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纪委通报称谢卫东至今无罪
此前逮捕、红通、追逃、限期自首等行为,都是在谢卫东
无罪的情况下违法做出的,应当立即撤销的情况通报
中纪委监察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及全国几十个参与办案的机构和几千个办案人员,最高法全体法官,最高检全体检察官:
我是原最高法法官谢卫东。1999年谢卫东参与审理的一个案子的败诉方收买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汉明用刑事手段报复胜诉方,徐汉明收取贿赂利用职权非法立案,办案中侵吞胜诉方被扣押资产。徐汉明在多起利用职务之便谋财害命案件中,收买勾结捆绑一批黑恶官员创造性地组建了一个长达二十年的犯罪团伙,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上蒙下骗,操控国家作为其犯罪工具的套路,屡屡得手。徐汉明2003年7月10日在办公室接受败诉方请托,2004年逮捕胜诉方法定代表人游晓林,扣押游晓林及其姐姐,胜诉方代理人游子期个人和公司巨额资产。2005年将游子期立案,为杜绝游子期索要被侵吞资产,意图陷害其有罪。后徐汉明将此案操控成最高检交办案,2014年3月抓捕游子期。5月,成功刑讯逼供游子期作行贿谢卫东的伪证,为定游子期的罪按需陷害谢卫东。8月,依据伪证给谢卫东立案,全国通缉,11月,蒙骗利用公安部全球红通谢卫东,2018年蒙骗利用中纪委全球追逃谢卫东,中纪委监察部牵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限期2018年年底自首。
近日,新专案组黄冈纪委负责人胡爱民通过谢卫东的一位好友吕明晰通报谢卫东,经黄冈纪委集体讨论,认为现在谢卫东肯定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将来如果确立谢卫东有罪,他们请谢卫东在第三国会谈,谢卫东的全部费用由他们负担。
黄冈纪委的通报,确实、充分地直接证明,逮捕、红通、追逃谢卫东等行为,是在谢卫东无罪的情况下违法做出的,应当立即撤销,并进一步抓紧彻查徐汉明受人请托,谋财害命按需陷害谢卫东,操控、蒙骗、利用国家制造假案的犯罪事实。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黄冈纪委通报的内容和谢卫东的分析论证
(一)通报的内容
办案机构湖北黄冈纪检委通报的内容,概括起来是:黄冈纪委现在新接手了游子期涉嫌行贿案,负责人胡爱民,承办人游卫红。经集体讨论后,第一种意见认为游子期无罪。游子期无罪,谢卫东肯定无罪,建议谢卫东申请赔偿。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无罪,一切自然解除。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有罪,那时他们才有证明谢卫东有罪的证据。到时候,黄冈纪委再请谢卫东到中国、加拿大以外的第三国会谈,黄冈纪委愿意为谢卫东提供一切费用。黄冈纪委通报说,谢卫东是红通中案值最小的,几千万的案子都没能红通、追逃。案值这么小,中纪委不会管(没说这么小的案值,中纪委为什么会追逃),一切由黄冈纪委控制,黄冈纪委说了算。现阶段,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在加拿大积极和他们保持联系就行了,(即不用理睬红通,中纪委追逃,五部委限期自首等)。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无罪,一切自然解除。黄冈纪委说通报的目的和计划做的事情,都是要“争取把谢卫东有罪的判决危害性降到最低”。黄冈纪委说,甚至谢卫东可以提条件,还可以讨价还价。办案机构主动开具的条件是,只要谢卫东回国,顶多判缓。这种依法应由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决定的结果,黄冈纪委现在就作为条件开给了谢卫东。黄冈纪委开的第二个条件是,不管有罪无罪,他们会迅速释放谢卫东的儿子,(逼迫谢卫东回国的人质没有用了)。黄冈纪委还特意为谢卫东找了一个加拿大多伦多人的为黄冈纪委向谢卫东担保,以一笔很大的资金作为担保金。如果办案机构湖北黄冈纪检委不能履行承诺,这笔担保金会自动划入谢卫东的账号,(使黄冈纪委违背承诺使监狱中的谢卫东拥有一笔巨额资产)。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有罪,他们开始确立谢卫东有罪,经过在第三国的会谈后,如果谢卫东不主动回国,黄冈纪委会立即抛弃上述承诺和方法,他们表示,这时他们将开始依法公事公办(过去都不是依法公事公办)。怎么依法公事公办,黄冈纪委通报说,首先,把作人质的谢卫东儿子,不说事实证据法律,直接说会判刑,会被弄到最惨,甚至死刑。黄冈纪委除了列举他们一定会虐杀人质谢卫东的儿子外,其他威逼恐吓措施没有具体说,只说他们有的是办法。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的内容是开会定的,是黄冈纪委监察委组织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黄冈纪检通报的内容,没有事实,证据,法律,使用大量法外手段,充满利诱,威逼,恐吓,要挟等精神刑讯逼供,酷刑虐待,让谢卫东做好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有罪,谢卫东乖乖回国任其宰割。通报没有交待谢卫东长期依据大量直接证明举报徐汉明组建黑恶官员犯罪团伙谋财害命的举报控告是否查处,没有交待游子期被刑讯逼供作伪证、提审录像遭隐匿的举报查处情况。黄冈纪委全部通报内容实质就是:
首先,黄冈纪委的通报坦诚了一个事实,谢卫东现在肯定无罪。已经做出多年的逮捕、红通、追逃谢卫东的行为都是在谢卫东无罪的情况下违法做出的,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继续留在加拿大,不用理睬红通、追逃、限期自首。
其次,将来如果游子期判有罪,谢卫东可能有罪, 到那时双方再会谈。
黄冈纪委的通报,明确无误地确认谢卫东无罪的事实,谢卫东在无罪的情况下被红通、追逃、限期自首是违法的,应当立即撤销。进一步证明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操控国家为谋财害命保财保命做假案按需陷害谢卫东,徐汉明及其黑恶官员犯罪团伙是真正的罪犯。
(二)办案机构转告的内容的分类和分析
1、游子期案2005年立案通缉,2014年牵连陷害谢卫东一案,经过十几年的击鼓传雷,现在由湖北黄冈纪委监察委接办。负责人胡爱民,承办人游卫红。
2、新的办案机构黄冈纪委对游子期是否有罪进行了集体讨论,第一种意见即多数人意见认为游子期无罪。代表第二种少数人意见的胡爱民说:即“恐怕是有罪的可能性大”是怀疑有罪,不是确定无疑地认为有罪。
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胡爱民意见属于认为无罪的意见。 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游子期案应当确认无罪。
3、黄冈纪委的通报证明,从2005年给游子期立案发逮捕令至今,没有证据证明游子期有犯罪事实存在,不具备逮捕游子期的法定必要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存在”,是逮捕的法定必要条件。
黄冈纪委第一种意见认定游子期无罪,证明至今还没有证据证明游子期有犯罪事实的存在,逮捕游子期的决定是违法作出的。
4、黄冈纪委通报的事实证明,办案机构2014年3月抓到游子期,至今五年多,一直没有确定游子期有罪。法定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七个月。到期不能确定有罪的,必须立即无罪释放,不得就同一罪名再提出指控。现在已经怀疑游子期有罪长达五年多了,逾七个月没有无罪释放游子期至今,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是故意制造假案的犯罪行为。
5、黄冈纪检委通报的内容证明的事实,证明公诉机关对游子期提起公诉,不符合法定公诉条件、更不符合法院受理、审理的条件。对游子期提起公诉,开庭审理都是违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6、游子期案于2018年7月开庭审理,至今没有宣判。《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湖北麻城县法院于2018年7月,开庭审理了游子期案,至今没有宣判。黄冈纪委通报的内容,确定无疑地说明:游子期有罪无罪全是黄冈纪委说了算,而不是麻城法院说了算。从黄冈纪委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有罪”的表述分析,黄冈纪委又不敢确定法院一定会判游子期有罪,黄冈纪委说法自相矛盾。
7、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的内容,明确表明谢卫东有没有罪。将来游子期判决之后再说。说明判游子期的判决书既可能是证明谢卫东有罪的唯一“证据”,也可能是证明谢卫东无罪的“证据”。无论如何,现在没有“证据证明谢卫东有犯罪事实存在”,现在谢卫东无罪。这一由黄冈纪委确认并通报的事实,足以证明,逮捕谢卫东的决定违法,依据违法逮捕令进行加大逮捕力度的公安部红通、中纪委追逃、中纪委等五部委限期自首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无效的,因而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现在什么事都不用做,积极保持和他们沟通即可,实质是明确通报谢卫东,不用理睬红通、追逃、限期自首。
黄冈纪委的通报意思明确:没有将来的游子期的有罪判决,就没有证明谢卫东有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证据证明谢卫东有犯罪事实存在,谢卫东无罪。
8、黄冈纪委的通报表明,黄冈纪委坚信中纪委不会直接管,他们才敢办这么假的案子。
尽管至今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游子期有罪,尽管据此游子期被逮捕最长七个月必须依法无罪释放,而且在之后任何机构都无权就游子期是否行贿再行指控的法律规定面前,尽管黄冈纪委负责人胡爱民都只能说“恐怕是有罪的可能性大”,是严重怀疑,不是确认有罪。 依法,无论多大的怀疑都属于怀疑,应当疑罪从无。在法律上,胡爱民的意见属于不能认定有罪的无罪的意见。但是,徐汉明这只黑手还是要拉一群殉葬的把这个显而易见的假案冒死做下去。他们给自己壮胆的理由是:“谢卫东案是案值最小的红通案”,“这么小的案子中纪委是不会亲自操办的”,“中纪委五部委不能直接管这个如此小的案子”。
这里,黄冈纪委的第一层意思是,谢卫东案是中国红通案中案值最小的,因此中纪委不会管。另一层意思是,谢卫东你怎么还不明白,那些几百万,几千万大案都没有红通追逃,不该红通的谢卫东红通了,不该追逃的谢卫东追逃了,强烈暗示谢卫东他们什么都能做得到。让谢卫东明白什么?让谢卫东明白,他们能蒙骗利用中纪委于股掌之中,还有什么做不到的。谢卫东就是不明白,坚持向中纪委举报控告,坚信中纪委在查处徐汉明们,他们就色厉内荏地喊出了:谢卫东,你怎么还不明白!
这里的第二层意思,黄冈纪委反复说案子小,中纪委不会管。其根本意思是让谢卫东确信,中纪委不管,谢卫东只能被黄冈任意宰割,黄冈掌控一切,决定一切。现在制造陷害谢卫东假案的徐汉明等黑恶官员,侵吞被害人巨额财产谋财害命已无退路,只能赌中纪委不查不管。
谢卫东希望黄冈纪委能直接理直气壮地说,不怕中纪委亲自查,欢迎中纪委直接管,理直气壮地和谢卫东谈事实,谈证据,谈法律,而不是介拐弯抹角,鬼鬼祟祟地,不谈事实、证据、法律,反复说案子太小中纪委不会查,不会管,让谢卫东提条件,让谢卫东讨价还价。与其是吓唬谢卫东,不如说是给他们自己壮胆。
9、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集体讨论结果,如果游子期无罪,谢卫东肯定无罪,建议谢卫东和儿子谢苍穹申请国家赔偿。
什么叫“一切自然解除”,这“一切”是怎么操控出来的,必须彻查清楚,没有证据弄出来的东西只能靠收买,收买个别人蒙骗一个部委。收买了谁,谢卫东不关心,中纪委关心。必须依法严查严判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谋财害命,故意制造假案,严查严惩每一个积极实施绑架、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的人。
近二十年来,陷害谢卫东一案,击鼓传雷到今天,被蒙骗的中纪委等五部委,湖北省级司法资源,黄冈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围剿谢卫东;武汉蔡甸麻城县公检法司被操控围剿游子期,黄冈黄州区公检法司被操控围剿人质谢卫东的妹妹谢卫芳,黄冈黄梅县公检法司被操控围剿人质谢卫东的儿子谢苍穹,省市县三级公检法司组团无数次到北京、哈尔滨绑架人质。收买多人,包括谢卫东妹妹的律师,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的郎子君夫妇,国家保吃喝差旅,几十人数次到加拿大非法执法,绑架恐吓谢卫东及谢卫东家人,国家耗资无数。若谢卫东申请了国家赔偿,那这些抱着击鼓传雷的机构和办案人员的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责任主体怎么处理,国家被蒙骗利用了怎么办,国家花费巨额资金办假案的损失怎么办,国家必定会依法按责任终身制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胡爱民及其机构的所有办案人员。徐汉明通过不同渠道跟谢卫东说他早就退了,现在都是别人在管,不要再举报他了。这个得了钱财好处谋财害命,恶贯满盈的始作俑者早就在推卸责任了,还有一些参与者,也在极力地撇清自己,还有意见模棱两可留退路的怎么办。国家必须依法彻查,尤其是黑恶骨干。谢卫东可以提供一份名单。也欢迎大家通过谢卫东邮箱、微信提供徐汉明黑恶官员团伙更多的名单和罪行,不能让一个恶人漏网。
10、下面这组信息是,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他们集体讨论的意见,如果将来判游子期有罪,那时,双方再在第三国会谈。
通过这些集体讨论的内容,应当读出和看到,徐汉明黑恶团员犯罪团伙还在孤注一掷竭力操控要把假案做成,同时他们实际上早就不能完全控制局面,马仔们也知道无望。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在游子期案办了二十年,逮捕超过五年多,开庭审理一年不判的处处违法,环环犯罪的事实面前,在至今仍然没有证据证明谢卫东有犯罪事实存在的事实面前,在超出法定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认定有罪必须放人,之后不得就同一指控实施任何刑事司法行为的法律明文规定下,只能赌中纪委不直接管,只能交给他们管,趁着中纪委没有动手抓捕他们之前,把假案做成的侥幸心理,在目前上上下下参与办案的人员都知道这是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做的假案的情况下,很多节点都是在徐汉明死党的控制下,明知是假案硬着头皮往下办。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又比谁都清楚,中纪委已经再查,他们必死无疑。这就是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的现状。
依法游子期必须在被捕后七个月内无罪释放,国家赔偿,不得再行指控行贿。依法从那时起就确定无疑游子期是无罪的,谢卫东一直就没有证据证明有罪,始终是无罪的。黄冈纪委的这个假设,是故意违法,追究早就无权追究的游子期有罪,追究超期怀疑四五年的游子期有罪,谁给黄冈纪委的违背法律的权力,谁给黄冈纪委对抗法律的权力。
11、黄冈纪委讨论决定将来如果判游子期有罪再和谢卫东在第三国“会谈”,目的是“争取把谢卫东有罪的判决危害性降到最低。教导谢卫东可以提条件,可以讨价还价。这哪里是办案子,分明是做买卖做交易。
从办案机构开出的条件和建议的内容看,大量的违法方法,诡异混乱,法外手段,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就是没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他们就是想让人们知道,他们能操控一切,有的是办法。无论是法律怎么规定的,无论是公检法司哪家的职责,无论是公检法司的资源还是加拿大的资源,无论是红通、追逃还是限期自首,都能操控。判不判,判多久,他们说了算,不是法院说了算,他们现在就决定了:顶多判缓。
办案机构湖北黄冈纪检委通报他们能够做到,立即释放为逼迫谢卫东回国受虐而被绑架的人质(谢卫东的儿子谢苍穹),因谢卫东如果回国,人质没用了。
他们通报:为了让谢卫东放心,他们还特意找了一个加拿大多伦多的担保,很大一笔资金。这样办案肯定是违法的,谁找的担保?找的是谁担保?谁愿意出很大一笔钱担保?很大的一笔钱是从哪里来的?担保人为什么担保?和败诉方,和徐汉明们是什么关系?肯定不是正常关系。中纪委应当坚决彻查。
他们实质是告诉谢卫东,不需要法律,什么都能交易。
他们通报谢卫东,不接受劝返,他们就要停止非法办案,恢复公事公办,依法办案。他们再一次让谢卫东确信,他们是公事公办,还是为所欲为地办,他们说了算,他们能做到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法律、公检法司、红通、追逃、限期自首,都是他们私用的工具。他们需要时,拿过来说事,不想用,明确告诉谢卫东不用理睬那些。直接提条件,讨价还价,做交易。
他们通报谢卫东,谢卫东的儿子有罪没罪,他们说了算。他们可以迅速无罪释放谢卫东儿子,也可以判有罪,甚至死刑。国际刑警组织、中纪委,五部委都已经耍弄于股掌之中,都已经成为他们的工具,做到了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你谢卫东算什么。他们让谢卫东明白,不接受劝返,他们就启动遣返。遣返是谢卫东所在国加拿大的职权范围,他们也能操控启动。他们明确告诉谢卫东,他们有的是办法。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从游子期狱中求救信中看出,徐汉明黑恶官员使用精神刑逼迫其作行贿的伪证使用了彻底没有人性的手段,谢卫东经历的无辜的妹妹被绑架,逼疯,公诉,无辜的儿子被绑架,打断腿,他们一会儿说,可以迅速释放,转脸就要被弄到最惨程度。
黄冈纪委应当向谢卫东提供其通报内容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二、谢卫东只认可依法办案和只需要事实、证据、法律。黄冈纪委不谈事实、证据、法律,谢卫东谈。
(一)谢卫东无罪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1、黄冈纪委通报:谢卫东无罪。
2、公安部提供给国际刑警组织的全部材料没有一个是指控谢卫东的证据,证据为零。(见谢卫东持续不断给中纪委等五部委的材料,或网搜谢卫东事件真相)
3、黄冈纪委通报:游子期从逮捕到现在还没有确认有罪,还在怀疑中。法律规定,逮捕后最长七个月,不能确认有罪的,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结论为无罪必须放人。之后不得再提出同一指控。依法,游子期早就是应当无罪释放的人。黄冈纪委现在是置法律于不顾的无限期怀疑游子期有罪,更确切说是无限期对游子期有罪无罪的摇摆中,黄冈纪委的这种行为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依法,游子期早就应当认定无罪而释放了。那么,根据黄冈纪委通报的讨论意见,游子期无罪,谢卫东肯定无罪。
4、黄冈纪委没有提出任何证明谢卫东有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以上是谢卫东无罪的主要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二)徐汉明有罪,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根据与败诉方高层一同到徐汉明办公室请托徐汉明,后对徐汉明两头吃不满而在美国中文媒体揭露徐汉明的人的材料证明,2003年7月10日,中国平安高层(败诉方的最高层是中国平安保险)亲自出面报案,找到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向徐汉明举报(胜诉方法定代表人)游晓林等人涉嫌经济犯罪。徐汉明不敢怠慢立即组建专案组。
徐汉明利用职务之便将案件交给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骨干成员武汉蔡甸检察院检察长杨先平办理。
游晓林于2004年4月被捕,游晓林及其姐姐游子期,堂兄游晓钧等个人及公司巨额资产被扣押。
杨先平于2004年7月7日先将扣押的《传世藏书》非法存放在非检察院控制的第三方的仓库,并由杨先平亲自签署了保管合同。以下是保管合同截图,甲方签字人是杨先平:
2005年1月19日,杨先平安排手下调走了这批书。下面是证据截图,证据上公章是蔡甸检察院,理由是调查证明材料。记载事项是:将本院扣押的存放你站的15号库内的461套《传世藏书》转走。有经办人签字:
在2005年1月19日从仓库调走这批书的第二天,杨先平超越法律权限,在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手续、没有法律关系的情况下,非法将这批书送给了败诉方,败诉方非法收取了《传世藏书》并写了收条。下面是败诉方收到书后写的收条:
收条上写的收到的物品是461套《传世藏书》,与游晓均、邓青举报的游家被扣押的资产461套《传世藏书》相同。收取人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崇仁路营业部,最高法院1999第4号判决书记载的败诉方的信息是: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证券交易营业部。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区崇仁路82号。足以认定败诉方与收书人是同一个主体。时间是2005年1月20日,即杨先平手下从保管仓库提出该批书的第二天。
任何搞法律的人都清楚,因刑事扣押的资产只能依据法院判决书处置。胜诉方法定代表人游晓林在2007年才判,而且判决书中没有涉及游晓林及其亲属被扣押的资产,依法应当返还给游晓林及其亲属。但是,徐汉明及其骨干却在2005年1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将这笔巨额资产交给了败诉方。
仅此一个由系列直接证据证明的事实,就足以确实、充分地徐汉明及其黑恶官员犯罪团伙犯罪有犯罪事实的存在。
谢卫东无罪,徐汉明有罪,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能够操控从中纪委到各区县几十个机构,几千号人马一定要把无罪的谢卫东为徐汉明做成有罪,齐心协力违法办案,刑讯逼供,把利诱、威逼、要挟、恐吓等刑讯逼供办案手段毫不顾忌地张扬通报,演示给给全国几十个参与机构和几千个办案人员,给全国全世界看。依法根本不存在的案子,用违法犯罪的手段一定要办下去,这是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的垂死挣扎。
通报中,也看出集体讨论的办案机构相当一部分人,忠于法律,忠于国家,勇敢地依据证据认定游子期无罪,肯定谢卫东无罪,绝不为徐汉明们谋财害命背黑锅,进监狱的高贵品格。办案机构集体讨论多数人倾向于游子期无罪意见的提出,表明众多的法律工作者坚持对自己负责,忠于法律,也反映了徐汉明们作恶已到尽头。
(三)游子期被刑讯逼供作伪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被关押的游子期冒死写出的求救信证明了游子期被刑讯逼供作伪证的事实:
上图是游子期求救信第一页
游子期写到:
尊敬的法官阁下: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受被湖北省检察院指定审查起诉我的三项罪名全部都是不真实的。我被羁押逮捕纯粹就是一起蓄谋已久的公报私仇案。2005年7月19日,以职务侵占罪为由发出逮捕令及2015.3.6又以涉嫌诈骗来延长羁押时间等等都是为了定我行贿罪而备的。我自2014.3.19被蔡甸检察院羁押审讯开始到2015.9.30侦查审讯阶段结束,近18个月的时间都是为让行贿为审讯中心,用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不断延长羁押神剑,威胁、恐吓、折磨我直到屈服,被迫做行贿的伪证,并用此两罪来考验我的配合态度能否将伪供一以贯之的决心坚持到底。
进入起诉阶段后,在孟南检察官2015.10中旬第一次讯问到2016.4.16最后一次讯问,我曾多次向他反映被逼供做行贿伪证的情况,一再告诉他这两项罪名与是否行贿有密切的关系。我为了得到办案人员的肯定,以给我好出路。所有的供词都是按照他们的意愿说的,请孟检看被逼供的主要证据:2014.5.16——5.27的同步录音录像。孟以没有接到起诉行贿为由而拒绝。2016.4.16孟检以行贿罪对我做笔录时我再次复说,强烈要求调看逼供的证据,并将此要求写在了该笔录。2016.4.19,仅隔3、 4天,孟检不顾我反映的被逼供做行贿伪证的事实,强行以行贿罪起诉我。
从2014.3.19至今两年四个月办案单位及官员不顾程序违法、审讯违法、起诉违法,用尽各种手段逼迫我做行贿伪证,其背后的原因是2005年左右,将我们家族的6千万左右的资产在无任何法律文书裁决下给处置了并使其行径合法化。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处置的收据。本起诉书充满谎言、污蔑之词,请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审理本案件。
早在2006年(湖北)省反贪局余雪飞检察官同一位女检察官来加拿大探访我时,我就问他们“凭什么以职务侵占罪抓我,我侵占了谁,你们是什么意思”。他说“我们对这些不感兴趣”,“你可以指定任何地方,在加拿大、香港等地,做个是感谢他(谢卫东)视频作证,我们保证你一切自由。我当即回答”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2014.3.18回中国探望老母在北京海关被抓,3月19日到蔡甸检察院接受审讯,整个都是围绕是否行贿。我将上述事实反复述说,并强烈要求他们找谢卫东来对证我说的是否真实。他们大呼小叫几次用死亡威胁我,说有很多人希望我死去闭口,并用很多获得宽大处理的案例劝说我珍惜这24小时的时间,承认行贿会放我出去等等。从2014.3.20到2014.5.12一个多月我已转了三个看守所,武汉、黄石、安陆,十几次的审讯,期间不断地收到各种威胁。如:全国有上百家看守所,你这就受不了,多得是关你的地方。我们主要的对象是谢卫东,你不要让我们把矛头火力集中到你身上,你受得了吗,尽快与谢卫东这船切割,保护你自己免得一同灭亡。谢吃了原告吃被告,你还护着他,他和许多人巴不得你死去才好。我们可以关你10年8年,等等。2014.5.16——5.18,我不记得是其中哪天省检反贪局王处长审讯我时说:“谢卫东已到案,交代了是受贿。谢卫东说官司赢了你会给他好处,还商量执行回来的钱按比例分给他,等等。王处说“谢已主动交代会获得宽大,你要抓紧争取宽大,谁先说谁会宽大。”我即刻说“不可能,我从没有过。”这是明显的诈证、诱供。证据见当日的审讯录音录像。2014.5.22省检反贪官员连续几天参与审讯。5月22日到5月24日,我从投资被迫承认是感谢。期间他们威胁我说“色诱法官要在网上报上公布”,我不再说是投资,和谢卫东有感情。5月25日省检邹志红局长提审我说“你若不配合承认是行贿,就将你改名换姓投到内蒙山西看守所关两年,没有一分钱,没有一个人认识你。”我说“大使会有接见。”他说“我们可以说你不愿意见。”我说“既然这样我愿意等两年请你们找谢卫东调查清楚看我说的是否真实,并承担一切后果。”他说“我们会一个罪接着一个罪调查你,关你10年8年。”我五脏俱焚,人已处于恍惚状态。回到监室没有水喝。狱友说,上面说了不许给你打水。当时我膀胱炎已发作了几天,我半夜还要值班,我已连续值了好几天的班不准我休息,不准我说话、替班,我已几天彻夜未眠。第二天,5.26.早上提审,我已准备接受流放到内蒙山西去。但提审官员罗鹏局长一进来就凶狠地说“你不配合我们,我们就将矛头火力对准你,抓捕你弟弟,控制你母亲,她到处乱告,审查你公司员工,调查你朋友、丈夫(离异)、一审的法官、执行法官,你儿子为救母亲要终身背负几千万债务(指与平安的官司),他还想结婚生子吗,你想抱孙子吗……天哪,这不是要诛灭我九族吗!此刻如五雷轰顶,我已听不见声音,过了好一会说“我愿意配合,请邹局长回来。”这时我已完全相信他们有能力和手段做到他们想做的和口中所说的一切。中午我努力思想十几次20次的审讯内容,思考怎样编造谎言,并为日后揭露被胁迫编造行贿伪供的证据。下午提审,我开始说以送材料为由到谢卫东的办公室请他多关照等(因为这是不可能的,送材料只会在接待室,他在几栋几楼哪间办公室我全不知道),编造中的,请扬大矛律师带话给谢,谢来电话约谈交流,谈好处费等。所有情节都是他们不断启发、提示、胁迫下编造而完成了行贿的整个伪证。5月27日再一次做了笔录。5月29日又重复做了一次。之后一直采用的都是这份伪证。他们承诺的宽大政策是,1、我是污点证人。2、不涉及其他人,更不会牵扯我弟弟。3、不涉及财产。2014.7.31——8.1,黄冈市检察院对谢卫东立案调查来录取我所做的行贿伪证时,才知道谢7月下旬已去加拿大,不是省检王处在5月中旬对我提审时说谢已归案。此后他们拿胁迫我编造的行贿伪证对谢卫东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2014.8.15领事会见上,我因受良心的强烈谴责及精神身体的痛苦折磨和办案官员承诺的宽大出路不兑现,当着省检官员办案人员的面揭露了整个被逼迫做行贿伪证的事。2015.2.6.把我从黄冈看守所转到了黄石看守所。办案人员刘阳在前台与一位女警官在计算机上把我改名换姓叫“王玮”(证据看当时的录像)。因担心他们又要对我实施残酷的打击,一个罪接着一个罪关我10年8年,我几乎要疯掉了。只得再次承认所做的伪证,并将此伪证持续到2015.10.10.侦查审讯阶段结束。10月11日律师会见开始及以后做起诉笔录时我向孟检、杨检多次反映逼供的情况。后又在2016.1.12.加拿大领事会见上,当着省检官员孟检等人的面反映遭逼供被改名换姓叫王玮,被迫又做行贿的伪证。
游子期在求救信里多次提到的录音录像,是指按照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提审期间,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徐汉明提审游子期的录音录像隐匿至今,一直没有依法随卷宗交给法院。拒不交出该批录音录像,成为徐汉明犯罪的铁证,直接证明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在做假案,在犯罪。
加拿大驻华领事官员在长达近五年的领事探访中自行得出结论,游子期遭到刑讯逼供被迫作行贿的伪证。加拿大政府就此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照会。
游子期求救信写道,2014.5.26,所有情节都是他们不断启发、提示、胁迫下编造而完成了行贿的整个伪证。5月27日再一次做了笔录。5月29日又重复做了一次。
徐汉明趁着游子期被刑讯逼供、威逼蒙骗,已经彻底吓懵了的状态下,连续逼迫游子期作伪证,是徐汉明用来对付作伪证的人事后翻供的手段。
游子期的求救信、徐汉明隐匿录音录像、加拿大领事认定游子期被刑讯逼供被迫作行贿的伪证,因此向中国政府发了照会,结合其他证据和事实,足以证明徐汉明对游子期实施了残酷的刑讯逼供,游子期被迫作了行贿的伪证,徐汉明拿到了伪证。
在加拿大驻华大使的强力抗议下,游子期开庭期间,法庭播放了游子期的提审录像,直接证明游子期的口供是在长期直接刑讯逼供,酷刑虐待,恐吓威胁下作出的伪证。
为什么要用伪证,一定是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更不要说确实、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为什么还要办,一定是要办假案。明知是假案还故意积极地办,是法定的犯罪行为。
从2014年5月29日徐汉明拿到了游子期的伪证,所有的事情瞬间翻转。徐汉明仅凭一个伪证,一路追杀,畅行无阻,把一个伪证用到了极致。
谢卫东2000年辞职离开最高法院一直在社会上很活跃。谢卫东创办了中法网,国内外主流媒体争相报道,两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采访,三次做客人民日报强国论坛,运营了中国唯一的国家数字电视法律服务专业频道,全国各地开会、演讲。徐汉明从2003年接受败诉方的请托开始,尽管徐汉明为请托人谋利,为自己敛财非常卖命,急不可耐,也只能那么眼巴巴地望着谢卫东,一个手指头都不敢碰,一个屁都不敢放。
自从徐汉明拿到游子期的伪证的那一瞬间,注意,是一瞬间,谢卫东就有罪了,一个伪证一瞬间就使谢卫东有罪了,这就是徐汉明。这一事实充分证明,此前,徐汉明连个伪证都没有;此后只有一个伪证。就凭一个伪证,徐汉明把全中国,全世界都蒙骗利用了。是徐汉明厉害吗?
徐汉明拿到伪证之后,谢卫东马上被立案。
2014年5月,游子期作伪证。2014年8月1日,黄冈检察院开始用游子期的伪证给谢卫东立案,2014年8月15日,见加拿大驻华领事,诉说被刑讯逼供作伪证,推翻伪证,2014年10月15日,徐汉明让黄冈市公安局用游子期的伪证给谢卫东发逮捕证。
2014年11月,徐汉明收买孟宏伟仅仅用黄冈公安局依据游子期伪证开出逮捕证让国际刑警组织红通谢卫东,国际刑警组织提供给谢卫东的材料中只有一个逮捕证。
2018年6月,徐汉明收买个别人用游子期的伪证蒙骗中纪委追逃谢卫东。
2018年8月,中纪委带领五部委限期谢卫东2018年年底自首。
徐汉明用游子期的伪证,指控谢卫东受贿一百多万,进而指控谢卫东枉法裁判。游子期的伪证没有涉及枉法裁判。枉法裁判这个罪也是败诉方和徐汉明故意编造出来的。编造谢卫东枉法裁判,才能编造谢卫东给败诉方造成7000多万的损失,才能满足败诉方和徐汉明多捞钱的利益诉求。同时,又能判谢卫东终身监禁以上,甚至死刑,封谢卫东的口,既谋财又害命,黑恶至极。
黄冈纪委通报的内容和谢卫东的分析论证,已经把谢卫东被陷害案的真相和案件的实质直接呈现在面前,使大家看到由事实、证据、法律确实、充分证明了的黑恶官员犯罪团伙肆无忌惮地无视事实、证据、法律的黑手操控一切,指挥一切,肆无忌惮地酷刑虐待,疯狂调动国家用红通、追逃、限期自首为徐汉明谋财害命陷害无辜,蒙骗利用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听命于他们。他们按需利用国家资源犯罪,到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程度。徐汉明们对国家法治,国家利益,社会稳定,人心伤害等后果极其恶劣。徐汉明女儿在美国,财产在国外,中国不是他的国,他不在乎。
三、谢卫东对中纪委等五部委提出的要求
谢卫东是绝不会屈服,而且有充分的信心和把握,一定把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钉死在黑墙上,送进监狱。什么劝返、人质这些伎俩,谢卫东十分藐视。谢卫东太了解你们了。谢卫东知道事件的本质,知道徐汉明最怕什么,知道徐汉明穷途末路,谢卫东看着你们表演,记录着你们的罪恶,静观着被徐汉明蒙骗利用的机构和官员们,知道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方法就是一定要让中纪委等五部委了解真相,途径就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持续不断地向中纪委等五部委及几十个参与机构,几千个办案人员检举控告。谢卫东安居加拿大,徐汉明堵不住谢卫东的嘴。谢卫东掌握徐汉明谋财害命的铁证,知道徐汉明陷害谢卫东只有一个伪证,合法有效证据为零。徐汉明做假案有法定期限限制,谢卫东狂举报无休无止。所以,从事实、证据、法律上,徐汉明死定了,谢卫东赢定了。不确定的是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下地狱的具体时间,但肯定不会太久。徐汉明可钻的法律空子没有了,各办案机构必须依法立即结案,把责任留在纸上,等待清算。这就是这个事情的结局,根本原因就是国家、中纪委、五部委一旦知道被蒙骗利用的真相肯定会严查严惩的。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表面上害的是谢卫东,实质上羞辱,耍弄,蒙骗,坑害的是国家,是中纪委。谢卫东的坚守,是依法积极主动地坚持不懈地举报控告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既是维护谢卫东的合法权利,也是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国家的脸面。允许甚至帮助犯罪分子把无罪的人做成有罪,是中国这个国家,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及几十个参与机构,几千办案人员的奇耻大辱。宁愿作黑恶官员犯罪团伙的犯罪工具,不依法维护无辜者,维护国家,维护法律,维护你们自己,这是不可能的。
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国家级参与红通、追逃、限期自首的机构,早就看了谢卫东持续不断的举报控告材料了,应当知道真相,应当查清了。今天,黄冈纪委通报的内容,更加直截了当地明确了现在游子期还在超期限怀疑中,谢卫东还在无罪中,指控谢卫东证据为零,指控徐汉明仅直接证据就比比皆是。为了谢卫东,更为了国家,为了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的地位和尊严不被玷污,谢卫东强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立即撤销对无罪的谢卫东作出的一系列的违法指控和逮捕、红通、追逃、限期自首等违法决定。
第二,立即抓捕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谋财害命,又为保财保命杀人灭口,组建黑恶官员犯罪团伙蒙骗利用国家顶级司法资源作为其犯罪工具的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汉明及其团伙和所有明知是假案还主动积极参与制造假案的办案人员。
第三,立即无罪释放游子期,立即无罪释放逼迫谢卫东回国的人质,谢卫东的妹妹和儿子。
第四,恢复谢卫东及家人的名誉。
谢卫东愿意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配合国家减轻被蒙骗利用红通、追逃无罪的谢卫东在国内、国际上产生的影响。
最高法,最高检的同仁们,黄冈纪委通报的内容和谢卫东多次检举控告的材料,应当看出事情的本质了。你们一定不会愿意看到国家法律资源被蒙骗利用为私器,一定不会愿意看到你们曾经的同事被陷害。在黄冈纪委的控制下,麻城法院开庭审理游子期行贿案近一年了,超期不让宣判;黄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本无罪纯粹人质的谢卫东妹妹与谢卫东共同受贿案,开庭一年多了,超期不让宣判;黄梅县法院开庭审理根本无罪纯粹人质的谢卫东儿子,办案机构转发的信息说的非常直白,也可以迅速无罪释放,也可以判有罪,甚至死刑,不论实际是否有罪。高法的同仁们,你们应当已经看清楚了,谢卫东无罪,被按需陷害,你们不会接受让谢卫东蒙受不白之冤。现在,游子期、谢卫东妹妹、谢卫东儿子的案子都在法院手里,都是显而易见的违法,请你们催促最高法依法行使最高法院的权力,依据程序法、实体法的明确规定,监督纠正这一系列不符合法定公诉条件的案件,不符合法定审理条件的案件,应当疑罪从无立即放人的案件,逾期不宣判的案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他们,追究所有故意参与制造这一假案的相关人员。最高法一定不会明知谢卫东无罪而帮助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将本院无罪的谢卫东做成有罪。最高检也应当依职权立即查处相关人员。高法高检忠于法律,忠于国家的同仁们,谢卫东真心的感受是,这件事是谢卫东一家人的苦难,却是国家,是法律的耻辱。
中国驻外的外交官们,你们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冒着风险,工作在世界各地,多么的荣耀和自豪。但是,当你发现自己被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操控成为徐汉明个人谋财害命的工具时,谢卫东感同身受,是绝不能接受的事实。现在的事实无情地摆在这里,根据谢卫东多次联系你们提供的材料,特别是今天这份通报,相信你们一定有了你们自己的判断,请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你们的尊严和职责不被嘲弄羞辱,积极向中纪委汇总情况。谢卫东外交部的朋友说,由于谢卫东是2018年中纪委精选的50个向全世界倾一国之力追逃的要犯,谢卫东的任何信息都会第一时间报给中纪委。
全国各级公检法司的同仁们,尤其是被蒙骗被捆绑参与此案的几千个办案人员,你们从事法律工作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责任终身制。徐汉明选黄冈制造谢卫东假案,选麻城制造游子期假案,选黄州制造谢卫东妹妹假案,选黄梅制造谢卫东儿子假案,你们要警醒。为什么让这些无论如何没有法律依据管辖此案的黄冈麻城黄州黄梅办这些案,为什么蔡甸检察院的杨先平一走,案子就挪到你们这里了,不是你们比武汉地区水平高,而是你们地处偏远地方小,徐汉明切割分块,不让你们互通情况,不让你们全面了解案情真相,天天用最高检交办,红通,中纪委追逃案来让你们放弃独立思考,不去重视事实、证据、法律,忽视风险。真有事了,拿你们顶雷,比较容易。头几茬办案人员一看是假案,有风险,不愿意办都调离了。徐汉明2003年接受请托办此案的共同受贿侵吞财产人是武汉蔡甸检察院杨先平,杨先平被撤后,蔡甸立即往外推此案。你们看卷宗,蔡甸检察院不批准公诉后十天之内,徐汉明找到了黄冈的刘善桥接了这个雷,游子期的起诉书对这些时间节点有记录。徐汉明重新安排一个骨干硬往下做,区县检察院基本上都有徐汉明的死党,你们也能感觉到。现在上上下下,人人知道游子期被谋财害命,谢卫东被陷害,谢卫东妹妹和儿子是作人质,是假案。今天大家看到了黄冈纪委的通报的事实和认定意见,对了解真相有直接帮助。胡爱民表达有罪的意见时巧妙留下回旋余地,说“恐怕有罪的可能性大”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大家可以思考,早有人各留各的退路了。参与为恶,必得报应,早日择善,可得救赎。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唯一的指望是中纪委不直接查不直接管,但是大家要想的应当是,万一要直接查呢?为什么要和徐汉明一起和国家的法律赌,和中纪委赌呢。徐汉明是没退路的,请大家一定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发展趋势。为了自己,为了国家,建议大家互相联系,互通情况,了解真相,找好退路。
黄冈纪委,你们是看了全部卷宗最了解案件全部证据的,你们最清楚这是一个假案。你们唯一正确的做法是立即终止谢卫东案,立即查处徐汉明。你们依法应当立即积极主动地向市委汇报真实情况,向省、中央有关部委如实汇报真实情况,促使中纪委加快彻查徐汉明黑恶官员犯罪团伙。你们停止办假案,首先是自保,明知是假案还在做的,是法定的犯罪行为。胡爱民,谢卫东确定你是明知指控谢卫东是假案的人,有罪证的徐汉明你不查,无罪证的谢卫东你积极劝返,中纪委要是问起来为什么,你是必须回答的。中纪委被蒙骗不了解真相,你了解,你如果继续用一系列荒诞手段恐吓要挟威逼谢卫东,鬼鬼祟祟找谢卫东亲人朋友“劝返”,只能证明你明知是假案继续做的事实,不但毫无作用,还在增加自己的罪证,让人蔑视,令人羞耻。徐汉明得了钱财要人性命,你图什么呢?拿着国家的俸禄,一定要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实质是维护自己。如果你是愿意的积极参与陷害谢卫东,那另说。如果你是被迫的,请依法立即停止参与陷害谢卫东,立即报告中纪委案卷中的真相,而不是向中纪委隐瞒真相,迟报真相,更不要指望中纪委不管为徐汉明把假案做到底。中纪委怎么查是不会让你胡爱民知道的,中纪委让有关人员知道的时候,就是开始抓人的时候,胡爱民是干这一行的,最清楚。胡爱民也应当为游卫红她们考虑,责任终身制,谁都跑不了。不要低估中央整治湖北政法系统根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大黑幕已经被拉开,刘善桥、汪治怀、童光明,……。北京青年报2月19日消息,纪委拿下黄冈市公安局长后,20天内7人自首……。谢卫东这话是善意说给胡爱民的,也说给所有参与此案的好人和歹人。
事情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大黑幕已被拉开,真正有罪的必被严惩。
原最高法院法官谢卫东
2019年3月20日
谢卫东联系方式如下,请联系,加微信等:
电话:001-647-528-8768(加拿大)
邮箱:xieweidd@gmail.com
微信:x274158491
新浪微博:东郊民巷民一庭法官谢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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