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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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篇文章,说的是时下中国人的冷漠。读后感慨万分......

 

冷漠

转载自冯相军专栏   

  现代中国人的最大特点,以冷漠为是。走在大街上,很难看见两个互不相识的国人友善一笑,即便是住在一幢楼房里的邻居邂逅在电梯里,也是一路沉默,互不问话。前几年有部电视剧叫做《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好像颇能概括现代中国人的交际原则,这种对道义不敏感、对人性不怜悯的冷漠的处世态度,或许与“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和“少管闲事,明哲保身”的古训一脉相承。
  
  林语堂有篇叫做《中国人的冷漠》的文章,尽管写在七八十年前,但在今天读来仍然颇为受益。他以为,中国人闻名世界的冷漠,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因为一个法律不保障个人权益的社会,不关心公共事务总是比较保险”,“当公民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时,人们自我保护的本能便会告诉自己,莫谈国事才是对自己人身自由的最好保护。”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番独具东方特色的情景,“所有的老人都行事谨慎,因为所有曾经行为不羁的老家伙都已经受益于冷漠”,而所有的青年经过热衷于公共事务(也即我们一向认为的闲事)的危险历练之后,在“25-30岁之间的某个时候,大家全都变聪明了(中国人叫做‘学乖了’)”,因此,冷漠也就自然而然地当之无愧地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老练和有教养的重要标准。
  
  人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但中国人将冷漠作为自我保护的手段好像过于偏离世界普遍认同的道德方式。“冷漠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表现,如同乌龟进化出龟壳。”或许,这并不是中国人所有单独的个体在道德倡导与现实选择之间进行利益权衡之后自我追寻的目标结果,但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与社会环境的适应性训练中,冷漠已然成为生存于社会之上最有效最可行的自我保护方式。尽管如此,但将这种地域性的冷漠人性怪罪于冷漠事件的单独个体,却是不公平的,毕竟,他们也是社会道德堕落的受害者;同样,将这种地域性的冷漠关系迁怒于现实社会的整体环境,也是不合理的,毕竟,每一个人都不曾游离于社会而不食人间烟火。
  
  这是社会体制运行错乱孕育出来的道德怪胎,说的具体一点,即权力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或者公众为了某种权利投机,不惜背弃道德规则对人性公理进行不当压制,以至于社会公众在长久的精神压抑之下患上道德畸形的变态症状。帮助跌倒街头的老太太,没准还要被告上法庭,并且法律还就支持了这有违道德观念的权利诉求;躺在血泊中的小悦悦,十几名路人视而不见,仅留下死神对道义责任的狰狞冷笑;病患没钱,医生也不再高唱救死扶伤的道德凯歌;街边行乞,当下还有几人相信那是山穷水尽的背井离乡?更有甚者,面对跳楼的轻生者,竟然有人吹响刺耳的口哨并爆出邪恶的哄笑!很多的时候,我们将这种冷漠归罪于拜金主义,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资本主义国家,这种冷漠远没有中国人来的极致和精炼,因为,那些浑身上下弥散着铜臭的资本主义国民也很迷茫于中国人的冷漠,觉得匪夷所思难以置信。巴西小伙子在中国见义勇为,而中国的冷血青年却在袖手旁观,是不是让人觉得这冷漠已是中国人的集体品格?
  
  中国人崇尚少管闲事,特别是莫谈国事,那些“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层出不穷的人的悲惨结局,足以让每一个热血青年经过深思熟虑保持理性与克制,抑或叫做冷漠与麻木。权力一向不喜欢被人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于那些不识时务没有眼色的人,自然无所不用其极,终究会让多言者闭嘴,想言者沉默。抱怨统治残暴,秦始皇便以诽谤朝廷之名焚书坑儒;指责朝廷政策,汉桓帝便以结党造反之名强势镇压;至于以后屡试不爽的文字狱,更是给文人墨客以清晰的信号传递——莫论国事,倘若一意孤行,后果一定不会好到哪儿去。这是中国权力的传统,在这种权力治下的文人或者公知,要是不甘于充当冷漠的看客,听任权力狂妄和人性沦丧,而执意站在公义的立场,宣扬普世价值,促进民众觉醒,注定要冒着巨大的甚至是粉身碎骨的风险。
  
  中国人的冷漠,不仅仅是对腐败贪官落马的幸灾乐祸,更是对年迈老妪跌倒的无动于衷;对于需要帮助的公众个体,不会相信这是真实,而会想到这是骗局,不但不会慷慨救助,而且还要深度怀疑;对于热心公益的慈善义举,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作秀炒作,而后便是冷嘲热讽。中国人的冷漠,不仅仅是写在脸上,更深深地刻在心底。活在当下的中国人,必须适应这种冷漠,习惯这种冷漠,除非有足够的能力应对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道德风险。法律没有确立正义秩序,或者法律的执行者没有执行确立的正义秩序,以至于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进而让国民对放弃冷漠仍然持有可怕的后果预期,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人依然不会更改那副冷漠的表情,以及那副冷漠的心肠。

转载自冯相军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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