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五花八门的流氓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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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时代,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为了争取政治正确,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强奸就是反革命强奸罪……

有一次,某个村子出了起奸尸案,搁在现在,当然得定“侮辱尸体罪”,那时这就属于疑难案件了。法官们讨论了半天,始终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承办人突发奇想,拟定了罪名:反革命不讲卫生罪!据说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居然上吊自杀了。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定罪又成了问题,有人说该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那年轻工人只是做梦,并没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说他耍流氓,也是口头耍流氓。最后,还是法院院长拍了板:反革命梦奸罪,10年!

“有个村子,当年许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时间,女知青们纷纷投诉,说总有人偷看她们洗澡。村里很重视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轮流值班,终于破案,原来是村里一个二流子所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问题。其间,也有人提议定反革命流氓罪,可人家只是偷窥,没有动手啊。最后,还是一位军代表有见地,想了一个又贴合实际,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原中国文联主席周巍峙与著名歌唱家王昆之子,曾在文革中坐过十年牢的周七月虽见证了遇罗克等的死刑,还经历过不少狱中奇迹。他说:如果在中国的摸个地方真的有人兽奸!那我们国家是怎么处理兽奸案例的?据说还有一起案子,叫“反革命强奸耕牛罪”,因为罪犯“对抗抓革命促生产的最高指示,破坏春耕!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哥儿们被判例10年。

周七月坐牢十年,遇到过的真正兽奸者有两名。他说一个我知道,因为他在监狱里继续犯,夜里偷偷钻进了猪圈……;另一个在饶阳县大狱时和我同号很久,但他真正的事由我是过了几年到衡水劳改队后才知道的,因为他在饶阳被判刑时判决书上明明写的是“反革命破坏农业学大寨罪”!七年!

“破坏上山下乡的现行反革命”是毛泽东时代后期发明的一种罪名,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一罪名通常指两种行为:一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威胁利诱下乡女知青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一般是国营或军垦农场的干部,或地方上的基层领导;二是教师与女学生有性行为(不论是否恋爱关系),以后利用权力帮助学生逃避下乡劳动的。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是贯穿那个时代的最强音。今天依然如此,本质上没变。其实量不量刑,怎么判刑,批不批判都和是不是红色基因有关。1971年老秦在总后某所的副政委在日坛公园婚外恋被抓了个正着,啥事没有,官方掩盖消息。而一对小青年正常搞对象摸了摸被发现却惨遭批判。原来那个女青年的父亲历史上参加过三青团,批判会上不但让他们断绝关系,女方还必须与历史反革命的老子划清界限。

总政文化部副部长陈亚丁在北京中山公园调戏妇女,被西城大妈举报,让警察抓到了派出所。但江青和总政主任李德生派人去档案室看了陈亚丁的材料,觉得他政治上没多大问题,大多是生活作风方面的事。才子多风流,反而被重用调到八一厂主持工作。

“文革”中,邱会作流氓成性引众怒,主持全军文革的徐向前要交群众,叶剑英却把邱会作藏在家里。因此拍了桌子,因此流传成史话:二月逆流时叶帅跟毛主席拍桌子震坏了手腕。后来周恩来亲自去保称邱会作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干部,是历届后勤部长中最好的后勤部长,这是我的看法,也是党中央、毛主席的看法”。有人揭发邱会作不拘小节等问题,林彪为之辩曰:“要注意政治大节,不要纠缠于生活小节。”并召邱谈话警示之:“玉不琢,不成器。不要因小失大。”

XYZ60117 发表评论于
不说的我就一一点名了 少年老成 blue 还有十全老人和不言有恶、算半个 因为他们是替别人伸诉 是代理律师 也有证据
XYZ60117 发表评论于
老毛这个流氓 是如何对待你娘的 您大胆说出来 大家帮您报仇 別怕
XYZ60117 发表评论于
按照当时定罪标准 现中国的男士都要中枪(除中小学学生 同志和性无能者外) 老人肯定也不会不举
Blue.Crab 发表评论于
老毛不是流氓?
AtKL 发表评论于
是败类,就得处死。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只许老毛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jyx-003 发表评论于
替流氓抱不平的,说明自己就是个流氓!
少年老成 发表评论于
老毛自己才是个真正的流氓犯。
十全老人 发表评论于
张玉凤孟锦云该告毛泽东反革命非法拘禁青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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