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解雇毕福剑符合普适价值

毕福剑道歉了,支持他的舆论说什么的都有,看到的集中在几点:告密可耻免于恐惧的自由言论自由因言获罪。下面就一条一条说一下为什么解雇毕和普适价值符合得天衣无缝。

 

告密可耻

首先这个不叫告密,告密说的是秘密把自以为是坏的事情告知有司。比如说普适国家美国流行的邻里监视(Neighborhood Watch)可以算是告密,但是普适的政府是支持的(http://www.crimesolutions.gov/PracticeDetails.aspx?ID=13)。上传视频叫公之于众,而且毕在视频最后红口白牙自述是知道有人录像的,如果这个叫告密,那中国和普适国家一样岂不每天有无数的人在普适地告密?

 

免于恐惧的自由

如果说解雇是个让人恐惧的事情的话,那世界上只要有雇佣关系的地方就有恐惧,没有国家能够幸免,除了,请听清楚了,除了毛时代,因为那个时候真是不能随便解雇人的。毕同学肯定是不愿意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毛时代都把他害惨了嘛。所以哪怕中国真的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毕也是喜欢的。现在早已不是那个年代了,毕就是被中央电视台解雇了,也绝对不会有生计的问题的,恐惧何来?普适人总不能都是只能在牌坊下面开窑子才能生活的吧。

 

言论自由

没人主张不让毕说吧?至少我没看见。反毕的都是让他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的,为了对毕负责任当然要让他负责任。连普适国家都主张让非普适国家负责任呢,何况对普适人呢。普适国家有言论自由,这个毫无疑问。可是普适国家的普适人一样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比如随便就可以搜出一堆普适国家名人负责任的例子(http://www.rantlifestyle.com/2014/02/17/celebrities-fired-offensive-comments/)。这样的事情年年有,今年到目前为止最出名的就是上月初Univision电视网的主持人Rodner Figueroa因为针对奥巴马夫人的不雅言论被解雇(http://www.politico.com/blogs/media/2015/03/univision-fires-host-rodner-figueroa-after-flotus-203917.html)。普适电视台可以解雇人,中央电视台要普适必须得解雇毕福剑,不解雇不足以和国际接轨啊!

 

因言获罪

没人主张要把毕关监狱吧?甚至连主张起诉他的都没有,至少我没看见。可是不获罪不等于没有惩罚,因为言论而受惩罚很常见啊,上面就有不少例子。不同意的普适人每天上班时候可以和自己的上司、和自己的上司的上司吃个饭,席间唱一曲小老板你个小毕养的,老老板你个老毕养的,看看有没有不因言获罪的可能。

毕自可有其自由,可他供职的单位也有解雇他的自由啊。这个也是普适的,先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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