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成语叫“举案齐眉”,讲的是夫妻两人彼此敬重、琴瑟和鸣的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举案齐眉的女主角就是四大丑女之一。
她叫孟光,据记载,长得奇丑,力大无穷:“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估摸着应该和黑猩猩的样子有几分相像。
长得丑,但是眼光很高。上门说媒的人都被她拒绝,以致年过三十,还没有嫁出去。这在两千年前的汉朝,实在算得是“齐天大剩”了。
和孟光同县有一个穷书生叫梁鸿,博学多才,品德高尚。
当时很多有权有势的人都觉得梁鸿前途不可限量,争先恐后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都被他谢绝了。
孩子大了,父母催婚,两千年前就是这样。
孟光被父母催得急了,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除非像梁鸿这种品德高尚的人,否则不嫁。
这话传到了梁鸿的耳朵里。他立马准备了聘礼,上孟家提亲。
婚后的梁鸿和孟光隐居到霸陵山中,靠梁鸿给别人打短工舂米为生。
据说,每天梁鸿收工回来,孟光都要将装有饭菜的盘子举到和眉毛一样的高度,恭敬地侍奉他,从来不敢仰视。
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故事,被奉为后世夫妻的典范,孟光也因此成了为人妻子的榜样。
但是我忍不住要问,确定这真是夫妻恩爱的典范?
如果两个人之间客气到如此地步,还是夫妻吗?
夫妻关系之所以区别于人与人之间其他的关系,最核心的就是亲密度。
这一辈子,除了刚刚出生,不谙世事的婴童时期,你还坦然地赤条条、一丝不挂面对过谁?
按照我的理解,好的夫妻关系,多少都要带着一点“老不正经”的味道。
我甚至特别恶意地揣测,孟光之所以和梁鸿之间举案齐眉,是有原因的。
那就是因为孟光实在是长得太丑,不忍直视。而又出于必要的修养,就只好客客气气过日子了。
我还忍不住要怀疑,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相敬如宾的人,很可能不曾真正尝过爱情甜蜜的滋味。
真正的爱情是“醒来觉得甚是爱你”“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民国大师朱生豪一生只做两件事:翻译《莎士比亚》和给老婆宋清如写情书。
老婆不在身边,他写道:“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有人认为,如果你对一个女人说“我想和你睡觉”,是耍流氓;但如果说“我想和你一起起床”,那就堪比徐志摩了。
这话说得实在是有道理。所谓的爱情,无非是在耍流氓的时候,加一点诗意。
真正的爱情,哪里会有什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而是轻松自在,老不正经,不成体统的。
自古以来,都是。
《诗经·郑风·野有蔓草》中写道:“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翻译称白话文的意思就是:“妹妹妹妹真漂亮,眼含秋水一汪。有缘今日初相见,哦,天啦,我愿和你去那草地里藏。”
去草地里干嘛?你懂的。
《诗经》三百篇,这种调调的作品占了很大部分。孔子的评价是:“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孔子为何说“思无邪”?
因为爱情,实在就该是这个样子。
南宋才子陆游自小和表妹唐婉相爱。
相爱到什么程度?终日厮混,泡在温柔乡里不能自拔。以致让陆游的母亲觉得长此以往,会葬送了陆游的前程,于是将唐婉逐出家门。
陆游懦弱,不敢违背母亲的意愿,只好休妻。唐婉改嫁,陆游另娶。
这件事成为陆游终生的遗憾。后来偶遇已经嫁作他人妇的唐婉,写下了催人断肠的《钗头凤·红酥手》: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让陆游一生念念不忘的爱情,肯定不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模样。若是如此,陆游的母亲也就不会棒打鸳鸯了。
一定是耳鬓厮磨、老不正经的爱情,才会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忘怀。
唐婉另嫁后,一天和陆游在沈园偶遇。感慨万千的陆游在园中墙壁上题下肝肠寸断的《钗头凤》。图片来源:网络
和陆游境遇相似的另外一个人叫沈复,自小和表姐芸娘相爱,因为同样的原因,被母亲强迫休妻。
不同的是沈复要比陆游有个性。既然母亲不容,他就和芸娘私奔。
只可惜好景不长,芸娘早早撒手人寰,留下沈复孤苦伶仃一个人活在世上。
芸娘死后,沈复难解相思,写下了著名的《浮生六记》。
书中记载,沈复和芸娘还没结婚的时候,他去找芸娘偷偷约会。芸娘知道沈复要来,就早早地去厨房偷很多好吃的点心藏在闺房中。等沈复来了,两人就躲在房间里吃点心,说情话。
你侬我侬的情景,可以想象。
这在几百年前的清朝,一个待嫁闺中的少女,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老大不成体统。
但是我们今天读沈复的《浮生六记》,字里行间能够看到的,只有浓浓的爱意,只能感受到爱情的甜蜜与美好。
如果谁非要站出来说沈复和芸娘有伤风化,不是虚伪的卫道夫,就是脑子有病。
芸娘傍晚将茶包放在含苞欲放的荷花花苞里,待第二天清早荷花绽放,取出茶包,泡一壶带着荷花清香的茶,待沈复起床品茶。图片来源:网络
《失乐园》中可以用生命交换的爱情:在欢喜的巅峰迎接死亡
日本有一位文学大亨叫渡边淳一,他写过一本小说叫《失乐园》。
小说讲的是一个已婚男人和已婚女人婚外情的故事。
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既有精神上的相爱,也有彼此对肉体的迷恋。
实在是太相爱了,相爱到愿意将此时此刻变为永恒:希望能够在欢喜的顶峰迎接死亡。
他们是在共同达到高潮的瞬间喝下剧毒的。
警察发现尸体时,两人全身赤裸,紧紧相拥,嘴与嘴吻在一起,依然保持着交合之状。
尸体旁放着他们的遗书:“原谅我们最后的我行我素吧,务请把我们合葬一处。”
婚外情,对肉欲的痴迷而不能自拔,最后不顾一切抛下亲人、朋友自杀。
这太不正经了!太不成体统了!
和什么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相比起来,简直应该被钉到耻辱柱上,遭千万人唾骂。
但如果你真正看完这本书,你连责怪的勇气和底气都没有。
谁敢说他们之间的不是爱情?
他们愿意为此付出生命。
这一生,你得到过如此的爱情吗?
得到了,你有这份勇往直前的勇气和魄力吗?
未必。
相敬如宾,是爱情的终点站
有网友在知乎上提了个问题:“男朋友希望我们相敬如宾,是因为他不够爱我吗?”
题主描述:“男朋友希望我懂事点,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前天我想亲他,他躲开了。他说他不喜欢太腻歪。”
帖子有六万多的浏览量,一百多个回答。所有的观点总结起来大概分为两类:
第一类,劝她调查男朋友的性取向是否正常,千万当心被同性恋骗婚;
第二类,断定她男朋友并不爱她,劝她分手。
从题主的困惑,到网友的回答,都反应了一个问题: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情侣之间真的相敬如宾,那是否还有爱情就值得怀疑。
在所有的回答中,一个女孩子讲了自己的故事。
姑娘生病了去医院,喜欢上了一个医生,一见钟情。
最幸运的是,她喜欢的人,好像也喜欢她。
他们俩就这么好上了。
但在后来的相处中,男人一直都彬彬有礼,客客气气。
直到有一天女孩子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呀?”
男人回答:“你性格好,温柔乖巧,懂得照顾人;你长得漂亮;你的职业不错,和我的职业很搭;我爸妈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
女孩子提出分手,男人回答“嗯”。
后来男人因为要给外甥买一件滑雪服,征求女孩子的意见该买什么牌子。
女孩子撒娇说:“我还以为你忽然想到了我的好,要挽回一下呢!”
男人回答:“对不起,我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从此再没有联系,老死不相往来。
女孩子在帖子的最后说:“原来他的相敬如宾,克制有礼,都是因为他不爱我。一辈子这么长,我想找一个相爱的人共度余生。”
爱情不是1+1=2.计算的结果对就可以。
也不是两个恰好能组装在一起的零件,组装好后能够运转就好。
更不是在试卷上回答考题,列出一二三条理由出来。
爱情是有情绪感知的。
连分手都忘记了的人,又怎么会记得有另外一个人需要付出全部的真心去爱恋?
爱情很神秘,不可理喻,说不清,道不明。
所以爱情很美好。
你当然可以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代表的是一种修养,一种和谐。
话倒是没错。但同时也意味着彼此缺乏激情,不咸不淡。
爱情真正发生时,见到时小鹿乱撞,面若桃花,手足无措;见不到时相思成疾,魂不守舍,寝食难安……唯独不可能的是波澜不惊。
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世界上,需要我们相敬如宾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上司、同事、客户、合作伙伴、不怎么熟悉的朋友、貌合神离的亲人、表面一团和气的竞争对手、偶遇的陌生人……
面对这些人的时候,你都有必要穿上得体的衣服,装出客气的笑容,说着礼貌的话语,人模狗样,装腔作势。那才是需要我们相敬如宾的人。
唯独面对爱人,衣服穿不穿都行,穿什么都好,你可以不着边际地胡言乱语,可以动手动脚,吃到好吃的可以吧唧嘴,遇到不高兴的事可以诅咒骂娘,打嗝放屁,无拘无束,轻松自在。
如果面对爱人,你都还要相敬如宾,那你想对谁老不正经?是不爱,还是心中装着另外一个人?
当然,你也可以坚持说举案齐眉才是真正的爱情。
那我只能告诉你,在我的理解中,那至少是残缺、不完整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