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意识的瓦解与农村治理的困境
作者:永理
来源:人民网
这个春节过后,返乡笔记一下子火了起来。
乡村教育、农村环境、消费方式、人际纠葛、人情往来、婚恋问题等等,都成为关注的焦点。那个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老家,对于常年在外的人们来说,正在变成一个熟悉的陌生地方;那些我们曾经习以为常的事情,变成了许多人观察和记录的对象。而老家、农村,也正在从一个我们融入其中的“自我”变成笔下的“他者”,而这也恰恰是折射农村变化最好的注脚。
农村治理之困
笔者也不例外,返城后也和身边的朋友们聊返乡的见闻感受,除了老生常谈的相亲难、彩礼高涨、攀比消费之外,还提到了农村基层乡/镇政权和村委会的种种乱象:贿选的情况在有些地方已经发展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候选人直接发钱、送礼、买选票;基层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普遍,该办的事儿不办或者故意刁难拖延,不能办的事儿只要送礼也能给办;原本属于村集体的财产,其收益和处置都是不明不白的一本糊涂账,村民对此虽有微言但也只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一幅态度......这些乱象已经不再是个别地方的个别情况,而是成为一种“流行”现象。
农村基层治理有今日之局,自然也并非一日之功。农民原本就淡薄的公共意识,在今日这种局面下变得更加淡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基于政策调整的官民关系变化。在集体经济解体之后,农村基层治理机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逐步演变成了一个面向农民的纯粹榨取性的存在,征收农业税和计划生育是其主要的职能,使农民产生了很强的被剥夺感,都不受农民欢迎。在2000年前后,农民负担过重,不堪重负之下,各地爆发了许多农民群体性上访事件,乡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剑拔弩张。而随着农业税的免除,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放松和农民本身生育意愿的降低,乡村政权带给农民的压力和剥夺感不复存在。在农村,农民巴不得不再与掠夺性的官府打交道,“减负”后其日常生产生活几乎不再与乡村政权发生任何的联系。
二是众多农民走出农村,无力监督基层政府的行为。进入新世纪之后,农业生产地位进一步下降,农民外出打工更加盛行,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常年在外,他们对于农村的公共事务既无心关注、也无暇参与、更无力监督,这就为农村乡镇政权和村委会肆无忌惮的恣意妄为提供了空间。于是我们看到,一方面是村民本身对于基层政治不管不问,只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就行;另一方面,虽然乡村干部不过是芝麻大的官儿,村一级甚至连官儿都算不上,但并不意味着其手中无权、执权无利。从集体资产的处置,到超生罚款的弹性实施,再到国家用于农村建设各种资金(如基本农田平整、农业水利、饮用水工程、村村通道路工程等)的使用,都为基层官员的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的获利机会。
三是监督的缺失、熟人关系网络与农民的漠不关心三位一体,为农村基层治理的腐化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按章办事在很多农村是个新鲜词儿,其实农民并不认账,不认账的原因很多:农民不相信基层的这些“官儿”们真能严格守法按规矩办事,况且农民也不懂法律规定;要真是严格起来照章办事儿,也未必就一定是件好事儿,因为这就意味着能钻的空子被堵上了;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一个行政村的人多多少少都能扯上一些关系,熟人与熟人不好监督。因此,普通农民虽然对于这些乡村官吏们的行径有很大的怨言,但基于这种熟人社会的处事逻辑,加之它没有侵害到自己的直接利益,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外,农村缺乏城市这样的媒体和网络舆论环境,实际上使农村乡村两级治理机构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监督的真空状态,又焉能不腐呢?
集体意识瓦解与资本扩张
农村基层治理的这种混乱状态对于农民来说,显然是不利的。直接的后果如形式化的农田水利工程被闲置、农村道路建设不达标质量次、集体资产收益被中饱私囊、计划生育执行混乱、办事儿难且需要随时送礼打点等,农民都能直接感受得到,而他们对基层治理机构的不满也集中在这些方面。
但这种治理乱象背后所反映出的农村集体的瓦解和集体精神的消解及其对农村长远发展的不利影响,更值得我们深思。
近代以前的中国农村,村落不仅是一个地理意义上的人口结合,同时也是乡村文化的载体,个体农民家庭之间的互助就蕴含在这种文化之中。显然,这种个体互助是建立在一定的阶级等级基础之上的,乡绅、地主、族长等人是村落中的主宰力量,掌握着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信仰权力,而普通的农民则处于被压迫的地位;然而乡绅、地主、族长等农村精英也负有一定的道义责任,比如在灾荒年景给予饥民们以救助——当然在很多时候是绵软无力的,灾荒年仍旧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饿殍遍地的景象。
传统农村的互助还因为村落常见的血缘宗族关系而得到加强,生活的艰难、善良的秉性以及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中国传统社会的农村和农民被描绘成“民风淳朴”的美好形象。即使在今天的很多农村,路过村庄的陌生过路人在任何一个农家讨口饭吃、甚至借宿一宿都不是一件难事,而这在现代化的城市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如此,任何对于传统社会农村过于美好的想象和描绘都有可能陷入到小资情调的一厢情愿之中。互助是存在的,但也是脆弱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当时的农村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的集体生活以及强烈的集体精神,而农民身上存在的自私性和狭隘性的一面很多时候会打破乡村的宁静,并阻碍农村的发展。
社会主义改造则使农村从根本上摆脱了千百年来一直延续的发展轨道和生存逻辑。合作社以及后来的人民公社成为农民被组织起来的动员力量和连接形式,集体取代个体成为农民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协作也不再仅仅是道义上的互助,而是集体组织的安排和要求。合作社因而获得了政治、经济和道德的多重含义。
社会主义改造这一过程显然是艰难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推动也因而变得必要——虽然这成为后来批评者的论据。必要性的根源在于小农经济的局限性,从根本上无法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因为前者是一种高劳动投入的、无法实现有效积累的、无法实现非农业化的、低效的一种生产方式。而在追求社会主义共同发展和社会公平的目标下,毛时代的中国选择了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以期摆脱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实现生产力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双重目标。
产权共有、分工协作、工农并进,这是社会主义时代的全新尝试。遗憾的是,这样的尝试在毛去世之后很快便被中断了,随之而来的是对人民公社制度这一尝试载体的全面否定甚至妖魔化。农业再次回到了实质意义上的小农经济。
只是问题依然无法回避,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在进入新的世纪之后其问题便日益凸显,而资本成为应对这一问题的新的整合力量,这一力量从两个方面强有力地形塑农村:一方面,城市资本主义的崛起吸收了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也造就了数量庞大的中国新工人阶级,并推动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全面地融入到全球资本主义链条之中;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得农村在实际上丧失了自我发展转型的能力,因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不可能完成农村工业化的资本积累,也无法完成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因此当小农经济的发展到达其瓶颈的时候,也就为资本的入侵并主导农业发展提供了可乘之机。于是我们看到,尤其是在近几年,资本扩张在迅速挤压小农经济的发展空间:劳动力被抽取、土地被征收、资本在下乡,全球资本主义从沿海城市到内陆城市再到农村,完成了全面复兴。
农村基层治理的全面失败,则是资本扩张的必然结果。
如果是在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带有一定的被强制的色彩,那至少还提供了动力、空间和实践方式。但在重回小农经济并逐渐面临资本入侵的今天,这样的动力、空间和实践方式也不复存在——或者仅剩形式化的存在。
“各人自扫门前雪”的背后,是上述资本主导的市场化改革的后果。打工所带来的生计模式的变化使得农村在农民眼中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经济价值,剩下的更多的是家庭、情感以及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保障期待;新的商品拜物教的兴起瓦解了农村曾经存在的集体主义精神,而变成了物质消费符号化的攀比,金钱和地位成为重建农村关系的主导性力量,而这种经济地位已经不由农业生产所决定;作为农村主力的青壮年劳动力的长年外出实际上使其失去了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时间和信息资源;而自人民公社全面解体,大部分农村基层政权及自治机构就已经失去了组织生产的功能,小农经济的生产活动不需要介入,而招商引资实际上变成了为资本下乡开道。
虽然农民对于农村公共事务的参与已经降到了低点,但农村基层政权及自治机构所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并没有出现相应的缩减,农村出现治理的失败和权力寻租的现象便也不足为奇了。
路在何方?
对于有着浓重小农经济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来说,集体主义精神的建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其消解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从集体经济的瓦解到集体精神的消解,这一过程实际上为资本的全面扩张提供了从经济到精神文化的准备。对于数亿的农民和农民工而言,这并非福音,因为资本关心的永远只有利润。丧失了通过组织起来实现人本发展的农村,也难以避免沦为资本附庸的命运。
对于基层的乡镇政权及村委会来说,在资本全面扩张过程中,他们实际上拥有扭转方向的权力,要么向右变成资本合谋者,要么向左成为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推动者,事关者不可谓不大。
然而,问题的根本,在于农村人民的觉醒以及自下而上的推动,这是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