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三生三世,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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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大漠

一早被敲门声惊醒,叶好发了好一会呆,才意识到自己身处香港太平山上。睡眼惺忪地打开房门,任重径直走进来:“小猪猪,真能睡,打电话都叫不醒你。”他还依然记得那个可爱的小娃娃幼时是如何地喜欢撒娇赖床。她一会儿抱怨窗外小鸟太吵,一会儿抱怨雷电声吓人,发着小脾气抹着泪花就是不肯换睡衣。每到假日,她更是长睡不醒,坦然地做一只慵懒的幸福的小猪。

任重想到这里,心里一柔软,伸手把叶好搂在怀里。看她脸儿睡得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亮晶晶。不是小猪,是穿着嫩黄睡裙的粉色小鹿。俯身用嘴唇轻触她的发丝、脸颊,柔软细腻光滑,有淡淡的茉莉香。她喜欢用茉莉香型的洗洁用品。

叶好看看自己的丝绒睡袍,猜想自己头发蓬乱尚未梳洗的尊容,简直窘得抬不起头。使劲挣扎着逃脱他的怀抱,拿起外套冲进卫生间关上门。开了水龙头哗啦哗啦一通忙乱,再对着镜子细细检查:清清爽爽、明眸皓齿。她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

恋爱的人常常照镜子,也会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希望在爱人眼里能留下自己最好的样子。

再次走近他,白色套头毛衣白色长裤,一身清新的气息,象带着晨露的一朵初放的茉莉。

任重坐到床沿,忽地伸过手来,一只宽厚温和的手掌托住她的左腮,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柄褐红色半透明的小梳子,柔声叫道:“小女孩,快过来,我给你梳梳头。”这声叫唤,轻柔得颤抖,又厚重得饱含情意。心里涌出说不出的温柔和感动,叶好乖乖地凑过去在他眼前坐下。

任重用玉梳细细地替她篦好头,把浓密的发丝分成均匀的九股,再把每缕青丝编成小辫,绑上七色丝带。他的手指修长而灵巧,棕色的发辫在他手里蝴蝶样上下翻飞。那么复杂的发辫,用了二十多分钟才编好。九条棕色发辫垂在脑后,垂在肩上,发梢绑着七彩丝带,缤纷绚丽,有独特的异域风情。看着梳妆镜里大不一样的自己,叶好歪过头俏皮地笑着问他:“扎这样的小辫,是你的蝴蝶,还是你的美娇娘?”

任重上下端详着她,露出满意的笑容,随后把梳子塞到她手里:“大漠上的姑娘,订婚后就是这样扎着九股发辫。成亲一个月之后,又都梳成两股发辫了。对了,这把琥珀云纹红硬玉梳子,就送给你吧。”

叶好拿起小梳对准窗外照射进来的一缕晨光,半透明的玉梳立刻变得清明透亮,弧形的梳背内出现一道一道的流云,奇妙极了。“这是你小时候最爱的玉梳,我一直带在身上。”任重微笑着没头没脑地一句,让她一时语塞接不上话。她暗想:我什么时候用过玉梳?任重真喜欢开这种无厘头的玩笑。

“唐代女子以梳高髻为美,发髻上会插上几把这样的半月型横梳作为装饰。这种满头插梳的风尚后来从大唐传入日本,和服盛装的日本女子头上的倭堕髻上也会插有类似的饰梳,别有韵味。中国历代名士中,以玉梳赠娇妻,留下不少感人的诗句。比如这一句:初插玉梳小,徐妆粉额新。”任重慢慢讲述饰梳的掌故。

“初插玉梳小?”叶好一时竟有些迷怔,好象被这句话点中暗穴。手持旧物,岁月尘封下,有一些往事欲动难动。

扎着别样的满头发辫,手腕戴上玉色蝴蝶,白色衣裤裹上玫瑰色的羊绒披肩,深红的眼黛和嘴唇,难得如此娇艳醒目。和任重手牵手招摇过市,叶好坦然地接受着迎面而来的路人们各色目光的洗礼。扎几根彩色小辫儿算什么,只要任重喜欢,就算让她身着比基尼行走街头,她也毫不介意。因为成为爱人眼里那个独一无二的自己,她无惧风情,无惧高调与任性。爱情如酒似蜜,令人恣意张扬。

任重象地主一般熟稔地带着她走街串巷,没有买买买,只是吃吃吃。

在招牌林立、游人如织的尖沙咀游荡,到亚士厘道美食街品尝美食。去九龙城吃港式点心,她尤爱蛋挞和鸳鸯奶茶。在旺角吃火鹅粥、叉烧饭,漫步女人街、金鱼街。去庙街吃香喷喷的煲仔饭、撒尿虾,逛夜市。到大白湾沙滩旁的海滨长廊,欣赏海景享受海鲜。去大屿山朝拜大佛,在夕阳下的大澳渔村品尝虾糕。

圣诞佳节与新年,“兰桂坊”少不了各种主题派对,夜幕刚至,中环那一带街头热闹喧哗。酒吧、俱乐部、餐厅里,有人喝醉了哭,有人喝醉了笑。叶好打电话把思璇约了出来,在浓浓的节日气氛里,三个人坐在酒吧外的露天椅子里端着大大的啤酒杯频频碰杯,不醉不归。夜深两人送回思璇,在山道上停下车,踏着月色携手返回酒店。推开房门,满屋子红白二色的玫瑰犹如心花怒放,叶好醉倒在花海中。任重抱起她,把她送回卧房的床上,在她满是红晕的脸上轻轻一吻,随后替她关上了房门。

半梦半醒之间,叶好恍惚觉得有股极大的力量带着她忽忽向前直冲,身体明明在睡床上,却感觉自己在极速飞行。当她停下之后,发现自己身处广袤的大漠,这里青草并不繁茂,除了少许黄绿相间的绿洲,更多的是满目的荒原、裸岩和沙砾。在这荒野之上,她是行脚的游方郎中宫.格哈达,正骑着匹枣红色特尼伯纯种马踽踽独行。她依然是满头发辫,身上穿件月白色的连衣长裙,黑色绸裤,黑色绣花丝绒背心,是大漠上的异域装束。

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有人赶上来和她并肩齐驱。

“姑娘,你一个人去哪儿?”那人骑着一匹极其矫健的青骊马,问她。

“我要去石丰城。”在无人的荒原上多了一个同行的路人,她有些欣喜。

石丰城,是下一片绿洲。

“眼看夕阳就快落山了,今晚到不了石丰。再赶会儿路,我们就能抵达水边。我是水边当地人,知道那儿有一面湖泊,我们可以在那歇脚饮马。”那人提议。

正说话间,前面有几株十多米高的椰枣树,挂满金黄、金棕到暗红、暗褐色的椰枣。椰枣是在树上自然晒熟糖化后再采摘,是纯天然的果实。据说是最有营养的干果,甘甜绵密,可以充饥。椰枣,是大漠里慷慨的面包和蜜。

“我们有口福了。你知道我怎么采椰枣吗?”水边人笑道。

她摇摇头。

水边人取出袖箭,对准树冠射去,箭头带着一个白色套索“啪”地飞出去,不偏不倚,套索上的网兜正好套住树冠下摇曳着的一丛熟透了的暗红色椰枣。只见他轻拉套索,收紧网兜,再用力一扯,整束椰枣掉落下来。宫.格哈达翻身下马,喜滋滋地跑过去捡起椰枣,取下套索。两人一个射箭套住果实,一个在树下捡椰枣,一会儿功夫,各自的行囊和背包都塞满了果子。

黄昏时分,光线逐渐黯淡。天气忽然降温,起风了,四处飞沙走石。宫.格哈达从褡裢里取出黑色面巾裹住脸,以遮挡旷野的风沙。两人一路纵马扬鞭,在迎面而来的疾风中匆匆赶路。“我想有一天能和你到大漠上骑着马和风赛跑”,她心里忽然掠过这句话,却忘记是谁说的。

在红红的落日下沉到地平线之前,两人赶到水边。那里果然有一面清澈的浅绿色大湖,在最后几抹残照下泛着粼粼波光,半江瑟瑟半江红。宫.格哈达跳下马,深深浅浅地踩着湖边湿湿的草疙瘩,和那同路的水边人一起牵着马匹涉水饮马。等马儿喝饱水,从背囊里捧出两把豆料喂给它们,再放开缰绳任由马儿在湖边漫步低头吃青草。

风尘仆仆的两人在湖畔跪下俯身洗脸喝水。水边人从他的背包里取出个硕大的干馕,掰开了,一人一半。一边吃枣一边吃馕,借着落日余辉,宫.格哈达这才看清他的长相。水边人相貌高贵优雅、气度不凡,有似曾相识的陌生和熟悉。

“我叫贝罕。”看她仔细打量着他,他微微一笑。

“我叫宫.格哈达。” 宫.格哈达对他点头致意。

夕阳西沉之后,草甸上繁星闪烁,一颗颗清晰明亮,仿佛伸手可触。

贝罕从他的马背上取下个裹得紧紧的绿色油布卷,几下拆开后很快搭出个能容下一人的单人小帐篷。“你以后上路也记得带上这样一卷帐篷吧,如果半夜里不得已在荒原上露宿,也不至于淋雨受冻。”,说话间他又拆开搭好了另一个帐篷。

入夜,贝罕捡来枯枝燃起篝火,两人坐在小帐篷前看星空。他指给宫.格哈达看其中一颗很亮的星星,“那是天狼星。你知道吗?从地球上看,天狼星是整个夜空中最明亮的星群。”

火光明明暗暗,映红脸庞,贝罕娓娓讲述起大漠和水边的传说:“这里曾经是暗无天日,黑云压城。从天狼星流窜来的一股外星入侵者依仗先进的武器在大漠上为非作歹,奴役百姓,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有一个英雄途经大漠,他带领着水边人组成第一支银枪会,反抗侵略者。因为他常穿青玉色铠甲骑青骊马,那个英雄被当地人称作:青神。

从一个城池到另一个城池,从一片绿洲到另一片绿洲,银枪会如星火燎原日益壮大。青神就这样带领着大漠人用落后的武器,简陋的装备赶走了外星妖魔。大漠星因此有了很长一段时间安居乐业的日子。青神看见大漠有了安定,就离开这片土地在星际飘流,寻访志同道合的力量。没想到在他离开之后,这里渐渐沦入天一神教的掌控中,日益贫困落后。

青神历经千辛万苦,在星际遭遇到的各个邪恶势力中,终于寻访到一支正义力量:星光同盟。那是个十分松散的组织,星光同盟的各路战将都深入黑暗之中,点起如豆星火,照亮无间地狱。宇宙黯淡无边,正义孤掌难鸣。这些战将们前仆后继一个个牺牲,也有一些逐渐同流合污,腐化堕落,成为更坏的恶魔。在漫长的血与火的洗礼中,星光同盟的战将们所剩无几,青神作为仅有的几名幸存者,也早已变成难以分辨的灰色。如今,这片土地上还依然流传着青神和银枪会的传说,大漠却成为青神心里的隐痛……”

第二天,宫.格哈达和贝罕没有前行,仍然停留在水边。两人牵着马在湖边漫步,脚下是青草和野花。贝罕一直与她畅谈,轻言细语,有着一见如故的亲近。

第三天,他们还是没有动身,继续呆在湖畔。静静的湖面,微风带来细纹,日色撒下波光,在如幻的光影中,两人轻声絮语,好象有说不完的知心话。

他们在水边到底呆了多久呢?宫.格哈达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贝罕慢慢牵起她的手,然后她渐渐偎依在他怀里,一起看星星。

篝火噼啪做响,只有草虫在偷听两人的窃窃私语。

“等到了石丰城,如果你没有改变心意的话,我们就去神庙找个古纳吧。”贝罕对宫.格哈达说。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在大漠上,无论是新人结婚还是婴儿满月,或是家里有人过世,人们都会去神庙找古纳,请他主持一个小小的简单的仪式。

贝罕把一个帐篷替宫.格哈达系在马背上,放好褡裢,两人骑上马继续赶路。到了石丰城,贝罕在巴扎给她买了一套簇新的衣裙,一顶新娘用的小花帽。宫.格哈达换上新装,梳洗打扮了。两人牵着马匹,穿过熙熙攘攘赶集的人群,找到一个小小的土庙。贝罕牵着她进去的时候,正好有个穿白色长袍的古纳也进了来。

在古纳面前,贝罕伸出左手,宫.格哈达伸出右手,两只手掌合在一起。古纳用古老的大漠语抑扬顿挫地唱起悠长的誓词,宫.格哈达知道那是婚礼的盟誓。他唱一句,新人们跟着唱一句。翻译过来,就是这样的:

我爱你,今生今世;

我爱你,前生前世;

我爱你,来生来世;

我爱你,永生永世。

宫.格哈达只跟着古纳诵出:“我爱你,今生今世”,就哽咽着无法再继续下去了。

她眼泪汪汪地抬眼问:“如果我们的生命仅有这一世,我拿什么去承诺来生来世,永生永世呢?而且,我根本无法知道前生前世。”她太较真,从不轻易许诺,说出去的誓言,字字是金。

贝罕没有勉强她,独自跟随古纳唱完了所有誓词。他此刻的爱意,只有“三生三世”才能表达。

两人牵手走出小土庙的时候,宫.格哈达一下子掉进一个时光隧道。在失重与旋转中,叶好猛然惊醒,是个梦啊!誓言尚在耳边,梦里与贝罕的缱绻情深依然回味悠长。

酒意浓,刚想要坐起来仔细回想些什么,一阵醉意袭来,忽然全都忘记,昏沉沉倒下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叶好完全忘记了昨夜梦里大漠上的离奇邂逅,开门看见任重,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从早上开始,任重一直用特殊的眼神盯着她,里面有欣喜和深情。他已经肯定:无论他用哪一个名字哪一张脸,她都能说出I DO, I DO。

贝罕,才是他的本名。大漠星上曾经的英雄“青神”,天一教的左护法,天狼星NO.4。不过,叶好对此毫不知情,依然叫他任重。

新年前夕的跨年夜,任重拥着叶好一同站在露台上,起居间的大电视正在直播跨年音乐会。维多利亚港一带灯火通明,节日灯饰热闹绚烂。人潮涌动,大型的音乐派对正在倒计时:“六、五、四、三、二、一。”夜空里烟花齐齐迸发,一片火树银花。钟声响起,新的一年已来临。电视里传来苏格兰民歌Auld Lang Syne,《友谊地久天长》。

在任重温暖宽厚的怀抱里眺望港口缤纷夺目的夜景,叶好不由得感叹:今夕何夕,如此良辰美景。任重握住她有些冰冷的指尖,语气格外慎重:“以后每一个长假,我们都相约出去旅行吧。这一生,我想陪你去所有你想去而没有去过的地方。”叶好看着他,心“砰砰”跳得很快,好象预感到什么。

维港烟火耀眼,派对人山人海,新年伊始的兴奋与喜悦带来满城喧哗。

“这一枚订婚戒指,我已经准备很久了。现在,你愿意戴上吗?”他打开手里的猩红色丝绒方盒,里面是一枚不大但是格外晶莹耀眼的钻戒。“这是我为你摘的星星。在太阳系外的天狼星NO.4,我找到这块璀璨的天狼星精晶钻。”

叶好只知道伸出手,拼命点头。

“世间的人们喜欢比较石头的大小,精晶钻不大,却是钻石中最亮眼的星。”任重这样告诉她。

戴上订婚戒,星月为证,两人忘情热吻……

如果叶好知道她百分百的唯一,竟然是命运之手把三个灵魂黏合而成,她该如何看待这场荒谬?她信誓旦旦忠诚的,不过是同一张面具。

梦幻中的婚礼,烟花下的誓约,犹如离别的骊歌,最终都成为阳光下美丽易碎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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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阅读,最后申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原创作品,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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