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弗朗西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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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4岁零六个星期了’一落座,弗朗西丝就说。

我会心一笑,这个老太太风格太迷人,零六个星期都记得这么清楚。初见弗朗西丝是在剧院外的花园里,她牵着狗,高挑银发,穿红色风衣,非常古典,惹人注目。当然谁也没想到她这么高龄,因为不仅腿脚好,还在遛狗,而且说话很清楚,给我她家的地址时,我还请她说慢点,要不记不下来。

就这样,我坐在她住的老人公寓,看她拿出小茶几,摆上蛋糕,然后到厨房给我沏茶,就是不让我动手。环顾这个单元房,一室一厅加一个小厨房,家具很旧,散发着岁月的味道,知道我来,她开了壁炉,初秋的早上,屋里很暖和。

‘这个茶壶用了50多年了,都有裂口啦。’她见我想过来帮忙端茶,就指着茶壶说:‘这两个茶杯是我奶奶留下的。’OK94岁的人还留着她奶奶的东西,让我借着从窗户外撒进的阳光细细看了一通,脑海里浮现着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家居里下午茶的雾气。

我俩端茶坐定,她的狗一下就跳到了她腿上,她也鼓励我的狗坐我身上,看到两只狗都坐定了,她很欣慰的感叹:‘瞧这两只多乖啊。’顺手掰开一块蛋糕,一狗一块,公平得很。

‘我这一辈子都养狗,前后养了九只,上一只活了16岁半。我告诉过你这只的故事吗?’

我摇摇头,她接着说:‘这狗的前任女主人(她用了一个很古典老派的词:mistress,而不是现代人喜欢用的:owner. 听起来相当书气。)有一天突然心脏病突发,死在家里,这狗就守着她,舔她,希望她醒过来。两天过去了,这狗没吃没喝,邻居因没见她和狗出门,过来敲门,后来破门而入,这狗就被送到了宠物医院。我收养她时她一开始躲在一个角落,好几天,不怎么吃喝,直到有一天,她一下跳到我的身上,从此我们好得就像一个人一样。’

‘是啊,狗真是个好伴儿!’我说:‘那你有孩子吗?’

‘我没结过婚,也没有孩子,但我有三个兄弟,都比我小。最大的那个弟弟去世得早,最小的弟弟比我小十岁,今年一月我还给他说你这么年轻,要好好活着,总不能比我早走吧,结果前两个月他居然得病走了。真想不到。现在就剩中间的弟弟,他88岁。’

‘你一定很伤心吧?’

‘我很想念他。’她富有感情的说,但却没有任何低落的情绪在里面。

‘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我好奇地问。

‘我是一个图书管理员,从伦敦大学毕业后,在好多地方工作过,最远去印度和新西兰的学院图书馆工作,所以我走的地方还是很多的。我去过日本,这辈子很遗憾没有去过中国,你知道吗? 我真的想去爬爬长城呢。’

‘哇,你的经历太丰富了。’我看到一张1965年她在印度的照片,非常漂亮的女人。‘像你这样漂亮的女人一定有很多男人追求。’我说。

‘有那么几个。’她一点不介意我这么八卦。‘我现在还记得一个,他的名字叫VICTOR,我上班要赶火车,有一天误火车了,无奈坐了下一班,结果在火车上遇到这个叫VICTOR的小伙子,他平时也不坐这班车,所以缘分啊。我们相处得很好,但因为宗教信仰不同,我父母坚决反对,只有很遗憾地分手;还有一个我们处了两三年了,都定了婚,但他有婚前性行为的要求,我坚决不答应,也分手了。那时我父母的有一个朋友在加拿大,说可以帮助我到加拿大工作,因为找个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当时很容易,我就去了,结果他也向我示爱,但他年龄太大,几乎和我父母一样的,我也就没有同意。’

天哪,这些什么宗教不同,婚前小动作,老夫少妻现在都不是事儿的事儿,当初却让这么个优雅女子屡遭爱情挫折,好不公平!

‘那你在印度呆那么久,也没有印度男人追求过?’我有点不死心。

‘哎,还真有那么一个,但我当时表示我是要回英国的,他来不了,所以也就算了。’

好吧,看来这个小姐是比较挑剔的那种。

‘不过我一生都有狗为伴,也是很好的。’她又给了两狗一些蛋糕渣子。

‘是啊,有时候狗比人好。’我深有体会地说。

临告别前,她问我圣诞节有什么打算,我说要去美国三个星期。

HOW NICE!’她说。‘那你的狗狗怎么办呢?送到狗托所吗?’

‘我不喜欢狗托所,太商业化,可能还是寄养到朋友家比较放心。’我告诉她。

‘如果你实在没有找到可靠的人,就把狗放在我这里吧。‘她自告奋勇地说。

我着实吓了一跳,一个94岁的人,要照看两条狗?49岁的人都不一定愿意,一天要遛两次,不管刮风下雨,回来要洗脚,喂食什么的。这么高龄的老太太居然轻松表示可以帮忙,让我不知说什么好。虽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麻烦她,但能说出这样话的,这个年纪的人确实让我觉得是非凡人啊。

和弗朗西丝聊天,犹如穿过时光隧道,得以感受旧式英国人的生活态度和作风。一个以星期计算人生,以狗为伴,不明白为什么84岁年轻的弟弟比自己走得早的老人,活得善良,健康,乐观,积极,真是难得!她有一个通讯录,看着也很有年头了,我写下我的地址电话,她执意要我写上狗狗的名字。我看了看这个通讯录的第一页,第一个人写的时间是1995年。

走到门口,她亲了亲我的脸颊,说:‘很高兴认识你,我很喜欢结交新朋友,因为我的老朋友都走得差不多了。’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真好!刚开始追这个系列。你一定也是个平和温暖的人。
元亨利 发表评论于
温馨,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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