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语]:《伪造“官费留日”身份的陈寅恪少爷》一文,对于时下很热衷鼓吹的“陈寅恪和鲁迅是同窗同学和密切交往”陈寅恪的两次留学日本和精通日语等等故事和神迹,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无情的揭露!可贵在于以事实和档案文献为证据。当然,该文也几处使用和参考了我的《陈寅恪史事索隐》一书的观点和结论。让我略有所见略同之感!该文的最大价值和意义在于对日益发飙的造假和造神运动下的陈寅恪热的抨击!我希望读者可以看清历史事实、分清纪实文学对历史事实的严重侵害!略道所感如上。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学会会长、教授京都静源博士于美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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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不如是
陈寅恪的留学生涯毫无疑问必须先从留学日本开始!然而,根本我们的深入、细致的详细考证、调查和研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陈寅恪具有真正的“官费或自费留日”身份和留学经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说:陈寅恪1902年留日是和陈衡恪一起来的。
在中国官方的档案文献出版物《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人员名录》一书中就明确了“陈衡恪”的名字和来日时间:“陈衡恪,江西义宁,光绪二十八年。”这个名字也出现在日方的档案文献《弘文书院清国留学生名薄》中和晚清留学生自己编撰的《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五次报告》之“同学姓名调查录”中。可见,陈衡恪具有真正的“官费或自费留日”身份和留学经历!但是,陈寅恪就另当别论了!根据他自己曾在《乙酉冬卧病英伦医院》一诗的序文中曾经公开放料说:“忆壬寅春,随先兄师曾等东游日本。”请注意:陈寅恪这里的用词非常含蓄:“随先兄师曾等东游日本”,他根本没有敢公开使用“留学”二字!如果你撰写介绍陈寅恪留学生涯的文章并据此阐述说“陈寅恪留学日本”,那可是你自己望文生义了!人家陈寅恪自己使用的概念是另外两个字“东游”!
陈氏兄弟在俞明震携带下,乘船离开中国的准确时间是1902年3月24日。
金应熙《陈寅恪》一文中就是如此上当的人之一,他解释说陈寅恪:“他是于1902年随长兄衡恪去日本的,在东京的巢鸭弘文学院就读。”蒋天枢也是这样上当的,他在《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1902年中陈述:“春,随兄师曾至沪,东渡日本留学。”我们在《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人员名录》一书中发现有一人名“陈茔恪”,起初我们以为乃“陈寅恪”之误。因为“茔”字和“寅”字同音,但是一查年岁和出生地才知大谬:陈茔恪,1902年时已经年满二十七周岁,而且来自浙江省义乌县。
——但是,针对1902年第一次来日,在《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人员名录》一书和《弘文书院清国留学生名薄》中均没有“陈寅恪”名字。而且,在当时留日学生团体“清国留学生会馆干事”自己编辑的《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五次报告》之“同学姓名调查录”原始档案文献中也没有“陈寅恪”的名字。
又据说:陈寅恪1904年的第二次留日是和陈隆恪一起来的。
又见在中国官方的档案文献出版物《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人员名录》一书中也明确了“陈隆恪”的名字:“陈隆恪,江西义宁,光绪三十年。”同样,我们在日方的档案文献《弘文书院清国留学生名薄》中、在《庆应义塾大学商学部学生名薄》中都找到了“陈隆恪”的名字。请注意:取得官费留学资格的是陈隆恪一人而已!
针对第二次留学,陈三立的《十月二十七日江南派送日本留学生百二十人登海舶,隆、寅两儿附焉,遂至吴淞而别》二诗中也明确说明此事。第一首如下:“风虐云昏卷怒潮,东西楼舶竞连镳。忍看雁底凭栏处,隔尽波声万舶招。”第二首如下:“游队分明杂两儿,扶桑初日照临之。送行余亦自崖返,海水浇胸吐与谁?”请注意:这里是两首诗,而非一首的“七律”。我们再看看陈寅恪的三个女儿陈流求、陈小彭、陈延美署名撰写的《也同欢乐也同愁》一书中声称陈三立是“赋七律一首记此情此景”,明明是两首七言绝句,却理解为“赋七律一首”,可见大误!陈家之后,也不过如此,连最基本的小学音韵和诗歌功夫也不懂!
——三个女作者没有一个属于古代文史专业,不了解什么是“七律”,无可厚非。而该出版社三联书店的责任编辑也居然如此缺乏古典文学常识,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好在早就有好心的读者指出了这一点:
陈寅恪先生之女陈流求、陈小彭、陈延美所著《也同欢乐也同愁》一书,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回忆其父母的逸事,让我们近距离地感知国学大师的生活侧面,对于全面了解陈寅恪先生的道德文章受益匪浅。书中征引诗文很多。其中第十三页所引陈三立先生送陈隆恪、陈寅恪兄弟等赴日本留学,“赋七律一首记此情此景,有云:“风虐云昏卷怒潮,东西楼舶竞连镳。忍看雁底凭栏处,隔尽波声万舶招。游队分明杂两儿,扶桑初日照临之。送行余亦自崖返,海水浇胸吐与谁?”七律最主要的特点是它的颔联和颈联用对仗,其次是押韵要一韵到底。而上引所谓七律一是无对仗,二是押两个韵,即前一首韵脚为“潮”、“镳”、“招”,押下平声二萧;后一首韵脚为“儿”、“之”、“谁”,押上平声四支,其实这是两首七绝。此页注,亦作“此首律诗题作《十月二十七日江南派送日本留学生百二十人登海舶隆寅两儿附焉遂送至吴淞而别其时送泰西留学生四十人亦联舟并发怅望有作》”,应为二首七绝。陈寅恪先生是国学大师,学贯中西,写作格律诗是拿手好戏,而其女则因种种原因,疏离国学,以致区分不出七律与七绝,而此书的责编亦未曾发现这个失误,这应当是时代的悲哀。
出现如此基本常识的错误,还真如该文作者邓明所说:“其女则因种种原因,疏离国学,以致区分不出七律与七绝,而此书的责编亦未曾发现这个失误,这应当是时代的悲哀。”指责很严厉,但是绝对不是人身攻击,更不是侵犯了三联书店和陈家后人的名誉权!是非泾渭分明!
这里陈三立的用词并没有说明是“留学”,而是在点明了“江南派送日本留学生百二十人”之后,用了“隆、寅两儿附焉”一词。而“隆、寅两儿附焉”却出现了各自不同身份的问题:陈隆恪的身份是留学,已经得到验证。而陈寅恪的身份,陈三立说的却是“附焉”,多么文雅!其背后掩盖了怎么样的一个历史事实呢?即:陈寅恪“留学”身份和经历并没有得到验证!陈寅恪一生中只来过两次日本,这是千真万确的。第一次是1902年,赴日时间是在春季,却在半年后的当年八月底回国。第二次是1904年,来日时间是在冬季,也是半年后的1905年四月中旬不得不回国。
但是在其他一些研究陈寅恪的著作中,这两次来日全被理解成了“留学”身份。甚至第二次居然被吹嘘成了所谓的“考取官费留日”。如:陈流求等人在《也同欢乐也同愁》一书中主张:“父亲寅恪出生后的又一个虎年,未满十二周岁,即随长兄衡恪自费东渡日本求学。”又见该书:“父亲寅恪在日本学习两年后,于1904年回南京,与五伯父隆恪一同考取了官费留日。”作为陈寅恪女儿,居然不知道他第一次来日停留的时间长短!足见这事他自己一直就羞于再提,长期加以掩饰。
再看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1904年陈述:“本年夏,先生假期返南京。回国后,与兄隆恪同考取官费留日。”此说不但毫无新意、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反而成了陈寅恪女儿《也同欢乐也同愁》一书抄袭的来源。当然,上当的人还有美籍华人历史学家汪荣祖先生。他在《陈寅恪评传》一书中如此陈述:
寅恪十三岁就开始留学。光绪二十八年(1902)之春,他随长兄衡恪东渡日本入学。二年后的夏天,他才回南京度假。在假期中,与五兄隆恪同时考取官费留日,在江南派遣的一百廿个名额内。
甚至陈寅恪本人在《一九六八年交代稿》中也主张第二次来日是官费留学:“我十五岁,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在这里,陈寅恪本人根本不提他第一次、而只认可他第二次来日的“留学”问题,已经很值得注意了。他显然似乎在回避着什么。但是依然没有忘记自我吹嘘为“考取官费留学日本”!而实际上,陈家人中真正“考取官费留学日本”资格的人是陈隆恪,根本就没有陈寅恪!
——但是,针对1904年第二次来日,在《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人员名录》一书和《弘文书院清国留学生名薄》中均没有“陈寅恪”名字。而且,在当时留日学生团体“清国留学生会馆干事”自己编辑的《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五次报告》之“同学姓名调查录”原始档案文献中也没有“陈寅恪”的名字。
请问:如果真是“考取官费留学日本”,为何在中国权威出版物《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人员名录》和日本权威档案《弘文书院清国留学生名薄》均没有他的名字?!甚至连当时留日学生团体“清国留学生会馆干事”自己编辑的《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五次报告》之“同学姓名调查录”原始档案文献中也没有“陈寅恪”的名字。无论是陈寅恪本人还是陈门弟子、现代“陈粉”大概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晚清学部、清国留学生会馆、日本外务省和文部省、乃至弘文学院至今保存了全部留学生的名单和考试成绩而上述种种真实的历史档案文献中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
——“套路”的制造者和信奉者们永远不会想到口述事实需要得到中日两国多个机构的原始档案文献的验证才可以成立!我们看看,有多少人在这个问题上公然无视历史事实,漂白陈氏的非“留学”身份的历史。
日本弘文学院是专门针对晚清和民国初期的中国留学生设立的。而它的巢鸭分院则是在1904年才成立的。更重要的是:弘文学院规定了录取学生的年龄限制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之清国男子”。
现在的问题:陈寅恪两次来日后在日本停留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
陈寅恪1902年首次来日时他才年满12周岁、1904年也才年满14周岁,根本无法符合弘文学院入学基本标准,也就意味着他根本无法获得日本外务省发给的“留学”签证。
而根本我们的亲身调查,发现他当时来日本时手持的合法来日签证居然是“家族滞在”!即:这个签证是专门针对因公务、商务或探亲等原因来日本时携带的未成年子女的在日停留合法身份。而且,依日本关西大学北冈正子教授的调查,弘文学院绝对不会录取十二岁的中国孩子成为留学生,当时也没有附设的中学部。更重要的是:弘文学院规定了录取学生的年龄限制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之清国男子”。那么,陈寅恪究竟是以何种身份两次来日的?至今在国内学术界尚无确解。陈门弟子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一书只是注意到了1904年第二次留日时清国留学生会馆干事编辑《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五次报告》之“同学姓名调查录”中没有“陈寅恪”的名字这一问题:
慧按:是年十月二十六日,清国留学生会馆干事编辑《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五次报告》在日本东京发行。书中有《同学姓名调查录》第83页著录“陈衡恪师曾、二十九岁、江西义宁、二十八年十一月、官费、弘文书院”,而不及先生及彦和。
卞氏甚至推测:“岂以是年四月至十月十五日调查期间,先生与彦和不在日本,故不之及之耶?”。此论颇为可笑。是不知该姓名调查录不是以“是年四月至十月十五日调查期间,先生与彦和不在日本”为准编纂的,而是以是否曾经在日取得正式的留学生资格和身份为准编纂的。
——倒是《也同欢乐也同愁》一书给我们提供了回答此问题的线索,虽然该书作者丝毫也没有意识到答案其实已经隐藏在其中。
即:
阴历二月十五日(1902年3月24日)他们随同一批政府派送的中国学生,由时任江南陆师学堂总办的大舅公俞明震率领,动身赴日本。
这一说明十分重要!卞孝萱《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在此问题记录比较真实可信:
俞明震受两江总督刘坤一委派,到日本视察学务,兼送陆师学堂及附设矿务铁路学堂学生共计二十八名到日本留学。长兄师曾以文案身份携先生随行。
即:1902年,不但陈寅恪、连陈衡恪的“留学”身份也是不存在的。他只是作为俞明震的“文案”(秘书)来日,既然如此,他获得的签证只能是“公务”签证,而非“留学”签证。而被师曾“携先生随行”的陈寅恪的来日签证,就只能是“家族滞在”签证这一唯一的选择了。这和我们在日调查日本外务省档案所得结果是一致的。
由于是陈寅恪的舅舅俞明震率领“一批政府派送的中国学生”到日留学,作为外交使节,则陈家兄弟可以作为俞明震的家族随员,获得日本政府外务省批给的“家族滞在”签证在日本合法停留。按照日本政府的规定:“家族滞在”签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小学就近读书,身份是日语中的所谓“聴講生”(即旁听生)的身份,而不必给予正式学籍。俞明震1902年时的居住所在地正是在弘文书院附近,当地的弘文学院下属的附属小学,也就成了陈寅恪的唯一选择。而1904年则是以“陈隆恪的弟弟”身份取得合法的“家族滞在”签证,但是被限定了不准延续。这应该是陈寅恪两次来日本的唯一合法身份。弘文学院所在地下属的附属小学是他两次来日唯一可以读书的地方!
——为了掩盖这一历史事实,陈寅恪从来不敢提和他舅舅一起到日的问题。因为一说就露馅了!就必然要涉及到持“家族滞在”签证来日而非正式的“留学”签证的本质问题。在这一问题上的所谓“一同考取了官费留日”说和“自费留日”说,皆不符合事实。这无非是史学家陈寅恪公然欺负我们后代不学无术、不懂学术考证的一个不太成熟的“套路”而已!
所谓“家族滞在”签证,按照现在日本外务省的相关解释和规定如下:
外国人の方が,“教授”,“芸術”,“宗教”,“報道”,“投資?経営”,“法律?会計業務“,“医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企業内転勤”,“興行”,“技能”,“文化活動”,“留学”のいずれかの在留資格をもって在留する方の扶養を受ける場合(配偶者又は子に限る。)
而恰恰俞明震率领“一批政府派送的中国学生”到日留学属于“教育”,而他的外交官身份使他可以携带家属和随员,为他们申请“家族滞在”签证来日。按照日本的教育政策,这些人的子女可以就近入小学,参加学习。但是不授予学位和毕业证明。当时给予的留日时间是每次三个月,可以延续一次。第二次延期期满后,三个月内必须离境。那时入国管理制度不像现在这么严格。这是陈寅恪两次来日留学的真实身份和离开的真正原因。和传统的经费不足说、患脚气说有着本质区别。我相信这是离真相最近的解释。
——在如此重大的个人经历问题上,陈寅恪再次躲躲闪闪、弄虚作假,从不敢公开阐述事实。最可笑的是:他却公然编造了个“因患脚气病回国调养”的弥天大谎!好一个陈家贵公子哥的派头!“本少爷脚气病犯了,不得不回国”嘿嘿!他真不把学术考证当回事?他难道就那么自信他如此“套路”、如此“口述历史”就没人可以看得出来真相来吗?!
另一方面,日本弘文学院的创始人、校长嘉纳治五郎曾7月11日离开日本来华访问。8月22日,陈三立、俞明震等人在南京出席接待。为此,陈三立写有《日本嘉纳治五郎以考察中国学务来江南,既宴集陆师学堂,感而有赠》一诗,作为赠送。范伯子也曾在场,并作诗《日本嘉纳治五郎以考察中国学务而来江宁余营通州小学校,故于俞观察席上多所请质。而感君来意甚悲且慙,郎席为二诗赠行,并因挚父先生游彼国未归,附声问之》一首,送给嘉纳。而《艺风堂老人日记》1902年8月22日记载:“坐马车过陆师学堂,俞恪士留午餐。嘉纳、天野四人,范肯堂、陈伯严、陶榘林同席。”由此而来,陈寅恪两次来日皆是以“家族滞在”的身份和签证,而非正式留学生。
我们再看看风传一时的那个“纪实文学作家”岳南《陈寅恪与傅斯年》一书是如何虚构这一史事的:
光绪二十八年(1902)春,留日风潮兴起,13岁的陈寅恪随长兄衡恪离金陵赴上海,以自费留学生的身份踏上了驶往日本的轮船。
又:
光绪三十年(1904)夏,陈寅恪假期回国返南京。据当代史家王子舟说,陈氏归国之原因可能出于在日费用见绌,因为当时留日者多富家子弟,有些日人借机刮其钱财。……当然,陈寅恪归国可能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争取官费的资助。因为归国未久,就与其五哥陈隆恪同时考取了官费留日生,并于这年晚秋再度赴日,同行者有李四光、林伯渠等人。
再:
光绪三十一年(1905)寒假,陈寅恪因患脚气病回国调养。至此,为期近四年的日本留学生活彻底画上了句号。病好后的陈寅恪没有再赴日继续深造,其缘由固然复杂,但在后世研究者看来不外乎有如下几个方面。
以上诸说及其所谓分析,皆痴人说梦,离题万里。由于该书属于所谓“纪实文学”,不是学术著作,所以该书陈述的史实失实之处很多。已经不是“纪实文学”,而是造假!是对史料和史实的强奸!
目前为止国内研究和介绍陈寅恪在日、美、法、德等国留学和临时回国的原因,几乎只是围绕着经济、疾病几个方面去“瞎猜”,却彻底忽视了当时这些国家严格的留学和签证制度,才是真正迫使陈氏不停的更换国家和大学的决定因素。
当然,最近我尊敬的“陈学”专家刘梦溪在《陈寅恪的学说》一书中又提出新说:“1902年春天,先生随长兄师曾赴日本。两年后回国,与二兄隆恪一起考取官费留日,开始入庆应大学,后就学于东京帝国大学财商系。”可惜,刘梦溪有所不知:至今保存在慶應義塾大學(即刘梦溪所说的“庆应大学”)和东京帝国大学的历年学生入学名单和学习档案中并没有陈寅恪,只有陈隆恪的档案记载。刘梦溪此说的逻辑是:既然“与二兄隆恪一起考取官费留日”而隆恪考入了庆应大学,那么寅恪也应该一样。可是:他忽略了日方档案的真实存在,也完全没有意识到这里面存在着居留期限和居留资格的问题。
最近有冒出来一个名“石国鹏”的历史本科毕业生、北京某高中历史教师,公然声称侵华日军管陈寅恪叫“师兄”、这个侵华日军还是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毕业生!还出现了什么“日语怒骂日本军官”这样近乎神话般的“套路”,请问,这是在讲述历史还是在伪造历史?!我想在此请问岳南、刘梦溪还有那个石国鹏等人,你们如此伪造历史,还算是历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吗?你这纂改历史,和日本右翼分子有多大本质区别?!你是否知道陈寅恪两次旅日,在当时的十分严格的门卫制度下,他连东京帝国大学的校门可能都没进去过!女娲炼石已荒唐,更向荒唐演大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