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雨季

积雪融化后,雨又绵绵不断地来了,这里的雨季特别长,于是身边就有朋友抱怨,“温哥华什么都好,就是雨水太多,烦!”
我的家乡,每当春节过后,雨季就来了,通常长达两个月。最夸张的一次,我数过的 ,天天下,整整下了一个月后才放晴了一天 ,又阴沉地飘起雨来。长江以南是没有暖气供应的,我的家乡春节前后特别冷,屋里屋外同一温度,我在室内也要穿着厚厚的外套。还是爱读书爱做梦的年龄,我常常在冰冷的书房里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狂啃世界名著。囫囵吞枣的结果是,大作家没做成,厚厚的眼镜却戴上了,几个脚趾因为缺乏运动也生了冻疮,而且冻疮每年都犯。雨季来的时候,也是最狼狈的时候。我天天披着雨衣骑着爸爸的二十六寸横杠自行车去上班,狂风夹雨一打过来,厚厚的镜片就糊了,只好半凭经验半凭感觉在如流的车海中穿行,竟然也练就一副好车技。下雨的时候,温度比春节稍高一些,脚趾上那些可恶的冻疮便开始作祟,瘙痒无比。穿着厚厚的高筒雨靴坐在办公室里,我明明脚痒得不行,却不敢弯腰去挠,还得保持优雅的淑女姿态,真感无名痛苦。于是我常常盼望雨季过去,雨一停,带着厚厚眼镜的我看起来就不会那么傻了,冻疮也会好了。
后来到了温哥华,又是长长的雨季,只是我终于脱下了傻傻的眼镜,改戴隐形了。因为室内有暖气,我的冻疮终于断根,再没犯过。
  几年后收到一封情信,某人竟然还记得我戴眼镜时傻傻的模样,觉得很可爱。原来傻女在最狼狈的时候,还是有人惦记牵挂的,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一起住在有着长长雨季的温哥华。
有人说 ,爱上一座城,常常因为城里住着某个人,或者因为惦记城里的某道风景。有时爱上一个城市,也可能是因为它的漫天雨季,让你想起了那个青涩中略带狼狈的年代,想起那个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季节,有个少年在默默把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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