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天朝人理解的民主与法治

一提到民主, 许多国人就会想到叙利亚, 伊拉克的混乱局面, 然后得出结论说民主不好。他们完全混淆了因果关系, 是因为前面的专制独裁导致的结果, 一旦专制独裁取消, 权力陷于真空, 就很容易发生混乱局面。

这也许就涉及到独裁与民主阶段如何过渡的问题。但是,混乱并非民主造成的, 而是前面专制独裁形成的各种矛盾的爆发造成的。
国人需要启蒙, 尤其对设么是民主与法治的启蒙。民主应该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但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 重要的事项必需经过议会讨论, 表决才决定, 一旦制定了就必须实行。这里又涉及到法治的问题, 所谓法治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超越法律之上, 法治还讲究程序, 程序不合法, 也不叫法治。
而国人理解都民主似乎就是大鸣大放, 想干设么就干设么。天朝许多高级官员对法治更没概念, 认为用严刑来惩治不良的平民叫法治, 那是商鞅的法治, 与现代法治更本就是牛马不及的两回事。
甚至许多人认为宪法就是一些写在纸上的文字, 字是死的, 人是活的, 想则么改就则么改。那实际上还是人治, 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像法治。法治一定要讲究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程序。天朝的高级领导们法律素养不足也加重了这一局面, 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是学马列出身, 马列与法治相差太远。如果有一天, 大领导们有一半是出身于律师,法官, 天朝的民主与法治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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