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有关梁彼得案件的911现场录音,你还觉得他冷血吗? ——根据音轨时间线分析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澄清华人圈关于梁彼得案件的诸多误传,特意开辟此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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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有关梁彼得案件的911现场录音,你还觉得他冷血吗?

——根据音轨时间线分析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关于梁的案件,讹传很多,大家在付出时间理性讨论或感性争执之前最好本着对自己时间和感情负责的态度先自问一下,我真的了解很多细节吗?我是从哪里了解到这些所谓细节的?我对这些消息是不加思考地全盘接受了呢?还是进行过自己的逻辑分析并上网查找过更可信的消息来源进行了验证?

        我熬了好几夜阅读并翻译了英文权威媒体的报道,稍后我会逐步放到文学城上来。

        之所以这么勤力地去调查这件事,是因为我从这件事发展的过程中看到了我们华裔尤其是第一代,因生活习惯,语言能力,语言偏好等原因,信息来源十分匮乏而偏狭,由此造成了对身处的这个社会的许多误解或至少是片面的了解,具体到梁彼得案件,这种由于消息来源的不可靠造成的认知和判断偏颇形成了总爆发。对一个族裔来讲,这可以说是非常令人担忧的!对于个人而言,我觉得需要对我自己的情感和认知负责,我不希望将我的判断建立在道听途说上,不希望某一天回头看来我所曾经坚持的维护的观点是基于一个误传甚至可笑的无稽之谈。虽然某些事的真相可能永远无从完全知道,但我认为最能帮助我做出符合逻辑的思考的前提是从各大权威媒体全面获知这一事件的多角度报道。

 

        以下情况根据多家纽约当地的主要英文媒体,视频、音频公共分享网站以及每天亲自前往庭审现场旁听的一位对此事极其关注的博主的庭审现场详细流水记录汇总而成。具体网站名称,报道标题在此文后都已全部给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查看英文原版报道及相关音频、视频。

 

【事发时间】
        2014年11月20日晚11时许。


【事发建筑】
        Pink House,Brooklyn ,New York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粉房子。
        这是一栋美国纽约黑人区臭名昭著的政府援租楼,曾经发生过多起命案、暴力袭击事件以及贩毒事件。案发前一个月,楼里刚刚有谋杀案发生,再往前的几个月分别还发生过另一起谋杀案,两起抢劫和四起暴力袭击事件。关于这栋楼,在Google搜索结果第一页上即有很多描述此楼如何恐怖糟糕的各种报道。有很多是此楼现住户和前住户的吐槽,也有报社记者和警界高层的评价。大家在形容此楼时分别使用了地狱般的,最危险的,无人性的,最糟糕的等等各种极端用词。[参见I,J]

事发楼梯护墙弹着点照片(靠近画面左上角楼梯护墙上的那个痕迹即为弹着点)

事发楼层

        事发建筑一共8层,建筑内有一部电梯,每层的电梯出口位于该层楼道的中部,电梯井两边分别有两个结构相同的楼梯井A和B。奇数楼层(1、3、5、7)的电梯出口与楼梯井A的各层入口大约一米多距离,与楼梯井B的距离稍远,大概相隔五米左右,从奇数楼层的电梯口出来左拐穿过一道该层走廊与楼梯间的门即可步入该层的楼梯间A。偶数楼层(2、4、6、8)的电梯出口与楼梯井B的各层入口大约一米多距离,与楼梯井A的距离稍远,大概相隔五米左右,从偶数楼层的电梯口出来右拐穿过一道该层走廊与楼梯间的门即可步入该层的楼梯间B。[参见B]

        当晚两名警官走入的8A楼梯间以及Gurley和非正式女友走入的7A楼梯间的灯都是坏的。也就是说8A和7A所在的楼梯间出口以及连接7层到8层的整段楼梯都是漆黑一片的。[参见E]

这段视频一开始有好几秒钟的黑屏,那不是技术故障,

那是因为拍摄者没有开灯,事发楼道当时就是这样一片漆黑的。

【 事发建筑内电梯

        庭审时公布了当晚两名警官进入一楼大厅以及乘坐电梯的录像画面,他们在晚上11:11分多进入电梯,用了大概一分钟到达顶层8层,在11:13分步出电梯。录像资料到他们步出电梯时结束,他们对后面发生的事是这样口述的:他们坐电梯直接上至8层,先检查了临近电梯出口的8B楼梯间,那里的灯是好的;然后他们来到了楼梯间8A的门外(从事发后拍摄的现场楼层画面可以看到从8B至8A大概不到10米),从门上的小窗看到8A的灯是坏的,里面一片漆黑,于是认为需要检查一下,然后梁把枪首先进入了黑暗的8A。[参见E]

        Gurley的非正式女友当庭作证称,Gurley和他相处了3小时候,由于Gurley第二天早起要去拿行车牌照,于是在11点多时准备从她家离开。她送Gurley至电梯,发现电梯总是不来,就准备从黑着灯的7A下楼。庭上梁的律师问过Gurley的非正式女友为什么不使用灯光良好的7B,她说是因为7A离电梯近,她一直习惯使用7A。[参见E]

*  笔者感觉电梯的突然故障实在有些令人奇怪,两名警察刚刚使用电梯上楼,电梯还是好的。当时已经夜里11点多,楼内居民使用电梯的人数应该已经很少,后来,大批警察接到报案火速赶到,从911通话记录显示的时间看,似乎也不像是爬了8层楼梯的用时。另外,如果当晚急救人员抬担架徒步上下楼运送伤员,这些肯定会引起新闻记者的注意,但我大量查阅的新闻中都没有对此有过报道。这样看来,电梯似乎应该不是坏了,如果真像Gurley非正式女友叙述的电梯总是不来,那说明在那个时间段有人因某种原因使电梯长时间地停在了某层。还有一点是Gurley非正式女友既然是送Gurley下楼,在不能乘坐电梯的情况下为什么放弃使用几米之遥亮着灯的楼梯间7B,而要随他一起进入漆黑一片的楼梯间7A?从她随后跑下楼梯的情况看,她当时应该已经完全从楼道门里走进了7A的楼梯间转角平台,身后的门可能已经完全关上,如果她是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只是礼貌性地送Gurley到楼道门的门口,在受到惊吓后最本能地反应应该是向后退半步躲入楼道然后跑回家锁起门并打电话报警,而不是跑向漆黑一片情况不明的下层楼梯。只有当她的退路被门阻隔,转身逃走不便时才可能跑向下层。那么,她完全进入漆黑的楼梯间难道是因为她要随Gurley步行下楼吗?但是他们曾经久等电梯不来,这在当时他们所获知的直观信息看来,最可能认为的是电梯坏了,那意味着送完Gurley她要自己步行上8层楼回家。这在那个时间段对于这个身处治安环境不好的建筑中的瘦小女性来讲,似乎不是一个明智的方案。

*  电梯为什么久等不来这个问题,警方当时似乎没有进行过进一步考证,而这种对时间回忆及其精确地细节问题,如果不在几天之内询问,之后很难查明原因。对于Gurley女友不太合乎逻辑的行动路线,辩方梁的律师也仅问了她为什么走7A而不走7B,然后没有进一步询问。虽然不论是以何种目的进入的楼梯间,惨痛的事实都是Gurley被跳弹不幸击中了。但我觉得尽最大可能弄清事发当时那个瞬间的每一个细节,对于案件的审理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相关人物】


梁彼得,以下简称梁) >        美国纽约华裔实习警员,1986年出生,父母从广东移民至美国。梁在5岁时因目睹母亲被人在纽约街头抢走财务而立志从警。截至事件发生时,梁刚刚进入警界一年半,参与外勤巡逻11个月。事发时梁因枪支走火,子弹在墙壁反弹后击中当时身处下一个楼层的黑人青年Gurley,梁因此被地区检察官提起刑事起诉。1999年至梁案发生时,纽约先后发生了175起警察在执勤中致人死亡的事件,只有梁彼得与另一位警官受到了刑事起诉。另一个警官是白人警官Bryan Conroy,他在执行收缴盗版CD/DVD的任务中将无辜黑人Ousmane Zongo射杀。当时情况是,Conroy化装成邮政人员在仓库蹲守一箱疑似的非法CD/DVD,Zongo碰巧打着手电路过惊动了Conroy,Conroy持枪追击,Zongo见一名身着便装的抢手追赶自己,根本不知道他是警察,便惊慌逃跑。当他跑到一个死胡同时,Conroy向他连开4枪,其中两次是背后中枪。最终,Conroy被判缓刑,无需去监狱服刑。目前梁案一审已经结束,梁将面临最高可能达15年的监狱生活,当然,也有可能获得缓刑,这要取决于2016年4月的终审判决。而目前,同情死者的黑人社区放到网上的很多消息与庭审爆出的事实完全不符,他们基本不提现场一片黑暗,不提是跳弹反弹伤人,有人甚至在YouTube上自拍的纪录片中说梁以前逮捕过死者,事发当晚完全是行刑式地杀人。考虑到目前这样的社会大环境,如果没有华人社区积极进行澄清事实的努力,梁彼得的命运将不容乐观,而且,这些案件细节的误传(冷血自私不报警并撒谎等)甚至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我们整个华裔社群在公众眼里的形象。梁出身于穷苦的中国广东移民家庭, 父亲在餐馆工作,母亲在制衣厂工作,这些工作都是没有美国高等教育背景和英语基础较弱的华裔第一代移民最常从事的工作。网上有人说其父母是有钱的香港移民或大陆移民,这些都是别有用心的谣言。[参见P,Q]

以下简称“Gurley”) >        此事件中被反弹子弹不幸击中而死去的黑人青年。与梁彼得同样,生于1986年,出生地是加勒比地区的美属维京群岛圣托马斯,幼年时随家人移民美国并定居纽约。Gurley不是当年的黑奴后代,他与梁同样是第一代美国移民的儿子,起点可以说非常相似。出事前Gurley有过24次被捕记录,大多是因为贩毒,还有一些是因为抢劫和暴力袭击。[参见S,T,U,V]

* 在此提及死者的被逮捕记录,没有诋毁死者为梁减轻罪名之意,只是想分析这样一种可能性:由于死者此前经历非同常人,加上所在建筑毒贩火并时有发生,这使得他遭受枪击后很可能以为是其他涉毒人员图谋不轨或者有人因为他原来的一些暴力行为而蓄意报复,进而出现了尽快逃离的行为,这使得肇事警察没有能更早发现他受伤。正所谓阴差阳错,令人怎不感慨。
* 两个有相似背景的移民第二代,一个因儿时看到母亲在街头遭受抢劫而立志并最终成为了警察,一个则成为经常光顾警察局的常客。在那个夜晚,在那一段14级的黑暗楼梯的上下两端,两个人的命运出现了匪夷所思,无可挽回地致命交叉,由于一发打在墙上出现反弹的子弹,一个人的生命嘎然而止,另一个人自幼的事业梦想瞬间断送并被送上了法庭,而且后者本人及家人乃至整个族裔的名誉被不实消息严重地轮番伤害。正所谓命运弄人,叫人怎不惋惜。

 


以下简称“非正式女友”) >        死者女性友人,并非网上很多新闻里误传的是死者的女朋友。事发当晚死者与其在她位于事发建筑7层的居所内从8点相处至11点。[参见R]

的正式女友) >        与死者正式同居并生有一女,她已于近日就其同居男友之死向纽约市政当局提出了5000万美元的民事赔偿。[参见R]


以下简称“搭档”) >        梁事发时的警察搭档,进入黑暗楼道时他走在梁的身后,是他在梁已经拨好号准备向主管领导第一时间汇报走火情况时将手机从梁手中拿走并关机(那时两人尚不知反弹子弹已伤人)。另外,他在案发现场同样没有参与急救。此后,他在梁的庭审时推翻了他自己曾经在纽约警察局内部询问时以及与大陪审团见面时的两份有关证词,说梁发现Gurley中枪后没有马上打电话汇报。梁的律师当庭拿出他以前的证词证明梁发现有人中枪后马上进行了汇报。这位搭档不得不又在庭上再次改口承认梁马上进行了汇报。网上有消息称他因出庭作证指证梁而获得免于刑事起诉的待遇,对此他予以否认,但事实本身是他确实没有因为未及时汇报以及未参与抢救而受到起诉。[参见B,C,E]

以下简称邻居) >        事发建筑粉房子4层的居民。Gurley中枪后与其非正式女友迅速从7层沿楼梯向下层跑,Gurley在5层倒地,其非正式女友跑至4层这位邻居家门前求助,邻居于是帮助拨打了911报警电话并在线将急救方法转述给Gurley的非正式女友,以便指导她给Gurley做CPR急救。[参见A]

        梁案庭审的法官,韩裔美国人。这是有关他的信息链接http://english.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8/07/22/2008072261013.html?


【事发原因】
1. [ 事发地有枪击及抢劫报警 ]——因接到关于枪击和抢劫的报告,上级指示梁彼得及其搭档前往上述事发地点进行巡查。[参见E]
2. [ 走火后最初约4分钟不知有人中弹 ]——事发具体位置在8层楼梯间,由于当时8层和7层楼梯间的照明灯都是坏的,楼梯间漆黑一片,梁走在搭档前面首先推门进入楼梯间。在他刚刚从楼道推门进入楼梯间时,被几乎与此同时从楼下7层推门进入楼梯间的黑人青年Gurley出门造成的响声惊到而走火。梁是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因此当时是左手持枪,枪口朝向地面,楼下一层的Gurley处在梁的左下方下行楼梯尽头位置,梁受惊后一缩,枪支走火,子弹打到左侧坚硬的水泥楼梯护墙后反弹继续向下击中Gurley.。梁枪响后退回8层有灯光照明的楼道,Gurley及其非正式女友枪响后受惊,迅速向下层逃跑,Gurley在5层倒地不起,其非正式女友跑到4层拐弯进入楼道寻求邻居帮助。[参见B,C]
3. [ 搭档阻止梁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 ]——粱和搭档都在庭审时作证说:走火后他们身在8层楼道,耳朵因枪声及空荡楼梯间回音而出现耳鸣,加之因为走火时楼梯间漆黑一片以及伤者此后迅速逃离至较远位置等原因而不知有人中枪。因为走火证明能力缺陷,对于一个实习警官而言很可能就此被开除,所以梁纠结于是否汇报,以及以何种方式汇报。又因为两个菜鸟警察的主管上司给了梁的搭档自己的手机号,允许他们用手机单独汇报一些不便于或不必要让全体警察都听到的情况(比如午休吃饭或者不确定难判断的情况等大大小小的事情。)梁希望先向主管汇报,而不是用警用电台呼叫去广而告之。于是梁向搭档借了手机准备汇报(他自己没有随身携带手机),梁把号都拨好了,搭档却把手机又从梁手中拿走了。(此处原因,截止目前我所见到的庭审流水记录以及有关新闻报道中都没有提及。) [参见E]
4. [ 寻找子弹去向时发现伤者 ] —— 由于美国的大多楼房建筑,非承重墙都是中空的,表面仅有一层很薄的灰板,两人担心子弹穿墙打入与楼梯间隔墙相邻的住户家里,于是当搭档阻止了梁打手机汇报后,两人进入楼梯间搜寻子弹去向。(很可能是想进一步弄清细节之后再向主管汇报。),此时隐约听到楼下某层有不寻常声音,然后循声下至5层得意发现伤者。[参见B,E]

        此后,Gurley的非正式女友Butler跑至4层,敲开邻居Lopez的门请她帮助拨打911报案,下面分析的911现场录音取自sound cloud网站上名为《911 of Akai Gurley Shooting》的音频资料,从两个警察发现倒在五楼的Gurley起,到大批警察赶到现场,时间间隔仅为2分44秒,在这个短暂的时间跨度内,根据音轨显示的时间进度,可以听到梁做了以下事情——[参见A]


*   录音开始直至2分52之前是邻居向911报案,911询问情况并转接给急救部门EMS的声音。

*   2分52秒——发现伤者Gurley,警察询问情况。
警察的声音出现在背景音里,他们发现了伤者。之后是警察与Gurley的非正式女友一段模糊的对话,应该是在问情况。

*   3分30 秒( 即发现Gurley后第38)——警察向邻居问地址(准备汇报上级)。
在询问清楚Gurley倒地的真正原因后,警察声音从背景音向邻居的方向接近,警察在问邻居事发地点的地址(准备汇报时用),(从声音判断邻居与伤者倒地之处是有一点距离的。) 然后是邻居告知警察地址的声音。这个警察的声音应该就是梁的,因为庭审中梁与搭档都承认当时是梁为了汇报反复去问地址,梁的搭档并没有帮忙打电话汇报。网上新闻提到梁在周围走来走去,除了惊慌失措的心理原因外,应该还包括在Gurley的非正式女友与邻居间反复问地址这个原因。此后警察的声音又渐远,应该是梁又回到伤者身边看情况。之所以问邻居地址,应该与Gurley女友正在忙着救人没空回答或声音急促不清晰等原因有关。

*   4分37秒( 即发现Gurley后第1分45秒,亦即邻居告知地址之后1分钟)——再次问地址。警察声音再次接近邻居,再次问地址。由于庭审记录提到过梁由于心慌意乱,语无伦次而多次询问地址却记不住这一情况,因此可以判断这个再次询问地址的警察声音仍然是梁本人。

*   4分52秒( 即发现Gurley后2分钟,亦即邻居第二次告知地址后约12秒)——汇报成功。
背景音中警用步话机声音响起,说明梁终于记住了地址并做了汇报。警用部话机的声音应该是对方收到汇报后的回复声。说明梁汇报得比这个时间还要至少再早几秒钟。

*   5分36秒 ( 即发现Gurley后2分44秒,亦即成功用警用电台汇报此事后约44秒)——大批警察赶到现场。
背景音中有大批警察赶到的声音,之所以这么快是因为邻居已在几分钟前致电911。

*   6分30秒——某警察请邻居离开案发现场的声音
邻居向线上另一端一直指导急救的EMS接线员说自己已经回到自己的(四层)公寓里,现场那里有一百万警察(形容警察特别多。)

        有新闻报道提及根据警用电台的记录显示,梁在现场的汇报中没有提到有人受伤需要救护车。对于这一细节,梁的解释是:在四面是水泥墙的狭窄楼梯间无线电信号可能不好,他在这边说了,总台那边却没有接收到。从911的音频记录中也可以听到邻居与接线员的对话的音质有时候有些飘忽不定,那应该是邻居从楼道接近或步入楼梯间时信号不好的原因。这从一个侧面佐证了楼梯间通话质量不好这一实际情况。其实不光是警用步话机,使用过手机或微信步话机和微信实时通话功能的人都多多少少有过这样的经历,你这边说了一大堆,那边接收到的是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甚至完全什么也听不到,但过了一会,即使没有挪动位置,信号又会莫名其妙地好起来了。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播放了一段录音,显示了总部在接到邻居911报案电话后,曾多次用警用电台呼叫梁和梁的搭档,但没有得到两人及时回应;辩方一位证人是2012年退休的前警官,他作证时也提到以前执行任务需要增援时,也经常发现楼梯间信号不好甚至完全没有信号。结合这几点一起看,梁的搭档在发生如此大的事故后没有理由不接听总部呼叫,除非是真的没收到信号;梁本人面对倒地的伤者,伤者的非正式女友,正在与911通话的邻居以及见证了事件全过程的搭档,是没有任何理由仍然希望掩盖有人受伤这一事实的,他应该是最希望救护车赶快到来救伤者一命,这样才能使自己的闯下的祸不至于发展到最最糟糕的地步。[参见E]

        DNAfile那篇文章提到,梁的搭档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接受纽约警察局的讯问中作证说梁当他面用警用电台呼叫汇报了有人中枪要叫救护车,在与大陪审团见面会上又再次作证了这一情况,梁自己的证词里也复述了原话:“PH1 post!Male shot!Send a bus!”(PH1 post可能是梁的编号或者警察使用的表述情况的术语,之后是说:“有男性中枪!派救护车前来!”Bus是警察间对救护车的俚语称呼。)但在最关键的法庭作证时,这个搭档却改口说梁当时没有尽快呼叫汇报。对此,梁的律师当庭提出过质疑并宣读了他此前的两份证言,梁的搭档又当庭改口承认了原来的证词。[参见B,E]

        笔者感觉搭档的这一改口很是蹊跷,这反映了他心理倾向性的一种改变,而这种改变很可能是由于他从公诉人那里知道了警用电台录音记录中梁的汇报内容有部分缺失没有录上。

        梁的律师在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中提到,根据医学领域里广泛遵从的“首先不伤害原则”(First do no harm)以及警校教材中有关于警察要给予伤者合理的救助(Reasonable Aid)这些内容,但是对于伤者的救助并不仅仅指生理上的抢救,梁在庭上解释自己未参与抢救的原因其中一点是因为警校急救培训流于形式,他自己(也包括他的搭档)都不知对如此严重的伤情(当时看上去已经死了)用CPR是否有效甚至是否会造成进一步损害,所以他觉得尽快呼叫救护车前来进行专业急救是最好的选择,而他认为这种叫救护车的行为在当时情况下是一种最合理的救助。虽然当时邻居已经致电911,但根据实际经经验,如果有警察使用警用电台进一步呼叫,救护车往往会来得更快些。而梁的那位搭档,在梁头脑混乱屡次询问邻居等人地址而记不住时,并没有帮他呼叫总部汇报并叫救护车,也就是说梁当时在急救与汇报叫救护车这两件事上只能二选一,所以,他在发现伤者直到大批警察赶到的2分44秒时间内的关注点是问清地址并呼叫总部汇报此事,因为他认为这才是最合理最有效是Gurley尽快获得专业帮助的办法。也就是警校教材中提到的Reasonable Aid。[参见E]

        前面提到的“首先不伤害原则”是西方医学的著名格言,拉丁语为Primum non nocere,英语为“Do No Harm”或者“First do no harm” Pledge,是指不论什么情况下,医护人员首先要考虑切勿(进一步)伤害到伤病人员。对于这一原则的解析,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搜索。

        笔者本人曾经接受过CPR & First Aid(心肺复苏法及现场急救法)的培训,考有证书。其中CPR是指心肺复苏法。主要内容是胸部按压帮助恢复心跳,人工呼吸防止缺氧,其它现场急救还包括压力止血,固定已骨折部位防止断骨刺破周边血管肌肉或刺断韧带神经,以及哈姆立克急救法排除气管异物等等。soundcloud网站关于Gurley的911音频记录显示,邻居致电911,911接线员听到有人受伤便转接给负责指导急救的另一位接线员,接线员听到胸部中弹后,表现也比较谨慎,先是指导用毛巾堵住伤口止血,听到说Gurley没有呼吸了,才进一步指导其女友捏住Gurley鼻子(防止漏气),然后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当听到Gurley仍然没有呼吸时才指导其女友进行胸部按压。我个人认为,当时Gurley是被击中胸部,在没有专业器械,胸腔内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徒手进行胸部按压可能进一步加速失血,如果肋骨被击断,按压胸部还可能使心脏肺脏进一步受损,人工呼吸可能造成或进一步加重已经形成的气胸,失血部位不像四肢部位可以非常简单徒手实施压迫止血,总之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专业器械很难进行抢救,如果贸然抢救,很可能事与愿违,加速死亡。连医院的医生都难免出现误诊和手术失误,911的急救指导不完全适当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参见E]

        庭审中控方专家在交叉提问是回答辩方梁的律师的话也证实了,跳弹击断了Gurley的胸骨和肋骨,洞穿心脏与横膈膜后打入肝脏,这种伤势CPR无法挽救其生命,他会在几分钟之内死亡。

 

 

——下文内容依据以下媒体信息来源汇总——

 

A.  [ sound cloud 网站 ]—— 《911 of Akai Gurley Shooting》这是邻居帮助拨打911报警并在911和Gurley女友之间转述知道急救方法的录音。https://soundcloud.com/dnainfo-new-york/911-of-akai-gurley-shooting

B.  [ DNAfile 网站 ]—— 《Akai Gurley Shooting: Here's A Look Back at Officer Peter Liang's Trial 关于AKAI Gurley 枪击案的庭审回溯》,这篇文章中包含有事发楼梯间录像以及相关911的音频记录https://www.dnainfo.com/new-york/20160126/east-new-york/akai-gurley-shooting-heres-what-we-know-about-officer-peter-liangs-trial?

【注意! 根据此文的视频录像可以判断出文中那个楼梯间的结构示意图画反了! 而由图下面标注的可以看到此图是由起诉梁的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提供的。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竟然如此不负责任,真的使笔者很震惊!不知他们对此案的真正关注点到底是各项现场细节还是什么别的???】

C.  [ 纽约每日新闻报 New York Daily News ] —— 《NYPD cops didn’t realize anyone was shot for 4 minutes after Peter Liang fired gun killing Akai Gurley, partner says梁的搭档说:在击中Gurley后的四分钟的时间里,他们没有意识到有人已中枪》http://www.nydailynews.com/new-york/akai-gurley-girlfriend-testifies-peter-liang-trial-article-1.2517520

D.  [ 纽约邮报 New York Post ] —— 《Cop: I couldn't help saves shooting victim because NYPD helped me cheating on CPR 警察称之所以无法参与救助枪击事件受害人是因为纽约警察局在CPR考试时帮助学员们作弊》梁、梁的搭档以及另外一名与梁同时期在警校学习的实习警官都作证说他们接收的CPR培训流于走过场,二三百人使用8个人体模特进行实践操作,梁的搭档在模特上实践了不到2分钟,而梁甚至没有获得机会在人体模特上实践急救动作。(梁没有在模特上实践这个细节参见上面博客梁在庭审时的证词部分)。另外,警察局将考题和答案全都发给学员,这无异于帮助学员在考试中作弊。http://nypost.com/2016/02/04/partner-reveals-why-he-didnt-try-to-resuscitate-man-shot-by-nypd/

E.  [ 一位亲自参加每天庭审旁听的博主关于庭审详情的流水记录博文 ] —— 她是积极支持将梁刑事定罪的,虽然博文非常详细地记录了每天的庭审情况,详细到公布了很多公诉人,律师,证人及法官的问答对话,但由于该博主对此事件有明显的偏向立场,所以在对于梁有利的一些细节上仍有所忽略。笔者在网上搜索了很长时间,除了各种新闻摘要,没有找到更详细的庭审纪实。但某些被此博主忽略的内容,在其他权威媒体的报道中有所披露,这正好对其做了补充。一位渴望将梁投入监狱的博主,肯定不会在博文中有意添加对梁有利的细节,因此笔者认为她涉及到的庭审详情应该至少不会认为修改出不利于Gurley而有利于梁的内容。通过阅读全文,除了有意或无意忽略了一些对梁有利的细节之外,笔者没有发现其它内容与各大权威媒体披露的庭审概要有本质的不符。另外,博文中还提到了一些各大媒体没有提到的细节,比如法医尸检结果显示,根据Gurley的伤势(子弹打击胸骨肋骨后,洞穿心脏及横膈膜最后进入肝脏),CPR无法挽回他的生命,他会在枪击后数分钟马上死去。http://www.ifightlikeagirl615.blogspot.ca/

F.  [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 —— 《Officer Peter Liang, on Stand, Breaks Down as He Recalls Brooklyn Killing 梁彼得警官在站在证人席回忆事发当晚情景时精神崩溃 》这篇报道对上面那篇博客中关于庭审详情的记录缺失部分做了很好的补充。其中有几段原文是有关梁在庭上的证词。http://www.nytimes.com/2016/02/09/nyregion/officer-peter-liang-in-emotional-testimony-describes-the-night-of-a-fatal-shooting.html

    “But in his testimony, Officer Liang said he believed it was warranted. He and his partner were headed to the roof of the building when the gun, which he said he pointed downward for safety, went off. “There are bullet holes in the roof, there is evidence of drugs, there is drug dealing, people get assaulted and raped in these areas,” he said. In the unlighted stairwell, it felt necessary.”关于事先拔枪在手,梁是这样解释的:由于看到房顶上有单孔,这是毒品交易(火并)的证据,而且(建筑顶层楼梯间)这个位置还时常发生暴力袭击和强奸事件,所以他觉得拔枪在手是有必要的。另外,(安全起见)当时他的枪口是朝向地面的,而且手指是放在枪的侧面,绝对没有扣住扳机,因为这个掏枪警戒的动作他在工作中经常做,都是按照这个标准动作做的。(上面那篇有关庭审详情的博文中也提到,梁的搭档也在出庭作证时提到,他和梁在事发前的其它类似情况下也经常拔枪在手。辩方证人前警官,鲜私家侦探Daniel Reefer也作证说在他接受培训时,他的教官也跟他说在在自我判断有危险的情况下,特别是巡视楼顶及楼梯间时,可以拔枪在手。)

    “Officer Liang described struggling in the subsequent moments. He collapsed in a hallway after other officers arrived on the scene. “I got to the hallway of that floor,” he said. “Everything just sunk in. I was thinking about everything that happened. I just couldn’t believe someone was hit. I just broke down.”梁描述了稍后自己精神上的挣扎,当其他警察赶到现场后,他倒伏在楼道中:“我走进楼道,感觉所有一切都在下沉,我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能相信我击中了人,我精神崩溃了。”(上面有关庭审详情的博客中也记录了:随后赶到现场收走了梁的配枪的警官曾作证说梁当时脸色苍白,站立不稳,后来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

G.  [ YouTube ] —— 《Video Shows Akai Gurley's Bloody Clothes in the Dim Hallway He Was Shot In》事发现场带有血衣的录像,很可能是警方勘察时拍摄的。由此录像可见事发楼梯间的结构及灯光照明情况。视频刚开始有好几秒钟的黑屏,那不是技术故障,那是因为拍摄者没有开灯拍摄,也就是说那种黑暗反映了梁当时在楼梯间手电光束覆盖不到的地方的能见度几乎为零。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xqmNP0OKgA

H.  [ 弹着点照片 ] —— 在谷歌图片中搜索Apparent ricochet mark可找到事发楼层楼梯护墙墙面上的弹着点照片。

I.  [ 纽约邮报 New York Post ] —— 《Living in fear at the dark & deadly hellhole houses 在黑暗、致命、地狱般的房子中恐怖地生活》。这篇文章是纽约邮报三名记者在事发后第2天前往事发地粉房子实地采访后刊发的记录了那栋建筑者的各种抱怨以及建筑本身的情况。从新闻配图可见,事发楼梯间8A的等已经修好,但照片画面仍然一篇晦暗,能见度不好。http://nypost.com/2014/11/22/tenants-live-in-fear-at-the-notorious-pink-houses/

J.  [ Topix网络论坛布鲁克林分论坛 ]  —— 《Pink Houses Worst housing project in Brooklyn, maybe US? 粉色房子 布鲁克林乃至全纽约最差的政府援助住房》http://www.topix.com/forum/city/brooklyn-ny/TOPMIDI5K5NEAPDPD

K.  [ YouTube ] —— 《Stranger Saves Baby Using CPR》, 还有一个没有画外音解说的版本题目是《Stranger Saves Baby In A Supermarket》这个实时监控探头记录的视频是关于一个父亲在自己的幼儿突然休克,陌生人对其进行抢救时,他本人接近崩溃,没有参与抢救而是焦急万分地在周围走来走去。这个视频说明了人在超级焦虑情况下会变得不知所措,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梁没能参与CPR急救的一个心理原因。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YeoWMVq3Hg

L.    [ YouTube ] ——  《New York shooting: man shoots 2 police officers in the Melrose, Bronx, then kills himself – TomoNews纽约枪击案:两名警官受伤,枪手自尽》就在梁案庭审过程中,2016年2月4日晚,在纽约Bronx区一栋政府援租房建筑中,两名入职不久的实习警官被枪击受伤,一人被子弹击中脸颊,一人击中下腹部侧面。当时两人与另一同事一起进行与梁警官一样的巡楼工作,看到有两人坐在楼梯上喝酒,于是让他们出示身份证,其中一人站起身说要警官们与他一起上楼到家里去拿身份证,没走几步便从包里掏出枪射击,此后这名凶手回到自己的房间用枪爆头自尽。【这起事件正好发生在梁案庭审期间,但法官当庭禁止梁的律师向陪审团提及一丁点与此案有关的信息】。这起案件的发生地从客观条件上来讲都要比梁案发生地安全便利得多,一个是在大环境治安状况较好的曼哈顿,一个是在布鲁克林黑人区;一个是三名警官出任务(其中受伤的两名是入职刚刚2年的新警员),一个是两名警官出任务;最关键的,一个是在有灯光照明条件下,一个是在无灯光照明条件下。但这两起案件又有极其相似的地方,都是发生在治安状况很差的政府援租住宅楼内,都是在警察晚间进行巡楼时发生的。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Su3aZcZP0

[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 ]对此也有相关报道http://www.nytimes.com/2016/02/05/nyregion/2-new-york-city-police-officers-are-shot.html

这是在梁案庭审期间将两位巡楼的警官枪击致伤由自己自杀身亡的凶手照片

他在行凶并自杀前几分钟还在楼道中和朋友喝酒聊天

M.  [ YouTube ] —— 《Virginia Police Officer Shot Dead During First Day on the Job, 2 Others Wounded 弗吉尼亚警官在上班第一天被枪杀 另外两警官受伤》。殉职的是一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女警官,她在上班第一天与两名同事前往一个家庭纠纷报案的住宅巡查,结果被房主袭击并枪杀,她的另外两名同事均遭到枪击,其中一位伤情危及生命。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lRVvJM9Tf4

这位美丽的女警官在上班第一天去处理一个夫妻纠纷的报案,结果被不幸枪杀。她的两名同事也遭受枪击,其中一位生命垂危。在美国这个处处有枪的世界,警察工作期间处处面临着危险。

这是枪杀警察的嫌犯照片

N.  [ YouTube ] —— 《GRAPHIC: Raw video of Oklahoma man's arrest before he died in custody》这个视频是由死者的妻子在一旁拍摄的。2014年2月15日,俄克拉荷马周44岁的黑人男子Luis Rodriguez与妻子及19岁的女儿去看电影,在电影院的停车场,其妻子与女儿发生口角并打了女儿一耳光。警察接到路人关于这起家庭纠纷的报案马上赶到现场,正看到Luis妻子因生气向远处汽车走去,而Luis紧随其后试图叫住并安慰她。警察截住Luis要他出示身份证,Luis心情急切,试图绕过警察追上妻子,这引起了5名警察一拥而上对其进行逮捕。一人向地面压制其面部,4人单膝或双膝跪在他后背,用身体重量限制其行动。从视频一开始就可以看到Luis从被摔倒在地直至被戴上手铐都没有任何反抗动作,但几名警察在已经完成上手铐的情况下,膝盖仍然死死压在他背上,个别人简直像跪在他背上休息。Luis的妻子大声呼唤丈夫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应该是在被戴上手铐前就已经陷入昏迷。警察们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把Luis从面朝地面的姿势翻转过来,把他扶成半坐姿势,几个警察用膝盖支撑住他的后背使他不至于倒下,这说明他们已经明显发现Luis失去知觉陷入了昏迷,但没有人为其做CPR。Luis的妻子看到丈夫的状况尖叫起来:“你们是不是杀了我丈夫?!你们是不是杀了我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仍然没有对Luis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只是消极等待急救车的到来。其中的一名警察还持续以要检查Luis妻子的身份证为由阻拦她靠近Luis亲自检查他的情况。Luis后来在医院死去,警察局方面给出的尸检结果是心律失常。但Luis家人聘请的医学专家给出的死因是胸部重压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这几名警察没有一人受到刑事起诉。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y66quF0pek

O.  [ YouTube ] —— 《NYPD Cops choke Black man to death for selling a 50 cent Cigarette ! ... Extended Footage纽约警察们将贩卖50美分一支散装香烟的黑人锁喉致死(现场视频延长版)》这个视频是关于纽约若干警察将没有袭警行为的黑人小贩锁喉致死,并在死者陷入昏迷的7分半中时间内没有进行CPR抢救,十几个警察眼睁睁看着他死去。笔者以前看过一个关于此案的中文报道,没有看视频,当时相信了误传,以为死者曾有袭警行为,还发表过支持警察的跟帖。但看了视频之后,才知道此事件的真实细节。2014年7月17日下午3时许,两名警察声称43岁的黑人小贩Eric Garner贩卖了走私散装烟,对他进行问话。Garner站在两名警官面前自辩说:“我什么也没有卖,为什么你们每次看见我都找我麻烦,我真是受够了,请让我一个人待会。。。”当他正在解释,两名警察忽然接近并试图抓住他的手臂。小贩本能地向后退了半步并同时扭转已经被半扭到身后的一只手臂。正在这时,一个警察从背后对其锁喉。小贩身高1.91米,那个身高1.75米左右的警察几乎是用全身重量从后面吊在了小贩的脖子上,这时其他4个警察一拥而上将小贩后仰摔倒在地,实施锁喉的警察在小贩倒地后不久改用手将小贩的面部压向地面,其他几人用膝盖及身体重量压制在小贩后背上,为他戴上了手铐。锁喉动作持续了约20秒,此后4人膝盖压制后背又持续了近30秒。在倒地之后小贩一直另一只没有被反扭到背后的手臂,张开手掌表示自己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同时艰难地不断重复说:“我喘不过气了,我喘不过气了。。。”他这样重复了11次,直至陷入昏迷。在小贩昏迷后的7分半种时间里,周围十几个警察没有一人认真检查过他的情况,比如呼唤他看他是否有反应,检查瞳孔是否放大,脉搏是否正常,口腔鼻腔是否因内出血或黏痰等造成堵塞,呼吸道是否因外力压迫出现的内部肿胀堵塞呼吸通路等等。笔者自己曾接受心肺复苏法及急救训练(CPR & First Aid),上述步骤都是进行急救是一些必要的准备动作。据后来媒体曝光的消息称,小贩的家人当时正在旁边,其中一人曾有10年的安保经验,接受过CPR培训,当时他请求警察由自己为其做CPR急救,遭到警察拒绝。小贩后来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死因是由外力造成的颈部及胸腔的机械性窒息外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按照有关规定,警察在逮捕犯人时是禁止使用致命的锁喉动作的。对此,纽约警察局给予的解释是小贩与警察出现了打斗,但视频显示根本没有发生打斗。纽约警察局还解释众多警察之所以没有对小贩进行CPR急救是因为他当时有呼吸,但从视频只能看到他完全失去知觉,看不到他是否仍有呼吸。而即使当时小贩真有呼吸,对于已经昏迷长达几分钟之久的他,警察是否应该做一些进一步检查表示关切呢?而最终尸检报告证明了死因是外力窒息,这种情况在状况发生最初使用CPR等方法是有很大希望救活的。这些警察是在完全没有危险的环境下,可见度良好的一个夏日午后,将一名没有袭警行为的人以一种致命的方式勒至昏迷,然后任由他躺在地上慢慢死去的。但他们没有一人受到地区检察官的刑事起诉。直接肇事人,那个采取锁喉动作的29岁警官Daniel Pantaleo在此之前曾有过两次错误逮捕并当众虐待侮辱被错误逮捕者的记录,他的父亲是纽约警察局前消防员,他的叔叔是纽约警察局的前警官。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jhpFT-lVZY

     

P.  [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 《Officer Guilty of Negligence in '03 Killing》。这是关于前面在介绍梁彼得身份背景时提到的那起自1999年之后处梁案外涉及警官在执勤过程中致人死亡而被起诉的仅有的一起案件。http://www.nytimes.com/2005/10/22/nyregion/officer-guilty-of-negligence-in-03-killing.html

Q.  [ Voice of NY网站 ] —— 《Peter Liang’s Mother Issues Statement梁彼得妈妈的话》梁彼得的妈妈接受采访,说梁由于在5岁时亲眼看到妈妈在街头遭到抢劫而从此立志当警察,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放弃了移民局安全安逸的行政工作,考入警校并最终当上了警察。梁妈妈还提到他们一家从广东移民来美,梁的父亲在餐馆工作,她自己在制衣厂做工,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地为了在美国这片新的家园生存而奋斗了几十年。http://voicesofny.org/2015/03/peter-liangs-mother-issues-statement/

R.  [ 纽约每日新闻报 New York Daily News ] —— 《Partner of Akai Gurley, who was fatally shot by rookie NYPD cop in Brooklyn stairwell, plans to sue city for $50M在电梯中被纽约实习警官击中身亡的Akai Gurley的同居女友准备控告纽约市政当局赔偿她5000万美元》http://www.nydailynews.com/new-york/partner-akai-gurley-sue-city-50m-article-1.2095597

S.  [ NBC 纽约 ]—— 《Officer Put on Modified Duty After Shooting, Killing Unarmed Man in Brooklyn Apartment Building Stairwell: NYPD》这篇文章提到了Gurley曾经有多次被捕记录,大多是抢劫。http://www.nbcnewyork.com/news/local/New-York-Brooklyn-Shooting-NYPD-Pink-Houses-New-York-283460421.html

T.  [ 纽约每日新闻报 New York Daily News ] —— 《Protesters call for arrest of rookie cop who shot Akai Gurley as victim’s sister says he didn’t deserve to die》这篇文章也提到Gurley有两打以上(24次以上)的犯罪记录。http://www.nydailynews.com/new-york/nyc-crime/akai-gurley-criminal-record-innocent-shot-article-1.2020342

U.  [ YouTube ] ——  《STUPID Rookie NYPD Cop Fatally Shoots Unarmed Man In Brooklyn's Pink Houses Projects And Walks Free!》。这段视频在第2分21秒时的新闻播报录像中也提到了Gurley的24次犯罪记录。www.youtube.com/watch?v=f4tgpdGTqfA

V.  [ 关于Gurley的犯罪记录信息 ] —— 最初应该是由华尔街日报披露的( The Wall Street Journal,简称WSJ),笔者搜索了很长时间已搜索不到这篇原文了,但是网上很多自媒体用户援引了来自WSJ的这个信息,也有很多自媒体用户或相关新闻后面的跟帖批评华尔街日报不应该披露Gurley的犯罪记录,这反而从更多的侧面证实了已被删除的那篇报道曾经披露的这一消息。

W.  [ YouTube ] —— 《Talal Ahmad Tours Pink House Projects In East New York With Ty Blizzy Black.》这段关于粉房子居民就少粉房子以及事件经过的纪录影片当中有很多案件细节有意无意的误传,拍摄者自称是楼内居民,并宣称梁曾经逮捕过Gurley,当晚明知是Gurley,却对他进行了死刑执行般的枪决。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56VzWmeee

X.  [ 华尔街日报 Wall Street Journal] —— 《Former Partner Testifies in NYPD Officer Peter Liang’s Trial 梁的前搭档出庭指证梁》。这篇文章指出了http://www.wsj.com/articles/former-partner-testifies-in-nypd-officer-peter-liangs-trial-1454464583

  •  梁的搭档开庭前一周的一次书面作证中曾经描述了梁在发现伤者后曾经跪在伤者旁边仔细查看,但助理地区检察官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 Marc Fliedner在庭上却说梁发现伤者后理都不理“never even knelt” down to see what he had done
  • 梁的搭档在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时说梁没有叫救护车,但梁的律师宣读了这位搭档以前的一份证词,在那份证词里他承认梁曾经叫救护车,他听完宣读后又说他不太确定他听到梁叫救护车,但是在做汇报的某个时间点他似乎是提到了枪支走火。对于他的这个表现,梁的律师当庭评论道:“你的证言(反反复复)是不准确的,你到底有没有意识到你的搭档梁警官会因为你说的没有叫救护车而被判渎职罪?但是他确实叫了,对不对?”然后梁的搭档最终承认叫了。
  • 梁的搭档还说他不知道什么叫与检察官达成协议被豁免,他说他没有和检察官达成任何交易出庭指正自己的前搭档。他还说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因为出事后没有及时汇报而遭刑事起诉。
  • 梁的搭档还承认,他们两人当晚是被上级派去加班的,他们是第二次进入那栋事发建筑。(这与一个不负责任的新浪博主LeMcdull发文说的梁已经在那栋楼巡逻了近千次是大相径庭的,而那篇文章被广为转载,造成很坏的影响。)

Y. [ 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 《Gun Tests and Tears at Officer Peter Liang’s Trial in Killing》。这篇文章也提到梁的搭档曾经作证说梁叫了救护车,从警用电台录音可以查到他叫车的记录。他如果当时没有亲耳听到梁叫车会不会这么肯定提到可以查录音记录的。但是后来改口说梁没有叫救护车应该是因为他已经知道录音记录上没有关于叫救护车的内容,而这个信息只有控方公诉人可以提示他。http://www.nytimes.com/2016/02/03/nyregion/at-officer-peter-liangs-trial-tears-and-testing-of-a-police-issued-gun.html?_r=0

另外,文章提到一位枪械专家作证时提到,即使手指按标准没有放在扳机上,在持枪过程中,人的手指也会下意识地想去确认扳机的位置,就像人们经常回去摸一下口袋确认自己的钱包是否还在口袋里一样。

        笔者还阅读了其它很多关于梁案的报道,由于细节信息与我前面列出的几家权威媒体相同,在此就不一一列出了。

Tyleno 发表评论于
谢谢博主的分享。详尽,许多被有意无意被忽略的细节或者以讹传讹的情节都触及了。从事实入手远比单纯的渲泄批评有效。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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