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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文革洞因》五七(崇新岳 百思峰 )

一介教书匠,酷爱自家乡;寓居多伦多,桑梓永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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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关于毛泽东召见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的事,邱会作会议说

   毛主席是8月27日到长沙的。在长沙和当地的军政主要领导人谈了话,参加谈话的有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政委刘兴元,还有韦国清、华国锋、卜占亚等人。从主席的谈话来看,矛头已明显指向林彪,指向黄永胜,指向军委办事组。

  这些情况我当时是一点也不知道的,我后来出狱到西安以后,卜占亚同志给我讲过毛主席在长沙谈话的情况。毛主席点名说了黄永胜,说:“黄永胜调动军队造反,各军区都听你的?我就不相信。”主席还对着丁盛说:“黄永胜要是打倒了,你们怎样办?你们和黄永胜的关系那么好,黄永胜倒了,你们怎么得了啊?”

  毛主席还说:“我的谈话你们不许给北京讲,也不要传达,但可以在党委之间吹吹风。”

  卜占亚说:“主席谈完话,大家回到宾馆,我问丁盛:‘主席问你:黄永胜打倒了怎么办?你就说:跟着主席干革命嘛。怎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丁盛说:‘太紧张了,太紧张了!主席对我们是进行路线教育,怎么突然说打倒黄永胜?’

  我对丁盛说:‘黄永胜只是个代名词,你自己去琢磨吧。’”

  卜占亚还说:“接下来我们几个就开会,研究主席的谈话。主席说:‘我的谈话你们不许给北京讲,也不要传达,但可以在党委之间吹吹风。’主席究竟是希望我们传达,还是不希望传达呢?

  大家一致认为主席是希望传达的,我们应该传达。于是广州军区就在湖南韶山的滴水洞开了党委扩大会,传达了主席跟我们谈话的内容。”

  丁盛他们对毛泽东的心理猜测是对的,他们认定毛泽东希望传达,所以就召开广州军区党委扩大会上,传达了毛泽东的南巡讲话。也正因为如此,后来林彪外逃后,丁盛没有受到牵连。因为丁盛传达了不利于林彪的毛泽东南巡讲话,就意味着他站到毛泽东的一边了。

  丁盛在广州军区党委扩大会上的传达,规定了三条纪律:不准记录,不许外传,不准向北京报告。这时林立果的“小舰队”成员广州军区空军参谋长顾同舟,9月5日知道这个消息后,马上给北京的周宇驰打电话,报告了毛泽东南巡讲话的大致内容,后来顾同舟又整理出一份文字材料,让自己妻子坐飞机送到北京。

  (226)

  因此,林彪的“小舰队”是在9月5日得知毛泽东南巡讲话的,而林彪的“四大金刚”则是从另外一个渠道得知了南巡讲话。

   李作鹏回忆:

   1971年8月,朝鲜军事代表团来我国访问,我陪同朝鲜代表团到外地参观访问。9月5日由长沙到达武昌,武汉军区组织隆重的夹道欢迎。在将客人安排休息后,武汉军区政委刘丰到驻地看望我,见面闲谈中,刘丰谈到毛主席在武汉的重要讲话。刘丰谈话中我没有任何插话,谈完之后我也没有表示任何态度。刘丰坐了不久,他就走了。

  刘丰走后,我独坐思考了一会儿,心情愈来愈紧张,愈来愈不安。9月6日上午,陪同朝鲜代表团回到北京,当天下午黄永胜、吴法宪、邱会作和我,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同朝鲜代表团举行最后一次会谈。我把黄永胜拉在会谈桌的西北角,悄悄地把刘丰同我谈的情况全部告诉了他,我还特别提醒黄永胜不要把刘丰谈的内容告诉叶群和吴法宪。接着我们一起去参加朝鲜使馆宴会,邱会作想了解我在外地知道的消息,向我说:“我们共坐一个车行不行?”

  我说:“可以。”我们俩上车后,邱会作说:“有什么消息可不可以告诉我一点?”

  我就把车内保密玻璃摇上,然后将刘丰谈的主要情况告诉了他,并警告他说:“无论如何不要告诉吴法宪”。

  据邱会作回忆说:

   毛主席8月下旬南巡期间,李作鹏陪同朝鲜军事代表团去武汉、湖南参观,9月5日下午回到北京,9月6日下午军委办事组有关负责人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接见朝鲜代表团。我走进北京厅就看到黄永胜、李作鹏两人在西南角上谈话,外宾将要来之前,黄、李各自归位了,李作鹏同我挨着坐在一起。我问李作鹏:“你们刚才在谈什么?”

  李作鹏说:“你要知道了,准会把你吓死!”

  我说:“你知道了都没有吓死,为什么我知道了就要吓死?”

  李作鹏说:“我可以跟你说,但有两个条件:一是,不准给北戴河(指叶群)打电话;二是,不准跟胖子(吴法宪)说。要不遵守这两条,我一句也不讲。”

  我说:“可以。”

  在去朝鲜使馆的路上,我上了李作鹏的车,在车上他跟我谈了在武汉刘丰同他谈的毛主席谈话内容。我完全遵守李作鹏提出的“条件”,他跟我说的话,我不仅没有给北戴河打电话,也没有跟吴法宪说,更没有跟别的任何人说。

  (227)

  据李作鹏和邱会作的回忆,“四大金刚”得知毛泽东的南巡讲话后,首先想到的是不告诉叶群,也就是不向林彪汇报。毛泽东的南巡讲话是关系到林彪前途命运的重要情报,如此重要情报“四大金刚”居然不向林彪汇报,可见此时“四大金刚”已经不是林彪的亲信了,他们想的是如何自保,已经不想去救林彪了。从“四大金刚”对林彪瞒着毛泽东南巡讲话这件事来看,林彪不指望“四大金刚”帮他搞“政变”,也是很有远见的。

  关于武汉军区政委刘丰,在前面的武汉“七二零”事件是提到,他本是武汉空军政委,因为在“七二零”事件中立了功,升为武汉军区政委,刘丰是林彪线上的人。据邱会作回忆说:1990年我和老伴到武汉去看女儿,见到刘丰。刘丰的境况非常糟糕,他的老伴又得了不治之症,生活上很困难。刘丰提起往事说:8月16日、17日,毛主席两次找他们谈话。

  刘丰对主席说:“我们完全拥护毛主席的指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听毛主席的话,跟毛主席革命到底。我认为,如果因林副主席的讲话影响了主席的健康,我建议林副主席在适当的小范围内,向主席做个检讨。”

  听了刘丰的讲话,毛主席立即兴奋起来,拍着自己的大腿说:“你说得好!这个意见在北京是没有人提的,黄永胜是不会提的。你的态度很好!在九届三中全会上,就由你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希望你实践自己的申明,表里一致应当是一切共产党员的态度,但这不容易做到,更不容易一贯做到。”

  刘丰说到这里非常激动,他说:“我是在劫难逃啊。如果没有‘九一三’,我也自身难保。想想看,主席让我在九届三中全会上,把林彪的问题提出来,这不是找死吗?我提吧,林不会放过我?我不提吧,主席更不会放过我。”

  作为另一个重要人物周恩来,据《周恩来年谱》记载:9月3日,在南方陪同毛泽东巡视的汪东兴,将经毛泽东阅改过的毛泽东沿途谈话内容稿,专送周恩来处。次日,周恩来收到此件。

  可见周恩来是在9月4日得知毛泽东南巡讲话的,当然周恩来也不便把这件事透露给林彪。不过有一点周恩来是清楚的,在打倒刘少奇的时候,毛泽东事先跟周恩来“交底”,然后才跟下面“吹风”;而这次对于林彪问题,毛泽东事先并没有跟周恩来“交底”,而是把这件事直接先向下面“吹风”之后,再反过来告诉他。可见,在处理林彪问题上,毛泽东对周恩来的信任是有限的。

  (228)

  林彪、林立果在得知毛泽东南巡讲话之后,马上启动实施“五七一工程”。关于林立果实施“五七一工程”的细节,现在依然不清楚。这倒不是因为情报太少,而是因为情报太“多”,而且相互矛盾,让人越看越糊涂。

  自从1981年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社会上出现大量描写林彪、江青集团的所谓“纪实文学”,特别是林立果的“联合舰队”暗杀毛泽东一节,各种说法都有,真假难辨。为此在1985年10月,文化部发出《揭露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文学读物应切实注意社会效果》的通知。

  该《通知》说: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地区的报刊,尤其是新创办的一些小报,刊载了不少所谓揭露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的内容荒诞离奇,格调低下,多系望风捕影,甚至任意虚构,然而其人物都以反革命集团成员的真实姓名出现。这些东西迷惑了不少好奇的读者,把严肃的政治斗争庸俗化,必然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为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出书质量,请出版社不要把报刊上刊载的这类作品编辑成书。出版社如组织此类稿件亦望慎重对待,十分注意政治上的严肃性。

  由于“联合舰队”暗杀毛泽东相关资料过多,我们采用官方正式资料和来源可靠的当事人回忆录进行对比的办法予以分析。

  官方正式资料最详细的是江腾蛟在法庭上的供词。在《江腾蛟供词》之前,先简单说一下背景。根据法庭调查,1971年9月5日到6日,在北戴河的林彪获悉毛泽东南巡谈话的主要内容,决定发动武装政变,准备将毛泽东杀害于南方巡视途中;9月7日,林立果向“联合舰队”下达了“一级战备”的指令;9月8日,林彪亲笔写下行动手令:“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林彪、九月八日。”

  1972年中共中央公布的林彪反党集团揭发材料中,有林彪这份手令的影印件。

  《江腾蛟供词》摘录如下:

   1980年11月25日,法庭第一次审问江腾蛟。

  江腾蛟说:“《五七一工程纪要》我不知道,我一直不知道。到1971年9月8日晚上,李伟信才给我解释《五七一工程纪要》。”

  (229)

  1980年11月26日,法庭第二次审问江腾蛟。

  审判员问:“1971年9月7日周宇驰到过你家吗?”

  江腾蛟答:“到过。”

  审判员问:“他到你家干什么?”

  江腾蛟答:“到我家是送毛泽东主席南巡谈话记录给我看,看了以后,他就讲了谋害毛泽东主席的阴谋计划。”

  审判员问:“周宇驰怎么说的?”

  江腾蛟答:“周宇驰说,看起来他们要动手了,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如先下手为强。周宇驰说,现在他(毛泽东)正在杭州,很快就到上海,可以在上海动手。”

  审判员问:“他叫谁干?”

  江腾蛟答:“他当时没有讲叫谁干,意思就是叫我去。我说:‘那好,那只有我去吧。’”

  审判员问:“要你去干什么?”

  江腾蛟答:“就是去指挥那个谋杀活动,谋杀毛泽东主席那个活动。”

  审判员问:“1971年9月8日你在什么地方见过林立果?”

  江腾蛟答:“在西郊机场,当时还有周宇驰、李伟信。”

  审判员问:“林立果给你看林彪手令没有?”

  江腾蛟答:“看了,用红色铅笔写的‘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执行’。”

  审判员问:“你看了手令后怎么表态的?”

  江腾蛟答:“我讲了三句话:‘为了正义,为革命,坚决干。’”

  法庭宣读了李伟信1980年8月31日供词(节录):

  “1971年9月8日夜11时多,周宇驰来电话要我立即去空军学院,顺道先接江腾蛟到西郊机场。林立果和江腾蛟密谈,我听到林立果说:‘现在形势很紧张,直接对着首长(林彪),所以要搞‘五七一’,现在首长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

  “接着,林立果又拿出一张纸条递给江腾蛟看。事后,到了空军学院,林立果又将此纸条给刘世英、刘沛丰、程洪珍和我看,我才知道就是林彪写的反革命手令。林立果还对江腾蛟说:‘现在请你作东南总指挥,此任很重,老政委呀,一定要搞好。’江腾蛟表示:‘一定坚决按首长和你的指示办。’”

  宣读完李伟信的供词后,审判员问江腾蛟:“你9月9日在什么地方?又进行过什么阴谋活动?”

  江腾蛟答:“9月9日上午在西郊机场,有王飞、林立果、周宇驰和我4个人参加,因为8日晚上策划到上海去谋杀毛主席,意见没有达到一致,所以9号上午叫王飞参加,继续策划。”

  (230)

  审判员问:“你们继续策划了哪些办法?”

  江腾蛟答:“9月8日晚上林立果提出三条办法:一条办法是用火焰喷射器,四零火箭筒打毛主席的专用列车;第二条办法是用一只高射炮平射,打毛主席的火车;第三条办法是要王维国趁毛主席接见时,带上手枪在车上动手。”

  审判员问:“9日你们还继续策划了什么办法?”

  江腾蛟答:“因为8日晚上没有达成协议,9日就继续研究。周宇驰提出炸铁轨和炸铁路桥的办法,王飞提出来是不是采取开会的办法。”

  审判员问:“9月11日下午,你和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又进行哪些阴谋活动?”

  江腾蛟答:“9月11日下午继续在老地方,西郊机场平房里,有林立果、周宇驰、王飞、于新野和我,增加了关光烈,主要想从关光烈部队里调火焰喷射器运到上海去,和调动部队到北京来协助王飞攻打钓鱼台的问题。”

  审判员问:“什么时间研究过炸硕放铁路桥?”

  江腾蛟答:“是9日上午研究的。”

  审判员问:“以后研究过没有?”

  江腾蛟答:“以后那是11日晚上,派鲁珉去执行那个任务。”

  法庭宣读王飞1972年1月4日的供词(节录):“1971年9月11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驰找江腾蛟和我以及关光烈,进一步策划谋害毛主席和攻打钓鱼台。林立果说明林彪的决心已定,林立果提出就在上海搞,如果毛主席住在机场,就用四零火箭筒配合火焰喷射器干;住在市里,就叫几个人用手枪干;不出车站就在车站里干。江腾蛟同意在机场和市里两个方案,并说:‘一炸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

  第三次审问江腾蛟,1980年11月27日下午。

  审判员问:“你是怎么知道毛主席离开上海的?”

  江腾蛟答:“是9月11日晚上,上海打来个电话,才知道的。”

  审判员问:“是什么人?从什么地方打的?”

  江腾蛟答:“那我不清楚。”

  法庭宣读了王维国1972年3月11日的供词:“毛主席去年9月10日下午在上海找我谈了话,我是9月11日下午5时回家的,因为太疲劳就睡了,到晚上10点多钟,我给周宇驰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毛主席已从上海北上。林立果、周宇驰听到这个消息十分绝望。”

  (231)

  审判员问:“你们知道毛主席离开上海以后,又开会策划什么阴谋活动?”

  江腾蛟答:“9月12日策划南逃广州。可能是周宇驰召集,参加人有周宇驰、王飞、于新野、李伟信和我。”

  审判员问:“周宇驰在会上讲林彪在什么时间,怎么去广州?”

  江腾蛟答:“周宇驰宣布说,他们决定明天早上8点钟,林彪的飞机从北戴河起飞,直飞广州沙堤机场。”

  审判员问:“周宇驰还讲了些什么?”

  江腾蛟答:“周宇驰讲明天早上7点钟,他本人带一部分工作人员和一部分家属从北京西郊机场起飞,直飞广州沙堤机场;明天早上6点钟由王飞、于新野和我3个人,先到西郊机场那个平房里,要王飞打电话给黄永胜,说林彪请他来有点事情。黄永胜到了以后,叫黄永胜打电话把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找来,说林彪在某地要开一个会议,要他们到机场来;等他们到机场后,用两个人招呼一个,要他们上飞机,你们一块从西郊机场起飞,到广州沙堤机场。”

  审判员问:“林彪到广州以后,准备干什么?”

  江腾蛟答:“到那里以后,首先召集师以上干部紧急会议,宣布另立中央,进行割据,形成南北朝的形势,和苏联等国建立外交关系,要动武就实行南北夹击。”

  审判员问:“你们安排了南逃的飞机吗?”

  江腾蛟答:“我没有安排,是周宇驰已经安排了3架,我在场的时候只安排了4架飞机。”

  审判员问:“9月12日晚,周宇驰给你们宣布了林彪‘南逃广州,另立中央’,你听了以后是什么态度?”

  江腾蛟答:“我别的话没有讲,他安排飞机的时候,让我担任第三架飞机黄、吴、李、邱的警卫。我说好。”

  沈家良又问:“对南逃另立中央,你同意还是不同意?”

  江腾蛟答:“我没有表态。”

  副庭长问:“你愿意不愿意去啊?”

  江腾蛟答:“我答应了,当然就是愿意去了嘛。”

  审判员问:“回到你家又进行了什么准备?”

  江腾蛟答:“于新野又给我来电话,说现在一切活动都停止,消灭一切痕迹。所以南逃这个事情,我始终也没有正面给我老婆讲。”

  (232)

  审判员问:“你接到于新野电话以后,给什么人打过电话?”

  江腾蛟答:“我想问问于新野到哪里去了,问周宇驰他们的下落,电话都打不通。找王飞,王飞说他在指挥所,就不准我讲话了。我就问鲁珉,是不是王飞值班?他说不是。这时我产生怀疑,怀疑究竟出了什么事情。”

  根据《江腾蛟供词》,可以概括林立果实施“五七一工程”的大致情况如下:

  1971年9月7日,周宇驰到江腾蛟家谈话,告诉他毛泽东的南巡讲话。周宇驰提出暗杀毛泽东,并具体指出在上海“干”,江腾蛟表示愿意“干”。

  9月8日,林立果召江腾蛟到北京西郊机场谈话,给江腾蛟看了林彪的手令,江腾蛟表示“坚决干”。

  9月8日晚,林立果召江腾蛟、王飞、周宇驰在西郊机场开会,林立果提出暗杀毛泽东的三个条办法,但参会的人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9月9日,林立果继续召江腾蛟等人在西郊机场开会,周宇驰提出炸铁轨和炸铁路桥的办法,王飞提出采取开会的办法,众人仍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9月11日,林立果、周宇驰、王飞、于新野、江腾蛟、关光烈在西郊机场再次开会,还是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9月11日晚上,他们得到上海王维国打来电话,才知道毛泽东已经离开上海。

  9月12日,周宇驰召集、王飞、于新野、李伟信和江腾蛟,策划南逃计划。周宇驰说的南逃计划是:

  第一步:9月13日早6时,王飞、于新野和江腾蛟先到西郊机场,打电话先把黄永胜“骗到”机场;黄永胜骗到机场后,再由黄永胜打电话把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叫到机场;等“四大金刚”到机场后,江腾蛟等人“强行”要他们上飞机,从西郊机场起飞直飞广州沙堤机场。

  第二步:9月13日早7时,周宇驰带一部分工作人员和家属从北京西郊机场起飞,直飞广州沙堤机场。

  第三步:9月13日早8时,林彪的飞机从北戴河起飞,直飞广州沙堤机场。

  第四步:林彪到广州后,先召集师以上干部紧急会议,宣布另立中央。江腾蛟说:“打算到广州以后,由林彪出面召开师以上干部会,把问题揭开,并利用广州的广播电台,发表广播成立临时中央,林彪的声音群众都熟悉。还可以争取外援,林彪在苏联是有威望的。”

  9月12日晚,江腾蛟回到家中后,于新野给他打电话,通知他停止一切活动,消灭一切痕迹。

  后面我们将以《江腾蛟供词》为主轴,对一些来源清楚的当事人回忆录进行对比。

  (233)

  因为种种原因,人们普遍对当时法庭供词的真实性有很大怀疑,这是可以理解的。《江腾蛟供词》有多少可信度?我们可以比较一下《江腾蛟供词》中提到的人物,以及这些人后来自己在回忆录中所说的情况。如果江腾蛟在供词中所说的情况,与他提到的当事人后来自己回忆所讲的情况一致,那么就可以说明《江腾蛟供词》这个部分是有可信度的,反之就是有疑问或不可信。

  《江腾蛟供词》中提到了林彪的“四大金刚”黄、吴、李、邱,后三个人都写了回忆录。他们在回忆录都说,他们四人不知道《五七一工程纪要》,更不知道有“南下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以及“北上苏联”出国反毛的计划。

  《江腾蛟供词》中说,他们准备借林彪的名义打电话给黄永胜等人,把这四人骗到机场,然后逼他们一起乘飞机南下广州,把他们绑上林彪的战车。这就明显地证明,黄、吴、李、邱四人是不知情的,所以才需要把他们骗来。

  在这方面,《江腾蛟供词》与吴、李、邱三人的回忆录是一致的。这也反过来说,《供词》提到的“南下广州”另立中央计划,是有可信度的。

  《江腾蛟供词》中提到的一个重要人物是王维国,《供词》中两次提到王维国。第一次提到王维国,是说他们计划让王维国趁毛泽东接见时,带上手枪在车上对毛泽东动手;第二次提到王维国,是王维国打电话告诉他们毛泽东离开上海的消息。

  王维国1919年生,1938年参加革命并入党,1966年任7341部队(空四军、驻上海)第一政委,文革期间曾任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九届候补中央委员会。王维国还有一个不显露的职务,这就是他是毛泽东到上海时,上海方面负责毛泽东警卫工作的负责人。在毛泽东到上海时,王维国多次上毛泽东的专列和毛泽东见面,所以他才有机会在专列上对毛泽东直接开枪。而且,毛泽东离开上海,王维国是最早知道的人之一,所以他可以打电话及时告知林立果等人。

  另外,王维国还是《五七一工程纪要》中被提到名字的人。“九一三事件”后,王维国被定为“林彪死党”隔离审查,198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王维国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1985年刑满释放,1993年病逝。

  (234)

  王维国不服判刑,在服刑期间曾先后多次写《申诉书》,寄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书记处等处,不断为自己申诉屈冤。据说监狱方面曾对前来探监的王维国子女们说:“你们劝劝他,叫他不要再写了。这个案子法院能定的了吗?是上面定的。而且你爸爸是搞政治工作的,他应该懂得的,写了没用的。”

  在特别法庭审判江腾蛟时,王维国曾被要求为江腾蛟的事情作证。法官见王维国不肯,就劝说他:“没关系,你是另案处理,即使作了证这件事情,也跟你没关系。只要你肯作证,对你处理上也会有好处的。”王维国依然不肯,所以特别法庭上用了王维国1972年3月的供词作证。

  王维国没有写回忆录,不过留下一份《申诉书》,这也可以当作他的回忆材料。王维国在《申诉书》中说:在文革中,由于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我把林彪一伙当作“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来看待,我根本不知其为反革命集团,连想都没敢想过他们是一个反革命集团,又怎能谈得上“自愿参加”呢?

  我一不知道林彪一伙搞反革命政变,二不知道他们有个《五七一工程纪要》,三不知道他们要谋害毛主席,我更不知道法庭叫我看的《五七一工程纪要》的第十三、十七两页的内容。至于说《纪要》上有我的名字,我认为,充其量是他们为了实施《纪要》而想利用我,但这不等同于客观上我和他们一起干了反革命勾当,不等同于我知道《纪要》。再者,该两页上还有陈励耘、周建平的名字,陈、周也不是反革命,也没被判刑嘛。

  所谓我向周宇驰“密报”毛主席谈话内容一事,1971年9月10日下午6时,毛主席专列到了上海,停在了我们给他修好的专线车站。6时05分至8时,毛主席与王洪文、汪东兴和我一起谈了话,其中有部分内容谈到了林彪一伙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缺点,和他们应该检讨的问题,并说回北京后和他们“吹一吹”,即谈一谈的意思。于是,我把毛主席提出的“他们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以及他们应该检讨的问题,告诉了周宇驰,目的就是希望他们能向中央、向毛主席好好作个检讨,我在上海的问题也好解决了,别无他意。

  关于王维国派他儿子王大章(当时23岁)到北京“密报”之事,王大章回忆说:因为于新野从杭州来上海后,跟我父亲说:“毛主席这次出来巡视,跟一些人都谈了话,肯定有一系列的最新指示,‘这边’希望能够早一点知道。如果主席在上海有什么讲话,是不是能告诉我们一下?提前给我们透个气,这样也可以跟的紧一点。”

  (235)

  于新野的话讲的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尤其是“‘这边’希望能够早一点知道”一句,感觉不仅是林立果的意思,好像还是林彪的意思。我父亲既不好询问,又不好拒绝,主要他也希望自己能和林副主席跟的紧一点,这样后面有人撑着的话,他在上海的日子也好过一点嘛。我父亲觉得这个请求也在情在理,就默认了。

  于新野讲话时神态如常,所以我父亲对此事也完全没有觉察有何异样。毛泽东是中午过后离开上海的,下午我父亲回家先睡了一觉,晚上才给周宇驰打的电话。如果他们真是一个有阴谋的集团,应该马上通报才对,所以单从这一点说他参与了“两谋”实在是苍白无力。

  我父亲从毛的谈话中隐约意识到,事关重大,所以他决定把毛主席和他的谈话转告林立果,意思就是“我告诉你们毛的谈话,让你们有所准备就可以了”。这个“准备”当然不是准备政变,指的是三中全会上重提庐山会议的一事。

  9月12日早上,我父亲把我叫起来,他说:“你到北京去一趟。”

  我对父亲是绝对尊敬和信任的,尽管一睁眼就听到这话觉得很突然,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父亲解释说:“主席这次到上海来,讲了一些话,谈了一些事情”。

  父亲叮嘱我:“到北京你只能告诉副部长(林立果)和周主任(周宇驰)他们两个人,其他的人,包括李伟信、于新野,都不能讲。”

  我拿出个小本问他:“记一下可以吧?”

  开始他说:“不行,这个记,恐怕有问题呢。”

  我说:“到了那里我忘了呢?”

  他想了想说,“好吧,那你记吧。”

  他为了方便我记录,一字一句地讲道:“第一个,看样子三中全会快要开了,国庆节前开三中全会,国庆节以后开四届人大。主席讲,总理给我写了个信,说到庐山批评问题,三中全会上要重提二中全会上的问题。三中全会要开成扩大的三中全会,扩大到军一级,每个军都要有一个代表参加,在会上要重提庐山批评问题。”

  说到这里我打断他,问他:“什么叫‘庐山批评问题’啊?”

  他并不想让我了解更多,只是说:“你不要问了,你只要一讲,他们心里就有数了。”

  他继续讲到:“另一个就是说庐山会议议事日程的改变,中央政治局常委五个人里有三个不知道,主席说他不知道,总理不知道,康生不知道。再一个就是说,看来他们一是有点害怕,二是有点硬干,回去之后再给他们吹一吹。”

  我哪里明白,忍不住又问:“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讲:“你就不要问那么多啦。”

  (236)

  毛泽东当时还谈到:“黄、吴、叶、李、邱要很好地检讨一下,他们是人民内部矛盾”。毛还讲:“黄永胜呢,这个人我不是很了解,在他当总长以前呢,没有谈过话。”这就对黄永胜当总长的任命,有点推卸责任了。

  我父亲叮嘱我,你就讲:“黄、吴、叶、李、邱检讨的不好,叫他们早点向主席检讨,这样好些。你就把这话告诉副部长和周主任,转告他们,叫他们早点向主席检讨就行啦!”

  以上就是所谓我去北京“密报”的内容。

  于是9月12日上午,我背了个军用挎包就上路了,我母亲和大妹妹送我到虹桥机场乘坐民航飞机。因为当兵出行应该持有“军人通行证”,我没来得及开,所以上飞机时被查票的人拦住了,问我:“你通行证呢?”

  我一惊:唉呀,这才想起来,不仅通行证没带,连钱也没带,根本就没想这些事。

  结果当然不让我登机。我一时不知怎么办,四周张望,恰好民航的廖局长在不远处,他认出我来,就冲着查票的人摆了摆手,放行了。

  这是是一架伊尔—14小飞机,大概有二十名左右的乘客。飞机先飞济南,吃完中饭休息一会儿,下午再飞到北京。我到北京已经下午3点了,李伟信开一辆“嘎斯—69”吉普车到首都机场接的我。

  李伟信在路上问我:“客人(指毛泽东)什么时候到的?”

  我吓了一跳!我父亲嘱咐过我,不要告诉李伟信和于新野,他怎么知道了呢?一提“客人”,我心里有些慌了,难道他知道我是来的原因了?这个保密性就没有了嘛。

  李伟信没有觉察我的胡思乱想,接着又问:“客人什么时候走的?”

  因为有父亲的叮嘱,所以我只好一律回答:“不知道。”毛什么时候走的,我是真不知道。

  李伟信说:“我们很忙啊,你看到现在中饭还没吃过。”

  我说:“怎么这么忙啊?”一路上俩人东拉西扯。

  车子开了将近一个钟头,到了西郊机场。我记得是到了一处平房,从窗户可以看到外面。于新野正在下面条吃,他说:“你看我们忙不忙啊?你怎么样?吃过饭没有?”我赶紧说在济南机场吃过了。

  大概等了将近半个钟头左右,门外有汽车来了,于新野说:“可能是副部长回来了。”

  随即林立果和周宇驰就推门进来了,我连忙站起来迎接,他们对我说:“你辛苦啦!”

  我敬了个礼,他们分别跟我握了握手,我受宠若惊,和林立果这也不过是第二次握手呢。

  当时他们两个人神情既看不出不慌张,也不显得紧张,跟平常差不多,稍有些凝重。我被带到了会客厅,就我们三个在场,我把带的话讲了。

  (237)

  等我讲完了以后,林立果讲话了。林立果讲话一向很慢,好像是想一句讲一句,很慎重。他讲:“很好,很重要。谢谢你爸爸,也谢谢你,为我们送来了这么重的情况,说明你爸爸对林副主席的感情很深。”

  他接着说:“你回去以后告诉你爸爸,谢谢他,说明他以前采取的策略很好,隐蔽的好。今后还要这样。开会的时候叫他不要表态,不要暴露了。今后少提林副主席,也不要再提我,我嘛,还年轻,不要提我。”

  我当时由衷地讲了一句:“副部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要向副部长学习!”

  他讲:“不要提,今后不要提。请王政委和王洪文搞好关系,今后要少提林副主席。”

  后来林立果问了我一个问题:“主席和你爸爸谈话的时候,徐景贤当时在不在场(指专列上)?”

  我说:“徐景贤应该不在场。”

  他又问:“徐景贤在不在上海呢?”

  我不明白林立果为什么要打听徐景贤的事,就照实说。

  谈话前后大概不超过半个钟头。谈完以后,于新野就把我送到反帝路的空军招待所去了。这就是我在北京见到林立果和周宇驰的整个过程。

  为了比较,这里再摘录一段原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回忆王维国的事情。徐景贤说:早在文革之前,王维国就和林彪一伙挂上了钩。1965年“四清”运动期间,叶群化名到江苏省太仓县农村蹲点,由王维国所在的空军部队派人保卫和照料生活,每天给叶群打饭去的时候,在白饭底下放两个荷包蛋或一条鸡腿,使叶群既得到艰苦奋斗的美誉,又吃得实惠,叶群当然是心中有数的。

  1967年3月,林立果奉林彪之命参军,就是在王维国属下的硕放机场正式穿上空军服装的。林彪一家对王维国另眼相看,而王维国也亦步亦趋,紧紧相随。林彪等人大权在握以后,王维国升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相当于副市长,并兼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军管委主任;1969年九大期间,根本不是九大代表的王维国,却被提名为军队系统的九届候补中央委员。

  林立果向王维国交底说:“要一边倒,不要两边靠;与其分散投资,不如集中投资。”这些话说得够露骨了,也就是要王维国在毛泽东和林彪之间,来个“一边倒”和“集中投资”。王维国打了一下算盘,终于决定把赌资统统押在林彪一边,开始作巨额的“集中投资”。

  (238)

  王维国用全家的名义向林彪写了效忠信,他在信里写道:“没有林副主席就没有我家,就没着我的一切。”声称自己对林彪“海枯石烂不变心”。接着,王维国亲自带了老婆和儿女,到北京去当面拜望林彪。林彪、叶群和林立果在毛家湾林家大院接见了他们,还和他们全家合影。王维国受宠若惊。林彪是当面称赞王维国“很年轻,很优秀,很聪明”。这三个“很”,就把王维国的魂儿很舒服地勾过去了。

  1970年6月30日,就在林彪到庐山会议上争当国家主席的前夕,王维国和江腾蛟一起,去北京拜见林彪,然后由林立果亲自开着林彪的大红旗防弹轿车,带有王维国和江腾蛟一起逛长城。他们在长城上边散步边密谈,同时合影留念,还用当时很稀罕的摄像机。

  在他们摄下的录像带和照片上,可以看见沿着逶迤起伏的长城,年过半百、体态臃肿的王维国走在左边,瘦削苍老,戴着眼镜的江腾蛟走在右边,他们各用一只手挽扶着夹在中间的二十多岁的林立果,一步一步地登上石阶,又恭恭敬敬地攀上斜坡。这时,王维国谄媚地对林立果说:“今天副部长开的是政治车、幸福车、保险车。我们坐了不会迷失方向,永不翻车!

  1971年9月8日,林彪在北戴河下达了命令,谋杀毛泽东的计划进入倒计时的最后阶段。9月11日中午,毛泽东突然离开上海,王维国两次打保密电话给周宇驰,向林立果密报了毛泽东在上海找人谈话以及离开上海的情况。

  9月12日早晨,王维国派他的儿子乘飞机赶往北京,向林立果、周宇驰当面密报了毛泽东在上海的情况以及谈话的详细内容,林立果动情地对王维国的儿子说:“在这种情况下,你爸爸还派你来给我们讲这么重要的情况,说明你爸爸对我们感情很深,对林副主席感情很深。”

  9月12日晚上,林彪接到多方密报以后,决定率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大小“舰队”成员,南逃广州,图谋另立中央,分裂国家。9月13日凌晨,林彪等人突然又改变原决定,叛国北逃。王维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犹如惊弓之鸟坐立不安,马上又派儿子赶乘火车去北京,摸到了林彪等人出逃的情况。王维国得悉后慌了手脚,马上把蒋国璋和龚着显两人叫到身边,订立攻守同盟,布置立即解散“上海小组”和“教导队”,同时商量销毁罪证。9月20日下午两点多钟,根据毛泽东主席的命令,王维国在上海被拘押审查。

  因为王维国是林彪事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人物,他的问题我们将在后面分析。

  (239)

  我们从江腾蛟、王维国等人的材料,可以看出这样一个事实:林彪的地下部队,是由内到外,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这种分层构造,是地下组织、地下党的典型结构。

  最内层的核心层,是林彪一家,也就是林彪、叶群、林立果和林立衡(林豆豆)。但林豆豆是比较特殊的,她没有与林家其他三人步调一致,在最后的关键时刻“揭发”,把林彪送上了绝路。如果没有林豆豆的揭发,林彪很可能不会死。因此,中央《关于林彪叛逃出国的通知》中,明文写道:“在紧要关头揭发林彪、叶群、林立果私调飞机、阴谋叛国投敌,为党立功的,又正是林、叶的女儿林立衡,这是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

  毛泽东在南巡讲话中,多次提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并带头与众人唱这首歌。当唱到三大纪律的第一条:“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时,毛泽东说:“这一条非常重要,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步调不一致,分成两派,怎么样能得胜利呢?这句话要改为‘步调不一致,一定要失败’。”

  林彪的失败,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出在核心层的“步调不一致”,这就注定他走上不归之路。

  林彪的地下部队核心层之外的第一层:是周宇驰、刘沛丰、于新野、李伟信四个人。1967年3月,林立果到空军党委办公室当秘书时,空军司令吴法宪指定“党办”的两个秘书周宇驰和刘沛丰,专门负责“帮助”林立果,这样林立果与周宇驰和刘沛丰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亲密朋友”的关系。1969年10月,林立果被提升为空军作战部副部长,不久周宇驰和刘沛丰也升任空军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他们两人就成为林立果最为信任的左膀右臂。林立果的空军作战部副部长,是师级官职,可以有自己的秘书了,这时林立果就有了政治秘书于新野和生活秘书李伟信。

  这样一来,围绕在林立果身边的两个“亲密朋友”周宇驰和刘沛丰,两个秘书于新野和李伟信,就形成了核心层之外的第一层人员。这一层人员知道一切秘密,作为最高机密的《五七一工程纪要》,也只限于第一层人员知道,具体写下《纪要》就是林立果的秘书于新野。

  “九一三”事件中周宇驰、刘沛丰、于新野都死了,只有李伟信活了下来。其中刘沛丰与林彪等人一起上了三叉戟,死于蒙古温都尔汗;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三人劫持直升机企图飞往蒙古,失败后周宇驰和于新野自杀,李伟信假装自杀活了下来。

  (240)

  不过作为林立果生活秘书的李伟信。在第一层人中的地位是比较低的,因为“生活秘书”的角色只是负责生活方面的事,对政治应该是不过问的。比如起草《五七一工程纪要》时,尽管李伟信也参加了,但他的角色是给林立果等人“端茶倒水”而已,所以李伟信对《五七一工程纪要》并不很清楚。

  李伟信基本上属于林立果的传令兵,政变计划等重大事情,林立果当然不会和他商量,当然也不会告诉李伟信整个政变的具体细节。因此,李伟信对“五七一工程”知道的很有限。

  林豆豆对“五七一工程”知道的肯定比李伟信多得多,中央对她寄予很大的希望,详细盘问她“五七一工程”的细节。

  可是林豆豆在揭发林彪之后,却非常后悔自己的轻率行为,因为林豆豆没想到因为她的揭发,自己一家人葬身于他国荒漠。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林彪是被林豆豆“害死”的。因此林豆豆追悔莫及,背上极大的思想包袱。

  之后,林豆豆拒绝向中央讲“五七一工程”的真相,反而为林彪辩护起来,声称林彪是被叶群和林立果“绑架”的。林豆豆不配合中央,拒不说“五七一工程”的真相,反而替林彪辩护,这样一来,林豆豆就一下子从“反林英雄”坠落为“林彪死党”,开始接受各种严厉的政治审查。

  在审查期间,林豆豆曾服安眠药自杀未遂。后来林豆豆写信给毛泽东求助,1974年7月31日,毛泽东批示解除对林豆豆的审查。之后林豆豆结婚,但日子仍然过得十分凄惨。

  “五七一工程”和政变的核心细节,只有林彪、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刘沛丰、于新野这六个人完全知情,林豆豆知道一定的细节,而李伟信就知道的就更少了。因为完全知情的六个人全部死亡,所以整个政变的详情我们已无法知道,只是从李伟信的交代得到了一些信息。

  现在活着的人当中,只有林豆豆对“五七一工程”有一定的了解。可惜林豆豆却不肯说半个字,反过来却不停地到处为林彪“伸冤”。林豆豆所说的林彪事件,其实是她自己编造的各种“善意的谎言”,她试图以此来为林彪翻案。

  林豆豆这么做大概是出于良心的自责,希望自己编织的“谎言”可以洗清林彪的“罪名”。

  我们现在可以了解林彪事件真相的唯一希望,就是林豆豆哪天突然“想通了”,不再沉溺于良心的自责了,讲出真实的林彪事件。

  (241)

  前面提到林彪地下部队的核心层是林彪一家四人,核心层之外的第一层是周宇驰、刘沛丰、于新野、李伟信,他们知道一切机密;核心层之外的第二层,是林彪实施计划所必需用到的人物,这是林彪的贴身卫士李文普、专车司机杨振刚、专机驾驶员潘景寅、以及三名机械师李平、张延奎、邰起良。第二层的几个人,并不需要知道政变的具体计划,但需要在关键时刻对林彪的效忠,在关键时刻绝对听从林彪的命令。

  常言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林彪要在关键时刻用到这几个人,事先必须要做好“工作”,才能保证这些人在关键时刻“用得上”。除了贴身卫士李文普临阵脱逃之外,专车司机杨振刚、专机驾驶员潘景寅、以及三名机械师,都在关键时刻“经住了考验”,他们是协助林彪外逃的最关键人物。

  林彪周围的警卫战士很多,但这些人已经变成监视他的人,林彪要想“逃出”他周围的警卫战士包围圈,必须依靠专车司机、专机驾驶员这些人的帮助。至于三名机械师,那是因为三叉戟飞机需要三个人驾驶:一名驾驶员,一名副驾驶,一名机械师。副驾驶员可以不要,机械师是不能没有的,像启动飞机等很多事情,没有机械师的协助是不行的。因此1971年9月13日林彪专机强行起飞时,机组人员只有一名驾驶员加三名机械师的最低限人数。至于副驾驶员,领航员、通讯员等不是一定必要的人,就一个也不要了,以免不可靠的人带上天以后出意外。

  林彪地下部队的第二层人员,隐蔽得非常“深”,平时不活动,直到“九一三”那一天才发挥作用。正因为如此,《江腾蛟供词》中根本没有提到第二层人员的这几个人。我们将在介绍“九一三”事件时再详细讲这几个人。

  林彪地下部队的第三层人员是:江腾蛟、王飞、王国维、陈励耘这四个人。其中江腾蛟和王国维我们前面已经介绍过,这里说一下王飞和陈励耘。

  王飞,1922年生,1938年参加革命,1948年参加解放军空军的筹建工作。1967年林立果到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当秘书时,王飞是空军司令部办公室主任,也就是林立果的“顶头上司”。后来王飞因为与林立果的关系密切,1969年林立果升任空军作战部副部长后,王飞也升任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

  (242)

  “九一三”事件后,王飞作为“林彪死党”被隔离审查,1974年患精神分裂症。1980年公审林彪集团时,原准备把王飞当作主犯,但因为王飞患精神病,不能起诉,所以把江滕蛟“升格”为主犯。

  陈励耘,1919年生,1938年参加革命,1964年任空军第五军政委,1968年任浙江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与王国维类似,陈励耘是毛泽东在浙江省巡游的警卫工作负责人。因为毛泽东在这次南巡中,曾下榻于杭州汪庄,所以陈励耘多次见过毛泽东,也听过毛泽东的南巡讲话。“九一三”事件后,陈励耘作为“林彪死党”被隔离审查,1980年公审林彪集团时,陈励耘被免于起诉。

  陈励耘的判决书说:被告人陈励耘积极追随林彪,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触犯了《刑法第18条》的规定,已构成参加反革命罪。鉴于未发现被告人陈励耘在参加“上海会议”后有新的犯罪活动,罪行较轻。根据《刑法第32条》的规定,决定免于起诉。

  林彪地下部队的第三层人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历史上与林彪毫无关系,这与黄、吴、李、邱四人在战争年代就与林彪建立起历史渊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江腾蛟、王飞、王国维、陈励耘的政治地位都不高,江腾蛟原是空四军政委,后被毛泽东免职,空四军政委由王国维接任,陈励耘是空五军政委,王飞是空军党委办公室主任。江腾蛟、王飞不是中央委员,而王国维和陈励耘在“九大”上,通过林彪集团的途径跻身成为中央候补委员。

  一般人都知道,林彪是极少见人的,而江腾蛟、王飞、王国维、陈励耘四人林彪都亲自接见过。以林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统帅,亲自接见江腾蛟等小官,当然是不寻常的。如果说林彪接见王飞,还可以说是因为林立果的关系,而接见江腾蛟、王国维、陈励耘等人,就不能用一般关系来解释了。有人说林彪对林立果的“小舰队”毫不知情,那么林彪为什么要亲自接见林立果“小舰队”的成员呢?因此林彪亲自接见的这件事,也反映出林彪是知情的。

  江腾蛟、王国维等人都给林彪写过“效忠信”,声称绝对听从林彪的命令,所以林彪和林立果对这几个人是很重视的。在《五七一工程纪要》中,把王维国、陈励耘、江腾蛟以及他们控制的空四军,空五军列为“骨干力量”。

  (243)

  尽管王维国、陈励耘、江腾蛟被列入《五七一工程纪要》,但《五七一工程纪要》本身,却一直瞒着江腾蛟等人的。这是因为林彪和林立果对这些写“效忠信”的人,依然不敢完全信任。很多人是“只能共安乐、不能共患难”的人,在林彪得势的时候,这些人争先恐后地攀林彪,指望跟着林彪可以飞黄腾达;可是当林彪失势的时候,能够真的为林彪赴汤蹈火的人,那就凤毛麟角了。因此,林彪和林立果无法确定江腾蛟等人在关键时刻是不是真的能为林彪赴汤蹈火,所以《五七一工程纪要》等核心秘密要瞒着他们。

  到1971年9月要实施“五七一工程”的关键时刻,林彪和林立果考虑动用这第三层人员了。但真正要向这些人透露“五七一工程”的时候,林彪和林立果却犹豫起来。万一说出来,这些人不愿干,或者不敢干,甚至去告密,那么“五七一工程”就要流产失败了。最后他们把这四人分为两组:告诉江腾蛟和王飞“五七一工程”,拉他们进来干;王维国和陈励耘就不告诉了,这也就是说“五七一工程”就不指望他们了。

  为什么分两组呢?因为江腾蛟是毛泽东点名不要的人,所以他只有跟林彪一条路;王飞是不被毛泽东重用的人,毛泽东从来没接见过王飞,所以他也只有跟林彪一条路。而王国维和陈励耘除了是林彪线上的人,他们也被毛泽东重用,毛泽东外巡时多次召见这两个人,他们对毛泽东不但没有仇恨,反而是有感情的。而且,王维国和陈励耘在官场上也很顺利,一路成为候补中央委员,让他们去干刺杀毛泽东的事情,缺乏内在的心理动机。

  因此,林立果在9月8日,告诉了江腾蛟和王飞《五七一工程纪要》。江腾蛟说他在得知“五七一工程”时,表示“为了正义,为革命,坚决干。”

  据《江腾蛟供词》,林立果在9月8日曾设想让王维国趁毛泽东接见时,带上手枪在车上动手。但终究没敢用这个计策,因为他们怕王维国不愿干或不敢干,这样计划就败露了。

  据王国维回忆,林立果秘书于新野只是对他说:“如果主席在上海有什么讲话,是不是能告诉我们一下?提前给我们透个气。”这个要求是相当低的,所以王维国听到毛泽东在上海的讲话后,派自己的儿子王大章到北京去向林立果汇报。

  (244)

  林立果对王大章说:“你爸爸采取的策略很好,隐蔽的好。”这就是说王维国没有暴露出自己是林彪线上的人,所以毛泽东没有怀疑他,亲自找他谈话。

  林立果还说:“请王政委和王洪文搞好关系,今后要少提林副主席。”因为王洪文是毛泽东在上海的“代表”,林立果让王维国与王洪文搞好关系,少提林彪,也就是劝王维国转而投靠毛泽东那边去吧。林立果问到徐景贤,是想知道徐景贤在毛泽东心中的地位,如果徐景贤本人在上海,而毛泽东又没有召见他,只见了王洪文,这就说明毛泽东不重视徐景贤。

  而对于陈励耘,林立果也没有通知他,所以他也就没有参与“五七一工程”。这样一来,陈励耘就因为“罪行轻微”,免于起诉。

  王维国的情况其实与陈励耘一样,他也没有参与“五七一工程”,而王维国却被判刑14年。这样一来,王维国就感到冤枉了,不停地上诉。其实王维国与陈励耘的差别,关键在于王维国派他的儿子到北京去向林立果汇报情况。如果没有这件事,估计王维国也会免于起诉的。

  据《江腾蛟供词》,他和王飞都是在9月8日以后参与“五七一工程”的人。“五七一工程”有两个计划:上策是南下广州,另立中央;下策是北上苏联,出国反毛。林立果对江腾蛟和王飞的信任仍然是有限的,只告诉他们南下的计划,没有告诉他们北上的计划,所以江腾蛟根本不知道还有一个北上的计划。

  江腾蛟说:9月12日晚于新野给他打电话,通知他停止一切活动,消灭一切痕迹。但于新野没有告诉江腾蛟,他们将要“北上”了。因此江腾蛟后来又给周宇驰、等人打电话,却再也找不到他们了。

  王飞的情况也是一样,他只知道南下的计划,不知道北上的计划,所以在林彪一伙人“北上”之后,就不知所措了。不过王飞与江腾蛟不同的是,他患“精神病”了,这样一来,他就被免于起诉,而江腾蛟则被判刑18年。

  还有一个特殊人物需要一提,这就是林彪的原秘书关光烈。1958年关光烈任林彪的秘书,1965年关光烈离开林彪,到武汉军区127师任政委,此后关光烈与林彪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联系了。可是在1971年9月8日,关光烈突然接到林立果从北京打来的电话,说“首长(林彪)”找他有事,要他马上到北京去。

  关光烈一到北京,林立果就找他谈话,提出问他主管的127师“借用”喷火器和40火箭筒等武器,关光烈都托辞拒绝了。应该说关光烈并不知道“五七一工程”,只是林立果想通过他搞到喷火器和40火箭筒等武器。然而《江腾蛟供词》中,却声称关光烈和他们一起策划暗杀毛泽东的计划,这样一来,关光烈就是有嘴也说不清了。后来,关光烈被判10年有期徒刑。

  (245)

  林彪地下部队的第四层人员,是林立果等人笼络的一些不知详情的普通军人。他们被告知有“阶级敌人”要暗害林副主席,要他们去保卫林副主席。在那个强调阶级斗争的年代,人们对“暗害”这种耸人听闻的语言并不感到奇怪,真的认为有“阶级敌人”,那么保卫林副主席也就是义不容辞之事。

  这第四层人中的典型代表,是林立果领导下“调研小组”的翻译陈伦和。“九一三”事件后,陈伦和被隔离审查,1981年被作为林彪反革命集团成员,判处有期徒刑5年。陈伦和的判决书说:

  陈伦和是以林立果为头子的反革命秘密组织“联合舰队”的成员,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武装政变的阴谋活动。1971年9月7日,林彪反革命集团发动武装政变前夕,陈伦和按照林立果的指使,向程洪珍传达了“舰队进入一等战备”的命令。9月8日,陈伦和随林立果从北戴河回北京后,即按照林立果的布置,一直在空军学院秘密据点值班。9月11日,林立果又把他们在政变期间使用的代号告诉了陈伦和,当天,刘沛丰给陈伦和发了手枪。

  陈伦和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策划南逃广州,分裂国家的阴谋活动。1971年9月12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驰在空军学院秘密据点向陈伦和等人布置南逃计划,指使陈伦和等人13日随林彪坐飞机到广州沙堤,在飞机上保卫林彪,并告诉他们说:林彪将来是不会亏待你们的。

  9月12日深夜,陈伦和得知“南逃”计划暴露,即同王永奎等人转移到空军第二高级专科学校秘密据点,于9月13日晚,伙同王永奎、许秀绪、王琢等六人从北京乘火车逃往广州。在广州因未打听到林立果的下落,陈伦和又冒充空军某团陈技师,妄图潜逃上海。9月16日在广东省源潭火车站被捉获归案。

  然而陈伦和出狱后,对上述指控矢口否认。陈伦和说:1970年4月,我从空军二炮学院调到空军司令部科研部任翻译。科研部部长魏坚向大家传达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是表扬林立果在空军搞科研,夸奖他敢想敢闯,专门写了批示,还与他一起合影。这是我第一次得知林彪的儿子叫林立果,在空军任作战部副部长。

  9月,我被调到空军司令部办公室下属的外事处,16日上午,周宇驰给我和许秀绪等人说:“这里是空军党委办公室调查研究小组’,简称‘调研小组’,我们都是围绕林立果工作。林立果是帮助林副主席处理全党全军的大事,到各处做调查研究,也要调研外国的情况,所以叫你来做翻译工作。”

  (246)

  后来周宇驰给我看了林立果与毛主席合影的大照片,林立果上报毛主席的技术材料,封面上有毛主席的批示和签字。在我印象里正如毛泽东所表扬的那样,林立果非常注重科研工作,他每天都要看国外的军事和技术杂志,掌握动态,由此产生大量的翻译任务,所以就形成了林立果到哪里,我就带上一纸箱的词典和书跟随他到哪里工作的状况。我见到的林立果平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讲究衣着外表,好像整天忙于工作和学习,平日还督促我学马列,我认为他是紧跟毛主席的。

  不知是否因为我的正统、生性坦诚和常常直言不讳,虽然我和林立果在一起,他却从未向我透露过他有谋害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纪要》。我不知道当时庐山会议上毛泽东与林彪已分道扬镳,也不知道什么“选妃小组”、“教导队”的事。

  1971年9月7日,林立果下达了“一等战备”的命令,并对我说:“现在起不要再搞资料翻译了,去值班守好电话,以及做好其他勤杂事务,如烧水做饭,整理房间等。”

  9月8日及12日,周宇驰两次对我和其他人谎称:“毛主席病重,有人要捣鬼,所以我们要搞战备。”

  谁都知道那时候“路线斗争很复杂”,虽然他们没有明说“有人”指的就是江青、张春桥等人,但是江、张在群众中的印象一直不佳,非议不少,暗地里对中央的文武两派的不和一直都有传闻。直到9月12日,周宇驰还对我等人说:“林彪被他们(江、张)欺负够了。”所以周宇驰的解释是合乎情理和令人信服的。

  类似值班、代号、发枪等战勤事务,我在1967年赴越参战、1969年战备时都曾经历过,专案组和法庭非要把这些说成我参加政变、有颠覆政府的目的,何以服人?

  当时我不知道林彪已背叛毛主席,在“调研小组”里林立果等人一直在散布他们江青、张春桥等人的不满,所以他们给我的印象是他们在与江青等搞斗争。1971年7月林立果还在汕头对空十二军部分领导说:“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现在有人要把他们分割开来,要提高警惕。”这个谈话纪要曾给我看过。

  我随王永奎等三个副处长去广州,是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驰亲自对我等四人明确下令的,他说:现在八三四一部队也不可靠了,要我们在去广州的飞机上保护林彪。尽管我从未见过林彪,叶群,但是作为一个党员和军人,就应该服从命令去广州保卫党章已经确定的“接班人”。另一方面文革理论和实践搅乱了人的思想,只觉得阶级斗争越搞越大,阶级敌人越搞越多,遍地都是,连党的副主席也有危险。

  (247)

  在王永奎安排下坐火车去广州,并不是得知林彪“南逃”阴谋暴露之后的逃跑。包括王永奎在内,我们一直都不知道发生了“九一三事件”,当然就不存在什么“得知阴谋败露”和“南逃”。所以9月13日我们依然执行原来林立果定的分头去广州的计划,去了广州之后我们就找林立果。

  判决书对我们当时“在广州因未打听到林立果的下落,陈伦和又冒充空军某团陈技师,妄图潜逃上海。9月16日在广东省源潭火车站被捉获归案”的描述与事实不仅有出入,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由于没有找到林立果(那时又没有手机等现代通讯方式),我们分析他会不会在上海?于是就从广州去上海。因为军人出差是要《军人通行证》的,我们的单位都在北京,不可能回北京去开证,所以就借用了广空某单位的通行证。我们既没有“逃”,也没有“潜”,人家要抓我们是人家的事,并不是因为我们干了什么坏事,我们不过是奉命行事,只是为了找到我们的领导。

  由陈伦和的回忆可知:一、毛泽东曾经表扬过林立果“搞科研”,还写了专门的批示,并与林立果有合影。陈伦和看过毛泽东与林立果的合影,还看过林立果上报毛泽东材料上,毛泽东给他的批示和签字。从陈伦和回忆的时间来看,毛泽东与林立果的合影和批示,应该是1969年的“九大”前后的事情。

  二、陈伦和看到林立果平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讲究衣着外表,这与林彪是相像的。

  三、陈伦和并不知道《五七一工程纪要》,也不知道庐山会议上毛与林之事。1971年9月7日,林立果向他们下达“一等战备”的命令,理由是:“毛主席病重,有人要捣鬼,所以我们要搞战备。”这样的理由在当时听上去很合理,陈伦和等人也很相信,毫不怀疑。

  四、值班、代号、发枪等是随着“一等战备”而来的,这在“路线斗争”的年代,也不算异常之事。

  五、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驰亲自对陈伦和等四人说:现在八三四一部队也不可靠了,命令他们在去广州的飞机上保护林彪。

  六、9月13日,陈伦和等人没有见到林立果,他们就坐火车去广州找林立果;在广州找不到林立果,他们又去上海找。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执行林立果的命令,因为他们完全不知道林彪和林立果外逃之事。

  由此看来,林彪地下部队的第四层人员,只是林立果等人借用林彪的声望利用一下他们而已,这些人都算不上是林彪或林立果的死党,他们只是简单地“被利用”了。因为那时新闻报刊一直宣传“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如果有人说“毛主席派人来抓林彪”,一般人反而不相信。

  (248)

  那时一般民众都认为毛泽东与林彪是密不可分的,无法想象毛泽东会下令抓自己的亲密战友。如果有人对林彪动手,人们自然地认为那一定是毛泽东病重,有人趁机篡夺林彪的接班人大权。因此这些第四层的人,被告知毛泽东病重,有人(江青等)要趁机夺林彪的权,要他们武力保卫林彪,这些人自然会毫不犹豫地执行命令。

  看上去轰轰烈烈的“五七一工程”,其实知道整个“五七一工程”的只有林彪、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刘沛丰、于新野六个人,知道部分“五七一工程”的有林豆豆、李伟信、江腾蛟、王飞四人,总共不过十人,其他人都是属于各种各样“被利用”的。一件事情要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五七一工程”之所以没有事前泄露出去,也是因为知道的人非常少。

  我们回过头来看整个“五七一工程”,其实分为三个计划:第一个计划是暗杀毛泽东的计划;第二个计划是在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第三个计划是外逃苏联的计划。这三个计划是同时进行的,比如据后来的揭发材料说:1971年7月下旬,林立果、刘沛丰、于新野、李伟信等到广东深圳、尖沙嘴,在飞机上航测香港及周围地形。林立果说:“万一情况紧急,可以让首长(林彪)到香港指挥、遥控。”

  1971年7月底,林立果、周宇驰曾秘密进行驾驶水陆两用汽车训练。8月8日,两辆水陆两用汽车运到北戴河,供林立果在北戴河海面进行驾驶训练。

  9月7日,周宇驰向空军司令部航行局要苏联民航班机图;9月11周宇驰拿到可供导航用的中国周围各国广播电台频率和时间表。

  据揭发材料显示,早在1971年7月,林立果就开始策划在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并看好了退路,万一情况紧急的时候,林彪可以逃到香港。因为深圳和香港只有一河之隔,所以开水陆两用汽车,可以从深圳直接开到香港,这也是林立果、周宇驰学习驾驶水陆两用汽车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从深圳逃到香港去。

  周宇驰要苏联民航班机图等,则是为了外逃苏联之用,可见上述三个计划是同时进行的。三个计划的同时进行,也说明“五七一工程”不是林立果单独搞的,因为在广州另立中央,绝不是林立果可以背着林彪单独干的事情。

  现在一些人为了说明“五七一工程”是林立果背着林彪单独搞的,于是就略去“五七一工程”三个计划中的另外两个,让人们误以为“五七一工程”只是一个暗杀毛泽东的计划。其实《五七一工程纪要》中明文写道:空军搞“五七一”比较容易得到全国政权,军区搞地方割据。两种可能性:夺取全国政权,割据局面。可见《五七一工程纪要》中策划的“军区搞地方割据”,就是后来在广州另立中央。因此,在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是与暗杀毛泽东的计划同时进行的。

  (249)

  把文革和林彪事件联系起来,进行过从头到尾认真研究的学者,比如高华、高文谦等人,都得出结论:林彪对“五七一工程”是知情的,不是林立果背着林彪干的。例如高文谦在《晚年周恩来》中写道: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劫后余生的林立衡极力回避其父林彪在企图谋杀毛泽东这个问题上的责任,而把它说成是林立果一人所为。实际上,这个主意即便是林立果首先提出来的,但最后的决心还是只有林彪才能去下。林立果纵使再胆大妄为,也不敢在谋杀毛泽东这样非同小可的问题上自行其是,拿全家人的性命来赌博。显然,没有林彪的点头,林立果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擅作主张的。

  在“五七一工程”的三个计划中,第三个外逃苏联的计划,应该是其中的核心,因为这个计划实施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所以是主攻计划;第二个在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可能性就小得多,只能作为辅助计划;第一个暗杀毛泽东的计划,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能是的“撞大运”理想计划,要有买彩票中头彩的运气才行。

  林彪为什么想到在广州另立中央呢?这里有一个历史原因。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分为6个大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西南军区、西北军区。林彪率领的第四野战军一直打到海南岛,中南军区成立后,辖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江西6省,林彪任中南军区司令员,罗荣桓任政委,黄永胜任参谋长,陶铸任政治部主任。1955年,全国6大军区改划为12大军区,以中南军区司令部为班底成立了广州军区,黄永胜任广州军区司令员。因此,广州军区是林彪第四野战军的班底,所以林彪要选在广州“另立中央”。当然林彪也想好“另立中央”失败的可能性,所以安排林立果等人学会驾驶水陆两用汽车,以便万一时退到香港。

  不过“五七一工程”的真正重点,还是外逃苏联的计划。要想实施“外逃”苏联的计划,也是非常困难的。从新中国成立到林彪事件,还没有发生过一个高官的外逃事件。其实刘少奇等人,也未必没有想过外逃,只是外逃的难度极大。因为高官们的警卫都是掌握在八三四一部队手中,要想逃出八三四一部队的监控,要想弄到供自己外逃的飞机,要想搞到效忠于自己的飞行员,都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因此,毛泽东也没想到林彪会“外逃”,因为这是不太可能办到的。

  而林彪居然办到了一般人看来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居然成功地坐飞机“外逃”了。如果不是后来飞机迫降失败,林彪的外逃计划就成功了,这也可以算是林彪“长胜将军”的最后一次“胜仗”吧。

  林彪策划出走苏联的计划,其核心并不是为了逃跑,而是要给毛泽东一个重大打击。这点在后面重点分析。

  (250)

  前面提到“五七一工程”是三个计划同时策划的,第一个计划“暗杀毛泽东”是进攻性的,第二个计划“广州另立中央”也是进攻性的,而第三个计划“出走苏联”则是防御性的。在实施时的顺序是:先实施第一个计划,如果第一个计划不成功,就启动第二个计划;如果第二个计划不成功,再启动第三个计划。事实上,这三个计划也是这样实施的。

  一些为林彪翻案的人,否认“五七一工程”有三个计划。这些人认为,“五七一工程”只有一个暗杀毛泽东的计划,而且这个计划还瞒着林彪,是林立果擅自搞的。这些人的说法是:林立果在1971年9月5日得知毛泽东的南巡讲话后,于9月8日从北戴河飞往北京,开始策划暗杀毛泽东的行动。9月12日下午4时,毛泽东突然返回北京,林立果以为暗杀计划暴露了,于当日下午6时紧急从北京飞往北戴河。到了北戴河后,林立果才告诉林彪暗杀毛泽东的计划。林彪本来没有任何反抗毛泽东的想法,只是在得知林立果的暗杀计划后,认为自己已经洗不清了,才和林立果一起乘飞机逃往苏联。

  这种说法有两个致命的硬伤:第一个硬伤是必须否认存在第二个“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因为这个计划的核心,是以林彪为中心在广州另立中央,与毛泽东公开对着干,这个计划是具有强烈反抗性质的,完全否定林彪不准备反抗毛泽东的说法。而且,这个计划离开了林彪是不成立的,林立果不可能背着林彪擅自“另立中央”。

  现在各种证据都显示,“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是存在的,我们前面举出不少证据,后面也还将举出一些证据。只要“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存在,“林彪不知情”的说法就无法自圆其说。

  这种说法的第二个硬伤,是说外逃苏联的计划是在9月12日当天临时决定的。该说法声称林立果年轻莽撞,只知道暗杀,9月12日暗杀失败后,才临时决定外逃。可是事实证明,外逃的计划不是9月12日临时作出的,而是最迟在9月7日就已经有了。林彪女儿林豆豆的回忆,以及林彪的警卫人员都证实,林立果早在9月7日就有南下广州的计划了。

  这里先看一下林彪一家的动向时间表:

  1971年7月,林彪和叶群赴北戴河休养。

  1971年7月9日,林立果到广州,在空十二军等处讲话,说:“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是不可分的,现在有人试图把他们分开。”

  (251)

  7月下旬,林立果等人在飞机上航测香港及周围地形,林立果说:“万一情况紧急,可以让首长到香港指挥、遥控。”

  7月30日,林立果从广州回到北京。

  8月8日,林立果从北京到北戴河,进行驾驶水陆两用汽车训练。

  8月27日,林立果从北戴河回北京。

  9月4日,林立果再从北京到北戴河。

  9月7日上午,林豆豆坐飞机到北戴河,林立果与林豆豆密谈。之后林豆豆对警卫员说:林立果和叶群要绑架林彪出逃。

  9月8日,林立果从北戴河飞回北京,指挥暗杀毛泽东的计划。

  9月12日下午4时,毛泽东突然返回北京;下午6时,林立果从北京飞往北戴河。

  9月12日晚,林豆豆打电话给北京,说林立果和叶群要绑架林彪出逃,并准备好了飞机。之后周恩来下“禁空令”,禁止一切飞机起飞。

  9月13日凌晨,林彪、叶群、林立果等人登上林彪专机,飞机在机场未批准的情况下强行起飞,后来坠毁在蒙古荒漠。

  据林彪的警卫员吕学文回忆说:北戴河96号楼是根据林彪、叶群的要求专门修建的。整座楼呈“工”字型,东西“两横”分别是林彪、叶群的卧室、会客厅、办公室和室内车库,中间“一竖”,是走廊和工作人员的住处,这里既安全又安静。

  1971年9月,当他们得到毛主席南巡时的一些谈话内容后,更加反常了。一是叶群的电话特别多,她往林彪屋里跑的特别勤;林彪脾气特殊,他最喜欢一个人呆在屋里,任何人进屋,都必须报告完后迅速离去。叶群在他那里呆的时间长,这说明,他俩商量的事情很重要。

  二是林彪的汽车司机杨振刚一天几次试车。该车是保险红旗轿车,安有防弹玻璃,是当时国内一流车,性能特别好,并不需要天天试车。杨振刚的举动说明,首长可能随时会急用车。

  三是林彪、叶群突然把林立衡及林立衡的未婚夫张清林等一齐招到了北戴河。

  最最引起我们工作人员怀疑的,是叶群的一些自相矛盾的言论和行动。一方面,她在工作人员中说,“首长想动一动”、“准备去大连”、“女儿在国庆节要结婚”等等,让人们觉得,林彪这里一切正常无事;可另一方面,她又让人从北京取来大批文件和生活用品,并出现非常紧张、惶惶不可终日的表情,有人听到她在林彪房间里哭泣,看到她的眼睛红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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