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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本文的目的是一般性地研究以社会主义为代表的各种称谓的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实践,考察它们的共同属性,探讨它们的各种典型现象,典型行为产生的系统机制,其出现的非偶然性乃至必然性,展望它们的发展前景、前途与归宿。
文章第一部分对共产主义作出了简明的定义。在本文中,它指包含多个发展阶段的广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是各种实行公有制的社会实践的统称。它(语义上)包含共产主义最高阶段,但并不专指这一阶段。
作为共产主义的发展阶段或共产主义性质的社会形态,不同时期在不同国家出现的社会主义实践,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社会主义等等,都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也都适用本文对共产主义所作的一般性的论述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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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禁锢思想、钳制言论、制造愚昧是共产主义与生俱来的天性
有思想,能思考是人有别于禽兽的重要标志。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倚赖于新思想的不断诞生。没有思想自由,人类社会将如死水一潭,创新和变革的脚步将停滞。
甘地说:“你能用铁链绑住我,能折磨我,甚至能摧毁我的身体,但你永远休想禁锢我的思想”。甘地比我们幸运,他从未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世界里。
共产主义经济上的极端公有化要求社会权力、政治权力格局极端一元化,而政治权力格局的极端一元化又要求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极端一元化。作为一个必须全局高度一致的社会规划,共产主义是权力与意识形态捆绑最紧密的制度模式,与经济公有制同时的是思想的公有制,即思想的高度统一化,共产主义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排它性的强烈程度上,不亚于任何极端的宗教。可以说,共产主义本身就是政教合一的制度,其崇尚的教义是所谓“共产主义理论“,它强制全社会在这一教义指导下,按它所要求的排它性的所谓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道路模式来运行。
事实上,“共产主义理论”不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不是一个科学的学说。它几乎没有任何明确的概念基础,也从未经过社政治学,或其它社会哲学,合乎逻辑的严谨论证。“共产主义理论”是人为规定的真理。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中,真理的评判权与解释权完全归属于包办一切的公权力,从而共产主义的伟大光明正确是不证自明的。同时,公权力充分利用“共产主义理论“的种种不明确性,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需要来作出不同的解释,随机应变地进行社会“设计”与实践,通过公权力的这种“理论创新”或“创造发展”,孕育出了种种不同的以“共产主义理论”为“共同“基础的“特色社会主义“。在每个共产主义实践国,”共产主义理论”的本土化特征都非常浓厚,马论与各国的具体实践杂交出千姿百态的社会主义。不同地域,或同一地域的不同时期,”共产主义理论”的内涵、外延及其具体解释,不断地发生变化、迁移,有时甚至彼此抵触或前后抵触。但对其中任何一国刻下的公权力集团来说,它们总是正确的。不论能否自圆其说,不论其中有多少无法克服的悖论,各国都把自己的”共产主义理论”奉为不容挑战的本国的全社会圭臬。
共产主义与多元化思想,多元化文化是天生不相容的。
人们都渴望自由,自由就是多元化。人们的思想天生是千差万别,多元而不统一的。人有不同的个人意愿,不同的志趣,不同的个性,人有自我意识,自由意识,权利意识,真相意识。人的个性,人的人性意识,人对自由的渴望,它们是外来强迫意志的天生抗体。而对共产主义来说,它们也都是危险因素,必须严厉地审查、压制、禁锢、改造、扼杀、消灭,而不可任其蓬勃壮大,星火燎原。人性因素在人的头脑中源源不断地产生着,共产主义做不到一劳永逸地根除,于是,它就要一次又一次地发起运动和斗争,反复地清理在它而言的种种思想杂质,整肃、改造、镇压、清洗异己分子,来确保思想大环境,社会大环境始终保持在公权力认为足够安全可控的状态。运动和斗争(当然也有权利斗争的目的),是共产主义终其一生不会停歇的任务。
除了被动清理,公权力也竭其所能地主动塑造、摆布人的思想。公权力将有思想影响力,有信息传播力的社会机构,社会设施,包括教育、宣传、媒体、书刊杂志等等,都置于它的控制之下。共产主义社会没有独立的教育,没有独立的媒体,没有独立的书刊发行商。全部社会空间,每一个社会角落,包括民众的娱乐空间,都在公权力直接操纵或遥控之下。
共产主义不会有真正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新闻媒介自由、司法独立与公正,因为这些自由就是多元化,它们全都是共产主义的挑战和颠覆力量。共产主义宣称自己追求人类最大程度的自由。然而,在那些徒有其表的自由假象下,共产主义的世界四处弥漫的,除了公权力核心自己的声音,就是诠释、逢迎、配合公权力核心,为公权力鼓吹呐喊的腔调。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文化阶层普遍适应了以出卖灵魂来换取话语权和封赏的交易方式,这种广泛的文化交易让基本的人性的表达也变得很缺乏了,每当偶尔出现时都让人觉得弥足珍贵。对共产主义理论、公权力的绝对权威性,绝对正确性,绝对正义性进行非迎合的探讨、质疑、批驳的思想、言论一概被斥为腐朽思潮或歪理邪说,异议者轻的是右派或自由化分子,重的是反动派,反革命,煽颠者。对他们的惩罚或制裁,从降低待遇,剥夺工作,放逐他乡,剥夺自由,折磨凌辱,直至使之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也包括多种手段的肉体消灭。
共产主义是(公)权力不受任何约束的社会,也是极端人治化的社会。所有的规则都直接来自公权力的意志,它们不约束公权力,它们帮助公权力更方便地行使不受约束的权力,更有效地束缚广大民众。共产主义对人的约束不再只是不能做什么,它几乎规定着人们只能做什么,只能如何去做。共产主义是公权力的规定制,公权力的控制制,公权力的决定制。公权力规定公与私,有与无;规定黑与白,美与丑;规定真与假,是与非,鹿与马;规定罪与罚,生与死。公权力以公共之名,真理之名,崇高之名而无所不为,无往不利。在公权力治下,共产主义社会的民众一个个生如提线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