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 未消失的吻(32)狼谷

       唐明继续说:“我大伯说:军队的处罚非常严厉,黑箱作业,不可能有你申辩的机会。很多人死的无声无息。他给我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 琳达吃惊的说:“太可怕了!怎么能这样对待为国拼命的战士。加拿大对军人极为尊敬,即使被俘的军人也视为英雄。何况像你这样的立功的军人。” 唐明说:“我们的军队不一样,如果被俘,就是叛徒。既使回来,也不能宽恕。”

       张丽补充道:“没错,最有名的就是文革中被揪出的一群中央高层领导人,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明明出狱前写自首书,经过老毛同意,革命胜利了又翻旧账将人铲除。听说那个《英雄儿女》中的英雄王成,他的原型姓蒋,他喊完向我开炮没死,被俘了。后来被美军遣返回国后,他被警告处分,回村里后,从来不敢提这段经历。最后还是没有躲过文革的冲击。”

       琳达摇摇头:“我们认为军人的生命最重要,可以投降,释放后会受到英雄般的欢迎。他们毕竟是为祖国作战,仍然会同别的公民一样,享受公民的权利,可以参加竞选。” 张丽问唐明:“你躲过了军事法庭?难道你逃走了?” 唐明说:“是的, 我不能坐以待毙,我求连长帮我。一天晚上,连长押送我时帮我逃走,给我一身便装和一个包,里面装着刀,打火机,手电筒,几个罐头和几十块钱。” 张丽说:“你们连长对你真不错,要不然你的麻烦大了。”

       唐明点点头:“连长也是北京人,在部队里特别讲老乡关系,况且我几次出生入死完成任务,他也清楚。这样我就走上了亡命天涯的道路,我要回到北京,让我大伯利用他的关系帮我洗清冤屈。” 琳达不明白:“法庭不能解决的问题,靠关系能解决吗?” 张丽解释道:“中国不是法制社会,是人情社会。再大的问题只要有认识的朋友,有钱基本都能解决。” 唐明接着说:“我不敢走大路,只能走小路,走山路,甚至不敢白天走路。不敢借住民宅。只能露宿野外。”

       琳达十分不解:“那是为什么?” 张丽说:“中国有户口制度,外来的陌生人会受到怀疑,如果不及时报告会有麻烦。当然现在不像古代那么严厉。户籍制度,连坐法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制度,这是中央集权国家管控人民的基础。” 琳达问:“什么是连坐法?“

       张丽想了想说:“在二千多年前的秦朝,有个大臣叫商鞅,他帮助秦王立的法律,五人为一个单位,一个犯法,如果其他人不揭发,那么五人都要被罚,迁往边疆。连夫妻之间都不能包庇。而当时的罪定得非常严厉,例如偷了别人的一点东西,就是犯罪。” 琳达问:“那些无辜的人不是都被冤枉了吗?这么严酷的法律能实行吗?” 张丽回答:“实行的非常彻底,连商鞅自己失宠后要逃离秦国,都因此被抓住,并且被五马分尸!” 琳达失色道:“哇!真是酷刑!唐明,那你走路可要小心。”

       唐明说:“我走进了广西的大山里,结果迷路了。我有很多天没有睡好觉,罐头也吃光了,只能吃一些山果充饥。一天黄昏,我突然看到草丛里散落着一些骷髅。”张丽和琳达惊叫起来:“太吓人了,怎么会有死人?”

       唐明的眼睛里流露出惶恐的神色:“我听到不远处狼的叫声,凄厉的叫声此起彼伏,在山谷中迴荡,我想它们一定发现了我,它们在招集同伙,它们在一步步向我走近,我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贪婪幽光。”女人们捂住了耳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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