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对撒谎是深恶痛绝的。 well,公正的说,我不认为人是完全不能撒谎的,但是没必要的谎言和原则性的谎言不能说。
从小就防微杜渐的教育涵姐姐,涵姐姐第一次撒谎在7岁左右,被我抓了个现行,当时处理的理智,认真,表现不错,这是题外话。但自从那时起,更是平时毛毛雨不断,教育俩人:犯错可以,要诚实就能得到原谅。。。
自认效果不错,涵姐姐自此诚实可嘉。
这次轮到7岁多的嘟嘟。是不是这个年龄是孩子实验性撒谎的年龄?
事情是这样的,那晚蒸了菜包子,不对肉猫嘟嘟的胃口,伊磨磨蹭蹭的吃到我要出去遛弯了还没吃完。在我出门的时候,她答应我吃完那个只咬了一小口的包子。
晚上老公指着赫然躺在垃圾桶的的那个包子给我看。
叫嘟嘟来问:是你仍的吗?
嘟嘟扑闪着无辜的大眼睛直视着我,坚定说:不是!
然后我问姐姐:你仍的?
姐姐否认。
再问嘟嘟:依然坚定否认,脸上看不出半点犹疑和慌乱。
看着她纯洁的小脸,镇定真诚的表情。我信了。
可老公不信,他淡淡的告诉我,是我对嘟嘟的偏爱蒙蔽了我,‘她也不是第一次骗你了’。
不会吧?我将信将疑的拿起包子审视,没错,就是我最后给她的那个,包子上有一行菜汁儿,我清楚记得。“就是她仍的”,我嘟囔道。
远处一直窃听的嘟嘟开始大哭,顿足捶胸的说不是她:“我不知道谁仍的,我的包子被我吃掉了”,她上气不接下气的哭喊着。
我又信了。这么委屈的哭声,能装得出来吗?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