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我写《简介》

三十多年的民事诉讼案件以及近十年的行政诉讼案件,揭开了中国行政、司法相互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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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往武汉市中院跑,信坊接待室的陈友松、张捷峰、章莹以及以后调来的白帆法官接待我最多。我知道他们也莫可奈何,接待我是他们的工作,心里虽然瞧不起我表述不到位,嘴上还不能说,一本正经的做笔录。我也有些着急,近四十万字的卷宗资料,被我压缩到2000多字,我觉得已经不能再减少,但别人看一遍起码20分钟。其他法官接待时基本上没有人会看完。和接待人员的争辩我没有输给他们,但没有绝对的优势赢他们。如果每天仅仅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重复,那么我就彻底的失败了。

   我转头向法官学习,这种学习是有目的的。比如,我多向法官提问题,法官也得回答我的问题。虽然忽悠我,但我有时间回家思考,第二天接着去问。有一次,按照我们的惯性思维,法院高高在上,所有给我们的东西应该是“下达”,章法官听到我说错了,噗嗤一笑,纠正道“送达”。我知道我错了,错了就学习呗。平时去也懒得和他们口舌之争,

    原一审法官判决后,把诉讼费从60元增加到1287,我父亲必须在五日内上诉并交1287元,而且原来一审从60增加到1287元的1227元也必须补起来,这样才能上诉。我向中院提出举报,中院说结案了,你应该走正常程序。我认为这种行为是属于完全属于犯法的,按理武汉市检察院或者湖北省检察院应该管。我就到武汉市检察院去举报龙心田。检察院的一位科长接待我的时候,说他们只对《判决书》上确认法官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我把2000多字的情况简介给他看。他只把材料翻了翻就递给我。

他说:我想对你说一句真话,你爱听不爱听?

我说:真话我当然想听。

他说:你写的资料太差了,真的!你不要不服气,今天不能理解,过几天你就会明白的。这份资料太长,我告诉你,没有人会看完的。接待的人不会认真看,真正办案子的人才会细读。所以,你给别人的资料应该分两种:一种是给接待人员看的,最好300多字,不要超过500字。另一种是给办案人员看的。后一种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资料,不要临时找。

我当时对他的说法将信将疑,又没有办法反驳。人家说的确实对,我也不喜欢看别人写的长篇大论的东西。

晚上闲来无事,想起来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网写东西。最高院官网的要求是不能超过1000字,这1000字还包括标点符号和空格。我复制粘贴的内容远远超过1000字,所以就得不停的删减。删一些发一次,发不出去就再删减一些发一次。不知道删了多久,突然一下子发出去了,发出去的东西连底子都看不到,而我自己都不知道具体删除了什么。

  我赶紧凭记忆还原我发出去的东西。那怎么可能还原呢?我想想,反正也删了很多,再大刀阔斧的删一些,结果发现果然可以缩减到300多字。我赶紧整理以后打印出来。

  第二天再到中院去,接待的法官刮目相看。现在我要找到法院的死穴了。简单的方法就是用探针去试,这个探针就是法院的法官怕什么。

  首先做简单的事,就是要求送达原二审《判决书》。中院的原审判委员会的专职委员田双娥接待了我。田太婆听完我的介绍后,马上忽悠我:肯定送达了,我们逻辑推理,这么多年了,你们为什么不问?所以我们逻辑推理判决书送达给你们了。

  我说:一审审了七年,二审审多少年我们哪里知道?我们这种平头百姓,不熟悉法律,你们这种玩法律的不清楚问我们?你不是说送达了吗?送达的传票在哪里?

  田委员不理我了,想接待下一个信访的人。我自然不同意,她就指使手下先让一位信访人坐进另外一间房,然后她溜出去接待。如果我冲过去,这就造成了我和其他人的冲突。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冲过去找她理论。这时几个法官过来让我到另外一间房他们来接待我,忽悠我。

  第二天,我有个医学院的同学告诉我说:他昨天和法院一位法官的妻子一起吃饭,酒席上,她们以爆料的形式说:真好笑,法院判决书没有送达,过了几十年,人家上门要判决书了,看他们怎么办。我知道这个是他们的痛点了。

  经过长时间的和法官的接触和学习,我也摸清楚了法院的规律:周二庭长接待,周五中层干部接待,每个月第一个完整的星期四院长接待。平时周四学习。

  一天,一位庭长接待我,她等我坐下来后连珠炮的问:你叫什么?你是不是当事人?不是当事人你凭什么来?我回答她说:我叫冷明,我有我爸爸的委托书。她一笑,说:吓不到你。我接着说:你问了我,该我问你了!你叫什么?什么庭的?她没有办法,只有回答我说她是行政庭的。我翻出一本武汉中院在职人员的名册出来,通过查行政庭查到了行政庭的全部成员名单。庭长就两个,我问是不是第一个,她否认,问第二个名字后,她不得不承认。

唉,越来越好玩了。

下一次院长接待我一定要去。

lengmi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大姐' 的评论 : 谢谢!
大姐 发表评论于
赞赏你的冷静和智慧;程序走到这里,各色经历把你也磨练出来了。期待后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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