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雷洋事件,我们还有心思谈老虎的事?
今年的春晚没看到,错过了大红灯笼高高挂的热闹,打开微信想看看话痨群众们对春晚
的唠叨,结果却看见了大红圈圈一串串-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以前话痨们上了话瘾时,回避政治话题可以谈天气,但谈着谈着雾霾变成了敏感词天气不能随便谈了,现在赶上了过节那就谈节日吧,谈着谈着,春晚变成了敏感词节日也不能随便谈了。正在这个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让谈的无聊关头,有人掉到老虎洞里去了-太好了,这下子我们又有谈资了!
于是乎,大家一窝蜂地去谈老虎咬人, 谈规矩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谈老虎死得冤还是人死得冤,等等等等。。。
我想说的是:经历了雷洋事件之后, 大家怎么还没搞清楚,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条件是:那要看虎是谁家的虎,人是谁家的人。在虎是赵家虎 、人是Q家人和人是赵家人、虎是Q家虎的两个不同前提条件下, 我们得到的结论会正好相反。不相信这个论断的人可以启动一下自己的想象力推理出两个不同前提下的两个版本, 如果你能推理出相同的1个版本,我就能在你的逻辑系统上推理出来一个2字。
在大过年的假日里放着麻将不打扑克不玩却闷着头敲字盘,我想这里的动力,除了能领到若干打赏之外,肯定还有若干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使然。我很敬佩这样责任心和使命感,但是喋喋不休地讨论老虎咬人的这一意外事件, 既不能督促个体的人从此以后变得更守规矩,也不能督促某个机关或机构从此以后更加重视人的生命或动物的生命。理由很简单,遵守规矩,靠的不是特殊情况下蹦出来的一只大老虎来吓唬,体现重视人的生命还是动物的生命也不在于虎咬住人头的那一刻,因为虎咬人在现代化的世界里,实在是一个特别而又特别的特例。
要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规矩,首先得明确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有哪些规矩,违反了这些规矩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知道在德国几乎每一个规矩都有文字说明,对违反了哪一个规矩的惩罚都有明确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70欧,不系安全带罚款70欧,陪驾的不系安全带账要算到司机头上;有人不排队被制止如果闹事可以去喊警察,对着警察闹事可以立刻被拘捕;至于掉到老虎洞里之类的事,德国到处是“后果自负”的提醒招牌,而且这些提醒招牌在发生官司纠葛的时候会成为至关重要的物证。
说到打官司,这才算是说到正题上了:规矩的保障需要法治。
我们曾抱着极大的热望在讨论雷洋的事件,一些乐观的群众们还下了结论,认为这一事件会成为中国走向法治的转折点。但结果呢?-说多了都是眼泪。
雷洋事件之后,有脑子的国人都意识到了,靠法律保护公民安全已经成为一个美好的中国梦。 在法律变成梦境之后,我们还有心思去讨论规矩?你以为法律不能保障的规矩,会在老虎的威力下被保障了? 说好了闯红灯是违反规矩,但闯红灯的那个人他爸是李刚怎么办?法律能保证不管他爸是谁都能受到同等的惩罚吗?
那么多人在讨论社会事件这是好事,但瞎嚷嚷一阵儿就过劲,哪个话题新鲜谈论哪个话题就来劲,这会让所有的讨论都变得没劲。
所以,在大家都讨论老虎咬人事件的时候,我希望能看见对雷洋事件仍旧来劲儿的讨论,在大家都在讨论规矩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对规矩的前提-法治的讨论。
在法律不能有效发挥其功能的情况谈该不该守规矩,就好比在阳痿的情况下谈该不该使用安全套一样无聊,因为安全套应不应该使用的问题,得等到你具备了能套上安全套的前提条件之后再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