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发了一篇《读胡平“美台建交,正当其时”一文的几点感想》,在其中提出了我对解决新疆、西藏、内蒙问题的一点想法。许多网友就此提出了质疑。在此,我首先表示感谢!同时,就一些有代表性的质疑统一答复如下:
网友:不敢苟同,民族和民主完全不同。用民主解决民族问题,多半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答:民族问题和民主问题确实是两个问题,或两个层面的问题。但实际生活中的事情往往是复杂的,这两个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或者彼此抵销,或者彼此强化。举例来说,如果中央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已经出现了某些问题,那么,在此时若中央和该地区的地方干部之间在民主关系上又同时出现某些问题,那么,原本就存在的民族问题就会变得更加严重。这就好比在美国,既存在种族歧视问题,又存在警察过度执法问题。但若警察对一个黑人犯了过度执法的错误,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和原本就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交织在一起,从而大大加重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在新、藏、蒙已经出现民族问题的情况下,在很难一下解决的情况下,我们也不妨先从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民主问题入手……
网友:民族问题,必须得像美国那样通过坚决的同化来解决。没有语言和文化的统一,民族问题很难解决。民族問題與政治立場是兩個次元。英國有北愛爾蘭,西班牙有巴斯克,若用民主原則硬套民族問題,每个地区都可以成立一個独立國家了。解決民族問題,必須淡化民族,加強國家認同意識。
答:有些民族问题是适合用同化方式来解决的。例如,中国历史上就有数不清的民族同化的成功范例(这里就不一一举例说明了)。但这里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同化者和被同化者必须大体上属于同一个文明类型。中国历史上无论是中原地区的汉民族政权,还是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他们都属于同一个文明类型:行政文明——行政系统(也就是政府)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区别仅仅在于,中原汉民族是用行政方式来组织农业生产,而周边少数民族是用行政方式来组织牧业生产(虽然在汉民族和少数民族中都有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存在,但这些宗教信仰在各自的社会中都不占主导地位)。但现在我国的新疆地区和西藏地区则和历史上的情况并不相同,在他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宗教信仰占据主导地位。换句话说,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都属于行政文明,而新、藏地区则属于理念文明(通俗说是“教俗文明”。内蒙属于半教俗文明)。而不同类型的文明是极难同化的。例如西方历史上,犹太民族就属于教俗文明,虽然他们很弱小,但无论是古埃及帝国还是古罗马帝国(都属于行政文明),都无法把他们同化。在我国,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回族,就有着一些教俗文明的性质,他们即使和汉族完全生活在一起,也很难被完全同化。当然,属于不同文明类型的民族,如果处置得当的话,完全可以和睦地生活在同一个国家之中(在世界上,这方面的例子数不胜数),并不是非要走同化这一条路……
网友: 像你说的少数民族地区一把手让少数民族担任?历史中原王朝管理边远地区的没少用当地人来管理。从辽东四郡,到安西都护再到交趾诸地,不都是用这个法子么?结果就是丢了辽东,出不了玉门关,也丢了交趾。 本朝不也犯过同样的错误么?从59年藏独出逃,到新疆叛乱,不都是少数民族主事带头造反的么?别的都可以谈,主权和分裂领土是不可以谈判的。
答:历史上确实有太多的叛乱和分裂的案例。其实,不仅是少数民族担任一把手,即使是汉族人担任一把手,处置不当,也会出现叛乱和分裂。但只要处置得当(制度设计合理),则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但任一把手,都不会出现叛乱和分裂。在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叛乱和分裂中,都有两个先决条件:1、一把手谁当,完全由当地自己决定,中央并不过问。2、一把手掌握着当地的军权。在我的制度设想中,首先,由哪个少数民族的候选人担任新疆的一把手,并不是完全由新疆地区的人自己决定的,而是由中央和新疆地区两方面来共同决定的。其次,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即:新疆地区的军队则完全由中央单方面掌控,当地政府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军权。有了上述的双重保险,因此,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的叛乱和分裂,在我的制度设计中,是不会出现的。
网友:中国民族自治地区的政府第一领导都是该地区少数民族的人士担任,这已经实行了几十年了。这些行政首长形式上都是人大开会选出来的。中央的干预是在候选人确定阶段。
答: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中,实际掌握权力的是党委第一书记。而新疆的党委第一书记一直都是由中央单方面指定的汉族人担任。其实,即使中央指定某个维吾尔族人(或藏族人)担任新疆地区的党委第一书记,也是不行的。因为他完全由中央任命,他就依然事事服从中央,即使中央的决策失误,他也既不敢反映实际情况,也不敢拒绝执行,否则他就会被免职。而只有当新疆的党委第一书记由中央和新疆地区两方面共同任命,当选者才能既照顾中央利益,又照顾新疆地方利益,在两者之间保持一种大致的均衡。至少,当中央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时,他会敢于向上面反映实际情况,而不用担心被中央罢免(只有中央和地方两方面都同意,才能罢免他)。我上篇文章所建议的由藏族或蒙族人竞聘新疆的一把手(党委书记),是建立在由中央和新疆共同投票来最终决定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也照顾了双方现在的民族情绪。一旦将来民族问题出现了缓解,那么,将来到底是由藏族人,还是蒙族人,抑或是维吾尔人或汉人来竞聘新疆地区的一把手,就无关紧要了。紧要的是:必须由中央和新疆地方共同投票来最终任命一把手。只要我们做到了这一点,民族问题就会逐步缓解,而祖国的统一也会更加坚实。
(说明一点:我上次写文章主要是想表达我对解决新疆和西藏问题的一些设想,并非想专门讨论台湾问题。台湾问题相对要复杂得多,容今后专文另行讨论。再次感谢诸位网友的评论,并欢迎大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