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作家龙应台,照顾93岁的母亲应美君,把这个过程写成了一本书,《天长地久——给美君的信》。她是上个世纪的“龙卷风”,华文世界的第一支笔。让她一炮而红的《野火集》,在台湾一个月内再版24次,每5个人里就有2个人读过。她的“人生三书”描写亲子关系,让无数人泪奔。这本《天长地久》,龙应台形容是自己对母亲的忏悔,是太迟太迟的觉悟。每个人心里都有爱,但很少人意识到,爱要及时,一旦错过,就是永远。“学校里不会教的生死课,”每个人都得自己学。你怎么对你的上一代,你的下一代就怎么对你。”
美君是我的母亲,她今年93岁了。她还活着。可是失智,已经不认得我,不记得我,不能和我说话。事实上,她已经“离开”我了。
说不清楚她的病症是从哪一年开始。因为失智症是那样一个逐渐的过程,就像一颗方糖进入咖啡,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融化了。
写这本书,原因很单纯。我想和美君说话,可是她没法跟你说话。
在我完全没有准备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堵墙,而这堵墙是这辈子对你恩情最深的人,是你最爱的人,最尊敬的人。
我真的觉得蛮伤心的。我只能用文学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
美君上学时用的木头书包,箱盖内侧有她自己写的两行字:“此箱请客勿要开,应美君自由开启”。
美君聪明极了,又非常的有个性。
她的木头书包,没有把警告语写在箱子外面,反而写在箱子里面。为什么?说明她不是写给旁人,而是写给一个已经偷偷打开的人。一定是她的爸爸妈妈,或者是她的两个讨厌的哥哥。最后一秒钟,我警告你赶快关起来!
那时候她才几岁?真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慧的小孩。
她性格里有一种狂放不羁。我记得年轻的时候,她笑起来,不是那种掩嘴巧笑,她是豪放地大笑,拍着大腿,笑得简直要在地上打滚。
她比我爱美,比我讲究,出门一定要穿旗袍。她那黑色的缎质旗袍,开襟里头要塞一条小小的白色的手绢,而且一定要洒香水。
她是大小姐,我的父亲是穷小子,还是外乡人。1947年,他们在杭州天香楼结的婚。
美君会下嫁给他的原因……我想是因为他帅(笑)。
你看那照片,我觉得她就被爸爸的“美色”给迷住了。不过爸爸那时候也是宪兵连长,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一个会打仗的宪兵连长,在美君眼里,应该就是她的白马王子吧。
我们都认为爸爸比妈妈漂亮,可是为什么他们生了四个子女,没有一个像爸爸,都像妈妈?可是幸好妈妈比爸爸聪明。
1949年,24岁的美君,跟着自己的湖南丈夫,在隆隆战火中,背井离乡,一路颠沛流离,最后落脚到了台湾。三年以后,龙应台出生在高雄。
我14岁时看到的美君,是一个织渔网的妇人。
那时候美君42岁,还算年轻,正在挣扎着要让四个孩子同时上初中、高中、大学,每一个孩子都需要学费。
她跟渔村的妇女们一起,手里拿着梭,从早到晚织着渔网。她那么爱美的一个女人,脱下了她的旗袍,赤着脚,坐在肮脏的水泥地上。
一张渔网大概是一个客厅的大小,要织半个月,手上织出了茧,可以换回来80块台币。
她也去养猪,做很粗的劳动,穿着套鞋,踏进小河里去割草。
她什么都愿意做,自力更生,是因为她爱她的儿女。
应美君抱着一岁时的龙应台
她的丈夫认为女孩子读书干嘛,读师专最好,将来做小学老师,18岁就可以嫁人。她替她女儿去跟丈夫说:“女儿要上大学。”
“她如果不读大学,以后就会跟我一样。”
她借钱去交了我的学费。
上大学时的龙应台
后来我才意识到,美君其实是一个女性主义者,只不过她的时代没有这个词。
17岁的时候,宪兵队乱抓人,她就敢代表整个街坊,手无寸铁,一个人跑到宪兵队去跟宪兵理论。
六十五岁,她还去纹眉,纹眼线。七十多岁了,还在问我要不要去隆鼻。去做各种让自己美丽的事情。
她还曾经建议我去隆乳。
那一刻我大概三十多岁,她六十来岁,是我现在的年龄。我们俩一起站在梳妆台的很大的一面镜子前面。我在梳头,她也在梳头。她说,你知道吗?你可以去做什么什么事。我当然嘲笑她一番。
这是唯一的一次,我能想起来的、我们俩之间和“女孩子”有关的谈话。
除此之外,她从来不和我谈“女孩子的事”——你要怎么选男朋友,怎么相夫教子,怎么煮饭做菜,怎么伺候公婆——从来没有过。
她好像没觉得我是个女孩子。很可能是她希望我能够尽其所能地发挥我的才能,因为她自己的才能没有得到这个机会,时代不允许她发挥。
应美君手稿
“我终于受足了教育,而且受的教育越高,我走得越远。她欢欢喜喜,目送我远行的背影。
然后她就老了。眼皮垂下来,盖住了半只眼睛;语言堵住了,有疼痛说不出来;肌肉萎缩了,坐下就无法站起。曾经充满弹性的肌肤,像枯萎的丝瓜垂坠下来。曾经活泼明亮的眼神,像死鱼的灰白眼珠。
她不曾享受过人生,因为她的人生只有为别人付出。”
其实,《天长地久》不仅是写美君,也是对同时代所有苦难而伟大的母辈的一个告别。
她们走进战争,穿过流离,从碎片里艰辛地站起来,辛劳一生,最后变成了历史的一个小小的注脚。
应美君被确诊出失智症以后,过去15年里,龙应台一直保持一个习惯:每两周回一次屏东,看望美君。2014年12月1日,龙应台辞去台湾“文化部长”一职,之后一直住在台北。
辞官之后的三年里,心里一直不安定,每天早上醒来,问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这世界上此时最需要你的人,不在台北,在南方,在乡下。
我在城里过自己的日子,而她在人生的最后一里路,孤独地走着。这,对吗?
2017年4月1日,我在香港参加生平第一次禁语禅修。
禅修的时候,就在那一刹那,我决定了:搬家,搬回屏东,照顾美君。
人到了50岁之后,会发现好时光不多了。重要的事情不可以拖。我再拖下去,我不知道美君还会不会等我。
搬家的过程很迅速。母亲原本和哥哥一家住在一起。我占下哥哥的顶楼仓库,等于住在母亲的楼上。改造仓库只用了三个礼拜,第四个礼拜我就搬家了。
我开着车,拖着满满一车行李,多数是书。两只猫跟我一起南下。
从此以后,每天早上我都可以大声对妈妈说话:
“应美君你在吗?应美君你今天好吗?睡得怎么样?风太大了是不是?等下我帮你拿条围巾好了。”
妈咪在,猫咪在,那里就是家了。
43年前,我离家去台北,美君一定有亲自送我上火车。我上车的那一刻,有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没有。
出国时,父母到松山机场送我。那时候出国留学就像永别。我进海关之前,有没有回头看美君一眼?
一定没有。
原因是,当时我的心目中是没有父母的。父母就是理所当然地在那,就像家里的家具一样,你不会跟家具说对不起。
我离开美君时,她50岁。
轮到我50岁时,安德烈16岁。他去英国当交换生,我去机场给他送行。他进海关之后,我等着他回头看我一眼。但是他没有回头。
我当场崩溃。心里想:“这个16岁的小孩怎么这么没有良心?”
我对两个儿子的爱,需索无度。但回想起当年我自己离开母亲时,却没有一刻想到,美君需要我。
甚至是在往后的30年中,都没有想到,她可能想念我。
我一心向前,义无反顾,并未为她设想过。
“我后悔,为什么在你认得我的那么长的岁月里,我没有知觉到:我可以,我应该,把你当一个女朋友看待?
女朋友们彼此之间做些什么?
我们常常约会——去看一场特别的电影,去听一次远方的乐团演奏,去欣赏一个难得看到的展览,去吃饭、去散步、去喝咖啡、去医院看一个共同的老友。我曾经和两个同龄女友清晨五点摸黑到寒冷的阳明山去看日出点亮满山芒草。我曾经和几个年轻的女友在太平洋畔看满天星斗到凌晨三点。我曾经和四个不同世代的女友在蒙古沙漠里看柠檬黄的月亮堂堂从天边华丽升起。我曾经和一个长我二十岁的女友在德国莱茵河畔骑脚踏车、在纽约哈德逊河畔看大川结冰。
而你,美君,从来就不在我的“女朋友”名单里。”
对于父亲和母亲这样的人,我们最容易被陷在墙的结构里头。
这个房间叫做厨房,你就不要想它还可以是个书房。
可是其实,母亲从来不只是母亲啊。
她是应美君。她有名有姓。她有性格,她有脾气。她有伤心的时候,她有她内在的无可言说的欲望。
有一次,我给她念我的一篇小说。里面写到,女主角闻到马身上的汗味,她想到了男人下体的气味。
美君觉得这种描写很见不得人,很色情,不够端庄。她说,你怎么会这样写?你知道那个气味是什么?
我就说,妈,你到现在70岁都不知道的话,你应该赶快去试试。
两个人笑到地上打滚。那真的是一瞬间。
其实如果可以早一点有觉悟,早一点跟母亲做朋友,真是福分,对吧?
搬回屏东这事,我晚了三年。我应该离开文化部的隔天就搬来屏东。
现在,不说话的她,对我是个谜。
你知道,我真想念她。特别奇怪的是,她人就坐在你旁边,然后你想念她。因为她事实上已经走了。
比死亡还要难以接受的,是不告而别。
“从台北飞香港两小时,从香港机场搭七人座到深圳湾口岸四十五分钟;离开香港海关,进入深圳海关,搭车到深圳北站一小时;转高铁,两个半小时后抵达衡阳站,再搭车四十五分钟到达湖南衡东县一个山路口。
沿着一路白檵花爬坡十分钟,终于到了墓前。”
美君将来也会去到爸爸身边。当时在葬父亲的时候,已经在旁边留好了墓位。
屏东县潮州镇东港溪畔(龙应台摄)
我行走30多年,半生在外。你说走全世界走得那么远,但我觉得其实任何一个人,要扬帆万里,心里最好有一个村子。
我心里是有一个村子的。
不是具体的。因为我父亲的职业是乡村警察,永远在农村和渔村里走。所以我们每三年就换一个地方,是一种奇怪的漂流。
我也从来没有见过眷村。也就是说,没有结党过。
半生漂流,于是非常羡慕我在台湾的朋友们。我好羡慕人家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丝瓜。
搬来屏东后,第一个种的就是丝瓜。这是这辈子第一次有自己种的丝瓜。
龙应台的丝瓜
童年的时候我在农村,是安静的、简单的、传统的、保守的。
14岁开始,我和渔民住在一起。渔村是脏的、臭的、乱的。
永远有庆典在进行,每天都有不同的神在过生日,然后万人游行。那种色彩,那种音乐,那种声音,那种舞步,目不暇接,震耳欲聋。
渔村的生活和农村差别太大了。渔村是危险的,大风大浪的,朝不保夕的。渔民需要崇拜更加强大的信仰,否则他没有办法面对生活,因为他不知道有没有明天。
小时候难以磨灭的一个印象,是我们十来岁的孩子去沙滩玩,有一天,沙滩上发现了一条人腿。
还是一条腿,但是上面大概有1200个洞。是鱼吃出来的洞。那条腿,当然是属于村子里的某个渔民。紧接着听到的,就是海滩上道士的招魂,家属的哭泣。看到的,是幡旗在海风中飘摇。
我想一个人在少年时期,有过这种底层生活的经验,以后很难变成一个不接地气的精英。
这一点基本上从一开始,就贯穿了我所有的作品。
我作家的自我,其实是一个蛮孤僻的人,不怎么喜欢热闹。
1999年,进入台北市政府做文化局长。第一次做公务员,脸孔一天到晚在电视上出现,让我相当的困扰。你走到任何地方,人家都知道你是谁。
我们台湾有泡汤文化,大池子的女生那边,每个人都是光着身子在泡温泉。有人就会走过来,跟你光着身子握手,想跟你聊天。我觉得真是尴尬得不得了!
很多年里,进入一个餐厅,我首先会选择一个背对着所有人的位置。
进入电影院的时候,会等到灯黑了再进去。
我和我其他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朋友很讨厌我,因为我老是被路人认出来,然后跟我拍照、要签名。他们嫌我烦。
林青霞与龙应台
直到有一天,我跟林青霞在香港,她变成了那个被嫌烦的人。因为更多的人要跟她拍照、要签名。
可是,我发现她永远这么亲切,这么笑脸迎人。
问她怎么做得到,她说,应台,这个人不管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他今天因为在路上偶然见到了我,我不过跟他照了张相,就让他开心一整天,这样的事我为什么不做?
这句话对我真的是五雷轰顶。从此解开了我的纠结不安。
是的,如果一个签名、一张合照,可以让一个人开心半天,为什么不做?
从此我就不再“躲藏”了。
回到屏东乡下,街上认识我的人超过我想象,卖豆浆饭团的、挑菜叫卖的、站在面摊水果摊后面的乡亲,我可以很坦然地和所有人说话、聊天,关心他们的生活。
读书读闷了,我就开车出去了,进山里找新的路,新的东西,见新的人,看新的部落。
几个月之后,我发展出一种本事,即使是个陌生的村子,我也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客家村,还是一个闽南村。
我的两个儿子说我平时嗜好太少,非常无趣。
我有很多致命的缺点,没有毅力,不会坚持。
除了写作,我唯一坚持到现在比较长久的爱好,是植物。
屏东的阳台上,种满了植物:丝瓜、百香果、柠檬、荔枝、芒果、芭蕉、辣椒、紫藤、桂花、蝶豆、茉莉、软枝黄蝉、九重葛、七里香……
工作间隙,休息的一个方式就是给这些植物浇水、修剪。我认识每一株植物,知道每一个花苞。芭蕉长出新叶时,我会站在旁边细看它的叶纹。
每天每天,我看着大片的阳光。早上要看大武山的日出,傍晚要看台湾海峡的夕阳。
我有一个还没有实现的梦想——我很想有一块足够大的地,来种各种各样的树。我想拥有一个果园,里面有一万棵树。
在德国家的花园里头有三棵苹果树、两棵梨树、一棵李树,三棵松树,和一株木兰。
明年5月想去四川看鸽子树。西方人叫手帕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四川的某座山里头,藏着上万亩的鸽子树。
要是没有成为作家,我会不会是植物学家?或者园艺工作者,卖花的人,卖果树的人?
我会是动手动脚的人。有时候,我觉得做作家的遗憾是你永远在动脑。我去看舞蹈,会羡慕舞者,他的生命力全在他的身体,跟我们刚好相反。
写《天长地久》的最后三个月,那真是没日没夜地工作。
这本书,其实是有一个很大的问号。
任何人,将来有一天都可能是美君。任何人,在每一天时间的进展里头,都在忘记,都在走向终点,不是吗?
这件事就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在我们每天呼吸的空间里头,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了解它、面对它?
如果整个社会的集体意识,对于失智、对于衰老、死亡、陪伴,对这些事情的认识水平提高的话,是会不一样的。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太迟太迟的领悟。所以我写了这本书。
希望比我年轻的读者们,如果可能的话,你不要太迟。
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天长地久。你必须把片刻当做天长地久,才是唯一的天长地久。
参考资料:《天长地久——给美君的信》、龙应台脸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