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这样为美国争得话语权 (2): 刑事辩护律师篇

告诉你不知道的司法丑陋,黑暗,肮脏,邪恶,颠覆你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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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名学者网红金灿荣教授得出结论,美国的话语权是好莱坞用电影电视作品取得的。好莱坞究竟如何操作,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我仅仅以我所知道的写出来,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人提供他们的意见与看法。

我以前喜欢看好莱坞拍的法庭剧,如The Practice(1997-2004), Law and Order等,前者从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切入,后者以检察机关的角度讲述美国司法系统。前者获得了3个金球奖,还赢得其它55个奖和113个提名。该剧长达8季,总评分是7.7(满分10)。观众的影评不仅表明他们喜欢该剧的剧情,还认为它所描述的可信。我至今还记得在法庭上控辩双方思维敏捷,口齿伶俐,慷慨陈词,激烈交锋,互不相让,使我折服于刑事辩护律师的能力,惊讶于刑事辩护的难度,也对律师尽力为委托人服务的职业道德点赞。而该剧描述的不是什么顶尖有名的律师,而是普通律师。

好多年,我一直敬仰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直到我看了一本真正的法庭辩论的纪实小说。

这本小说名字是And The Sea Will Tell (大海会告诉你)。 是一位真正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文森特·布格里奥西(Vincent Bugliosi)与另一人合写的。在1969年,还是加州检察官的布以谋杀罪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定罪,曼森指使同伙在好莱坞作了两起谋杀案,用刀捅死了七人,其中一个有八个月身孕的孕妇被捅了7,80刀,而曼森甚至不在场,现场留下的物证仅是两个带血的指纹印。布透露,绝大多数美国刑事辩护律师都不知道如何取胜。大多数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认不出他们在街上的形象。我后来又读了布写的另一本书Outrage: Five Reasons Why O.J. Simpson Got Away With Murders.  布在这本书中以令人信服的事实和分析证明,尽管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团队名声赫赫,但他们的表现实在是差强人意,不敢恭维。他们能赢是因为检方做得更差。

刑事辩护律师的不称职也可以通过数据推断:超过97%的美国联邦刑事案件是通过辩诉交易解决的,接近95%的州刑事案件是通过同样的方式解决的。你可以想象,没有庭审实践,律师永远不会真正学会如何为委托人辩护。


另一个反映刑事辩护律师不称职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Strickland v. Washington , 466 U.S.668(1984),该案确立了判定刑事被告的第六修正案律师权利是否因其律师的无能而受到侵犯的标准。在这一判决中,法院表示,下级法院不应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因为整个司法系统都会受到影响。这表明:美国最高法院知道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之无能是普遍现象。


从可靠来源的信息是,刑事辩护律师声称站在刑事被告及其当事人一边。然而,他们实际上与检察官穿一条裤子。我曾经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在摄像机前的被告大声喊道,她的辩护律师实际上与州政府合作,不会为她进行有效辩护。


由此可见,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既无能,也不会为委托人服务。好莱坞根本在颠倒黑白,在欺骗观众,以欺骗的方式为美国取得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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