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条最高指示

冬雪倘雅淡,不走也不嫌,春風若溫暖,遲到也喜歡。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又一条最高指示

美国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其有自由和民主的制度,这种制度保障其人民有高度的自由,特别是在言论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宪法的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去制约宗教信仰或禁止自由行使或剥夺个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以及请求政府纠正不公的的权利。由于这个在美国批评包括在总统的任何人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即使不是所有的批评都有道理,只要人们不违法,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这不是说在美国人们在任何场合都可以信口开河,言论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原则是言论自由只能在不干扰别人的自由的范围内行使,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会违法,譬如说威胁一个人,或者是基于一个人的肤色,宗教,种族,国籍,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残疾等受保护的个人特征的仇恨言行。

应该指出的,在美国的联邦和其他政府机构包括公立学校,人们包括学生的言论自由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但是,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不适用于私立学校和其它非政府机构,譬如在企业工作,你就没有言论自由,这个不是说你没有说话的权利,而是不能说违反该企业政策和规定的话。

非政府机构有权按照自己的利益做出一些规定,禁止一些自己认为会影响机构气氛和形象的言行。基于此,一个学校或企业有权拒绝他们认为不利于学习, 工作环境或形象的人去该机构发表言论或进行其它活动,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譬如说,如果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到该校演讲会挑起种族对立,不管这个人会讲什么,他们都有权拒接该人去该校活动。

在美国一直都是这样的,可是最近却听说川大总统因为几个极右翼的人想去学校演讲没有得逞要签署行政命令制裁这些学校自由选择的合法行为,看来不久又会有一道最高指示了。不过这道最高指示会和那条建墙的指示一样受到强烈的反弹和挑战,能不能出白宫还看最高法院的几个法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了。

如果这条最高指示获得通过,将直接把种族对立的斗争推到校园,相信不是有良知的人愿意看到的,对作为少数族裔的华人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wuliwa 发表评论于
Schoene Musik! :)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