处在整个国家重要的研究之中,我所担心的是简化的法庭程序不能使法律在变化的过程中保持进取,相反坚持了“法律的每一个要素质量除了当事人的年龄。”很可能将少年人的审理成年人化。”
王颖:“少年犯的审判程序不是犯罪审判。他们也不是民事程序,对待一个犯罪少年,一个被忽视的少年,一个有缺陷的少年,或一个有依赖的少年,一个青少年犯罪程序的目的和任务与一个刑法法庭的目的和任务是不同的。一个是状况的纠正,一个是刑事行为的认罪和处罚。”
孙坚说:“王颖,你可以做我的律师助理,明天到我的工作的地方来。我们和当事人的家属谈一谈。”
第二天一大早,王颖就来到了律师事务所。九点钟,一位中年妇女进门来,她的脸圆圆的。眼睛里全是忧愁,头发有些花白。
孙坚马上出去介绍:“王颖,这就是案子的当事人家属。赵琼,她在天府火锅城工作。让她跟你介绍一下事情的经过。”
赵琼说:“我和孩子她爸都是在火锅城工作,上班时间很晚。平常对孩子管教很少,孩子也非常顽皮。上个星期一,我晚上十点下班,回到家,老大对我说,弟弟被公安局带走了,我一听就吓坏了,我就这么两个儿子,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可怎么活呀?”
王颖连忙递了一条毛巾,让赵琼把眼泪擦干,她问:“警察怎么通知你的?”
赵阿姨说:“警察没有通知,我见小强不在家,就让大强到他同学家去找,一问,才知道被警察带走了。我第二天到我们地区的派出所问情况,他们告诉我,孩子拦路抢劫。”
王颖问:“小强承认吗?”
赵阿姨的眼泪流了出来:“他说自己没有抢,只是在电子游戏厅里玩。”
王颖问:“有其他的人证或是物证吗?”
赵阿姨说:“什么也没有。法庭说是少年人犯罪,不让公共审判。所以那天就我们家还有小宝家父母在场,剩下的都是法庭的人。他们说有个小孩报警,说有人抢他的钱,警察去了,把小强和小宝都逮捕了,然后做了现场记录。“
王颖问:”小孩出庭了吗?“
赵阿姨说:”我问法官,为什么不让小孩出庭,法官说,因为受害人年龄太小,家长不同意让他出庭。“
王颖问:”这么说,没有人证实这个孩子说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赵阿姨说:“这就是文化大革命的冤假错案。我们都没有机会当面问一下,这个孩子说的是真是假?抢他钱的是不是我儿子?或者是不是我儿子哪里得罪他了,他想报复?”
王颖说:“你的猜测没有根据,但是受害人不出庭,就缺乏必要的人证。警察没有在现场,他不是案件的目击证人。”
赵阿姨说:“我没有多少文化,根本就不懂这里面的道道。在法庭上看见孩子带着手铐,我的心都快碎了,脑子都懵了,只知道难受,害怕。”
王颖问:"你有没有请律师?“
赵阿姨说:”我不知道哪个律师好,随便请一个,费用又很贵。所以我就没请。”
王颖问:“法庭有没有指派律师?”
赵琼说:“没有。”
王颖问:“在法庭上,小宝有没有指认小强?”
赵琼说:“没有。”
王颖问:“小强自己不承认,是不是?”
赵琼说:“小强一句话也没有说。”
王颖问:“法官是怎么判决的?”
赵琼说:“我当时听法院读了起诉书,警察出庭作证,法官就给了判决书。”
王颖问:“你为什么找律师?”
赵琼说:“这个判决是三年,三年的铁窗生活,和一群小偷,流氓关在一起,再好的孩子也变坏了。我不忍心让孩子蒙受不白之冤,就来找律师。”
孙坚说:“律师就是铁肩担道义。本来我们和检察官都是为了查找事实的真相,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做出判决。但是检察官是起诉方,我们是辩护方,他们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我们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的利益,所以看起来,我们好像是对立的。”
王颖问:“你有法庭的记录吗?”
赵琼说:“我不知道这些东西。法官让孩子签字画押,孩子很听话,就在文件上签字画押了。”
王颖心里特别难过,因为这个孩子不知道,他的名字一旦写在文书上,就是三年的徒刑,没有亲人,没有阳光,失去自由。
赵琼看到王颖紧缩的眉头,她对王颖说:“孩子的前途就在你们手里了,你们可要救救他,救救他吧!"
她的泪水如绝提的洪水,肩膀一个劲地耸着,这个人就像失去了坐标的小船,在痛苦的暴风骤雨中挣扎。
孙坚对赵琼说:”今天的谈话就到这里,我们有一些法律要查找。您回去和孩子的爸爸在讨论一下,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找找当事人。”
送走了赵琼,孙坚对王颖说:“这个审判就是玩忽职守,走了一个过场。程序权利是对少年犯的保护,简化了这些权利,就无法保证结果的公正性。”
王颖抬起头,她说:“我明白,程序正义就是要求法官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让当事人在胁迫,危险,压力之下,做出违背事实的口供。确实保护一个无辜的人免受刑罚的处罚。”
王颖说:“我学过的美国法律中有两个特殊例子,两个12岁的黑人少年被逮捕并被指控粗鲁袭击和强奸两个上了年纪的人,其中一个人死于袭击。一个少年被抓并关进精神病中心。在袭击发生的时刻,在一个奇怪的过程中,他居然向警察坦白了。一个心理学家证实:“他会承认任何事,只要让他离开精神病中心。”另一个12岁的孩子也坦白,每个孩子的坦白都十分具体,尽管内容上不连续,情节也自相矛盾。上诉庭得出结论,这个坦白是警察的意志而不是少年的意志。这个坦白因此被认为是非自愿的,上诉庭的命令肯定了律师的上诉,少年的犯罪被取消了。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的查找事实真相,司法的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让有罪者受罚,让无辜者免受牢狱之灾。”
孙坚说:“这就是我接手的这起案子,因为没有法庭记录,我无法知道当时当事人在法庭说了什么。但是程序正义的缺失,也是法庭判决无效,要求重审的依据。”
王颖说:“我很高兴和你讨论了这么久法律和法理,因为我认识到了法律对一个他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