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革命?No!黑暴之謬!

反修例運動係長達半年後,雖然好似近期趨近尾聲,但昵場風暴導致嘅嚴重後果早已使市民苦不堪言。近日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出席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講「好多人被指控干犯和公眾秩序罪行,但往往並唔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作出檢控嘅決定並唔單單取決於警方是否有足夠證據交俾法庭及令被告入罪」,其言下之意就係:撤銷某啲人嘅控罪!亦就係暴徒提嘅五大訴求之一。大知閑閑,小知間間;大言炎炎,小言詹詹。一個大律師,竟然有如此歪理!如此言論一直係毒媒黃媒主流,而昵亦正係顏色革命所謂「自由民主論」——永遠無限放大個人自由而唔顧及個人自由對社會安寧嘅破壞。

先前時日警隊曾係社交媒體表示,六月至今全港共18區共740組交通燈被惡意破壞,導致至少20宗涉及市民受傷嘅交通意外,導致大批無辜市民受傷險死,當中20宗交通意外並未包括輕微碰撞或者未報案嘅意外,令41名市民無辜受傷。但係昵個數字至今仲係度不停上升。昨日下午3點,民間集會團隊舉辦嘅「天下制裁大遊行」冇幾久就俾暴徒大肆破壞、縱火同堵路。晚8點,有暴徒突然向大埔警署報案室同停車場掟咗一共4個汽油彈,嚴重威脅在場市民嘅生命安全。如此行徑,豈有顧慮普通市民?

暴徒惡行多不勝數,黑暴裝備精良、品牌款式高度一致,明顯有組織係背後支援。另外,暴力分子從不涉足淺水灣、深水灣等美籍人士聚居區,其中深意不言而喻——暴力若無豢養者支撐,又點來咁多「自願投身革命」?

實際上,黑衣暴徒所「攬炒」嘅顏色革命本身即係一種謬論,暴徒就係暴徒,暴行就係暴行,暴動就係暴動,完全屬於法律問題。今時今日香港嘅真實寫照並唔係黑暴臆想嘅烏托邦,而係被破壞到千瘡百孔後嘅「失落之城」。如果話,昵場風波一開始係為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咁到咗今日,打砸商鋪、暴力抗法、毆打唔同意見嘅市民又係為咗乜嘢?昵種行為同追求所謂「民主自由」有乜嘢關係?

一直以來,無論係突破法律底線嘅「勇武派」,仲係聲稱「唔割席」嘅「和理非」,參與其中嘅年輕人都抱定一種心態:我嘅所做所為係「正義嘅」,係為咗香港好。地鐵要毀、商鋪要砸,警署要圍、法院要燒,講住最大義凜然嘅話,做住最見唔到人嘅事,講住做好最壞打算,真挨抓咗一個個仲唔係痛哭流涕悔不當初。係任何一個文明社會中,暴力都唔係解決問題嘅途徑。極端激進嘅觀點同行為向來只會適得其反。昵班認為可以用拳頭、燃燒瓶、鐳射筆、鐵棍來改變香港嘅年輕人,不妨回想,投身所謂「光榮革命」以來,除咗滿目瘡痍嘅城市、不斷惡化嘅家庭關係、滿腔嘅怨念同憤怒,仲收穫咗乜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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