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乐门,你们是不是还是想\'不算\'?

我上篇文章的回帖里讲过这个故事:当年一个台湾帅哥,倒车撞了我的车,我下车看看我的破车,跟他说都是中国人,算了吧。没想到他认为他的车屁股也撞坏了,要“不算”,所以我们就去警察局登记罗,所以我们就找各自保险公司根据记录判罗,所以他的保险公司就赔了我一千多罗,所以他每年保费就要上涨罗。

没想到你们台湾网军这么有战狼精神,还足智多谋的学会了简体输入法。习大大的五毛干得远不如你们了,工资从五毛涨到了七毛。你们让波大显出台湾人真本色,让中坛沐浴在台湾风中,甚至让我今天听我曾经推荐过的王剑都像听到了“台湾之声广播电台”一样,你们老板一定会大大奖励你们的吧。

你们是不是要我下回再唱一曲“习大大好”给你们老板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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