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儿许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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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儿许三观

 

    我对中国当代作家并不熟悉,年轻的时候喜欢过王朔,因为我那时迷恋有才气而又不守规矩的男孩,但是他在千禧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写作,后来写的《我的千岁寒》已经不是他的风格,也许是他经历了好朋友的离世和个人生活的起伏而成长了,并且作者直言这部作品是给高级知识分子看的,我既然不是高级知识分子,心智又跟不上作家成长的脚步,所以渐渐地就和他疏远了。但是我依然喜欢王朔,不过从原来的拥抱到了现在远远地望着。

    一直认为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中国文学最鼎盛的时期,是唐宋以来中国文学的文艺复兴。那个时代的作家几乎个个都好,虽然层次有别,但是各有各的好处,我个人最喜欢的当属老舍、沈从文、萧红和张爱玲。尽管胡适和鲁迅在启发民智方面一柔一刚,旗帜的地位无可替代,但是如果从纯文学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贡献就不能与老舍等人相提并论了。

    老舍的文字看上去总是那么平铺直叙,仿佛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写作的技巧,可他的故事就那样牵着你的魂魄。读老舍的书我个人的感觉应该是被拍花子的拍过了一样的,你不知不觉地跟着他走,如果他不放你醒来你就会一直跟着走,走到他带你去的地方。等到药力过了,你懵懵懂懂地醒了才发现自己已经跟着他走了好远好远。

    萧红的好在于她的天赋灵性,她的笔下都是最简单的故事,好像两个小孩子坐在夏天的树荫下,或者下雪天的热炕上,吃着菇娘,嗑着瓜子,一个对另一个说:哎,我给你讲个故事哈!从前啊有个山,山里啊有个庙……”然后她就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望着你,讲述从她那颗不设防的心里流淌出来的故事,故事一如她的眼睛一样清澈透亮。萧红的不幸在于她红颜薄命,她的幸运亦在于她的红颜薄命。

    沈从文我知道的比较晚,因为他四九年以后主动放弃写作改行做史料研究,所以我们这代人年少的时候不曾听说过他的名字。梁实秋好在还是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沈从文的名字则在文学领域彻底消失了,痕迹全无。九十年代初,大概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作家美文丛书(这里我的记忆不是很清楚了,这套书在多次的越洋搬家中丢失了),其中沈从文的名字我第一次听说,感到好奇就从他的书读起。其中有一篇散文的名字是《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文章可以有这样不上档次的名字,可是一读下去马上被他文字中的湘西风情吸引住了。

    说来有趣也感到羞愧,张爱玲的名字我最早还是从台湾的朋友那里听说的,这位当年大上海赫赫有名的天才作家我这个自以为爱好文学的人竟然一无所知。张爱玲的小说和她的人生都是传奇,即是传奇就有喜剧也有悲剧。她的人生和她的故事一样令人感到压抑窒息,但是又不得不折服于她的天才,并在她超乎寻常的冷静面前自惭形秽。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子,怎么把人生从里到外翻来覆去都看透了?可惜她虽然看透了却没能放下,他对胡兰成的不闻不问不理睬在我看来是最大的放不下,是自残式的爱。

    爱跑题是我的最大特质,所以要写许三观也必须撒马出去,跑得自己高兴了再信马由缰慢慢兜转回来,别人看了不知所云是一定的。

    读过的书如果拍了电影,在去看电影之前我都特别犹豫,害怕我心里的那些人物的长相、气质、举止、衣着和电影里看到的大相径庭,我心里的人物会跟电影里的人物发生混战,但是知道余华是从电影《活着》开始的。电影激发了我读《活着》的热情,然而种种原因阻隔着,直到1999年我才读到这本书。读了书我又后悔看了电影,尽管葛优和巩俐都是我喜欢的演员,他们也都演技了得,可我就是觉得巩俐扮演的家珍不是家珍应有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书我本来没打算读,因为书的名字不吸引我。我实在是一个太注重长相的人,我在书店里看见这本书的封面就是一片大红,加上名字里的字让我望而却步。最近油管上推送有声书,就在做家务的时候试着收听,竟然欲罢不能,于是下载了电子书夜以继日地读完。急忙在网路上查看,发现有简笔画做封面的新版许三观,我会买一本收藏。从环保的角度看我大概算是即将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老古板了,可纸书依然是我的最爱。

    许三观是小城丝厂的送茧工,初次卖血是那年去乡下看望祖父,祖父村里的阿方和根龙去卖血,他听说能赚三十五块钱,就好奇地跟着去了,还学会了卖血之前要喝八大碗水,卖血以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的这一套卖血的奥秘。第一次卖血之后他用这个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许玉兰当时已经有了男朋友何小勇,许三观就去做老丈人的工作,他的说法立马就说服了老人家,他说如果许玉兰嫁给自己,老丈人的香火就得到了继承,因为生下的孩子都姓许;如果嫁给了何小勇老人家的香火就断了。未来的老丈人一听此言,当即决定将女儿嫁给许三观。

    后来三个儿子相继出世,大儿子一乐九岁的时候许三观发现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后来,一乐为了给小弟弟出气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如果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许家所有的东西,为了保住这点积攒了十年的家底,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

    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许三观想起自己从前喜欢过的丝厂同事林芬芳,此时已经成为大胖子的她刚刚因为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腿,许三观在探望她的时候和她有了肌肤之亲,为了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他第三次去卖血。 [1]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在他们一家人喝了将近两个月的玉米粥之后他决定卖血。卖了血一家人去饭馆吃面条,尽管三个孩子当中他最喜欢一乐,可是事耿耿于怀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不肯带一乐一起去,就让一乐买一块烤红薯吃。一乐难过地去找何小勇结果被拒之门外,第二天决定离家出走。当许三观找到一乐之后,他先是非常生气,之后他又背着一乐去饭馆补吃了面条。后来何小勇出了车祸死了,死之前有人告诉他老婆要何小勇的儿子来呼唤灵魂把他留住,一乐一再不肯,坚称只有许三观才是他爹,父子二人彼此感动,从此更加亲密无间。

    文革开始了,有人说许玉兰是妓女,她被剃了阴阳头,挂了大牌子在街上罚站,许三观每天给她送饭,为了不让别人抓住把柄,把肉和菜藏在米饭的下面,天天如此直到风暴平息。

    下面这一段是作者的原文,任何转述都不如原文生动概括:

    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

    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书包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

    毛主席又说:要抓革命促生产。于是许三观去丝厂上班,许玉兰每天早晨又去了炸油条了,许玉兰的头发也越来越长,终于能够遮住耳朵了。

    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

    于是一乐和二乐都去了农村插队落户。一乐生病了,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没有多久,二乐插队的生产队长来了,要请吃请喝还得送礼,许三观无奈之下第六次卖血,卖血时遇到年轻时的朋友根龙,两人一起去吃炒猪肝的时候根龙死了。

    一乐得了很重的肝炎需要去上海就医,尽管许三观身边的熟人都出手相助,甚至方铁匠、何小勇的老婆都借了钱给他但是还是不够一乐的医药费。于是年近半百的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为儿子治病,自己差点送了命。好在老天爷可怜见,经历了重重磨难的许三观终于攻得圆满活到六十四岁,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他虽然掉了七颗牙,四颗门牙还剩一颗,但是依旧耳聪目明。

    一天,他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然后去吃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已经他老了,没有人要他的血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他哭了……

    许三观没有什么大的本事,但是好男人的品德都在他的身上:包容豁达,有情有义有担当,所以许玉兰说老天有眼让她嫁了好男人许三观。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心里空荡荡地替古人担忧,假如没有人天天说话,没有人今天说这个,明天说那个,没有人登上天安门城楼挥动他的大手,许三观他们一家的命运将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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