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赶人。
当了快10年地主了,虽然每年不少得赶欠帐的房客,但大部分都是上法庭签协议补交接着住,要么是自己把电视什么的细软抱走剩下一堆垃圾自己滚蛋,派人打扫一下就可以接着招人的。真正大赶人这还是第二次,上次是六年之前了。
这位大概头脑有些问题,法庭协议到某日交钱否则赶人,到时候没交,于是到法庭去申请驱逐令。法警送了72小时驱逐令,通常是马上有电话打过来,不是求爷爷告奶奶就是破口大骂。这回奇怪,啥动静也没有。等三天一过,叫法警来封门。进去一看,没人,里面一副安居乐业的样子。。。把锁换了门上贴了告示,约了人今天来搬东西。
早上领人到门,发现告示被撕了,门也被撬了。摸摸腰里手枪跨进去发现该人居然在里面。。。。叫了两个警察,一会又来了两个,花了半天才把她叉出去。下次再来可要蹲监狱了。
赶紧招呼伙计们打包往外抬,装车拉到储藏间里。到时候不拿钱来SHU本人就摆摊开卖了。。。明天收拾收拾周末应该租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