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就散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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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场,遇人无数,回头看,有的人不必念,有的人不想等。维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来到美国,见面的机会很少,但是,他是我念叨愿意等待的人。

当年,维内向沉默,夏天穿长袖,风纪扣锁喉;冬天来了,两手深藏羽绒衣袖,万不得已才抽出。成绩平平,写得一手好汉字,负责班级的黑板报,系里评比,老拿第一。

我们不算好朋友。我比他来美国晚,来了之后给他拜过码头,之后再无联系。若干年后,我因加班,回家较晚,老婆告诉我,有个叫 Curtis的人打了电话,说是我大学同学,并留了电话号码。Curtis?想不起来是谁。哪个同学的英文名字?来美国,入乡随俗,我也取了英文名字。但老同学之间,哪有报英文名字的?

吃过晚饭,我打过去。原来是维。他的确叫Curtis,不是名,是姓,经法院正式改定,全名成了Sebastian Curtis。我说,乍听像某个德国作曲家,真有你的。那我以后不叫你维了?

他说,你看着办。

我不解道,Curtis好像是名,不适合当姓。

他说,John可是既能当名也能当姓,全名叫John John的人不是没有。

维比我更有学问。我不再纠缠。

我问改名的理由,他说,想脱胎换骨,学当年的犹太人,名字改得体无完肤。

我说,犹太人当年升学就业受歧视,没办法的办法。你也有幸酸往事?

他说,那倒是没有,就是想试试,名字不过是个符号。改了名,看看人生会怎么变化。我对未来很好奇。

说到人生,当然要谈工作家庭,他不谈。他在做什么,他是否结婚,他一概回避,也不问我。谈了几分钟,我们的话题干涸。他说,没别的事,就是想找你聊聊,改了名,打声招呼,万一想我了,知道哪里找。

挂了电话,向老婆汇报。老婆说,还有这么奇怪的人?你会找他吗?

我摇头。

我倒是试过几次,他丢给我的,是一通电话录音,我留了,他不回。是的,维是怪人一个。我不想他。

大约一年后,他来电话,正好被我接着。他没有解释过去,我没有追究过去。他说,他要来洛杉矶,带一个小提琴家为小范围的家庭表演,问我有没有兴趣?

地点在加大洛杉矶分校附近的贝莱尔,高尚区。我要了地址,答应去听。

表演在一大户人家的小剧场,五排,坐满的话,可容纳四十几号人。他守在最后一排,拉我陪坐。我不多管闲事,没打听打听他正在吃哪碗饭。反正,他能带小提琴家晃进宅邸之家,不是等闲之辈所为。再说,我想,问了白搭。

我跟他聊的是洛杉矶的风情。

表演开始,小提琴家出场,看模样,像是中东那边的人。他上着T恤衫,下套牛仔裤,脚蹬运动鞋,比自个儿排练还随意。他向听众哈了一下腰,提琴甩上肩,钢琴伴奏旋即敲出震天的音符。

拉的曲子我叫不出名,功底我听得出来,无疑是高手。听了一会,维碰碰我,指指他手握的手机,示意我接收。我设了静音,坐最后一排,就我们两个,摆弄手机不怕被人说无水准。我打开手机,读到他发的点评:像不像山东解放区人民支援前线的画面?大娘大嫂送水,大爷大叔推车?

正在演奏的曲子是西洋曲,描画着某个热闹的场景。山东解放区?我摇头。

过了一会儿,音画转换成貌似浩渺太空的遨游,他发过来:丰收的喜悦,桃树,李树,杏树,樱桃,快上梯子,快来摘哟,一篓五块钱。

仔细听,太空换成大果园,好像也可以。这应该是音乐的魅力了。我赞同地冲他点头。

过后,他又消失了,就是说,我打电话他不接。我懒得留言,对他的好奇却有增无减。我觉得,他在玩某种人生魔术,我能做的,就是被动等待。

我开始惦记他。

又过了大约一年,我人在南京,他追过来,说他在台湾,问我要不要过去见个面。我说挺忙,下次再约。他说,他正在委托台湾的独立出版商出书,想让我见识一把。我犹豫着,他说,台湾的书店,像小吃店一样多。我一听,答应过去。

出版社设在忠孝东路的某个小巷,正门摆了一棵日本大盆栽,不是维在门口候客,我会觉得此路不通。一如既往,他没有解释过去,我没有追究过去。他把我介绍给了几个年轻的文化人。我拿起一本样书,随便翻翻,赞叹设计和文字。

他的书,可以说是游记,但不是一般的游记,记录的是一段段自由散漫的溜达,记录着游动中的一闪一念,幽默深邃,带读者跟牢他的脚步。当着出版者的面,我不好调侃他,笑他是不是找人代笔,我认识的他没这个水平嘛。

心里头,我知道是他的原创 。他是很有厚度的人,正在渐渐展示给世人。

我连说不错不错。维没客套,陪笑着,好像嫌我说得不够。

出版者表示,他们争取把书打进大陆,运气好的话,可以冲击某个光荣榜。

我要求维送一本给我,签上他的大名。他签得潦草,长长的,还是他的英文名字。然后,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印章,在上面哈口气,用力压在签名后,是中文篆体。放下印章,他说,你请我吃饭。

我们找了一家冰果小店,用完牛肉面,合点了一盘冰果盘。盘子堆得老高,我说,我吃不了多少,你来。他说,别吓着,两下就光。

他海归了,在北京漂,漂什么,他不交待清楚。过去几年,他在漫游世界,走了亚洲的金三角,走了南美的热带雨林,走了南极的极寒带,留下一步步脚印,录下一段段文字,成就了那本书。

他的话不多,吃得很慢,像是珍惜每一个颗粒的食物。

我们成了朋友吗?当然。我们彼此了解透彻吗?当然没有。跟他交朋友好吗?好得很。

过了一些日子,我上网跟踪了一下,发现他的书打进大陆,真的在某个光荣榜上挂了名。

最后一次见面,大约一年前,在北京,多了一个女人作陪。女人是正宗的北京妞,年纪比我们小个五六岁甚至七八岁,身材高挑,皮肤白净,职业好像也是在模糊的山水之间。他们处在热恋当中,准确地说,她处在热恋当中,她微侧着身,手托着脸,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她说的比我们俩加起来的还多N倍。我没意见。听有素养的北京妞侃大山永远是享受,只恨着自己见识不够读书太少。

她说着,手伸过去帮他顺头发,说,Word天,你说他这人怪不怪?超怪。跟人不一样,太不一样了。他人这样,可不是装出来的,是本色,太难得了。现如今,上哪儿找去?

她找着了,满足无比。她搂住他,在他脑壳上啃出声。他低着被压迫的头颅,冲我一劲眨眼。

不觉察间,她透出手头拥有三套四合院,两套一进的,一套二进的,都属无价。他们带我走访了附近的一座,他俩一人一手,扣着门环,一起推开朱红色的门,带我跨入一个新天地。

服不服吧,维就有这个本事。如果有人为他操心,那就是操错了对象。

离我们上次见面,快一年了。细细一想,他冒出来的时间基本靠年尾。年关将近,我感觉,他又会突地冒出来,约我在哪儿见面,定能翻出新花样。

我们两个,见了就散是为了下次再见。我等待着。希望,那个北京妞还在。

石假装 发表评论于
他大概最信任你了。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word天,这个浪迹天涯的男人居然肯被一个女人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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