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昭,佞臣与昏君 (一)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唐太宗均下过罪己昭。
汉武帝下的罪己詔是在公元前89年, 即征和四年著名的《輪台罪己詔》。这个题目太大,涉及问题太多,这里不讲了。
唐太宗在位仅仅23年,却颁布了28道《罪己诏》。唐太宗贞观二年,全国旱灾、蝗虫并至,百姓流离失所吃不上饭。遂颁布罪己诏,李世民为了百姓有饭吃,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唐太宗开创了“贞观之治”,他的谦恭自责和自省自律,成为万世楷模。
下罪己昭也有皇帝中的倒霉蛋子,如明崇祯帝。朱由检先生在位17年,六下罪己昭。 最后一道是爬到煤山挂脖子之前。昭曰:“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我朝太祖是从来不罪己的。但他喜欢让别人做检查。据说,满朝文武,唯一拒绝做检查的就是那位双木元帅。他知道让太祖捏着自己的小辫子将永无出头之日。双木这个湖北人啊,有精明过人的地方,但不如广安会权变。
扯远了,下班回来接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