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点名富士康长期违法加班致人过劳死或自杀

新京报讯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郭军是在全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从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事件还大量存在,下一步将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建立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

同时,全国总工会集中公布了2014年10起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包括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非法使用童工等。

富士康违法超时加班

郭军说,一些企业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未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富士康等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

“许多地方仅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查处,不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已经查实的违法案件惩处力度不大,达不到震慑违法用人单位的目的,导致木桶短板效应。很多企业都可以向富士康学习,通过超时劳动,企业可以获取更多利润,进入世界五百强”,郭军说,“如果不能对这些违法企业真正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木桶短板效应一定会出现。” 据全国总工会官网

用工性别歧视问题突出

又讯 据新华社电 郭军表示,当前在劳动关系方面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性别歧视。

这次发布会公布了10起典型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其中发生在2014年的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就是一起典型事件。河南籍应届女大学生郭某在应聘该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烹饪学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郭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烹饪学校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郭某的平等就业权,应向郭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欠薪是基本道德问题”

郭军表示,农民工欠薪问题不是简单的违法问题,而是基本的道德和道义问题。企业应负首要责任,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责任也很大。

郭军还表示,严重、恶意的欠薪有更严厉的解决手段,如恶意欠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据他介绍,在一些欠薪比较突出的地方,工会推动建立了员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资金或者建设项目出问题,可以作为职工工资的一种补偿。另外,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还有一部分资产可以变现,这时候工会或者政府可以先行垫资,帮助员工满足工资需求,事后向欠薪企业追偿。

2014年度劳动违法部分典型案件


深圳两公司非法使用童工

2013年底,深圳市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林克电子有限公司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媒体举报。2014年1月,两公司被下令限期整改,分别被处以1万和3.5万元的行政罚款。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台资企业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对涉嫌犯罪的中荣公司董事长吴基滔等18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怀孕女工

2012年初,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聘用周女士担任公司行政秘书。2014年周女士怀孕后,公司告知周女士暂时回家休息,后要求递交辞职报告,否则将安排到体力劳动繁重的一线生产岗位。有关部门向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pc123 发表评论于
罚呀:把富士康那台湾主儿叫郭什么的放大陆监狱关几个月立马全体员工待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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