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讲:道法自然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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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四讲:道法自然

本讲内容:25-32章

本单元大致包括三部分内容:对道的阐述、辩证法的应用、对战争的看法。

老子认为,“道”是“先天地生”而“为天地母”,并且“道法自然”。老子提出天地万物是自然生成的,是“道”运动的产物。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人类社会的问题都可以从自然中找到答案。这一理性主义世界观对当今社会有重大意义。

老子用辩证的观点论述“重”与“轻”,“静”与“躁”的关系;举例说明要善于用“道”的规律济世救物,达到“无为而治”;提出“知雄”而“守雌”,“知白”而“守黑”,“知荣”而“守辱”;强调尚柔、不争、谦退、处下的原则。

老子提出“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天下是神圣的,不可以暴政妄为。以暴政治天下,必败坏天下,必失去天下。

老子提出“兵者,不祥之器。”战争是不得已的行为。赞美战争就是喜欢杀人,喜欢杀人就不能得志于天下。老子关于“天下神器”和“兵者不详之器”的观点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欲知详情,请参加乐之堂《道德经》讲座。

主讲:党吉安
主办:列治文公共图书馆
时间:2017年11月3日 星期五 晚上7:00至9:00
地址:100-7700 Minoru Gate, Richmond, B.C. V6Y 1R8
教室:Special Collection Room
YouTube网络直播:https://www.youtube.com/jamesdang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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