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社会里是一个经济单元,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由于生物性差别引入的体力差别造成了性别间的生产能力差别巨大,在古代社会女人沦为男人的财产。由于总体生产力的不发达,女人在大部分时候是男人必有得,往往也是最大的财产。这不但因为女人是和男人有互补性的劳动力,而且有时候还可以是和男人一样的劳动力,最重要的是女人是可以生产劳动力的劳动力。在一切财富要靠人力创造的古代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特性。为了保证这笔重要财产不受侵犯,,通过制度性安排保障这一财产不受侵犯的婚姻应运而生。婚姻的发生就是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移交过程,而不仅仅是排他性的性伴侣固化安排的表象。古代结婚女方要取得聘礼,就相当于现在上市公司的收购,要付出对方认为过去持续多年投资应得的回报;而古代结婚的嫁妆则是表示这个结合不完全是收购、而是不同比例的双方资产合并,至少也是资产集团的战略联盟。
到了现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体力越来越不是获取财富的主要能力了,女性也就越来越有了经济独立性。伴随而来就是就是所谓的女权运动,除了女人开始工作,同工同酬,另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离婚、再婚被合法化并逐渐被社会广泛接受了。其原因显然是女性可以不再是男人的财产,而变成了和男性具有同样财富获取能力的个体了。看媒体报道,近几年中国各地的高考状元大部分已经是女生了。男同学们,要发奋图强、要自强不息啊!不然也许不远的将来有一天,半边天大踏步向我们走来,高唱着:“西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包谁?”
既然婚姻本质上是一个经济结构,那么就可以和性别分割,也就是说不论什么性别之间的婚姻都应该被允许。这里排除了无关宏旨的由于生产力的进步、差异,和个体财富差别造成的一些异化现象,不提。
有人认为婚姻是有其宗教神圣性的、或者文化传统性的,不能任由同性恋婚姻糟蹋。这个说法正确与否可以不论,重要的是这个冲突可以轻松地被解决:只要废除婚姻的法律地位而以一个和现在婚姻同等法律效力的名目就可以了,比如常被提到或使用的civil union。这样宗教和文化的价值依然可以被有关方面所继续保持,经济结构的法律地位同样可以保持,而且对现代很重要的平权关切也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可是只有这样观点的人是不愿意做这样的解决的,究其原因吗虽然是不能说出口的,还是一种对不同的歧视。
也有人认为同性恋是生活方式造成的,应该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改正同性恋。比如前两天有新闻说印度人为了矫正男同性恋,经常在家里进行矫正:让家中女性与其性交,甚至母亲亲自上床辅导教育提供正面体验。你说是不是很荒谬啊?一个是现有证据不能支持同性恋可以被矫正;再一个生活方式有很多种啊,其他生活方式的偏好并没有影响爱好者婚姻的资格。比如饮食口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可没人认为吃臭豆腐的可以,而吃奶酪的就不可以结婚;或者喝香槟的可以,而喝茅台的就不许结婚。还有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疾病,应该治病救人以免谬种流传。可有多少人支持神经病不能结婚的、精神病不能结婚的,甚至有性病不能结婚的?很明显这里涉及的还是平权的问题,就是每个不同秉性的个体能不能被社会给予公平的法律地位。
从社会成本上说,由于人口比较少,同性恋婚姻的社会成本应该说也不是很大。
但我还是有所保留的。
既然可以让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那么双性恋呢? 比如甲乙丙三人都是同性恋,如果甲男爱乙女、乙男爱丙女、丙男爱甲女,或者其他自洽的二二组合成立,他们一起结婚可不可以?这不是一个二体问题,而是三体问题了,显然远比原来复杂。那么这个圈子要是再扩大呢,数学上有解吗?如果没有固然好,如果有、或者加上一定认为限制能有,怎么办呢?如果这样的婚姻被合法化,那群婚行吗?
不过现在就先这样吧,以后还是让后人的智慧解决吧。也许以后机器人发展了,人人家里都会有范冰冰、黄晓明,随心所欲不逾矩,每个人都是有性生活、无性繁殖,婚姻也就不复存在了。
声明一下,我不是同性恋,也没有确认是同性恋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