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权》才需要保护能保住吗!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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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权》才需要保护能保住吗!


别说"死不带走"!

人类几千年的剥削压迫历史告诉我们,民主,平等像奢侈品一样,远离老百姓,而把老百姓强排在民主,平等之外的是两类人,一类是有钱人,一类是有权人。他们一直维护着一种制度,法定少数人拥有社会大部分财富,是理所当然的,是天经地义的,是必须永世不变的,社会大多数人必须给少数富人当牛做马,受剥削,受压迫。一句话:剥削有理,压迫有理。

这种制度就是:私有制。

老百姓若是要反抗,要平等,就被有钱人有权人辱骂为“暴民”,“反贼”,“叛逆”,就要铲除,要镇压,要剿灭。历朝历代如此,古今中外如此。直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提出来新的社会科学理论。

1848年2月第一本《共产党宣言》单行本在英国伦敦问世,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理论开始影响社会发展,到1922年12月30日苏联加盟共和国诞生,开始科学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践,之后陆续有包括中国在内的50多个国家实践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科 学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个新事物,在各国共产党的倡导下,虽然轰轰烈烈地干起来了,但似乎经验不足,智慧不够,七搞八搞出现了很多意外,产生了不少 败家子,他们丢失了政权,甚至被肢解了国家,绝大多数国家又复辟了私有制。剩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已是屈指可数。一时间“私有制”似乎又变成了社会发展 潮流的香饽饽,以至于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也对“私有制”神往不已,“私有制”又被中国“改革”“精英”推上了“社会进步”的神坛,“公知”们赞赏:“私有制”保护私人财产。是啊,谁都不愿意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去,谁不希望自己的财产能得到永久的保护,真如“精英”所言,“私有制”能保护私人财产,那该多么美好,不正是人心所愿?

“私有制”真保护私人财产吗?

从春秋战国到大清王朝都是“私有制”,这个“私有制”保护了私人财产吗,穷人的财产被乡绅官府掠夺霸占那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在穷苦劳动大众私人财产被富绅权贵夺走之后,需要这个神圣的“私有制”保护穷人的私人财产时,那个代表“私有制”神圣法权的殿堂——衙门——如何展示他无边的法力?“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正是中国历史千年传颂的至理名言,给“私有制”法权作了最清晰的注解。显然,被抢劫财产的穷人与抢到财产的富人到衙门里比钱,穷鬼还未走进衙门,官司就已经输了。“私有制”把保护穷人私人财产的义务推的干干净净。看来穷人是不能指望“私有制”了。

我 们再看看富人,有钱人,最有钱的人,“私有制”把他们的财产保护的如何?大秦王朝还有谁比秦始皇更有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算是大地主了,留下来举世瞩 目的建筑工程:万里长城。神圣的“私有制”守住了他的这份私有财产吗?万里长城早已不姓“秦”了。“私有制”护不了秦家辽阔的土地和远处的财产,总该为秦 家把安身之所咸阳宫守住吧,这可是秦家的居家底线。让“公知”和“精英”们失望的是1300多年前项羽一把火,烧了秦始皇皇家的寝息之地阿房宫,“私有制”至今没有还秦家一个公道。

再 看看故宫,700年前朱元璋的四公子,明朝最有钱的朱棣,在南京住厌了,想换个环境,看中了北京这块风水宝地可以700年后优先享受科技进步的“雾霾”成 果,于是从1406年起,动用23万工匠、百万民夫,开始了拉动明朝“GDP”的“固定资产投资”,大手笔啊,占地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 米,共有殿宇8707间,精巧的砖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座,殿宇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绘。历时14年完工落成。与世界其他著名宫殿,法国凡尔赛宫、英 国白金汉宫、美国白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比都毫不逊色,可谓是最辉煌宏大的房地产,今天那些权贵领了个“房产证”才住上带小花园的院子就牛逼的不知自己姓 什么的“上等人”,与居住玲珑剔透,造型别致世界最大古建筑群故宫的朱棣比,今天的“上等人”就是一个土鳖!

朱家人有福啊,一 套房产就72万平米,算几房几厅呢,那是八千房几百厅!按今天北京天安门的地价,故宫这套房产,空房子就值上千亿,毫无疑问,那是朱家的房产,依“私有 制”法典,是必须受到保护的,就按今天所谓“特色”的《物权法》,是不是也该维护朱家的“合法权益”。那么今天的故宫还是朱家的吗?早就不是朱家的了。四 百六十多年前,朱家人就被赶出了故宫!

“私有制”的信徒们难免纳闷,是其他有钱人按房产交易买走了朱家的故宫“别墅”,朱家拿钱走人,移民海外了?还是拆迁征收“土地流转”给些补偿,把朱家安置到了北京远郊?很遗憾,在国土局没有查到历史上有关朱家的产权过户信息。

“私有制”的信徒们,朱 家人不幸啊,一套八千房几百厅的大房子,连同满房子的金银财宝,古董字画,没有人问他要价多少,没有人请求他打折优惠,没有人跟他商量过户细节,最愤怒的 是,没有人给他一个铜板的补偿!房子就不是他的了,就被扫地出门了。大明王朝实行“私有制”,大明的“私有制”没有保护朱家的私人财产,到了大清王朝还是 实行“私有制”,大清的“私有制”也不保护朱家的私人财产。估计朱家人若到“私有制”的大清衙门去争取合法权益,也会被大清“信访办”的顶戴花翎赶出衙门,而且客气的答复也会是“企业改制过程的产权纠纷案件,概不受理!”

朱 家若顽固坚持“私有财产圣神不可侵犯”的极端立场,采取堵马路,拦官轿,一哭二喊三上吊,甚至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来乞求衙门“青天大老爷”发点慈悲的 话,朱家可能要大失所望,这些老爷也会放出大清的法律“公知”“精英”,义正严词地警告朱元璋后人认清形势,面对现实,愿赌服输:

“私 有制”是保护私人占有的财产,但是你占有的这些财产是从哪里来的,按“私有制”的法律制度设定,要自由“竞争”,优胜劣汰。也就是弱肉强食!你搞赢了抢到 了,是“优胜”者,占有了财产,我们“私有制”就保护你拥有的财产。你搞输了被别人抢了,是“劣汰”者,失去了对财产的占有,你就不再在“私有制”保护之 列了。“私有制”保护的对象恰恰是抢走你财产的“优胜”者,而你们这些被抢走财产的大批“劣汰”屁民,正是“私有制”要打击专政的对象。朱家劣鬼,要正确 对待,不要不服气,“私有制”对财产的“自由竞争”是很“公平”的,谁都可以抢,所以你要“愿赌服输”。在我们圣神的“私有制”推动下,毫无疑问,最终抢 到财富是极少数人,绝大多数人被抢劫而必然沦为穷鬼。“私有制”只保护抢到财富的极少数霸主。至于被抢劫的穷光蛋,“私有制”的义务就是对穷鬼专政,以保 证穷鬼长期适应并享受被抢劫的殊荣。

原来“私有制”非但不保护私人财产,正是“私有制”抢劫私人财产!

秦家和朱家在“私有制”下,若仅仅只是被抢走了财富和被霸占了房产,这还只算是小事。破财消灾吗,但严重的问题是,在“私有制”的法则下,破财消不了灾。夺 了秦家家业的刘邦项羽,霸了朱家房产的爱新觉罗并不就此罢休,他们还要继承“私有制”大业,他们渴望自己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新立的《物权法》能 永世不变。虽然开始享受“前老板”私人财产的酒池肉林,但老担心“旧业主”不甘心失败,纠集残部“反清复明”,搅醒了“新房东”的春宵美梦。半夜老会惊 醒,总不踏实,于是便“宜将剩勇追穷寇”满世界追杀秦家妇孺和朱家老幼,沾亲带故六代九族无论男女一律杀灭。这可是血淋淋的斩草除根!

难 怪,在我们惊讶秦始皇家族,朱元璋家族衰败的时候,更震惊的是我们找不到如此显赫庞大家族的后人!那些秦始皇家族,朱元璋家族,更多的赵匡胤家族,李世民 家族等,他们的后人都到哪里去了,都没有了,在“私有制”的弱肉强食中被斩草除根灭门绝户了!这就是“私有制”的邪恶,此时或许能更深地理解鲁迅所怒斥的 “人吃人的社会”,它不仅是蚕食穷苦的劳动大众,那些自以为“聪明一世”,“威武一时”的“精英”“上等人”乃至国家君主,也未能幸免被吃掉的结局,而当这些所谓的“上等人”争到报应时,吃人的“私有制”以千倍万倍的恶毒,报应在“上等人”家族的后人身上,以灭门灭族的灾难展示着“私有制”“普世价值”的坑爹!

这就是“私有制”,坑爹坑爷,坑子坑孙的私有制!《钱》《权》是保护了能保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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