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盛的音乐会在纽约开幕了,盛况如何我不知道,应该是很夸张的吧。
粉丝们肯定很动情地说,我是听李宗盛的歌长大的。这句话其实放诸四海皆准。除非你一辈子只听一个人的歌,否则明天齐秦来开演唱会,我们又可以说,我是听齐秦的歌长大的,我是听童安格的歌长大的,我是吃地沟油长大的。其实还是最后一句比较有说服力,毕竟听歌不能让人生长么。
我曾经评论去看李宗盛的老帮菜们说,他们不是去听老李唱歌的,他们是去凭吊自己的青春的。有不同意的么?
可是我就对李宗盛的歌不感冒。有次跟人谈论老李,我说我觉得老李最多有一两首歌还算不错。事后发现我说的那一两首,居然还是罗大佑的作品。所以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对老李的所有歌都不感冒。
具体点说我觉得他的歌有太重的商业色彩。这个商业色彩,不是说他在歌词里热卖宏基电脑什么的,而是指的音乐元素本身。但音乐元素本身如何就会体现商业色彩呢,我也说不上来。如果是歌词反而简单了。比方说赵传在他那首著名的《我很丑但我很温柔》里唱的“可是我有音乐和啤酒”,就充满了商业味道。为什么是音乐和啤酒,而不是人头马和泸州老窖呢?
如同他在《山丘》里头表达的,老李总爱标榜自己看透红尘淡泊名利的感悟。实际上呢,对这两个字,我看他是越老越陷进去了。都给人做了一辈子嫁衣裳,五张了他老人家忽然决定开唱了。是二次发育五音齐全了吗?好像不是。但是老李那个破锣嗓子,您还是饶了我吧。
还有他跟林忆莲同学的那档子破事。详情我其实从来不关心,但林美人眼睛生得那么小,一看就是很专情地样子。那不摆明了是老李不厚道么?
谁说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