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修学正法,必须忏悔
修学正法,必须忏悔,不然饶是光明绽射,最后不免入魔,身败名裂。以往宝岛发生事例甚多。既忏已,必须不再自我姑息,乃至不可生妄心、动邪念。
贤弟于法志坚而诚、敬、信具足,且至诚忏悔,宜有此可贺之进境。但能不再失落此永恒、圆满,至尊、至贵之真心,三年内必臻圆满。
贤弟来函所述各节,极为可贵,务集中此般若性光而“保任”之。虽曰知见,确属正见,曾几何时,竟能臻此,求之古人亦不多觏,诚不负般若因缘,真吾弟子也。
堪叹末法众生福薄、障重,纵是放光说法,直接传心,犹生疑二,妄生枝节,不肯珍视保任,不能生大欢喜、大信心,斯诚“一阐提”,佛莫能救!
弟今后宜大忘以往,只生活在无限延长之刹那中,莫向外求知,纵使背诵得三藏十二部,反而埋没真心,直是向眼内撒金屑。
总之,来函所述甚为正确,但能细味“百尺竿头重进步,十方世界现全身”句,打破我执有望。此便是破我执、断命根、滔天罪恶一笔销之指标,莫忽。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廿四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