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死,尽早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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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得到的消息,有人刚刚告诉我。不要说是我妈妈要死了,就是我要死了,也得带着孩子一起回去。要不然把孩子送给我在国内的舅舅,邻居,在不行找个保姆,在不行送河南他刚刚得了冠心病的妈妈。反正是绝对不能把孩子留给他,一天也不行。他女友绝对不能接受!他怕养不活孩子。

开了眼界了!!好吧,主保守,我妈妈能等到我把孩子护照和签证办好,还得等我的律师回来,真不巧,他休假去了!亲爱的妈妈,你一定要挺住!!!!!挺住!!!!

我真想喊救命!!主耶稣,你在哪里!!在哪里???

其实原因只有一个,现在的女友不接受他的儿子,有她就没有儿子。所以他要选择前者。新生活怎么能允许小孩来破坏,(原话)你把孩子扔哪里都好,扔给你国内舅舅也行,邻居也行,不要来找我!!对了,法律上也不允许,我有心理疾病,法院叫我做治疗呢,怎么能带孩子啊?!(主,你可听到?!你可听到?!)

同事说了,离婚有不要小孩的,没见过这样不要小孩的!!中国男人真长脸!多好的小生命转眼成了他人的绊脚石了,有多远扔多远!!吓得连申请小孩护照所需地址都不敢给现住的了。世上的事没有最坏,只有更坏!我和孩子最好立刻死掉。心安理得的过自己的新生活了。听说过无耻的,没想到自己遇见了更无耻的。知人不知心!!

感谢主!我至少离婚了!!!
我和他在主里的婚约(如果有)求主今日断去,恶人的道路,与我甚远。至此,我们再无瓜葛,今生,永生!!
LORD,YOU ARE MY SHEPHERD,I SHALL NOT BE IN WANT!

GoodNightToronto 发表评论于
谢谢鼓励!我知道比起那些更为不幸的人,我不应该再向生活抱怨什么。毕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健康的孩子,还有一份小家业。
我不缺什么,至于那个连自己儿子也可以不要的人来说,我要他何用呢?又何必生气呢?

人与人不同,所谓的道德,人性,在我看来是个理,在他人看来恐怕嗤之以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他的信念。

我从不认识他,从来都不。这是自己的悲哀和失败,现在自己承担后果。也算是自讨苦吃,怨不得人!
qiqispore 发表评论于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5815/201408/1298.html,小妹,冷静,坚强啊!看看所贴文,希望你得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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