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ority-Syndrome 弱势群体之病态思维

支持梁Sir告一段落。我可以为梁Sir的母亲捐款,如果他母亲有生活困难,但是我不认为他被错判。纽约Penal Code很清楚的写明他的行为属于犯罪。如果美国也向中国一族,不严格执法,大家游行所依照的“平等自由”又算什么?根本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先不说梁Sir这事儿做的差劲,该罚,只说这游行的源动力,美国中人主流的走向却是为了向美国黑人看齐,哭多的孩子有奶吃?真令人大跌眼镜!中国人什么时候也如此没有风度品味,要向黑人学习了?!

我曾经与一两个黑人同事,在学校里也结交过些黑人同学。在任何事情上,都能感到他们特别是“她们”身上每每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一定会被错待”的病态反应,连买个汉堡,放了什么进去也如是!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大部分的时候,根本不可理喻。幸亏我那个白人老板重视的我是个黄人,要不老板早就给冠以种族歧视送上法庭了。

我母亲曾经做了40年的小学教师,她曾经跟我讲,大部分孩子智力有问题的家长都会鼓励孩子诉说自己所遭到的不公,回家后让孩子叙述在学校的经历,以判断孩子在学校有没有被虐待,或错待。在我看来,黑人的做法于此相同。我叫这种在任何时候以受害者自居的心态为:minority-syndrome。

我所不能苟同的是:什么时候,黄人-中人也开始以受害者自居了?!本来黄人在美国主流的感受就是,温文尔雅的读书人形象。虽然看起来好欺负,但是个个有本事,哪儿都离不了,所以也真的不敢欺负你。靠本事吃饭不好嚒?干嘛自毁形象,跟黑人看齐?不理解。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意见,可以讨论,请不要出口不逊。对出口不逊者,我会遵照鲁迅先生的理论:“最高的蔑视是无言,就连眼珠也不转过去”来回赠你,即:不回应攻击性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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